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想起了很早以前,评论吧的一个帖子
小夭酒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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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诅 楼主
2025年04月24日 09点04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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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诅 楼主
那个帖子是关于朴昌合法化的内容。
当时我年纪还很小,坚决反对朴昌合法化。现在虽然大了快二十岁,但对朴昌合法化的问题,我很不关心,无所谓其是否合法。
2025年04月24日 09点04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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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诅 楼主
当时重点都在朴昌上面,现在想起来这个帖子,重点放到了“合法化”这三个字上面。
合法化,即法律明文规定了,不禁止某项行为。
但最近几年,很多在网络上传播得非常广泛的关于男女关于强健的热门事件,似乎都在合法化三个字上面,值得推敲。
强健当然被法律禁止,强健罪的几个要件,按理说是都要符合才能定罪,可从网上传出来的信息来看,有些要件似乎并不符合。
具体例子不用再说,但大家都不会理解,强健不能说开始时不违背被害人意愿,强健中也不违背,甚至ta还觉得爽的不够,要自己坐在上面,但强健后,因为没有满足被害人谈朋友、房子加名、加彩礼等要求,就变成违背意愿了,就可以关起来了。
2025年04月24日 09点04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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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诅 楼主
这样模糊了合法化的界限,这和制定十分严苛的规定,平时却不查,想收拾你时,罪名罪证都是现成的这种情况,同样甚至更让人自危。
2025年04月24日 09点04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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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诅 楼主
我在网上看到一个暴论,大意是为什么社会越来越进步,其它恶性犯罪都在减少,强健却越来越多,就是因为私法界的一些人,自诩为进步,对仁达制定的条文肆意解构认知。
强健不合法,愉快地啪啪啪后因别的与啪本身无关的事发生惹女方不快也不合法,到底怎样才是合法化的性行为?不可定义。
如此这般,很难不让人想是不是有混入私法界的殖子、拳师们,妄图颠覆广大人民群众的立法权。
2025年04月24日 09点04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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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诅 楼主
合法化不可定义的还不止于啪啪啪。凡是涉及不可定义的性别,都会出现或轻或重的法无定法现象。
打车瞌睡,就敢想到是司机下迷药,二话不说掏出刀子就捅,结果居然没事,JC还给了一千五让她们赶紧去赶飞机,还发微博邀功。
不想上课,会游泳也要故意多次跳水里装自沙,JC去救,就敢故意按着JC的头将其溺害。
老婆故意将热油泼到老公脸上,评论区却在说天呐,不敢想她之前遭遇了什么,才会去做这种事。
还有华东理工高等性别偷耳机却保研,货拉拉,地铁偷拍,小慧君,无锡蛋糕店等等海量个例,怎么都这样了?
2025年04月24日 10点04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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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诅 楼主
俞敏洪多年前说的话,当时惨遭猛烈抨击,现在来看其含金量还在上升。
有时在想,我一个普通男人,如果让我遇到那些海量个例,我该怎么办?我能怎么办?
有权的人,就算真强健了,也可以戴套不算强健。我等屁民,就算没强健,摊上了也把你关到自己低头认罪。
拳塔一体还满法抗你怎么办?
那我问你,你会不会开车?
2025年04月24日 10点04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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