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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同强奸案落到这种地步,说明什么男的特别爱女的即便是被告强奸,就是说精虫上脑也不为过,实际上女的要求男方自己都同意,最后到了男方父母哪里过不去了,基本上确定房子是父母买的男的做不了主,本案男方最大的缺点是承认发生了关系而不认为是强奸。最后说明了什么一片深情在利益面前一文不值,如果男的有钱也就结婚了,实际上是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没没父母帮忙车房都买不起,社会的悲哀就在这里,爱情在眼前也做不了主。
2025年04月17日 03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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