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观察和实验的手段从被观者获得的信息是完备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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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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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尽量在不陷入哲学辩论的纠缠下快速的进入到要讨论的主要问题。物理学主要是研究物质存在的基本结构和物质运动变化规律的科学。这个进行所谓研究和体验的主体一定是有意识的,他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获取目标客体的信息来判断目标客体是否存在。借用贝克莱的“存在即被感知”的字面含义,在物理学中就是通过“观察和实验”等一切“感知”手段对目标客体是否存在进行判断,进而对目标客体的基本结构和运动变化规律进行研究总结,形成经验和理论。在物理学中,进行研究的有意识的主体一般可统称为观察者,即观者。目标客体一般称为被观察者,即被观者。
实践经验告诉我们,自然世界中的被观者的存在是不依赖于观者的(除非观者的观察和实验破坏了被观者的状态)。他是观者的研究对象,他属于一种客观存在。沿着这样的脉络继续分析,
第一点,观者要研究被观者就必须通过观察和实验(即一切感知手段)来证实被观者是客观存在的。
第二点,观者通过观察和实验的手段从被观者获得的据以进行研究的信息是完备的吗?答案是,不完备的。
这要分两方面来说。
1.观者通过观察和实验的手段对被观者进行研究,他获得的信息和得到的结论是客观的吗?答案是这个客观只对观者自己有效。当然我们必须先假设观者采用的观察和实验的手段是科学的,规范的。即便如此,也难保观者的研究结果能在所有观者之间达成共识,因为观者都有自身的局限性,即所谓的观者效应。这样的情况下,观者的研究结果只能在自己和某些与观者存在某种类似状态的其它观者之间达成共识。而不能在普遍的观者之间达成共识。在物理学中,被观者的这种只对特定观者有效的性质和结构我们称它具有相对性。类似的,这样研究得出的规律我们称它有适用范围。总结一下,被观者的这种客观性是要加引号的,它不是普适的,它是相对的,是有适用范围的。
我们如何去寻找更具普遍性和客观性的被观者的性质和规律呢?这就需要我们引入更多观者,直至引入无限多的观者,只要被观者的性质及其规律在所有观者之间达成了共识,那么,这样的性质和规律所代表的就是普适的客观性,甚至是可以脱离观者的客观性。在物理学中称之为绝对性。
2.观者采用观察和实验的手段去研究被观者,往往会陷入逻辑悖论:不进行观察和实验就不能证明被观者是存在的,进行观察和实验会破坏被观者的状态,甚至被观者会由于观者的观察和实验而产生。何解呢?
2024年12月05日 04点12分 1
吧务
level 14
所以是有问题的
2024年12月29日 02点12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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