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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孙二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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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的郑州,寒风已至,但同乐小区业主田某某心中的寒意,远胜冬日风霜。一场因回家而起的纠纷发生在郑州市惠济区刘寨办事处同乐社区,在当地派出所的介入下演变为肢体伤残的惨剧。那些本该守护平安的警徽,此刻却成了压在百姓心头的巨石,其阴影所及,是法治尊严的蒙尘。九年约定遭背弃,业主归家路被断
事件根源可追溯至2015年郑州市黄标车淘汰工作,田某某家的轿车被纳入惠济区刘寨办事处淘汰指标,同乐社区及当时的物业明确承诺以减免物业费、停车费弥补车辆淘汰补贴不足,这份经社区盖章的约定曾是田家人的信赖凭据。2024年11月22日19时,因房屋装修需腾房,田女士的父亲返回同乐小区拉运物品时,被小区道闸拦截,物业将其车牌拉黑,系统显示“禁止入内”,老人出示业主证明并解释自己是本小区业主、仅回家取物且物业费已依约减免,保安却以“未交钱”为由拒绝放行。当日,田家人三次联系同乐社区居委会,均遭无人接听或“新班子不了解旧事”的推诿;该小区未规划专属车位,物业长期占用公共区域划设收费泊位涉嫌违规,如今更升级为剥夺业主回家权利的手段。11月23日午时,老人拨打110报警,经刘寨派出所民警调解,物业经理当场承诺“立即解禁”却事后食言,至11月24日18时,老人再次被拦在小区门外,归家之路彻底断绝。
五次报警唤不来公义,执法者施暴酿伤残
11月24日18时07分,老人首次报警:“我是同乐小区业主,回家取物被物业阻拦,车牌遭拉黑,请立即出警。”二十余分钟后,一名民警和一名辅警到场,没有了解实情就直接对老人呵斥,未作任何实质性处理就扬长而去。
从18时52分至21时40分,老人连续5次拨打110,接警平台回应从“正在派警”变为“请耐心等待”,直至第5次报警后的12分钟,郑州市公安局惠济区分局刘寨派出所才再次出警。其派出所只派出一名辅警一名民警,违背了程序法的要求,相关法律规定在处理这类强制措施必须到场两名正式民警。他们到场后未核实情况,便说:“多次报警,纯属骚扰”!“这么大的人了还这样无赖”,随即拿出来警械。老人急忙出示房屋产权证明,话音未落,民警直接喷射辣椒水。他们对老人踹踢,在老人的右胸口衣服上留下了很深的脚印。老人被呛得蜷缩在地,双手揉眼时遭反剪,戴上冰冷的手铐。这副手铐,本应锁缚违法者,此刻却锁住了一个只想回家的业主。老人就这样被带走,派出所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给老人家属打电话告知。田女士还是从邻居口中得知父亲被派出所拷走。在派出所内,老人被要求蹲在门后面。“你怎么不报警了?”“你不是很能耐吗?”还说要将他拘留,人走不掉了。老人本就年迈,身体疾病许多,他们根本没有考虑老人身体的不适。田某某一直跟警方说:希望尽快通知家属,自己身体不适,但是也会好好配合警方工作。但是警方对其置之不理。直至25日凌晨2时许,老人出现呼吸困难症状,才得以离开。走出派出所时,手腕被手铐勒出紫红血痕,面部残留辣椒水灼烧的痛感。11月25日清晨,医院诊断结果显示:老人右侧第3、5、6肋骨骨折,手背出血,手腕勒伤,大腿及全身多处擦伤挫伤。一纸诊断书,记录下执法者施暴的铁证。
伤情鉴定遭拒,报案反遭权力报复
11月25日下午,田先生打12389举报,要求处理。多次向郑州市公安局惠济分局刘寨派出所提出做伤情鉴定被拒。郑州市公安局惠济分局督察做过笔录后,电话告知田先生正常执法。当田某某援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关于伤情鉴定的条款时,刘寨派出所拒绝做伤情鉴定。
2024年12月初,田某某向惠济区公安分局纪检部门递交控告材料后,刘寨派出所非但未启动调查,反而以“不存在违法事实”为由,撤销了此前受理的行政案件。
据了解:物业方面,在派出所的纵容下愈发嚣张。有业主拍摄视频显示:保安豆某强在小区门口当众推搡辱骂业主,狂言称“派出所都向着我们,你们告也没用”。到了12月,再也没办法忍受的业主怒砸物业岗亭玻璃,引发群众强烈不满。最终却是几名业主被带走处理。
《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限制或者变相限制业主进出小区、车辆进出车位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人民警察法》亦明确要求民警“依法履职,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但在此事件中,物业违法收费、限制业主回家在先,派出所民警不仅不制止,反而暴力执法、打击报复在后,全然将法律法规抛诸脑后。
冤屈难伸,公道何在?
同乐小区多位业主证实,物业占用公共区域收费已持续多年,此前业主抗议时,派出所多以“冷处理”应对,“但像这次直接动手打致骨折”,实属首次,一位居住十余年的老业主叹息道。病床上的老人,每一次呼吸都伴随着剧痛,他抚摸着胸前的绷带,反复念叨:“我只是想回家拿点东西啊......”这句最朴素的诉求,却在权力的滥用下,演变成三根断骨的伤痛与无尽的屈辱。
田某某手中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物业违规收费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条文,都在无声地诉说着这场冤案的真相。他向郑州市公安局信访部门提交的复议申请,至今未有明确答复。
那些声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民辅警将执法权异化为施暴的工具、报复的利器。声称有派出所向着的保安变得无法无天、蛮横无理。一直声称要殴打业主,甚至弄死业主。生命在他们的眼中一文不值,法律在他们面前毫无威望。他们伤害的不仅是田某某一家的身体与情感,更是公众对法治的信任、对公平正义的期盼。
如今,老人的肋骨仍在愈合,而这起事件中的违法者、施暴者却未受到任何追究。田某某一家的冤屈,如同同乐小区冬日的阴影,沉重而漫长。我们不禁要问:是谁给了这些民辅警如此大的权力,可以肆意伤害百姓而不受惩处?田某某一家的公道,究竟要等到何时才能到来?朗朗乾坤下,不应有如此冤屈;法治社会中,更不容有如此暴行。请求还田某某一家一个公道,让施暴者受到应有的惩处,让被践踏的法律尊严得以恢复,让每一个普通百姓都能安全地走在回家的路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