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8
境内除了对献血法行使经济特区立法权做出了变通性规定的某几个经济特区,绝大多数地区现在还是要按照“不少于六个月”执行。那两次全血就是6个月以上,并不会因为中途献了血小板或者其他成分就可以缩短,而是要同时满足,板切全的时候就需要同时满足”板1个月“且”上次全6个月“,而不是板后1个月就能符合规定直接全。
现行规定是否合理先不讨论,只是说现在的规定就是这样。
2025年08月27日 08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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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3
捐献全血要3个月后才能捐献血小板,捐献红细胞要6个月后才能再次捐献红细胞,如果不够6个月时间,是不可以捐献红细胞的
2025年08月31日 22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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