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本溪市通过“双推双考”选拔共青团本溪市委书记1名、副书记3名。
2008年4月10日,《本溪日报》刊登《本溪市“双推双考”选拔领导干部公告》(第7号):“高亭,男汉族,1981年8月生,2004年8月参加工作,200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全日制大学学历(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经济学专业,学士学位)现任明山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招商局副局长、高台子镇工业办主任,拟任共青团本溪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实际上,没有明山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高亭的工资由明山区发展计划和经济贸易局支付,该局的工作人员从未看到高亭来上班。除局长等少数知情人以外,该局大多数人不认识他。
据来本溪调查的记者证实,明山区招商局的工作人员根本不认识、不知道高亭何许人也!
如果说有明山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应该由明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明山区招商局副局长应该有明山区政府的任命。明山区并没有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因此,高亭职务也就没有合法程序上的合法任命。
明山区没有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这个职能部门、也不在招商局任职,高亭的局长职务和副局长职务虚假官职,是由明山区委主要领导组织有关人员私下炮制出来的。
明山区为什么如此讨好高亭,为其承担出国留学费用和支付高额工资,并“赠送”虚假官位,原因在高亭的父亲是中共本溪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高成竹。
高亭的工作关系在明山区计划发展和经济贸易局,在从未上班工作的情况下,享受正科级待遇并领取工资,每月工资为:2339.94元,还用巨额公款送其出国留学。
本溪市高官子女抢官事件,只是免去了中共本溪市委组织部长的职务,其他参与者造假者并未得到处理,此事件不了了之.


只要吃饱饭,神马都是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