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民政部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因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公共服务
张家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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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sir688 楼主
我先举几个例子吧!
一,当年,翟欣欣是在原定去婚姻登记的前一天才告诉苏享茂自己有短婚史。
,,,,,,,.....
好吧,想不起来了,太多了,搜索一下新闻吧。
刚刷到的视频,四川筠连县杀五人案件,嫌疑人和被害女认识之初,女方表示自己是离婚状态。(实际是已婚)
还有,近年来,新闻曝出的,女性不知不觉当三的事情,我相信,能曝出的只是冰山一角,冰山下面,这个体量是更大的。
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这个公共服务并且通过定期发布数据公报等刷存在感的手段让公众熟知,那么,每一个男男女女,在处分自己的重大权利的时候,比如性权利,财产权利的时候,让对方去开具一张记录证明,则可以避免后续相处中的更大问题,也同时在引导婚恋观念正常化及健康严肃的婚恋价值观!
需要为男男女女重建信任提供制度保障了,让那些想钻空子者无所遁形。
由于历史数据联网问题,要注明本查询只证明在本地婚姻登记机关无相关记录。
并且,尽早实现历史数据联网共享。
这个服务可以收取工本费。
2024年07月29日 13点07分 1
level 13
yansir688 楼主
我就是随手一下拉通知栏,又一个相关新闻。这是冰山之上的,那冰山之下的呢,这些东西如何影响着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呢?
20.3 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任务,实现这些任务的主体是人,而人,大多只有在基础需求被满足的基础上,才会往更全面更精尖的方向发现(参考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两性relationship是一切生产关系的基础,人类自身的再生产是一切生产的前提。两性稳了,人们才有更多的发展可能。
2024年07月30日 00点07分 2
level 12
据说交往时可以查征信,征信没问题的话踩雷的几率会减少很多,婚姻状况属于隐私,想随便插别人的婚姻状况估计够呛。
2024年07月31日 06点07分 3
不是查别人的,是查自己的
2024年07月31日 13点07分
level 13
yansir688 楼主
今年2会前后,新闻爆出政务app居然能相亲,就是指浙里办app上的某个由青年团举办的功能,引发大家热议,受到青年男女欢迎,一度冲上热搜,这说明什么,青年男女对经过认证的人有更高的可信度,这降低了信任的成本,在这个app上,填写的资料会后台与公安等系统比对,确保资料特别是婚姻状态无误!
不是每个省每个地方都有精力财力去做这个事情,而通过民政系统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可以低成本的满足青年男女需求,且并没有深度干预恋爱感情,只是一方向另一方提出需求,且另一方也同意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向查询着本人出具证明,不涉及到什么隐私之类的东西,更可以设定只对具有适婚状态的人(未婚,离异,丧偶)出具证明,非适婚状态不予出具!
未来经过实践,如果此服务需求量大,还可以集成到国家政务app及小程序上,进一步让群众少跑路!
2024年08月05日 04点08分 4
level 13
yansir688 楼主
已向民政部提交关于《婚姻登记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建议在第四章与第五章之间增设一章:“婚姻登记信息查询”
内容为:
第二十四条:婚姻登记机关在接收到具有适婚状态的当事人申请出具自己的婚姻登记信息证明时,应无条件为当事人出具。并应根据当事人授权公开情况,在证明上可以载明当事人婚姻经历,如历次结离婚丧偶登记年月日。
2024年08月15日 02点08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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