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3
lmbwy
楼主
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序:最近,从一份小报上看到了一篇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的写作经过和背景的报道,其中有现在对当事人的采访和提问,也有当事人对写作这篇文章的动机、目的、以及写作手法的一些解释。自己向来对这篇文章不是那么重视的,毕竟是事过境迁,都过了二十六年多了,懒得搭理它。但是后来细一想,为什么这样一篇貌似宣扬马克思主义的浅薄文章,会被一些人们当作“经典”之作,甚至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谬论当作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命题。为什么有些人至今仍然认为这篇文章在基本理论上是
正确的
,甚至可以用来反过来达到“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效果。为什么又有些人总感觉到有不对劲的地方,但又说不出所以然来,只好嗤之为“荒谬”、“伪命题”。这篇文章究竟起了什么样的作用。想到这些,感觉到,这不是一个过去了的问题,而是一个很现实问题,过去没有澄清的问题,现在还是没有澄清,而且在理论上,以后还会出现这个问题,所以,必须对这个问题进行详尽的分析。所以,尽管这篇文章的主导思想是粗俗的唯心主义和教条主义思想的混合物。在语言表述上是自相矛盾、含糊其辞的,在逻辑上是混乱不堪的。尽管看这样一篇有悖于人类正常思维的劣质文章,令人感到非常厌恶和愤懑,情绪极坏。但是,我还是尽了极大的忍耐力与之打打交道。并不是多么看重这篇文章,而是这篇文章代表了一类人物的典型思想,这里只不过是拿它做为反衬,借以批驳的同时,从正面分析和说明真理、实践以及人们的社会实践之间的关系,这是本文的重点。下面就对这个命题及这篇文章从形式逻辑的和思想内容(哲学)的两方面进行一次分析和评判。 一,逻辑、语义分析 文章开宗明义,倒是挺爽快,一上来就先声夺人的提问,“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什么?”并且声称,“这是一个早被革命导师解决了的问题”。且慢!先别提革命导师。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首先明白地确定,这个问题究竟问的是什么? (1)首先, 因为我们知道,“检验”一词是针对不确定之物而言的,检验任何事物(包括思想内容)的目的,就是把不确定之物变为确定之物,或是区别事物的真伪,或是鉴别事物的属性。被检验的对象只能是不确定之物,这是最基本的常识。所以,我们必须弄清这个提问中的“真理”意在不确定之物还是确定之物。 不确定之物所表达的概念必须是对某类事物的概括,这个概念具有很大的外延,检验的目的就是要确定这个概念所包括的外延的类。这个概念本身也必须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例如:“检验一下这车货物装得是什么?”其中“货物”这个概念就具有广泛的外延,表示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可以是矿石、水果、棉花、钢铁、书籍等等,不胜枚举。而“真理”这个概念的定义是非常严格的,它的内涵很大,外延却很小,不是什么东西都有资格被尊称为真理的。 概念的外延无论多大,还是多小。都必须遵从这个概念本身的定义。如,我们已经知道,尽管“货物”这个概念的外延非常之大,不胜枚举。但是,如果我们说:检验一下这车货物装的是阳光?空气?歌声?还是某个劣质的理论家?这显然就超出了货物这个概念所定义的外延。所以,这是正常的思维过程所不允许的。真理这个概念的外延很小,也就是不确定性很小,它的排斥性就很大,当我们把真理这个概念当作不确定之物的时候,只能表示它的外延,也就是各种具体的真理,如关于自然的、社会的等等不同的真理。超出了它的外延更是不允许的。谬误与真理是相排斥的,真理的概念及其外延都不得包括“谬误”在内,谬误显然是不能被作为真理概念的外延和类来被人们确定属于哪一类真理的。 这就如同我们不能从“货物”之中检验出“某个劣质的理论家 ”一样,我们从“真理”之中是检验不出“谬误”来的。 所以,对于“检验真理”一语中的真理概念,如果是指不确定之物的话,那么,检验所要确定的类,就不能超出真理概念所定义的范围,只能是指各种不同的具体真理,谬误完全是被排除在外的。
2005年02月07日 13点02分
1
正确的
,甚至可以用来反过来达到“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效果。为什么又有些人总感觉到有不对劲的地方,但又说不出所以然来,只好嗤之为“荒谬”、“伪命题”。这篇文章究竟起了什么样的作用。想到这些,感觉到,这不是一个过去了的问题,而是一个很现实问题,过去没有澄清的问题,现在还是没有澄清,而且在理论上,以后还会出现这个问题,所以,必须对这个问题进行详尽的分析。所以,尽管这篇文章的主导思想是粗俗的唯心主义和教条主义思想的混合物。在语言表述上是自相矛盾、含糊其辞的,在逻辑上是混乱不堪的。尽管看这样一篇有悖于人类正常思维的劣质文章,令人感到非常厌恶和愤懑,情绪极坏。但是,我还是尽了极大的忍耐力与之打打交道。并不是多么看重这篇文章,而是这篇文章代表了一类人物的典型思想,这里只不过是拿它做为反衬,借以批驳的同时,从正面分析和说明真理、实践以及人们的社会实践之间的关系,这是本文的重点。下面就对这个命题及这篇文章从形式逻辑的和思想内容(哲学)的两方面进行一次分析和评判。 一,逻辑、语义分析 文章开宗明义,倒是挺爽快,一上来就先声夺人的提问,“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什么?”并且声称,“这是一个早被革命导师解决了的问题”。且慢!先别提革命导师。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首先明白地确定,这个问题究竟问的是什么? (1)首先, 因为我们知道,“检验”一词是针对不确定之物而言的,检验任何事物(包括思想内容)的目的,就是把不确定之物变为确定之物,或是区别事物的真伪,或是鉴别事物的属性。被检验的对象只能是不确定之物,这是最基本的常识。所以,我们必须弄清这个提问中的“真理”意在不确定之物还是确定之物。 不确定之物所表达的概念必须是对某类事物的概括,这个概念具有很大的外延,检验的目的就是要确定这个概念所包括的外延的类。这个概念本身也必须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例如:“检验一下这车货物装得是什么?”其中“货物”这个概念就具有广泛的外延,表示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可以是矿石、水果、棉花、钢铁、书籍等等,不胜枚举。而“真理”这个概念的定义是非常严格的,它的内涵很大,外延却很小,不是什么东西都有资格被尊称为真理的。 概念的外延无论多大,还是多小。都必须遵从这个概念本身的定义。如,我们已经知道,尽管“货物”这个概念的外延非常之大,不胜枚举。但是,如果我们说:检验一下这车货物装的是阳光?空气?歌声?还是某个劣质的理论家?这显然就超出了货物这个概念所定义的外延。所以,这是正常的思维过程所不允许的。真理这个概念的外延很小,也就是不确定性很小,它的排斥性就很大,当我们把真理这个概念当作不确定之物的时候,只能表示它的外延,也就是各种具体的真理,如关于自然的、社会的等等不同的真理。超出了它的外延更是不允许的。谬误与真理是相排斥的,真理的概念及其外延都不得包括“谬误”在内,谬误显然是不能被作为真理概念的外延和类来被人们确定属于哪一类真理的。 这就如同我们不能从“货物”之中检验出“某个劣质的理论家 ”一样,我们从“真理”之中是检验不出“谬误”来的。 所以,对于“检验真理”一语中的真理概念,如果是指不确定之物的话,那么,检验所要确定的类,就不能超出真理概念所定义的范围,只能是指各种不同的具体真理,谬误完全是被排除在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