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各级某单位超级雷人的“官方语言”--欢迎大家继续补充!
吉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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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看楼主
level 1
gowest 楼主
     10月24日长春晚报第二版消息“前房主前热费,由新房主买单?”王大爷买的二手房,热力公司不给供暖,原因是要王大爷把前房主欠的几年热费补缴上才能供,这个龟腚是不是合理暂且不论,关键供热部门解答那是相当的雷人---陈欠的热费知对房不对人--我们供暖公司和房子签的合同而不是房子的主人!!!,哈哈我上小学就知道这是病句,长春房子能签合同,真是千古奇观阿!
     由此联想到不久前长春另一家垄断服务行业也是如出一辙,有线电视服务被停送信号1年后要恢复竟然大言不惭地让用户把没有信号期间的服务费“补缴”上才能恢复。真不知道这样的单位领导如何理解和谐社会的,出个“无脑”政策就能没有理由的让老百姓掏钱买单,G-O-V的民生大计,被一帮弱智的单位“领导”如此的蔑视,真给长春这个城市抹黑阿!

2010年10月24日 02点10分 1
吧务
level 15
垄断行业就最容易出现这样的问题。
2010年10月24日 04点10分 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