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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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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小青吧)《由白娘子的水漫金山案说起》 中国古代有许多动人的传说,不过人们多是被主人公的波折命运感动,却很少想起这些故事里其实也涉及到了一些法律问题。也许你要说,这些故事和法律有什么关系。那我们就从白娘子和许仙的故事说起,看看是不是和法有些关系。 美丽的白娘子,向往人间,想过一个普通人的生活,于是嫁给了书生许仙,追求自由幸福。其实她也就是要点“人权”做个普通人罢了。可法海和尚却自认为她违背了天条,打着佛门旗号,口念慈悲,横加干涉,屡挑事端,最后竟将她的丈夫藏匿到了金山寺。忍无可忍的白娘子不顾六甲在身,奋起反抗,于是有了“水漫金山”。不料动了胎气,支撑不住。法海反败为胜,将白娘子收在一个小钵子里,埋在地下,并造了一座塔压在上面。直到后来白状元祭塔,情感天地,塔轰然倒下,母子才得以相会。 其实这还没完,由于白娘子并没有害人,倒是法海难为她,她的行为多少有点“自卫”的意思,因此人们对法海的行为很不满,最后这个案子就闹到了天庭,有人要求对此做个公断。后来玉皇大帝在处理这个案子的时候,怪法海没有请示报告,下令通缉捉拿。法海闻讯仓皇出逃,亡命天涯。据鲁迅先生“考证”,这个逃犯最后躲到螃蟹壳里去了。 在传说里,我们可以看到,法海显然是滥用职权了,因此,玉皇大帝才会派了天兵天将捉拿他。白娘子被压在了塔下,自己没办法申诉,他的儿子当了状元,也没有想到通过打官司来为自己的母亲鸣冤。倒是他的孝举感动了世人,那些有本事的人向统治天庭的大神举报了这件事,冤情才得以最后昭雪。尽管最终没有让惹事者得以正法,但白娘子的冤屈勉强还是申了。 由此就要提到一个问题,在古代人们受了冤屈被误判误罚,能通过哪些途径来保护自己呢。难道只有等着官府的大人们开恩吗? 事实上,我国古代很早就已经规定了上诉的内容。汉代时案件审理后的判决,要向被告人及其家属宣读,这是审理的最后程序,称为“读鞫”。“读鞫”之后,被告人或其家属认为有冤屈的,可以要求复审,称为“乞鞫”。但必须在法定的时间内提出。《周礼·秋官·朝士》中有“在期内者听,期外者不听,若今时徒论决满三月,不得乞鞫。”也就是说在听到判决后三个月内可以乞求复审。但是,汉时上诉制度并没有形成,当事人如果“乞鞫”不成,还可以直接向皇帝诉冤,这叫“直诉”。虽如此,但这类案件“积六、七岁不省”,“百上不达”。可见,越过殿下诸司使冤情上达也是困难重重。 今天,是一个法治社会,百姓打官司可就不可同日而语了。现行的法律,对上诉、申诉权的保障是非常充分的,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特别强调“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法律对当事人的上诉权给予了充分的保障。除此之外,法律还要求各级检察院对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主动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显然,现在的法律对于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给予了充分的保障。每一个当事人,对于认为适用处罚、刑罚措施不公的,都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得到纠正。 要是白娘子的案件发生在今天,想要滥用权力把她压在塔下,是不可能让法海一个人说了算的。白娘子一定会请个好律师,对法海的不当处理进行举报、复议,可以打官司,可以上诉、申诉,直到讨回个说法,充分体会到法律对个人权益的保护。
2005年01月27日 04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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