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8
308696920
楼主
此事是发生于2010年7月的一起交通事故…
撞人的司机路国亮连把人送到医院都没有就逃之夭夭,还是被另外一位送到医院,起先被路国亮叫来了两个人,但有一人说话颇为贱,后拍完片子又换了两个人,他们一再要求和解而且态度特别好,我们也就同意和解了。让人气愤的是,他们提出的和解,但让我们去**大队一直等他们了好几天都不见他们人影,最后一通电话他竟然说:你们随便吧,我们不管了…妈的实在是太让人生气了!
好吧,既然这样我们就打官司吧,8月中旬立案,此事告一段落。
10月15终于开庭了,所谓的开庭就是在民一庭庭长的办公室里开的庭(我一直很不理解为什么会在那开庭)桌子一边坐着所谓的法官,另一边是书记员,被告翘着二郎腿大义凛然的坐着。反而让受害人站着。所有的问话都是问被告,原告及家属不让说一句话,说一句话就被赶出去, 直到办公室里就剩原告一人,还是不让说话,难道说原告连基本的事实都不清楚吗?被告路国亮说他撞的人不是原告(他连撞的人都没看清就已经夹着尾巴逃跑了,现在怎么还会有脸说撞的不是原告),难道非要我们扒了衣服让你看身上大块的伤疤吗??!!…(有太多太贱的话) 我想问你路国亮还是个人吗????
终于,11月11日上午下来判决,在法院拿判决书时,一位工作人员态度颇为恶略,还说:看你们都干得什么事儿!不理解呀,难道我们来法院维护自己的权利有错吗?难不成法院只是摆设······
在我们的追问下那位工作人员说被告路国亮曾多次找我们调解,我们都不愿意。天知道他路国亮什么时候给我们打过电话,除了在事故现场见过他一面就再没见过此人,打电话给我们吗?那就更是搞笑了,我们主动打电话给他他都不接,想他那种有钱人又怎会给我们这种没钱没权又没势的贫民主动打电话呢!!! 天大的笑话·····
既然判决都下了我们也就没什么说的,这事儿这样也就差不多结束了······
但是安邦保险公司的代表说的:按农村标准就不应该给营养费的。是呀,我们是农村的,难道农村人的命就活该这么贱吗!!! 他们竟然还算给我们了一百块钱的营养费,真的是太仁慈了,我们是不是应该规定膜拜,感激涕零你们对我们的恩赐······
作为一位母亲,我妈知道路国亮在哪儿后去找过,他竟然说是我姐撞得他,是,我们是农村的,但我们活的还没你那么贱,什么话都可以说的出口,难道你没有一丁点儿的良心了吗!!!我妈气不过就跟他理论,他竟然又破口大骂······
如果可以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我们不要正义了,我们也不要赔偿了,我们只要让路国亮受到同等的伤害,让他身上也留下同样的永远去不掉的伤疤!!!!这样可以吗????一个女生身上那么大块的伤疤,夏天连最爱的短袖、裙子、凉鞋都不能穿了,路国亮你竟然连一点儿愧疚都没有吗???你不愧疚也就算了竟然还赤裸裸的威胁我们,因为我们没钱没权又没势,就活该受你歧视,活该被你威胁吗!!!!
我从来都不会奢望绝对的公平正义,但原来相对的公平正义也只能是奢望而已…我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用暴力解决问题的事件了,当我们所追求的公平正义永远得不到实现的时候就只能用暴力来解决问题,暴力的方式更容易发泄人心头的愤恨,如果当时我在场我绝对会用暴力解决,什么赔偿什么公平正平正义都不要了,只要把心头的怒火发泄了就好,妈的,欺人太甚…
我们是没钱没权又没势,但我们就活该忍气吞声受尽欺辱吗?
我们是农村的,但我们就活该让人随意轻贱吗?
难道所谓的公平正义不适用穷人嘛,穷人的权利就活该的得不到保护吗?
所谓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只是对钱权势的高等,对穷人的低等对待吗?
那我们所要追求的公平、正义、平等还有实现的机会吗??
2010年11月13日 14点11分
1
撞人的司机路国亮连把人送到医院都没有就逃之夭夭,还是被另外一位送到医院,起先被路国亮叫来了两个人,但有一人说话颇为贱,后拍完片子又换了两个人,他们一再要求和解而且态度特别好,我们也就同意和解了。让人气愤的是,他们提出的和解,但让我们去**大队一直等他们了好几天都不见他们人影,最后一通电话他竟然说:你们随便吧,我们不管了…妈的实在是太让人生气了!
好吧,既然这样我们就打官司吧,8月中旬立案,此事告一段落。
10月15终于开庭了,所谓的开庭就是在民一庭庭长的办公室里开的庭(我一直很不理解为什么会在那开庭)桌子一边坐着所谓的法官,另一边是书记员,被告翘着二郎腿大义凛然的坐着。反而让受害人站着。所有的问话都是问被告,原告及家属不让说一句话,说一句话就被赶出去, 直到办公室里就剩原告一人,还是不让说话,难道说原告连基本的事实都不清楚吗?被告路国亮说他撞的人不是原告(他连撞的人都没看清就已经夹着尾巴逃跑了,现在怎么还会有脸说撞的不是原告),难道非要我们扒了衣服让你看身上大块的伤疤吗??!!…(有太多太贱的话) 我想问你路国亮还是个人吗????
终于,11月11日上午下来判决,在法院拿判决书时,一位工作人员态度颇为恶略,还说:看你们都干得什么事儿!不理解呀,难道我们来法院维护自己的权利有错吗?难不成法院只是摆设······
在我们的追问下那位工作人员说被告路国亮曾多次找我们调解,我们都不愿意。天知道他路国亮什么时候给我们打过电话,除了在事故现场见过他一面就再没见过此人,打电话给我们吗?那就更是搞笑了,我们主动打电话给他他都不接,想他那种有钱人又怎会给我们这种没钱没权又没势的贫民主动打电话呢!!! 天大的笑话·····
既然判决都下了我们也就没什么说的,这事儿这样也就差不多结束了······
但是安邦保险公司的代表说的:按农村标准就不应该给营养费的。是呀,我们是农村的,难道农村人的命就活该这么贱吗!!! 他们竟然还算给我们了一百块钱的营养费,真的是太仁慈了,我们是不是应该规定膜拜,感激涕零你们对我们的恩赐······
作为一位母亲,我妈知道路国亮在哪儿后去找过,他竟然说是我姐撞得他,是,我们是农村的,但我们活的还没你那么贱,什么话都可以说的出口,难道你没有一丁点儿的良心了吗!!!我妈气不过就跟他理论,他竟然又破口大骂······
如果可以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我们不要正义了,我们也不要赔偿了,我们只要让路国亮受到同等的伤害,让他身上也留下同样的永远去不掉的伤疤!!!!这样可以吗????一个女生身上那么大块的伤疤,夏天连最爱的短袖、裙子、凉鞋都不能穿了,路国亮你竟然连一点儿愧疚都没有吗???你不愧疚也就算了竟然还赤裸裸的威胁我们,因为我们没钱没权又没势,就活该受你歧视,活该被你威胁吗!!!!
我从来都不会奢望绝对的公平正义,但原来相对的公平正义也只能是奢望而已…我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用暴力解决问题的事件了,当我们所追求的公平正义永远得不到实现的时候就只能用暴力来解决问题,暴力的方式更容易发泄人心头的愤恨,如果当时我在场我绝对会用暴力解决,什么赔偿什么公平正平正义都不要了,只要把心头的怒火发泄了就好,妈的,欺人太甚…
我们是没钱没权又没势,但我们就活该忍气吞声受尽欺辱吗?
我们是农村的,但我们就活该让人随意轻贱吗?
难道所谓的公平正义不适用穷人嘛,穷人的权利就活该的得不到保护吗?
所谓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只是对钱权势的高等,对穷人的低等对待吗?
那我们所要追求的公平、正义、平等还有实现的机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