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梧桐:朱元璋安民为本、锄强扶弱的治国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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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5日 14点01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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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建立后,社会秩序动荡不安。朱元璋在重建封建政权、强化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统治的同时,也从地主阶级的长远利益出发,不断思考如何协调阶级关系,缓和地主与农民的矛盾,稳定社会秩序的问题。
2024年01月15日 14点01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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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身经历过元末农民战争的朱元璋,不时反思和总结历代王朝特别是元朝兴亡的历史教训,深刻认识到农民起义的强大力量,惊呼“所畏者天,所惧者民。苟所为一有不当,上违天意,下失民心,驯致其极而天怒人怨,未有不危亡者矣”(《明太祖实录》卷三二)。他一再引述儒家的名言说:“民犹水也,君犹舟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明太祖实录》卷五一)强调民对君既有依存的一面,也有制约的一面,指出君主不仅不能“轻民”,而且要“畏民”“敬民”,说:“朕则上畏天,下畏地,中畏人。”(《明太祖实录》卷八〇)基于这种认识,他继承和发展传统的民本思想,提出了“安民为本”的主张,认为“凡为治以安民为本,民安则国安”(《明太祖实录》卷一一三)。
2024年01月15日 14点01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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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何才能安民呢?古代中国以农立国,社会上存在着“富者”“强者”即地主及代表其利益的官吏与“贫者”“弱者”即农民两大对立的阶级。在朱元璋的心目中,理想的社会是“富者自安,贫者自存”,“富者得以保其富,贫者得以全其生”(《明太祖实录》卷四九)。也就是说,地主阶级能够保有他们的财富,过着富裕的生活,而农民也具备进行简单再生产的条件,能够维持一家人的温饱,可以继续生存下去。
2024年01月15日 14点01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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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实现这个目标,除了强化封建专制统治、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之外,还必须协调地主与农民这两大对立阶级的关系,使富与贫、强与弱双方都能循分守法,和谐共存,不致激化矛盾,形成对抗,导致社会的分裂与动乱的发生。
2024年01月15日 14点01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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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农民战争结束之后,“富者”“强者”即地主阶级及各级官吏,掌握着主要的生产资料和国家权力,处于强势的地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如不适当加以限制和约束,任其恣意妄为,肆意榨取和欺压农民,农民便无法自存。因此,为明王朝的长治久安,朱元璋主张要“锄强扶弱”。
2024年01月15日 14点01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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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建立前夕,他在接见各郡新任的县官时,即明确对他们宣布:“自古生民之众,必立之君长以统治之。不然,则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纷纷吞噬,乱无宁日矣。然天下之大,人君不能独治,必设置百官有司以分理之,锄强扶弱,奖善去奸,使民遂其所安,然后可以尽力田亩,足其衣食,输租赋以资国用。”要求他们认真贯彻“锄强扶弱”的政策,“勤于政事,尽心于民,民有词讼,当为辨理曲直”(《明太祖实录》卷二四)。清代官修《明史》,将朱元璋这个“锄强扶弱”之策称作“右贫抑富”,说:“(明太祖)惩元末豪强侮贫弱,立法多右贫抑富”(《明史》卷七七,《食货志》)。
2024年01月15日 14点01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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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锄强扶弱”之策,朱元璋以法律形式肯定元末农民战争的部分成果,提高了劳动者的身份地位,并大大加重对地主官僚贪暴行为的防范与惩处。在唐律中,奴婢、部曲、杂户、官户的地位均低于良人,明代已不存在与良人不同的部曲,故明律没有与此相关的条文。
2024年01月15日 14点01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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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奴婢,《大明律》明确禁止庶民之家存养奴婢,禁止官民之家阉割役使“火者”,禁止将他人迷失子女卖为奴婢,禁止冒认良人为奴。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明廷还规定:“役使奴婢,公侯家不过二十人,一品不过十二人,二品不过十人,三品不过八人。”(龙文彬纂:《明会要》卷五三,《民政》)唐律中有关部曲的某些规定,《大明律》改为“雇工人”,但其法律地位高于部曲,介于良人与奴婢之间。佃农的地位也比元代大为提高。在元代,佃农与地主是一种主仆关系,地主打死佃农,仅处以“杖一百七,征烧埋银(丧葬费)五十两”便告了事。洪武五年,朱元璋下诏规定,佃户见田主,不论齿序,“行以少长之礼”,若在亲属,则不拘主佃,概从亲属之礼行之(《皇明诏令》卷二,《正风俗礼仪诏》)。明代父辈曰“尊”,兄辈曰“长”。佃户与田主的关系,由仆主升为少长,佃户虽然仍被置于地主的封建宗法统治之下,但比之往昔,身份地位毕竟有了提高。
2024年01月15日 14点01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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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明律则降低了贵族官僚的特权地位。唐律规定,皇族、贵戚、达官如果犯罪均享有“八议”即八种减免刑罚的特权。除了犯“谋反”“谋大逆”等“十恶”重罪之外,几乎都可免受审判和刑罚。《大明律》则不然,只规定“凡八议者犯罪,实封奏闻取旨,不许擅自勾问,若奉旨推问者,开具所犯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闻,取自上裁。
2024年01月15日 14点01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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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犯十恶者,不用此”(《大明律》卷一,《名例律》)。还规定,文武官员犯公罪(因职务关系而致罪),只有笞刑可以听赎。如犯私罪(因自己私事而犯罪),“笞四十以下,附过还职;五十解见任别叙;杖六十,降一等;七十,降二等;八十,降三等;九十,降四等;俱解见任,流官于杂职内叙用,杂职于边远叙用;杖一百者,罢职不叙。若军官有犯私罪,该笞者,附过收赎;杖罪,解见任,降等叙用;该罢职不叙者,降充总旗;该徒、流者,照依地里远近,发各卫充军”(《大明律》卷一,《名例律》)。
2024年01月15日 14点01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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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所有特权,一律取消。明律还严禁公侯之家侵占官民田地财产,接受投献、隐蔽赋役,禁止藩王侵占民田,并严禁官豪势要侵占他人田宅以及欺隐自己田地粮差的行为,禁止官员在现任处所置买田宅。如有违反,处罚都极严厉。
2024年01月15日 14点01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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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是基于“锄强扶弱”之策,“太祖好用峻法,于约束勋贵官吏极严”,而“未尝滥及平民,且多惟恐虐民”(孟森:《明清史讲义》上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70页)。
2024年01月15日 14点01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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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锄强扶弱”之策,朱元璋还改革土地制度,推行垦荒屯田。贫苦农民出身的朱元璋深知,广大农民之所以处于贫弱无告的困境,就是因为他们很少甚至没有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土地。要“扶弱”“右贫”,就必须解决他们无地少地的问题。
2024年01月15日 14点01分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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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mezoe 楼主
经过元末农民战争,原先为元政府控制的巨额官田和蒙汉地主贵族霸占的大量土地,部分为农民耕垦,更多的则变成无主荒地。明朝建立后,重新调整土地关系,规定“凡威取田宅者,归业主”(《宋濂全集》卷六六,《故岐宁卫经历熊府君墓铭》),凡是借助战争的暴力耕占的地主土地,一概归还原主。
2024年01月15日 14点01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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