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幻者巨蟹 虚幻者巨蟹
怀念曾经的、也是永远的FBP精神: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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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国学不应从娃娃抓起? 原创:刘荻老鼠会 有人问:最近教育部印发了《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指出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对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大学各阶段的国学学习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你认为中小学的国学教育应该是什么样的? 我的回答是:国学完全不适合儿童学习,小学阶段最好不要开设国学课,初中或高中阶段,国学可以作为选修课开设。 为什么说国学不适合儿童学习?因为儿童天然的学习方式是通过故事来学习,而中国的传统文化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我们没有史诗,也就是缺少像希腊神话一样能够让儿童感兴趣的故事。有人说我们不是也有《孔融让梨》吗?甚至还有《二十四孝》呢!可是这些故事实在不符合儿童的天性,完全无法引起儿童的兴趣。所以我们可以说,国学不符合儿童的学习特点。 有人说国学中有很多关于伦理道德的内容,应该尽早让儿童学习。这种观点也不符合今天的教育心理学观点。今天的教育心理学认为,儿童应该在与他人(主要是同辈而不是长辈)的交往中学习社会规范。家长和老师过多地给儿童灌输道德规范,只会使儿童的道德发展一直停留在较低级的“服从权威”的水平上,无法发展到较高的水平。至于国学中所蕴含的哲学、伦理学之类复杂的内容,比较适合在高中或大学阶段开始学习。因为这个阶段的青少年通常已经发展出了相当水平的抽象思维能力和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也有了一定的生活经验。如果让还不具备这些能力和经验的小学生去学习这些东西,只会让他们越学越糊涂。 还有人说,文言文简洁优美,应该尽早让儿童学习。对此我也有不同看法。文言文本身的优劣暂且不论(我认为,文言文的“简洁”牺牲了表达的精确性,至于“优美”则是见仁见智的事),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文言文的语法和句子结构与现代文有很大区别。儿童在尚未掌握现代文的语法和句子结构之前就开始学习文言文,很有可能会对学习写作现代文造成干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时会遇到某些学了点文言文的人,写出来的文章文白混杂,语法错乱。因此我认为,儿童最好是在学会写作现代文之后再开始学习文言文。 最后,既然国学中几乎没有能够让儿童感兴趣,适合儿童学习的东西,那么儿童学习国学的方法就只能是死记硬背。可是过多的死记硬背其实对儿童的认知发展有害:青春期之前,儿童较多依靠记忆来学习,可是到了青春期前后(一般从11岁左右开始),儿童就要开始发展抽象思维能力,学习方法也要从主要依靠记忆变为主要依靠抽象思维。一个人成年以后记忆力会变差,但是理解力会变强,这并不是坏事,因为成人的学习方式要比儿童的有效率得多,成年人一旦理解了一个东西,哪怕很多年不复习也不会忘记。如果一个人童年时期习惯了死记硬背的学习方法,到了青春期应该发展抽象思维的时候依然习惯于依靠死记硬背,那么他的抽象思维能力发展就有可能会受到影响,这对一个人今后的学习和发展来说是一种严重的伤害。所以当今的有些教学方法,甚至不主张让儿童背诵九九表。 总之,“国学”最好还是留给对此感兴趣的成年人来研究,不要什么都从娃娃抓起,娃娃们消受不起。
鲍鹏山:这是全社会的悲剧,是人类的警示录 高唐州新来了一位知府,高廉。高廉是东京高太尉的叔伯兄弟,《水浒》上接着说:高廉倚仗他哥哥的权势,在这里无所不为。 随着高廉,高唐州还来了一个花花太岁高廉的妻舅殷天锡。《水浒》又说:这殷天锡年纪虽小,却倚仗他姐夫高廉的权势,在此间横行害人。 《水浒》热烈处热烈,冷峻处冷峻。你看它幽幽的几句,就道出了大宋“头顶长疮脚底冒脓——坏透了”的现实: 太尉作恶于朝廷。 知府作恶于州府。 衙内作恶于市井。 自上而下。——是什么在作恶?是权力。 花花太岁听说柴皇城家宅后有个花园水亭,盖造得好。就带着许多奸诈不及的三二十人,径入家里来宅子后看。看了,果然好。便喝令赶柴皇城一家老小出去,他要来住。 这真是岂有此理。但是我们千万不要大惊小怪。 绝对权力的基本特征就是: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 不管是富人的别墅,还是穷人的经适房,只要我要,都是我的。 绝对权力存在的地方,没有法律,没有道德,当然也就没有道理。 权力一讲道理,上帝就笑了。 但这柴皇城不是弱势群体,他是有依仗的,他有先朝的丹书铁劵:这丹书铁劵甚至赋予他免受朝廷责罚的权力,更何况一般的小混混。 但是,年纪小小的富二代殷天锡也是有依仗的,他的依仗就是他的姐夫,高唐州的知府高廉。 而高廉又是有依仗的,他的依仗就是东京的高太尉。 柴皇城当然不搬,苦苦和他理论;殷天锡果然不容,手下的流氓开打。柴皇城很受伤:身体的和心灵的。一卧不起,早晚性命不保。 侄子柴进得信,赶紧和李逵一起赶到高唐州来看视,他安慰叔叔:我们有丹书铁劵,便告到官府今上御前,也不怕他! 柴进有丹书铁劵,他不怕。 李逵跳将起来说道:“这厮好无道理!我有大斧在这里,教他吃我几斧,却再商量。” 李逵有大斧,也不怕。 而且,我们细揣李逵的话,还能挺感慨地发现:即使李逵这样没文化的人,心中也还是有道理的。 区别仅仅在于:他发现你不讲道理,他就不再和你讲道理。 好了,现在形成了两条路线: 柴进不怕,要告。 李逵不怕,要打。 柴进和李逵讲道理:他虽是倚势欺人,我家放着有护持圣旨,这里和他理论不得,须是京师也有大似他的,放着明明的条例 ,和他打官司。 他要到更有权力者那里,讲讲道理。 你和权力讲道理,李逵就笑了。 李逵这样的人,从来目无王法,更不信王法。 目无王法,是个人问题。 不信王法,一定是社会问题。 一听柴进说什么“明明的条例”,李逵叫道:“条例,条例,若还依得,天下不乱了!” 这倒是一部《水浒》暗含的最大道理! 条例为什么依不得了? 因为条例之上有权力。 只要权力大于条例,条例等等,就永远是一纸空文。 是什么乱了天下? 是权力。权力是一切动乱的根源。 既然条例已经不能约束,那就只好上板斧了。 至第三日,殷天锡骑着一匹撺行的马,将引闲汉三二十人,带五七分酒,佯醉假颠,径来到柴皇城宅前,要赶他们搬出去。 柴进又拿什么丹书铁券来讲道理。 殷天锡大怒道:便有誓书铁券,我也不怕!左右与我打这厮! 前面柴进说他有誓书铁劵,所以不怕。 现在,殷天锡说你纵有誓书铁劵,我也不怕。 谁才是真的不怕呢? 殷天锡手下的人,马上上来暴揍柴进。 这打的不是柴进,是人民对这个国家残存的信任。 柴进是被殷天锡打上梁山的。 终于惹恼了一个杀星。李逵躲在在门缝里张望,本来就气得冒烟,听得喝打柴进,便拽开房门,大吼一声,直抢到马边,把殷天锡揪下马来,一拳打翻。拳头脚尖一发上,殷天锡手下救不得,柴进拦不得。眨眼功夫,殷天锡呜呼哀哉,伏惟尚飨。 就这样一副经不起三拳两脚的臭皮囊,一旦背靠权力,竟然可以不可一世,欺压天下人。 可是,就这样不可一世的癫狂小儿,李逵的三拳两脚,就把他打成了一堆烂肉。 不受约束的权力,最后招来的,一定是暴力。 殷天锡为什么死了? 李逵打死的。 但是,他本来可以有其他的选择:比如,柴皇城的方式,最不济也还有柴进的方式。 要知道,一开始,出场和他周旋的,是柴皇城,接下来又是柴进,而不是李逵。 但是,他否定了柴皇城和柴进的方式,选择了李逵的方式。 因此,他是李逵打死的,也是他自己把自己弄死的。 权力在面对柴进这样还相信道理的人时,一定要想到,柴进后面,门缝里,一定有一双甚至更多的已经对道理绝望了眼睛,正在喷着怒火。 而柴进是最后一道缓冲和屏障。应当好好保护好而不是摧毁这道缓冲和屏障。 可惜的是,绝对权力是绝对非理性的。它不可理喻,只认暴力。 因此,绝对权力绝对会选择暴力作为自己下场的方式。 李逵这样的人,就这样被选择出来,带着两把板斧,排头砍来。 这是全社会的悲剧,是人类的警示录。
爱因斯坦《信仰自由》 可以和能够把自己最好的观察和研究能力奉献给客观的、非时间性的现象,做一个这样的人,真是有特殊的福分。我有幸享有这种福分,它使我在很大程度上不依赖个人的命运和周围人的行为。对此,我是多么高兴和感激啊!但是,这种独立性并不允许我们漠视把我们与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人类联系在一起的义务。 我们这些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的状况奇特得很。我们中的每个人,既非自愿也无人邀请,就在这世界上作一短暂的逗留,对于为了什么和目的何在却毫无所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只是感受到:人是为别人而生存的,即为我们所爱的以及许多与我们命运攸关的人而活着的。 我一直在想,我的生活在多大程度上依赖着其他人的劳动,我知道,我欠他们多少。,' 我不相信意志自由。因为叔本华说:人虽然能够做他想要做的,但不能要他所想要的。这句话在任何情况下都陪伴着我,并使我与人们的行为和解,即使这些行为确实伤害了我。这种对意志不自由的认识使我得以不过分严肃地对待作为行为和判断的个体的自己和他人,并使我保持有益的幽默。 我从不追求舒适和奢侈,毋宁说我甚至十分鄙视这一切。我的社会正义激情经常使我与人们发生冲突;同样,我对不是绝对必要的束缚和依赖的反感也使我与人们发生冲突。我始终尊重个人;我对暴力和社团狂热怀有不可克服的反感。出于这种动机,我是一个热情的和平主义者和反军国主义者,我拒绝任何形式的民族主义,即使它装出爱国主义的样子。 我认为,来自地位和财产的特权是不公正和腐败的,过分的个人崇拜也是如此。社会的平衡和个人的经济保障,我始终认为这是国家的重要目标。 虽然,我在日常生活中是一个典远的独往独来者;但是,归属于一个追求真理、美和正义的看不见的共同体的意识,阻止了孤独感的产生。 人所能体验的最美和最深刻的东西是充满神秘的感情。这是宗教和艺术、科学中所有深刻追求的基础。我认为,体验不到这一切的人,即使不像一个死人,那也像一个盲人。在我们经验之外,隐藏着为我们心灵所不可企及的东西,它的美和崇高只能间接地、通过微弱的反光抵达我们,感受到这些,就是宗教。只是在这意义上,我才是个有宗教感情的人。满怀惊异地预感和寻求这种神秘,谦恭地在心灵上把握存在的庄严结构的黯淡摹本,对我来说,已是足够的了。 (陈泽环 译) 所谓“信仰自由”,顾名思义就是讲述对信仰的个人看法。因此,其着眼点也在“信仰”二字。作者首先说自己有幸做一个“可以和能够把自己最好的观察和研究能力奉献给客观的、非时间性的现象”的人,这“使我在很大程度上不依赖个人的命运和周围的人的行为”。“但是,这种独立性并不允许我们漠视把我们与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人类联系在一起的义务”。由此可见,在作者看来,每个人都渴望绝对的自由和独立,然而人人都不能因为这种所谓的自由追求而放弃对现实义务的承担。可能很多人对于活着的原因和目的“毫无所知”,正如作者所说,“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只是感受到:人是为别人而生存的,即为我们所爱的以及许多与我们命运攸关的人而活着的”。很明显,这种活着的原由与目的完全围绕着自私的“个人”转动,因而,这与作者在文章中提到的“信仰”关系不大。 那么,爱因斯坦的信仰是什么呢?从自由的角度来看,信仰是对意志自由的拒斥,并体现着对他人行为的尊重,这“使我与人们的行为和解,即使这些行为确实伤害了我”;从社会正义的角度而言,信仰就是既“尊重个人”,又热情地拥护和平主义,反对军国主义和“任何形式的民族主义”;从民主政治的角度来说,信仰是反对“地位和财产的特权”与“过分的个人崇拜”,“拥护民主的理想”;从宗教意义而言,信仰是“充满神秘的感情”,是“人多能体验到的最美和最深刻的东西”。概而言之,信仰是“一个追求真理、美和正义的看不见的共同体意识”。 可以说,信仰就是我们活着的一根精神支柱,因为对于信仰缺失的和价值。可以说,信仰就是我们活着的一根精神支柱,因为对于信仰缺失的人,“即使不像一个死人,那也像一个盲人”。
莱兹布·帕斯卡尔:论人的伟大 莱兹布·帕斯卡尔(1623—1662),法国数学家、物理学家。帕斯卡尔集中精力进行关于真空和流体静力学的研究,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后人为纪念帕斯卡,用他的名字来命名压强的单位“帕斯卡”,简称“帕”。 有两件东西把全部的人性教给了人:即本能和经验。 人的伟大之所以为伟大,就在于他认识自己可悲。一棵树并不认识自己可悲。 因此,认识自己可悲乃是可悲的;然而认识我们之所以为可悲,却是伟大的。 这一切的可悲其本身就证明了人的伟大。它是一位伟大君主的可悲,是一个失了位的国王的可悲。 我们没有感觉就不会可悲,一栋破房子就不会可悲。只有人才会可悲。 人的伟大——我们对于人的灵魂具有一种如此伟大的观念,以致我们不能忍受它受人蔑视,或不受别的灵魂尊敬;而人的全部的幸福就在于这种尊敬。 光荣——**绝不会互相羡慕。一匹马绝不会羡慕它的同伴,这并不是它们在比赛中彼此之间没有竞争,而是那并不起作用。因为到了马厩里,就是最笨最蠢的马也不会把自己的燕麦料分给另一头的,像是人所愿望别人会对自己做出的那样。它们的德行是本身就是自足的。 人的伟大是哪怕在自己的欲念之中也懂得抽出一套可赞美的规律来,并把它绘成一幅仁爱的画面。 伟大——作用的原因就标志着能从欲念之中抽出一套那么美丽的秩序来的人类的伟大。 人的最大的卑鄙就是追求光荣,然而这一点本身又正是他的优异性的最大的标志,因为无论他在世上享有多少东西,享有多少健康和最重大的安适,但假如他不是受人尊敬,他就不会满足。他把人的理智尊崇得那么伟大,以致无论他在世上享有多大的优势,但假如他并没有在别人的理智中也占有优势地位,他就不会惬意的。那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地位,无论什么都不能转移他的这种愿望;而这就是人心之中最不可磨灭的品质。 而那些最鄙视人并把人等同于**的人们,他们也还是愿望着被人羡慕与信仰的,于是他们就由于自己本身的情操而自相矛盾了;他们的天性来得比一切都更加有力,他们的天性之使他们信服人的伟大要比理智之使他们信服人的卑鄙更加有力得多。 矛盾——骄傲可以压倒一切可悲。人要么是隐蔽其自己的可悲;要么是假若他揭示了自己的可悲,他便认识了可悲而光荣化了自己。 骄傲压倒了并且扫除了一切可悲。这是一个出奇的怪物,也是一种显而易见的偏差。他从自己的座位上跌下来,他又在焦灼不安地寻求它,这就是人人都在做着的事情了。就让我们看谁会找到它吧。 当恶意有理智在自己这一边的时候,它就变得傲慢并以其全部的光彩来炫耀理智。当严肃性或严厉的选择并没有能成就真正的美好,而必须回过头去追随天性时,它就由于这场向后转而变得傲慢。 恶是容易的,其数目无限多;而善却几乎是独一无二的。然而有某种恶却和人们所谓的善是一样地难于发现;因此之故,人们就往往把那种特殊的恶当做善。简直是需要有超凡伟大的灵魂才能够很好地达到它也像达到善一样。 人的理智与感情之间的内战。 假如只有理智而没有感情…… 假如只有感情而没有理智…… 但是既有这一个而又有另一个,既要与其中的一个和平相处就不能不与另一个进行战争,所以他就不能没有战争了,因而他就永远是分裂的,并且是自己在反对着自己。 人是那么地必然要愚妄,以至于不愚妄竟以另一种愚妄的姿态而成为愚妄。 人的这种两重性是如此之显著,以至于有人以为我们具有两个灵魂。一个单一的主体,在他们看来仿佛是不可能这样的,并且如此之突然地使内心从一种过分的傲慢转化为一种可怕的沉沦。 使人过多地看到他和**是怎样的等同而不向他指明他的伟大,那是危险的。使他过多地看到他的伟大而看不到他的卑鄙,那也是危险的。让他对这两者都加以忽视,则更为危险。然而把这两者都指明给他,那就非常之有益了。 绝不可让人相信自己等于**,也不可等于天使,也不可让他对于这两者都忽视;而是应该让他同时知道这两者。 我不能容许人依赖自己,或者依赖别人,为的是好使他们既没有依靠又没有安宁…… 如果他抬高自己,我就贬低他;如果他贬低自己,我就抬高他;并且永远和他对立,直到他理解自己是一个不可理解的怪物为止。 我要同等地既谴责那些下定决心赞美人类的人,也谴责那些下定决心谴责人类的人,还要谴责那些下定决心自寻其乐的人,我只能赞许那些一面哭泣一面追求着的人。 对立性。在已经证明了人的卑贱和伟大之后——现在就让人尊重自己的价值吧。让他热爱自己吧,因为在他的身上有一种足以美好的天性;可是让他不要因此也爱自己身上的卑贱吧。让他鄙视自己吧,因为这种能力是空虚的;可是让他不要因此也鄙视这种天赋的能力。让他恨自己吧,让他爱自己吧;他的身上有着认识真理和可以幸福的能力;然而他却根本没有获得真理,无论是永恒的真理,还是满意的真理。 因此,我要引人渴望寻找真理并准备摆脱感情而追随真理(只要他能发现真理),既然他知道自己的知识是怎样地为感情所蒙蔽;我要让他恨自身中的欲念——欲念本身就限定了他——以便欲念不至于使他盲目做出自己的选择,并且在他做出选择之后也不至于妨碍他。 所有这些对立,看来仿佛是最使我远离对宗教的认识的,却是最足以把我引向真正宗教的东西。
伊斯兰银行 这里是罗辑思维。以前我们的节目,介绍过一种银行,叫伊斯兰银行,主要分布在那些遵从伊斯兰教法的地区。这种银行和我们常见的银行最大的不同,是它没有利息。为啥?因为《古兰经》规定,利息是不合法的收入。这个很好理解,在中国古代,在欧洲中世纪,靠赚利息生存的人,也就是放高利贷的人,名声也都不好,因为当时社会的普遍观念是靠利息生存的人是不劳而获嘛。只不过,伊斯兰教把这种社会普遍观念变成了严格的教法而已。那问题来了,没有利息,银行靠什么赚钱呢?过去的一些经济学教科书里提到这个例子,反而是用来证明,利息是不可能被消灭的。为啥?因为按照经济学理论,同样一笔钱或者一件东西,我借给你享用,我就延迟了享用,而生命是有限的,那我就应该拿到补偿,这个补偿就是利息。这是来自人性底层的需求,靠什么法律是消灭不了的。伊斯兰银行不过是改变了利息的具体形式,就是你贷款,我收取多种多样的手续费,但是并没有真正消灭利息。真的是这样吗?好像有一点似是而非。所以,我就委托我们栏目的策划人李子D老师去研究一下这个话题。后来李子D跟我说,深入一了解,跟我们原来的认知还真是不一样。首先,伊斯兰银行虽然收手续费,但是手续费和资金数量不挂钩,只是固定每笔收多少钱。你看,这和利息的本质就不一样。而且为了防范手续费成为变相的利息,伊斯兰银行有很多严格规定。那伊斯兰银行的利润来源是什么呢?答案是和企业“盈亏共担”。也就是说,企业需要用钱,银行贷款给它,企业用这笔投资去经营,赚钱了,银行参与分钱;企业亏损了,银行同样要承担亏损。而不是说无论企业盈亏,都要向银行支付利息。至于盈亏共担的比例,银行可以和企业自由协商。一般来说,如果投资能盈利,银行分享的比例要比一般的贷款利息高,所以,如果经营好的话,伊斯兰银行同样利润丰厚。你可能会说,这哪叫贷款呢?这分明是投资啊。也可以这么理解,但是不管怎么样,这确实是一套我们不太熟悉的金融运作思路。我们不纠缠细节,也不评价对错,但是这种不一样的金融观念,确实也是很开脑洞的,可以帮助我们反思我们所熟悉的这套金融体制。最核心的,就是两点不同。第一个不同,是对风险和责任的看法不同。不知道你是不是有这样的感受?和金融部门打交道,他们都是不担风险的。银行最核心的部门就是风控,风险控制。你要贷款,得有担保。你赔钱了,要先确保银行不赔钱。你买股票基金,把钱委托给基金经理炒股,赚了,基金经理要分走一部分,赔了,那可是你赔,他们是不负责的。金融部门这么做,当然有他们的道理,但是你不觉得吗?这里面好像有点不讲理。但是没办法,金融行业从来都是这套规矩。这套规矩的衍生结果是啥?既然金融业对客户赚不赚钱并不负责,所以,当然就变成了一个纯粹销售导向的产业。金融衍生品非常复杂,甚至复杂到谁也看不懂的地步,围绕着贷款、债务的期限、风险玩各种花样。把股权、债权、期限、风险进行各种拆分、组合,做成各种金融产品卖来卖去。金融风暴是怎么来的?本质上就是因为出钱的人和用钱的人在这个体制下已经完全脱节,最后风险积累的产物。而在伊斯兰银行的逻辑里,银行和企业盈亏共担,银行的贷款实际上相当于投资。这样一来,银行对企业的经营必然参与更多,甚至要分享部分决策权。这对银行的要求就很高了,银行必须对产业本身有更深入了解。这种要求看上去很过分,但实际上,很多专业性、开发性银行一直都是这样做的。比如中国的国家开发银行,就不是按照一般商业银行的原则去经营,而是对很多产业有深入的洞察和研究。所以,他们才敢放那种一般商业银行不敢发放的长期开发性贷款。我们曾经讲过液晶屏大王京东方发展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国家开发银行提供了长达十年的大额贷款。当时,京东方亏损严重,一般的商业银行是绝不可能给他们贷款的。但是国开行就可以。为啥?因为他们对液晶产业的战略地位和发展前景有远见有判断啊。不仅如此,地方政府也是这么支持京东方的。京东方在某地投资建液晶生产厂,一般所需资金都在百亿以上。地方政府投入几十亿,拥有相应股份。工厂投产盈利以后,地方政府可以出售股权,套利退出。看到了吧,地方政府对京东方的这种投资,和伊斯兰银行的盈亏共担贷款很像。相比之下,商业银行的有利息贷款,不但没有这种效果,还会在企业遇到暂时困境时火上浇油、釜底抽薪,非常不适合液晶产业这种高投入、周期长、市场波动大的产业建设。可见,伊斯兰银行盈亏共担、禁止利息的规定,非常符合“金融为产业服务”的大方向。下面一个问题,那需要贷款的个人怎么办呢?银行总不能深入了解每个人的生活,和个人也来个盈亏共担吧。这就说到了伊斯兰金融的另一个核心观念:对消费金融的抑制。你可能会说,消费金融挺好啊,可以让居民提前消费,改善生活。 确实如此,但是,它也产生了恶果,鼓励人寅吃卯粮,无节制地释放消费欲望。为什么政府明令打击所谓的“校园贷”,就是这个原因。针对学生穷,自制力差,父母会替他们还钱这些特征,有的校园贷产品就会利用人性的弱点,培养人的恶习。而伊斯兰金融认为,个人消费,除非应急,就压根不应该贷款,那种预支未来的生活方式是错误的。这当然是一个价值观上的分歧,我们不说谁对谁错,但是作为现代金融的一个反面的系统,它就像是一面镜子,让人反思,我们到底需要一个什么样的金融业。今天这个话题给我的启发是――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生活在一个正常的世界。对于那些不一样的做法,我们总是倾向于把它解释成我们正常世界的一个扭曲形态和变种形式。比如西方经济学,就认为伊斯兰银行只不过是变相收了利息。其实,每到这个时候,更有价值的思考方法是,我是不是遇到了一个不一样的系统,它会不会成为我们反思自己的宝贵参照?好,这个话题,就聊到这里,明天见。
儒学思想对中央集权思想的矛盾 (1)为什么业主常常斗不过物业公司。今天的居民小区常常发生这样的事情:业主对物业公司有各种不满,但各种维权和斗争的结果往往是不了了之。郁闷的业主们总结原因,多半都是因为“不齐心,不团结”。几千、上万人的小区总是斗不过几十人的物业公司,无论从人数对比还是从人员素质的对比上看,似乎都让人感到难以理解,但从组织结构上看,出现这样的结果实在是大概率事件,一点都不令人意外。以无组织的一盘散沙抗衡一个高度组织化的小集体,人数总不如组织化程度给力,所以历史上才会出现许多以少胜多的战役,所以一个不超过十人的黑社会帮派可以轻松控制好几个人口稠密的街区,所以一个规模不大的中央集权政府可以统治一个广土众民的泱泱帝国。让我们设想另一种情景:还是刚刚那个小区,只改掉一个参数――业主不再是大城市里你向左走、我向右走的陌生人,而是一个从农村整体迁徙过来的庞大宗族,事情会发生什么变化呢?可想而知的变化是:业主可以对物业公司予取予求,物业公司几乎会完全丧失议价能力。以血缘为纽带、以宗法秩序为管理结构的大型组织一定会轻松战胜仅仅以利益为纽带、以雇佣关系为管理结构的小型组织。置换到历史场景里看,不但小规模的黑社会帮派摆不平这样的社区,就连中央集权政府也会感到头疼。政府要想集权,就必须破除地方上的各个宗族组织,斩断宗法纽带,在法律面前使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原本不是一句很得人心的话。为什么不得人心呢,因为,你会在家里讲平等吗?
111 人真的喜欢耿直的人吗 其实,“性恶论和性善论或性无论”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这个问题,要从《荀子.劝学》篇说起。 成语“青出于蓝”就出自这里。《劝学》篇的第一句是全文的纲领:“君子曰:学不可以已。”意思就是“向终身学习者致敬”。 荀子为什么要提倡学习,原因很简单,因为人性本恶。换言之,我们每个人天生都是坏蛋,如果不学习,不上进,就会一坏到底,从小坏蛋变成大坏蛋。 关于人性本恶,《荀子》专门有《性恶》篇集中论述,指名道姓地批判孟子的性善论。《性恶》篇开宗明义的第一句话就是:“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意思是说,人天生就是坏蛋,善良的那些表现其实都是伪装出来的。 这个观点虽然很难听,很伤感情,在不同年代,不是被批判,就是被冷落。但它非常的现实,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能接触活生生的例子。所以我国“外儒内法”的政治传统,正是表面上宣扬仁爱,暗地里以“人性本恶”的想法作为执政基础。 荀子把“善”定义为“伪”,显得特别刺眼。我们如果说一个人虚伪、爱装,肯定是嫌弃他,如果说一个人坦率、耿直,肯定是赞美他。但是,只要我们抛开感情因素,耐心把荀子的论述看完,就会发现他的话很难反驳。 我们真的会喜欢耿直的人吗?如果某人真够耿直,讲话直来直去,一点都不掩饰,他肯定会把所有人都得罪光。他会为所欲为,不会在意别人的感受,也不会考虑后果。如果他年纪还小,大家就会给他贴上“熊孩子”的标签。如果他已经长大成人,就会处处受人嫌弃。他会和所有人一样贪财好色,但他不会有节制,追求财色不择手段。最低限度来说,他完全没有公德意识,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停车,乱插队,架起高音喇叭跳广场舞……今天我们身边真的有很多以“耿直”自居的人,让我们既惹不起又躲不起。 我们会说这些人从小缺乏家教。没错,在很大程度上的确是这个缘故。正因为教养的缺失,才使他们活得更本真,更像动物,不像我们那么虚伪。 “伪”这个字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它一般是指虚假和欺诈,但荀子重新解释说:“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也就是说,“伪”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习得的。比如文明礼貌,这就是后天习得的,也就是“伪”。从训诂角度来看,唐朝学者杨倞(jìng)作过一部《荀子注》,说“伪”是一个会意字,单人旁加一个“为”,表示“人为”。但凡不是出于天性而是出于人为的,都可以用“伪”来形容。后来《四库全书》的编辑们很推崇这个见解,说那些骂荀子的人搞不懂训诂,误以为《荀子》提倡“伪”这个概念是教人欺诈。 (2)文明生于圣人之伪 如果人性本恶,那么文明是怎么来的呢?《荀子》回答说:“凡礼义者,是生于圣人之伪。”这些内容必须看一下原文,才能体会它对世道人心的冲击力。 在荀子看来,所谓善,就是指符合礼义,符合社会规范,相反就是恶。人的天性明明就不是符合礼义和社会规范的,如果符合的话,那圣人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呢?古代的圣人看得很明白,人的本性就是恶的,就是会受欲望的驱使,你争我抢。天性状态下的人类社会就是所谓自然状态,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圣人为了改变这种恶劣的局面,这才树立君主的权威来统治人们,彰明礼义来教化人们,设置刑罚来制止为非作歹,使天下成为善的局面。如果没有圣人的这些良苦用心,我们的社会就会是众暴寡、强凌弱的样子。 在荀子看来,如果人性本善,社会就不需要圣人,也不需要礼义,只要每个人都顺着天性发展,社会自然就很美好。但现实显然不是这样的,战国七雄今天你打我,明天我打你,谁都在抢地盘,抢人口,抢财货,即便在不抢的时候,大家也都惦记着抢。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乱象呢?当然是因为天下缺少圣王,礼义约束不住人心,恶的本性都被释放出来的缘故。 圣人都是擅长作伪的人,也就是擅长扭转天性的人。圣人和坏蛋的天性其实完全一样,也就是说,圣人也和我们一样是天生的坏蛋。只不过圣人认识到了这一点,通过后天的努力变恶为善,还能影响别人来效法自己。君子和小人的区别也在这里,天性其实没区别,但后天教养不一样。 荀子的这些道理很直白,也很能和现实合拍。如果我们把性善论坚持到底,也真的会发生荀况担心的事情,那就是不读书,不学习,释放天性,放飞自我。
许锡良:金钱颂 记得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有一首诅咒金钱的流行歌曲是这样说的:钱啊,你这个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好像人类一切的罪过都来源于金钱。我国历史上读书人常常视金钱为粪土,仁义值千金。按照逻辑推理的结果,却使仁义也变成了粪土。 那时,我正在读初中,学校的德育经常用了这首流行歌曲与革命故事来教育我们要视金钱为粪土,那时很有一段时间里还真是视金钱为粪土,但是后来,常常饥肠辘辘的肚子,也常常提醒我金钱可以解决这些问题。拜金主义是可怕的,但是更可怕的是那时反拜金主义的方式。那种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生活固然是乏味的,但是,更可怕的是生活在一个敌视金钱自我催眠的王国里。 《拜金主义者,将金子看成是比性命还重要的东西。金子、金子,只要那么一点点,黑的就可以变成白的,傻瓜就可以变成智者,胆怯的可以变成勇敢的,丑陋的可以变成漂亮的,低贱的也可以变成高贵的,那是一种非常神奇的力量》自小对金钱的憎恶感就来源于这些生动的画面与哲人定出的金科玉律。 在罗素的《快乐哲学》中,罗素大谈特谈金钱的美妙作用。他说人类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当人们把手中的金钱去作交易的时候,人们通过会把挣到钱看成是一种快乐,而把交出金钱换来的货物看成是一种损失。人们总是以挣钱为乐,以花钱为苦。其实呢,金钱不过是一种数字符号,即使作为金银财宝,也多是不能够吃,不能够穿,也不能够住的抽象符号。而化成纸的金钱,拿在手里更是百无一用。但是,奇怪的是,人们常常因为有很有用的东西换来这种符号的时候,心里充满了喜悦感与成就感。拿最有用的东西,去换最没有用处的金钱这种符号,这种事情,动物是不做的,而只有人类才会去做。 这种从有用无用的角度来看待金钱肯定是一个独特的视角。罗素其实忽略了一个现实,那就是,金钱本身虽然没有什么用,但是,人人都愿意用自己最好的东西去交换这种没有用的金钱。金钱本身没有用,其实是有大用的。因为,金钱是人人愿意接受的一般等价物。当它成为人人愿意接受的东西的时候,它就具有了最为普遍的利用价值。它被作为人类最为普遍的抽象的财富被人们接受并且被储存起来。 金钱在这个意义上说,其实就是财富的抽象代码,有了这个代码,人们可以不分时间,不分地域,不分货物对象,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数目将某种自己在某个阶段所需要的货物购买进来,为自己所享用。 金钱被抽象为一般等价物之后,人类避免了物物交换的麻烦。人类发明金钱,其实是人文明进化的表现。人类要是不能够摆脱物物资交物,那么,市场就难以发达起来,人们分工协作就会比现在要困难许多。 问题是,这种从财富中抽象出来的符号,后来独立出来,本身也成了一种交易的货物。因此,那种做钱的生意的生意就演变成了所谓的“金融学”。 金钱的出现是为了成全人的交易而来的。而交易是人类社会福利最大化所必不可少的。没有金钱的交易当然也是可以进行的,但是,肯定会麻烦许多倍。因为,当我拿一头牛去换你的几匹布的时候,会有许多换算上的麻烦。要真正做到等价交换实在是不容易的。但是交易的公正原则又要的是公正交易原则。如果不交易,货物的效用度就会被降低到最低限度。 比如,我如果有五斤苹果,你有五斤梨,不能够交换的话,我就只能够吃自己的苹果,而你只能够吃你的梨,这样的话,吃到第二斤的时候就开始感觉乏味了。如果我能够从五斤苹果中拿出二斤,换你两斤梨的话,那么我的食品结构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即三斤苹果与两斤梨,而你因为交易而变成了三斤梨与两斤苹果。 世界上的市场交易当然会比这个复杂千万倍,但是,其实基本原理都是一样的。人类发明了金钱,金钱对于人类的感情又是如此之复杂,真是爱恨交加,难以言表。人间多少悲欢离合,都是与金钱结下不解之缘。西方流行过一个笑话,是这样的:儿子看见一辆豪华轿车从身边驶过,轻蔑地说:“坐在车里的人,一定没有学问。”父亲听后说:“说这种话的人,口袋里一定没有钱。”这个笑话大概最准确地把握了人对金钱的依赖与复杂的感情。尼采将人类对金钱的热爱看成是推动世界的两大力量之一,大概是不会错的。因为,金钱直接刺激了人们的消费欲望,并且满足了人们的这种消费欲望。 金钱其实是一种高深莫测的学问。称之为经济学也好,金融学也罢,都难以穷尽这里的学问。金钱其实是政府代表的国家的一种诚信,尤其是当金钱变成了银行的数字的时候,辛辛苦苦的劳作与创造,换来了那么多的数字,那是可靠的财富吗?因此信用是第一位的。市场与法治是维护信用的不二法门。哪个社会要敢于让政府失信,那么其实也等于它代表社会发行的钞票与数字符号的失信。一个民族如果始终不能够理性认识金钱,那其实就是没有能够真正摆脱愚昧。在这里蔑视金钱与崇拜金钱其实性质是一样的,只不过是前者是在消极被动中做了金钱的奴隶,后者是积极主动地做了金钱的奴隶。一个民族的愚昧常常就反映在对金钱的这两种极端态度上。 作为个人,痛恨金钱更是没有道理的。因为金银本身并不会伤害人,伤害人的人常常是掌握与使用金钱的人。崇拜金钱也是没有道理的,因为,金钱本身并不代表着幸福,而是使用着金钱的人才是决定幸福的力量。 人要活着就必须好好挣钱,也就是为自己在银行里多添加一些数字。但是,人们常常在努力挣这些数字的时候,忘记了享受这些数字后面代表的财富才是人生的意义。人们在这些问题上总是容易迷失自己的方向。人一辈子都在挣这些数字,在为银行增添这些数字而努力打拼,却没有一次好好享受过这些数字所代表的财富。这些人就是变成了金钱的奴隶。一生都在受金钱的驱使,守财奴式的储蓄与贪污,每天靠数钞票维持自己的精神生活的贪官污吏,就是这种活榜样。 幸福的人生应该做金钱的主人。金钱为你而活,而不是你为金钱而活。到手的钱,如果没有被你花掉,其实归根到底仍然还不是真正属于你的。浪费的时间才是你自己的时间,花掉的钱,也才是属于你自己的钱。如果你每天不为金钱犯愁,你就是一个富足的人。因为,人生活费用之外的钱财,都不过是躺在银行里的一堆数字,那堆数字的意义,其实只是在心理上有一点安慰作用。而这种安慰作用,法国寓言作家拉封丹在一篇寓言里就过类似的故事,即一个人偷偷埋藏的金子被人偷走了,他很悲伤,因此,有人就问他准备怎样使用这些金子,那人说我准备一直埋藏在地下。安慰的人就说,如果,你的金子只是为了被埋藏在这里,那么丢失其实也没有什么可痛惜的。你只要埋藏一块石头,再将这块石头想像为你埋藏的金子,那么,这块石头也就有与你的金子同等价值的财富。 胡适先生曾经说到过南开大学的创办者张伯苓先生主张办学时必须学会欠债,他说最坏的校长就是年年让银行里有学校多余的钱。因为,那些多余的钱没有用来办教育,只是变成了银行的数字,那是最可惜的。一间学校必须年年亏欠,这样的学校才算是经营好了。张伯苓先生的办学理念就是办教育必须学会使用未来的钱。欠债其实就是提前使用了未来的钱。因为,教育就是为未来培养人才的。未来的人才用未来的钱来培养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好。其实后来,我们也看到了,有些国家,大量的财政赤字大多由教育的加大投入而产生。即使这样,世界上有因为军费开支过大而被拖垮的国家,却没有一个因为教育财政赤字过大而垮掉的国家。 人这一生要想过得幸福,大约算起来,必须在两个问题上作出理智的判断。 第一就是自己的时间,而时间的珍贵,大约还是因为“时间就是金钱”。会工作的人,时间就是金钱;会生活的人,金钱就是时间。 第二就是自己的家庭。年轻时为了自己的家庭,以为金钱是交易筹码,以后也不会再感受到家庭的乐趣。说明金钱与家庭其实是不宜交易的。 面对金钱的抉择。用金钱买时间的人,是比较会享受生活的人。用时间买金钱的人,是生活过得比较失败的人。因为,时间对他来说就是不值钱的。当一个人成为金钱的主人的时候,他不会为那些纯粹是多余的钱而焦虑。他也不会为超出自己能力的金钱而犯愁。没有足够的钱买房子,租房子也可以过得很快乐。租不起大房子,租间小房子也能够过得有滋味。活在当下,有多少钱立即去作多大的享受。现在就过得很快乐,并不需要将来赚多少钱才可以。 永远不要为金钱而发愁,超越自己能力之外的欲望是可怕的贪婪。那种贪婪足够压垮人的所有自信与快乐。许多人在活着的时候,一辈子都在为金钱纠结,甚至愁肠百结。其实死后,他银行里的钱,对他人来说很可能是个天文数字。 因此,一个人活着的时候就要学会把钱花出去。只有把钱花出去了,那个钱才是真正属于你自己的钱。你把钱花出去的同时,你得到了许多享受与快乐,许多人因你花钱而得到了工作与生活。社会财富常常因你花钱而得到增长。如果用来办医院,就是多一种救死扶伤的保障,如果用来办了学校,你就为孩子多撑起一片蓝天。如果用来办了企业,你就为社会多建了一个生产财富的机构。即使后来破产了,也会在破产中使得许多人受惠。 即使是在人的有生之年,金钱的使用范围也是有一个额度的。金钱不是万能,但是没有金钱则是万万不能的。金钱不是万能则说明一个人使用金钱是有边界的。合家欢乐不能用金钱购买,因为家庭只宜与感情交流。人命无价,人命关天,所以,人命,也应该不是在金钱交易的范围内。 一个人必须学会用金钱打造一些幸福的事情。传统教育从来都是教孩子如何学会节俭,却从来没有过教孩子如何学会花钱。会挣钱是好孩子,会花钱是败家子。可是,人们却从来没有想一想,要是人人只是去挣钱而不同时去花钱,那么挣钱的渠道从何来?一所财经大学的面试,出了一道关于如何花钱的试题:假如你拥有三百亿美元,你如何用来造福社会?这样的一个题目,当时难住了很多学生。 如果人类有了罪恶,千万不要找金钱来作替罪羊,就像有人被杀千万不要怪罪于工具的发明一样,在这里主宰一切的是人,而对于金钱本身,于我来说,只有歌颂,而没有其他的选择。
这部无法无天的电影看得我头皮发麻 从题材类型上看,它既可以被认作青春片,也可以被看成宗教片、政治片;它的情节本身并没有多么惊悚骇人,但背后的一些东西却让人细思极恐;而因俄国历史上曾与我们共享同一套社会制度与价值标准,所以国人看起来或许更容易感同身受——《门徒》。这是一部明显带着舞台剧痕迹的寓言式作品。 影片的主角维尼亚是个中学生,同时他的另一个身份是狂热的东正教教徒。 故事开始时,男主因为游泳课的问题与校方产生了矛盾。他拒绝脱衣服下水,更看不惯女生穿比基尼。而这无疑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为此,校方把他的母亲找来谈话,并希望维尼亚向体育老师道歉。结果男主非但坚决不愿道歉,还引经据典,用上帝的话为自己的行为做背书—— 主说,女人廉耻、自守,以正派衣裳为妆饰,而不是比基尼,所以我宣布抗议这种伤风败俗。如此一来,老师们和维尼亚的母亲没辙了。 因为东正教是俄罗斯的国教,信徒遍地,上帝在大家心中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于是面对祭出宗教大旗的男主咄咄逼人地诘问,校方不得不选择妥协——女孩们被要求改穿更为保守的连体泳衣。而经过这件事之后,维尼亚对于宗教的热情更加高涨了。高涨到每天和人聊天都引用圣经中的原文,并且把宗教教义当做自己唯一的行为准则。 交朋友只交残疾的,因为上帝说——那样你就有福了,他们没有什么可以报答你的;指责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选择离婚的母亲,因为上帝说——妻子不可以离开丈夫;而对自己的母亲尚且如此,维尼亚在学校里甚至表现的更加肆无忌惮。期间,他与秉承开放教育观念、崇尚科学自由的生理课老师列娜产生了激烈的冲突。 列娜带来胡萝卜与避孕套,试图教授大家预防性病及意外怀孕,遭到男主脱光衣服抗议,因为《圣经》说——上帝赐福给人类和动物就是让它们繁衍生息,遍满地面。列娜试图教导大家正确看待同性恋,他又马上反驳,因为《圣经》说——同性恋是反自然的表现。而等列娜提到进化论相关知识的时候,他更是扮成猩猩大闹课堂,因为《圣经》说——人类是上帝花了6天时间造出来的。 对此,学校领导表示无可奈何,甚至很多时候都站在维尼亚这一边。毕竟他每次引用的确实都是《圣经》中的原文,反而是列娜的教育方式被认为太过激进——你不可以利用这些上课时间,传播你的什么前卫观念。所以尽管捣乱的是学生,但最终被要求收敛一点的却是老师。
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 由于中国人的基本价值观和道德信念都指向孔子,所以,一般人都认为孔子是一个道德主义者。 其实,这是一个误解。孔子并不认为单一的道德可以解决社会问题,他更不认为对人做严格的道德要求就可以改变人的品行,更为可贵的是,他坚决拒绝了绝对道德主义,从而为我们民族杜绝了陷入原教旨主义泥沼的危险。 孔子固然痛恨不道德的人,破坏礼制的人,或者面对邪恶无动于衷的人,这在《论语》和《孔子家语》中可以找出无数的言语和行动的例子。这是一个人的基本品性的体现,也是一个人道德水准的体现——面对不道德的人和事,面对邪恶,面对这个世界上天天都在发生的众暴寡,强凌弱,有着基本的善恶判断和良知的正常人会在心理上发生“道德的痛苦”,并自然地表达出道德的义愤。孔子也不例外,但他并不特别突出——他只是比一般人更加敏感。 但是,我们不要忘记了《论语》中还有这样的一些话。 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论语·泰伯》) 对不仁的人,恨得太过分,也是祸乱。如果说,能够痛恨不仁的人和事,是一般人的可贵的道德良知的话;那么,认识到这种痛恨如果不加节制,可能走向不道德,并因此对我们提出警告,则是圣人的道德判断力。 我们把道德绝对化,就会用绝对化的手段去惩戒那些不道德的人;而绝对化的手段本身即是不道德的。用不道德的手段去推行道德,就如同抱薪救火。用不道德的手段去惩罚不道德,又如同以暴易暴。 举一个例子。53岁的山东省威海市退休女教师李建华遭遇歹徒入室抢劫,她在身中数刀的情况下与歹徒斗智斗勇最终占得上风,面对精神崩溃、瘫倒在地的19岁的歹徒,李建华拨打120急救电话,让歹徒得到及时救治。 这本来是很感人的事件。李建华老师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刻,体现了人性的高贵和美好。但是,在媒体报道这件事后,却出现了争论,有不少人认为,对这样的歹徒,根本不需要同情和帮助。 一个网友在网上的留言是:“假如我碰到这样的歹徒,我要拔了他的皮,抽了他的筋,吃了他的肉,砸了他的骨,吸了他的髓!” 这种极其残暴的心态,我看得毛骨悚然,从来不在网上留言的我,忍不住留了一句话:“你更是歹徒啊!” 是的,对不仁人的极端仇恨和不择手段的报复,会把我们自己的道德拖下水,让我们变得更加不仁。 实际上,孔子是发现了一个严峻的事实:天下的很多祸乱,是由绝对道德主义者惹出来的。 所以,孔子反对用极端的手段对待不仁的人。 孔子有一个学生,叫公伯寮,他可能是孔子学生里面最糟糕的一个,被后人称之为“圣门蟊螣”。他竟然在孔子堕三都的关键时刻,在季氏的身边说子路的坏话,导致子路丢了职务,对堕三都的失败以及孔子的离鲁出走都有相当的责任。 鲁国有一个大夫叫子服景伯,对孔子说:“你的这个学生实在太坏了,如果你允许的话,我有力量杀了他,让他暴尸大街。” 孔子说:“我的道如果能够行得通,那是命,如果我的道行不通,那也是命。跟公伯寮没关系。” 孔子嘉许子服景伯的忠心,但断然不能听他的杀人的建议。这就是是非判断力。 公伯寮坏,但是假如我们用杀人的方法来对待这样的人,那我们就更坏。用极端的手段,用杀人的手法来清除异己,是恐怖主义行为。 为什么孔子不赞成人们用极端方式来履行道德?为什么孔子反对用极端的手段来实现正义维护道德? 因为一切极端手段必隐含着对另一种价值的破坏。 而且,极端手段所蕴含的破坏性往往指向更原始更基本的价值。 恐怖主义就是极端道德主义的产物。恐怖主义、恐怖行为,可能有自以为是的道德基础和道德目标,但是比起一般的不道德行为危害更大,结果更不道德。所以,人类有识之士永远都会反对一切形式、一切借口的恐怖主义。 从这个意义上说,孔子不是一个极端道德主义者,实在是非常非常重要,我们的民族也因此非常非常幸福和幸运。 我们来看他评价一个人。 此人也是一个名人。但是,就是太极端了,极端地想对人好,极端地坚持一些东西,极端地坚持小节,结果呢?送了命,还被孔子批评。 这个人叫尾生高,《论语》里叫微生高。 尾生高,鲁国人,以直爽、守信著称。传说他与一女子相约在桥下见面,女子没按时来,尾生高一直在约会处等候。后来,河水暴涨,尾生高不愿离开桥下,抱住桥柱子死守,终被淹死。(《庄子·盗跖》,《史记·苏秦列传》) 守信当然好。但是,拘泥就不好。尾生高的毛病就是拘泥。 即以此事为例,事实情况会变化,女孩子约会没来肯定有情况,即使来了,桥下都是水了,那女孩子难道会潜水到下面去约会吗? 我们看看孔子在《论语》里对微生高的批评。 子曰:“孰谓微生高直?或乞醯焉,乞诸其邻而与之。” 孔子说:“谁说微生高这个人直爽呀?有人向他讨点醋,他不直言自己没有,却到他的邻居家去要了点醋给人。” 乍一看,微生高这个人还真不错,自己没有,转向邻居家讨来给人。但细一想,就不对了:有就说有,没就说没,何必如此曲意讨好别人?如此拖泥带水,小心翼翼,是有意识地去做好人,让人家感谢他吧?所以,孔子说他不直爽。 做人做事,不能太刻意,刻意会显得太有心机。 也不能太曲意,曲意会变得很烦琐。 做人干净利索一点,洒脱一点,直率一点,是近乎君子的。 而刻意去实行道德,曲意去体现善意,结果是让道德变味,使自己变态。 实行道德的结果,应该是让我们更加舒展,而不是扭曲啊。 再看他如何教导自己的儿子。 孔鲤的母亲去世了,孔鲤守丧。丧期过了,他还在那儿哭。 有一天孔子听到他在哭,就问,谁在哭啊? 有人告诉他,是伯鱼在哭他的母亲。 孔子把儿子叫来,告诉他:丧期已经过了,你应该回归正常生活了,你天天这么哭哭啼啼的怎么回事啊?表达孝情不能太过啊。 伯鱼听到父亲这样的话,也就不再哭了。(《孔子家语·曲礼子贡问》) 即使对于母亲的哀悼之情也要适可而止。 子路也碰到过这样的情况,他姐姐去世了,丧期已过,子路还把丧服穿在身上。孔子告诉他:“你可以把丧服脱下来了,回归正常生活了。” 子路说:“我兄弟姐妹少,我不忍心啊。” 孔子说:“谁会忍心呢?人人都不忍心。但任何事都要有分寸,感情也要节制。” 接着,孔子告诉子路: “先王制礼,过之者俯而就之,不至者企而及之。” 子路闻之,遂除之。(《孔子家语·曲礼子贡问》) 过之者俯而就之,不至者企而及之——非常精彩!它说出了道德标准确立的原则。 道德标准太高,一般人做不到,道德失效。 道德标准太低,很差的人都像道德模范,道德可笑。 先王的礼,不是按最高标准制定的,也不是按最低标准制定的,而是按中间的标准。境界高的人,俯就一些,境界低的人,努力一点。 这就是中庸之道。 《吕氏春秋·察微》上记载了这样两件事。 第一件。鲁国有一条规定,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如果有人碰见了,把他们赎出来,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 这是一条很好的政策,很人道,并且具备可行性。 孔子的弟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回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却拒绝去国库报销他花费的赎金。他认为,这样才显得道德,这样才像孔子的学生,才不辱没孔子学生的名声。 可是孔子不这么看。他对子贡说: “赐呀,你这样做,以后就不会再有人替沦为奴隶的鲁国人赎身了。你如果收下国家的报销金,并不会损害你行为的价值;而你不肯报销你付出的赎金,别人就不肯再赎人了。” 为什么呢? 因为,作为个人,子贡愿意放弃赎金,这是他的自由,无可厚非,更何况你还以此显示了你的高尚。但你的这个做法使得其他准备救赎鲁国奴隶的人陷入尴尬的境地: 向子贡学习,就意味着自己要作出经济上的牺牲。 不向他学习,又显得没有人家境界高。 我们知道,子贡是一个很有钱的人,他可以不在乎这些赎金。但其他人未必就不在乎。 最后的结论就是:只有索性不救赎奴隶,才可以避开这种尴尬局面。 这么一来,不仅鲁国的赎人法成了一纸空文,那些在外国成为奴隶的人也失去了被救赎的机会。 可见,极端的道德如同悬崖峭壁,只有攀崖高手才能攀登,一般人只好绕道而行。 另一件事恰巧和它相反。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被救的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坦然收下了。孔子说:“从此以后,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明白了子贡的做法失在哪里,就自然明白子路的做法得在哪里了。 我们乐于做好事,尤其乐于做惠而不费的好事; 我们乐于做好事,并且不求报答,但对做好事的人给予适当报答,或金钱和财物,或精神上的表彰,可以促成更多的人做好事。 孔子,确实是明察秋毫,《吕氏春秋·察微》在这两个故事之后,评论道: 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孔子在细微之处,见出了大问题。 在我们认为正确的地方,看出了潜在的巨大的危险。
鲍鹏山:商鞅,谁的成败 公元前361年,响应着秦孝公的号召,商鞅来到秦国。经过几番面试,终于获得信任,准备推行变法。可是秦国保守势力太强大,既得利益集团太顽固,要变革,先得造变法的舆论。于是,一场由秦孝公主持的高端辩论会——事实上是一场高层大论战,在孝公的宫廷开幕了。 辩论主要是三个人:主持改革的商鞅,反对改革的秦国权贵代表甘龙、杜挚,支持改革的秦孝公担任裁判。秦孝公既然已经有了立场,商鞅就不算孤独,事实上还占着优势。但是,秦孝公作为裁判,不能帮着他辩论,一对二,商鞅应该还是有些吃力。 但没想到,这次辩论近乎一边倒,商鞅面对的这两位秦国贵族理论家,看起来阵营豪华,最终却被证明,他们不过是鱼腩队,在商鞅面前,他们溃不成军,被打得满地找牙。 根据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和刘向《新序·善谋上》的记载,在秦孝公致开幕词后,个性躁急而胸有成竹的商鞅首先发言: 犹犹豫豫的行为不会成名,犹犹豫豫的事业不会成功。您此前定下的变法理念,施行它,不要怀疑,不要顾忌天下人的议论。何况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謷于民。就像俗语说的:“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可与乐成功。郭偃之法曰:“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什么是法?对人民有利的就叫法;什么叫礼?有利于事业的就叫礼。所以,对于圣人来说,只要可以治国,不法其故;只要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看商鞅的这番演讲,圣贤语录、民间俗语、名言警句喷涌而出,平心而论,他还真是一个大演说家,颇有希特勒墨索里尼的风采。 我们稍微把他的这番演讲做一番整理,你会觉得他说的真是有理有据: 第一,做事不能犹豫不决,做人不能优柔寡断。 第二,智慧和道德高出常人的人,命中注定要被人非议和污蔑,不必在意。 第三,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所以,人多不是力量,真理才是力量。敢于坚持真理的人才有力量。 第四;大多数人材质平平,德行一般,智不能料事,德不能担事;眼光不能看得远,胸襟不能容得多。所以,这些人不是我们事业依靠的力量,恰恰是我们需要抵制的阻力。 第五;做小事,可以和众人商量,做大事,只能自己决断。 第六,法也好,礼也好,其本质不在于一些条文和制度,而在于这些条文和制度背后的价值——治国和利民。价值永恒,条文和制度随时可变。 看了他这六层道理,我们还不得不佩服:说得真好。并且,正如商鞅所说,它们来自于“俗话所说”或古人的名言——也就是说,它们是社会事实的总结,是古老智慧对历史经验的概括。因此,他不仅说得有理,还说得有据,并且他这六层道理,环环相扣,层层推进,说得慷慨激昂,富有激情。 在这样的一番裹挟着名言警句的集束轰炸面前,本来就没有道德优势和知识优势的甘龙、杜挚一下子就被炸得晕头转向,只能被动挨打,最后丢盔卸甲,一败涂地。 我们也一样,看到这一番宏论,立即佩服得五体投地,坚定地站在他这一边。 商鞅赢了。一场由他设计、由他主导的改革在秦国拉开了序幕。 但是,十九年后,商鞅输了,输得身败名裂,家破人亡。 但是——又一个“但是”——我们今天的历史教材和一些学者常常这样告诉我们:虽然商鞅本人失败了,他的政策却在秦国取得了成功,秦国终于灭尽六国,一统天下。 那么,秦国灭了六国,到底是谁“成功”了呢? 六国当然失败了,六国的老百姓从此必须忍受更加残暴的政权,也失败了。 但是,秦国人民赢了吗?他们赢了什么? 结论是:只有嬴氏一姓赢了。 不。我们再稍微耐心一点,只要再等十六年——这点时间对于一个朝代来说一点都不长,对于一个已有五百多年立国历史的秦国来说,更是一点都不长。 十六年后,嬴氏也输了。 秦,从秦非子算起,近七百年;从秦襄公算起,有五百多年——几百年的兢兢而强,几百年的发愤图强,几百年的不息自强,几百年的好胜争强,拿强用强——强到最后,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并吞八荒,一统天下,唯我独尊,谁知道最后,竟是瞬间崩溃一败涂地? 这是一个从来不问人民幸福,只追求国家强大能攻,以满足贵族集团无厌贪欲的国家。在他们单一目标追求“强大”的历程中,他们应该听听一个思想家冷峻的声音:兵强则灭,木强则折。(《道德经》76)可惜的是,这样的功利第一工具第一的国家,是不需要思想家的。 一个有数百年历史,有一百多万军队的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王朝,输给了草根陈胜吴广,输给了半文盲项羽刘邦。还输给了两千多年的历史——秦朝灭亡之后,自汉至清,从陆贾贾谊开始,没有一个有良知的读书人同情歌颂秦朝,没有一个朝代的官方意识形态肯定秦朝,甚至,没有一个野心家、暴君敢于公开声明自己效仿秦朝。是的,秦朝,几乎在所有的时间里,被所有的人,毫不留情地抛弃。 结论:商鞅变法,结果是:所有的人都输了。 为什么?为什么?这是为什么? 我们还是回到原点,来看看,在商鞅振振有词的演说中,在他这满是格言警句的“道理”中,有一个东西是贯穿始终的,那就是对一般人智力、德行的蔑视,对他们存在的忽视,对他们意见的藐视,对他们权利的漠视,对他们力量的轻视。 也许,商鞅对一般人德行和智力的这些观察和结论,符合某些事实甚至基本符合事实,社会现实在某些程度上也可以印证他所说的话,人类历史的实践和经验也能佐证他的观点,甚至一个从政者按他所说去做,还真的就能“成功”,但是,他忘了一点:对于政治来说,光有事实是不够的,还应该有价值;对于一个人来说,光有“成功”是不够的,还应该有仁义。 人类世界,不仅仅是事物的总和,也不仅仅是事实的总和,它还有一个重要的元素:价值。 事实,再加上价值,才构成人类世界。否则,就是动物世界。 价值,才决定人类世界的性质。 在人类世界的构成中,抽掉了价值,就没用了意义。这样的世界,不值得我们维护,它也必然崩溃。 是的,我们可以在事实上证明人与人有着地位和相应的影响力、智力和相应的能力、德行和相应的感召力——等等上的千差万别,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在价值上贬低他们,轻忽他们,歧视甚至剥夺他们。地位、智力和德行上的差异不应该也不能导出权利的差异。何况地位、智力和德行的差异往往恰恰是是由于权利不同造成的,是结果不是原因。所有人都有诉求利益的权力,所有人都应该得到关心,这才是政治的价值,才是政治家的仁义。政治家和政客的区别,在于:有无价值优先之坚持,有无公平正义之理念,有无一视同仁之关心。 政治家必须是思想家。思想家的价值就在于他比一般人更为突出和坚持价值。思想的价值不仅在于思考真相,更在于判断是非。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就是说,作为一个君子,他应该首先考虑价值问题,否则就是小人。小人喻于利——小人只讲得失、成败、利害。商鞅就是小人。 孔孟老庄这样的人,为什么在先秦诸子中脱颖而出,超越商鞅这些“事功”突出的人,获得了后世更多的推崇和关注? 拆穿了说,从事实判断的角度说,孔孟老庄岂能不知在教育不能普及的那个时代,普通的、没有受教育的广大民众在智识上、德行上与精英阶层的巨大落差?他们岂能不知,在政权不能开放的那个时代,普通的、没有政治参与机会得不到从政操练的广大民众在政治能力和政治理想上的懵懂无知?对此,他们默许甚至认可、维持现有的等级秩序(这是历史的不可超越性),但是,从价值判断的角度,他们同时认可人在终极意义上是平等的,所有人都是值得关爱和尊重的,他们从来不会鼓吹漠视普通人对幸福的追求,不会轻视普通民众的力量,从来不会鼓吹为了所谓国家的利益而牺牲个体的利益,儒家宣称:“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孟子·公孙丑上》)这是政治良知;道家则宣布:“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孟子·尽心上》)这是小民自保。政治而能有此良知,小民而能如此自保,这世界,才是人的世界,而不是地狱! 在商鞅对普通民众的藐视、漠视、歧视里,暗含着他自己未来的命运,暗含着在他的理念下成长壮大的秦国、秦王朝的命运。 是的,他从来不在乎人民的幸福,他只追求国家的强大。抹杀个体以统一意志,残害百姓以成就一姓,他成功了,在他的理念指引之下的秦国,果然强大到灭了六国,成为当时世界第一强国——但是,楚人一炬,可怜焦土! 商鞅真该听听这样的声音: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道德经》30) 而那最初揭竿而起者,正是陈胜吴广及其手下的戍卒,一群被商鞅蔑视、漠视、歧视、无视,看起来任人虐使的小民! 有功利而无道—— 这样的大国,真的大吗? 这样的强国,真的强吗? 有幸的是,作为后来人,这些,我们都看到了。 但是,我们真的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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