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免费抽奖中up主是否对奖品发放享有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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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非挂人,纯乐子贴,法学牲上课划水刷到这位朋友@霏雪初霁 的评论时,突发的奇思妙想[呵呵]
2025年03月12日 03点03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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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跟没有法学基础的朋友们一句话简单的介绍一下:在我国民法框架下,你中奖≠奖品是你的。
因为我国《民法典》的大部分理论都继受自德国法,包括萨维尼的物权行为理论,即“物债两分”,被王泽鉴教授誉为“民法学的任督二脉”。这个理论的核心简而言之,就是债权行为仅有创设请求权的效力,而所有权的转移需要依靠独立的物权行为。
2025年03月12日 03点03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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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吧
2025年03月12日 03点03分 3
理论上没有,但要是没什么东西找up麻烦,收回就收回了,我只会叫好
2025年03月12日 03点03分
简而言之,免费抽奖,没领就能撤[呵呵]
2025年03月12日 04点03分
@云印清泪扬 黄牛花了钱买的票,怎么演唱会官方好端端地就不让看了呢?
2025年03月12日 04点03分
@云印清泪扬 我觉得法是由人定的,发生这种事情大家都叫好,这其中也没有冤枉,符合正义,没问题
2025年03月12日 04点03分
level 9
放到发放奖品这个例子中,虽然up主有之前的抽奖动态,确定了中奖人,但是粗略来说这只是个债权行为。在up没有向中奖人发放了螃蟹包的cdk、中奖人受领之前,东西不是中奖人的。
2025年03月12日 03点03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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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解释权归主办方呗[阴险],实在不行就问科雷
2025年03月12日 03点03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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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本案中,这个人他没有受领cdk,所以螃蟹包的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而债权行为的形态,《民法典》合同编中没有抽奖合同。因此,对免费抽奖、发放奖品进行解构,我偏向于认为是一个赠与合同,即up对中奖人赠予一个螃蟹包。
2025年03月12日 03点03分 6
@霏雪初霁 免费抽奖不算喵[开心]射幸合同属双务合同,抽奖人必须承担对待给付义务的。而且我国典型合同里也没有规定这个。
2025年03月12日 07点03分
刷到我自己了[吐舌]在我看来,抽奖应该是属于射幸合同吧,射幸合同指合同一方或双方的给付义务取决于未来不确定事件(如自然灾害、中奖结果、赛事输赢等)。例如:保险合同(是否发生保险事故)、彩票合同(是否中奖)、赌博合同(输赢结果)。
2025年03月12日 06点03分
@霏雪初霁 既然是合同,那么根据《民法典》第509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025年03月12日 06点03分
@霏雪初霁 所以如果按照赠与来观察的话,为了弥补负担原因的缺失,大陆法系各国普遍以任意撤销权来补正给付保持的效力。在这个基础上,up是可以在中奖人受领前任意撤销的。
2025年03月12日 07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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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合同在物权转移前,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所以综上,本案中up主可以撤销对h某的奖品的发放[呵呵][呵呵]
2025年03月12日 03点03分 7
不懂就问,那你怎么判定他是否转移了财产。财产如果是cdk就构成转移了,如果是皮肤就没构成。不就一直扣文字眼吗[滑稽]
2025年03月14日 02点03分
@萌之泪伤 电子数据的权利转移标准本来就是前沿问题捏,我偏向于认为cdk不算权利凭证。
2025年03月14日 03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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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完结[吐舌]不严谨不认真、纯乐子。刚好快下课,去吃饭[呵呵]
2025年03月12日 04点03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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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2日 04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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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无外乎人情,大家都觉得它是个倒狗,那法律就没必要保护这种网络乞丐
2025年03月12日 04点03分 12
@🌟星河璨璨🌟 我支持程序正义,我们只有不断完善程序去达到结果正义,而不是为了追求一个正义的结果,采用了错误的程序[呵呵]
2025年03月12日 10点03分
是的,所以说纯乐子贴[吐舌]因为看见有人说,法律上up不能撤销,才想着发个帖子讨论讨论。
2025年03月12日 04点03分
程序正义大于结果正义,up自己没提前说清楚,那么礼物送了就是把所有权转让了,没有道理再干涉[汗]
2025年03月12日 10点03分
@电车恶魔🚊 那我问你,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哪一个才是真正的正义[疑问]
2025年03月12日 10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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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12日 04点03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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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管不到吧,主办方的规则最大,它说不给就不给,
你最多只能找能管到主办方的平台,让它对主办方进行处罚
2025年03月12日 04点03分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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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key用了主办方管不到你。
key没用,主办方因为你转卖把key收回送给其他人,建议去告他。
2025年03月12日 04点03分 15
最好真去告,等着看倒狗有多闲。
2025年03月12日 05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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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压根没有关于抽奖以及赠与的条例吧。从抽奖角度说,一切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up抽奖是给想要的人,既然你不想要那up收回也是合理的,更何况你并没有兑奖。从赠与角度说,送出去的东西就不能拿回来了?没有这种说法的。比如你病了我去看你,买了补品买了水果,然后你收下以后并没有感谢我,反而把它拿出来卖了,那我不送了还不行?你也不能说我道德有问题吧?法律更管不着了。所以不管怎么说up收回都没有任何问题。只不过有一点我不赞同,就是收回之后直接给了举报人而非重抽,不过这也不好说什么,人家的东西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阴险]
2025年03月12日 05点03分 16
@激愤的菜鸟 这样的吗,那只能说,up与倒卖那人的人品差距真是比人和狗还大[吐舌]
2025年03月12日 05点03分
送给举报人之后,这次抽奖有多抽一个cdk的
2025年03月12日 05点03分
问题是水果已经送出去了,然后别人要卖水果,你说我要把水果收回来,太抽象了吧
2025年03月12日 07点03分
@云印清泪扬 在中奖者收到cdk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受领。赠予人无权收回。
2025年03月12日 10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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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免费抽奖,但“关注+转发”也是条件,多多少少有引流的性质,已经违背了赠与的无偿准则,而且抽奖行为在法律是通常属于射幸合同,就算是免费也有附加条件不是?并非是单纯赠与
2025年03月12日 05点03分 17
@云印清泪扬 抽奖时制定的规则就是实体义务,如果规则内容就是“关注加转发即可参与”,那“关注加转发”显然是实体义务
2025年03月12日 08点03分
@云印清泪扬 免费抽奖表面上是无偿行为,但就能本次科雷免费发放cdk来说,科雷是为了宣传更是为了后面螃蟹包上架商城后的获益,是一种从利益出发的商业行为。至于up,他本意是向饥荒玩家免费送福利没错,但他账号粉丝量上去也确实能给他带来收益这有问题吗?
2025年03月13日 03点03分
@云印清泪扬 看似无偿,但背后是有商业逻辑存在的,是隐性有偿行为
2025年03月13日 03点03分
不对。①“关注+转发”不属于实体的合同义务,只是参与的程序条件;②射幸合同是双务合同,但本案的抽奖没有对待给付义务。
2025年03月12日 07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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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在道德上,把免费的来的奖品转卖是不道德的”。
我怎么不觉得这有什么不道德的地方[喷]
是我的道德标准太低了???
我觉得这种情况唯一能谴责的,就是你给认识的朋友送礼物,结果朋友转卖了。
陌生人真谈不上什么道德不道德的吧
2025年03月12日 06点03分 18
免费抽cdk是想发给有需要的粉丝的,然后被一个自称不需要的人抽到了,再反手挂在交易平台上高价售卖给有需要的人,不觉得很恶心吗
2025年03月12日 07点03分
@激愤的菜鸟 那你这个行为不是比他还恶心吗。
2025年03月12日 10点03分
@专艹个种不服 抽奖时也没说cdk是未使用过的,发给他一个用过的cdk犯法吗[太开心]
2025年03月12日 09点03分
@激愤的菜鸟 为什么一直强调这一套奇怪的说辞?你是觉得这一套说辞能说服谁吗?还是说觉得这样嘴硬一下,就能够安慰到自己?
2025年03月13日 11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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