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表达不满愈充分拆迁新法愈接近正义(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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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skeys02 楼主
昨天(13日)北大法学院向全国人大递交关于审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五位学者就不动产征收与搬迁进行研讨,五位学者对这一年来的拆迁变法的进程并不满意。(11月14日《新京报》)
立法过程本质上属利益博弈过程,其攸关公民权益和阶层利益。唯其如此,公众推动参与博弈不可或缺。尤其是随着近年各地城市化进程加快,一些地方时甚至酿成流血冲突,如何藉以拆迁变法解决拆迁事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不仅关乎公民财产权益保护,更关乎社会安定稳定和国家国际形象。五学者之一的王锡锌对此前国务院法制办和全国人大法工委邀请他们参加座谈的做法表示肯定,但他从立法过程中感到公众推动变法的作用“很弱”。

2010年11月15日 15点11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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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skeys02 楼主
老实说,我理解所谓公众推动变法作用主要还是赖于公共学者作用的发挥。公众推动变法作用之所以“很弱”,毋宁谓之他们推动变法效用式微孱弱。
2010年11月15日 15点11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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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skeys02 楼主
设若非要承认公众推动变法的作用,大多数普通公众的作用顶多恐怕只是增加一些声势和氛围。归根到底,能对推动变法产生实质效用的,只能是良知未泯具有公共担当代表民众利益的公共法律学者。我注意到,正是因为屡引纷争广受诟病,现行拆迁条例自诞生以来便命运多舛,民间有过三次要求修改浪潮均告无果而终。
2010年11月15日 15点11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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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skeys02 楼主
第一次是2003年7月,116人联名建言全国人大对条例违宪审查,事后论证结果却“并不违宪”。第二次是2007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物权法》,而此间社会上以物权法为由头要求修正拆迁制度的第二次浪潮业已形成,其标志是社会和媒体对“重庆钉子户”事件穷追不舍。
2010年11月15日 15点11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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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skeys02 楼主
11月2日《人民日报》发表《治理“强拆”期待新法》一文指出:当务之急是制定新的征地、拆迁法律法规。应通过系统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公共利益的具体范围,确保“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落到实处;只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各方利益诉求才能有序充分博弈,尤其是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我有理由期待,在公共学者的强力推动下,一个兼顾各方利益诉求符合公平正义的拆迁新法横空出世应当为期不远!

2010年11月15日 15点11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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