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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域副中心城市风云再起:争做省会“副手”,哪些城市迎来发展良 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国务院批复的《“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支持徐州、洛阳、襄阳、长治等城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 副中心城市,是省会城市的“副手”,也是对区域经济发展有带动能力的重点城市。在一些省份发力“强省会”之时,不少地方开始朝着多极化的区域发展战略部署,如河南、山西和武汉。 洛阳和南阳,宜昌和襄阳,大同、长治和临汾,都是各自省内明确的省域副中心城市,而此次《规划》圈定的徐州、洛阳、襄阳、长治,则获得了国家和省内双重“副中心城市”的定位。 只不过,对于尚未获得国家点名的省域副中心城市来说,必须要有紧迫感。 “绣球”为何抛向这四城? 获得副中心定位的城市,常常被视为坐上了省内的“第二把交椅”。 早在2001年,湖北省社科院学者秦尊文就提出:由于湖北人多地广、地域上东窄西宽,而省会武汉又偏于鄂东,客观上需要在鄂西确立一个省域副中心城市作为省会武汉的“二传手”。 秦尊文认为,能够在一个省份局部地区承担经济发展核心带动作用的城市可以被定位为省域副中心城市,而宜昌、襄阳能够发挥这样的作用。 2003年8月,国务院批准了《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明确将宜昌定位为省域副中心城市。之后湖北不断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宜昌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建设。
济宁至商丘高速公路成武至曹县段 招投标:济宁至商丘高速公路成武至曹县段投 资人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0722_10500196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济宁至商丘高速公路成武至曹县段投 资人招标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为招标人,拟采用BOT模式进行投 资人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 资人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济宁至商丘高速公路成武至曹县段,起于济宁市金乡县杨孔楼村西济宁菏泽市界,止于菏泽市曹县陈庄村东,路线全长65.473km,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34.5米,建设工期36个月,项目投 资估算1040694.6万元。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济宁至商丘高速公路成武至曹县段的投 资人。中标后,投 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特许机关或其指定机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截至到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0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货币); (3)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2020年末资产负债率≤85%,近三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 资项目; (4)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牵头人具有不低于项目投 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2020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投 资估算的35%; (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 (6)信用查询:“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不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6家,牵头人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1)—(6)款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第(1)(5)(6)款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同一潜在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参加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分至11: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分至16:30分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仅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提供)、单位介绍信(如为联合体投标仅牵头人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工可报告》)每套售价人民币4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先与联系人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15811375877 邮箱:[email protected]
济宁至商丘高速公路成武至曹县段投 资人招标公告 招投标:济宁至商丘高速公路成武至曹县段投 资人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0722_10500196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济宁至商丘高速公路成武至曹县段投 资人招标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菏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为招标人,拟采用BOT模式进行投 资人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 资人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济宁至商丘高速公路成武至曹县段,起于济宁市金乡县杨孔楼村西济宁菏泽市界,止于菏泽市曹县陈庄村东,路线全长65.473km,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34.5米,建设工期36个月,项目投 资估算1040694.6万元。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济宁至商丘高速公路成武至曹县段的投 资人。中标后,投 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特许机关或其指定机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截至到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0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货币); (3)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2020年末资产负债率≤85%,近三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 资项目; (4)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牵头人具有不低于项目投 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2020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投 资估算的35%; (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 (6)信用查询:“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不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6家,牵头人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1)—(6)款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第(1)(5)(6)款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同一潜在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参加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分至11: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分至16:30分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仅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提供)、单位介绍信(如为联合体投标仅牵头人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工可报告》)每套售价人民币4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先与联系人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 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15811375877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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