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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开始搬文-。-
2010年09月07日 12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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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小聪明的丢脸事件
正如前面所描述的,我们的金俊秀小朋友从小就是一个能歌善舞的讨长辈们喜欢的乖小孩。而这样的金俊秀小朋友家里还很有钱,也有权——他的爸爸是国家干部、妈妈是公司老板。这样的家庭构成,正好完美地演绎了“官丄商勾结”的合理性。咳咳,当然,这与我们的金俊秀小朋友没什么太大关系。长辈们的赞扬什么的,他都不缺,但他还是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别人只要知道自己的爸爸或者妈妈是干什么的,就会马上对着他发出连他这个四岁小孩子都不信的赞美?所以,当他每次捧着代表幼稚园出去比赛而赢回的奖杯奖状回来时,阿姨们对他的那番赞扬他怎么听怎么觉得虚假。他认为,那并不是他的功劳,而是他父母给的。
隐隐约约知道自己这种想法不是很好,金俊秀也不想去深想。本来嘛,他只是个小孩子,而且才四岁。一个屁大点儿的小孩儿,做什么非得去想这么复杂的事?于是金俊秀一直都努力使自己的小脑袋简单再简单,一个人的思维简单了,行为当然也会受其影响。所以,当他脸红红地、又装出一副男子汉模样去亲吻一个和他同岁的同班小女孩时,他想的是:这个女孩真漂亮,大家都那么喜欢她,所以自己也好喜欢她,所以就应该可以像爸爸和妈妈对自己那样——亲亲她表达自己对她的喜欢吧。可是刚亲完他就后悔了。——他看见那个每天都会路过他们班的男孩子正站在门外呢。小男孩黑色浅薄的刘海看上去既柔顺又漂亮,刘海下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正发怔地瞪着自己瞧。然后金俊秀就听到自己心脏蓦然开始“突突突”狂跳不止的声音了。脸红没红他是不知道啦,又没镜子照,不过这种心动的感觉可是有够强烈的。弄得金俊秀都呆了,久久回不过神来,直到人家小女孩拉他袖子,说被人看到了怎么办什么的,一副要哭的表情。无奈金俊秀小朋友只好先去安慰小美女,就没去管自己刚才到底是怎么回事了。不过,那小男孩到底是谁啊?虽然每天都看他路过他们班,但还是第一次正眼看见他的样貌,一瞬间就很想知道他的名字……
金俊秀自认为这是件很丢脸的事。不是因为亲人家小美女被看见而觉得丢脸,而是因为他那莫名其妙跳得厉害非常的心脏。那种心脏狂跳的感觉,我们的金俊秀小朋友只在自己撒谎被人揭穿时才体验过。——其实这两种感觉完全不一样,但却因为给金俊秀小朋友心脏的影响太过相似,而被他归为一类。以至于他对那个每天路过打酱油的小男孩自此产生了很深的印象,每天也都会去注意那个男孩子有没有路过他们班。可是,很奇怪的,他再也没有见到他来路过打酱油了。
就在金俊秀差不多都快忘了那个小男孩的存在时,幼稚园毕业的时刻到了。“金在中!”这一声呵斥,恐怕是我们的金俊秀小朋友记得最牢的、阿姨说过的话。比那几乎每天都会听到的对他的表扬还记得牢呢。那些表扬的话语,说来说去的,也就那么几句,听得金俊秀都麻木了。但,就幼稚园阿姨们的语文水平来讲,那些表扬他的话可是她们读了那么多年语文的最高发挥了。唉,你说何必呢?考试写个作文都没那么用心过。整整好几年过去了,最后人家金俊秀才只记下你口中的三个字。——而且这还不属于语文这么高的范畴。世间最悲剧的,也莫过于此了。
事情到最后,金俊秀也还是觉得自己丢脸了。因为他不仅又一次心脏狂跳不止了,而且还很奇怪的、头一次和人打架输了,并且——他知道了那个小男孩(也就是金在中)很讨厌自己。觉得丢脸的同时,也伤心起来。虽然以当时我们的金俊秀小朋友的智商和情商来讲,他完全不能理解自己这些感受到底是为什么会有的,可是……他真的很伤心,很伤心。
是的,他不想金在中讨厌他,不想和金在中打架。他想和金在中做很好很好的朋友。好到什么程度呢?他也说不出具体的。反正就是很好很好很好……的那一种,朋友。
对,应该是朋友吧。金在中,我想和你做朋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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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后金俊秀还请他吃冰淇淋呢,冰冰凉凉的甜筒往自己手上一放,金在中才回过神来,惊得一跳,差点儿一蹦三尺远。
“怎么了?”
金俊秀笑得好看,金在中都不知道他干嘛嘲笑一个人都能笑得那么好看——也许有的人生来就这样吧,都不会讨人厌的。
金在中摆摆手,说他要回去了。金俊秀就赶忙拉住他问他去哪儿。
“回家啊。”理所当然的回答。
金俊秀一听就又笑了,笑得比刚才嘲笑自己的时候还灿烂,灿烂啊灿烂……
“我送你回去好不好?”
噶?
金在中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给噎死。
“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我知道,可是现在已经很晚了啊。你刚才还被人拦住了呢,要是待会儿再遇见什么……”
唔……
所以没办法,金在中就这样让金俊秀“保护”自己回了家,也让金俊秀知道了自家的地址。
原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可谁知第二天,他就被教导处给叫了去。
说是学校附近的一个火车轨道桥下面发现了一个没气了的男青年。那男的身上被搜出来有自己的一张照片。
金在中吓一跳——跟他有关系?
想来那就是昨晚想打劫自己的小混混,一男的,居然还打起了自己的主意……恶,想想就有够反胃的。
教导主任看了他一眼,颇具意味深长的,然后说:“总而言之,金在中你以后要多注意点儿。”
嗯,那是当然了。这种小混混,谁还想再碰见啊?
钱没了是小,可命没了就玩完了。
但,他是没想对教导主任的这一句“多注意点儿”的深刻含义的。
等他明白过来的时候,学校里面早就风传起他性向不正常,是个变态等等之类的不堪入耳的谣言了。
也罢,这学校他是不能再呆下去了。
可是再有三个月就高考了啊,他能转去哪儿呢?
老爸老妈为这个心急不已,最后还是只能草草地在本市找了个二流学校,让他进去将就一下,反正就快高考了,才三个月,也没啥大影响吧?
但他们忽视了“环境给人能带来很大影响,而且有时还是决定性的影响”的这句真理。
而后,金在中就再也没名列前茅过了。
他想起这件事,不止一次后悔当时自己怎么就没阻止金俊秀干架呢?
虽说是正当防卫打死了人,但是自己还是没被保护到啊!
这接下来的种种,比起当时那小混混要自己身上的钱来讲,真是令人后悔得牙痒痒的差别啊。
我真是遇得到你啊金俊秀!
这都十几年没见了,你怎么就突然跑出来插这么一脚呢?
谁要你的狗屁保护啊!
现在我就是想找你算账,都得等你自己上门来讨打,可你还偏偏没再出现过了?
你!你你你!
你别让我再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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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帅哥,贵名?
作为一个年纪轻轻就被安排在执行总裁身边的助理来讲,朴有天还真是尽职尽责。
连我们的金俊秀执行总裁不在公司的时候,他也还是会准时出现在公司,打理相关人事。
不过今天有点儿不同——朴助理早退了。
从昨晚上一直奇怪到现在,就算问了莉莉她们这家店的地址,现在都站在那家店门口了,朴有天也还是不明白:到底金俊秀昨晚上是被这里的什么给吸走魂儿了?
“先生要剪头发吗?”
普通到毫无意义的迎宾套语。
“不是,我是来洗头的。”
正值中午,小店里面的人有点儿多,朴有天看来看去,似乎在找人给他洗头。
“不好意思,今天的客人有点多。先生你有认识的理发师没?要不,我给你推荐一个?”
朴有天轻轻摇了摇头,还是坚持要自己找师傅。
迎宾的男青年有些无奈,却还是陪着他,看他挑。
这家理发店真的很小,人站在门口就能看见最里面位置上的人的面貌。
朴有天慢慢走过一个又一个站在客人身后忙碌着的理发师们,似是在思考着什么,竟是一个都没被他看中。迎宾男青年看不明白这人到底要干啥,就洗个头而已还挑成这样?
这时候从一楼隔间里面走出来一个人,刚好和走到尽头的朴有天撞了个正面。
还没看清楚面前人的样子,朴有天就皱了皱眉头——他有些洁癖,讨厌和陌生人站这么近。
“啊,Kim哥你出来的正好。来帮这位先生洗个头吧。”
Kim哥?
稍微后退了一点儿,朴有天这才看清楚了来人的面貌,不由得脸上一阵僵硬。
——看这眉眼和干净的感觉,确实是金俊秀感兴趣的类型……
“没问题。先生,请到那边坐下吧。”
“……”
“干洗还是水洗?”
“……随便。”
“行,那请您稍等一下。”
被称作“Kim哥”的年轻男人帮他在肩膀搭好防水膜和毛巾,就转身去拿洗发水了。
朴有天在镜中看了看他的背影,好整以暇地等待着什么。
金俊秀这天睡到很晚才起来,于是便很自觉地留在了朴有天住所里,给自己煮了一碗面来吃。
全当早饭午饭一起解决了。
正吃着,就听见玄关处开门的声音。
“怎么?见鬼啦?”
说实话,朴有天没想到金俊秀还在他这儿呢。
“才起来?”
“嗯……”忙着吃面的某人在看了自己一眼后,就继续忙着吃面了。
整理了一下表情,朴有天径直走过去,坐下来。
“怎么不叫外卖?”
“反正你这儿还有面嘛……”
金俊秀饿了,吃得有些急,“对了,你怎么中午就回来了?不在公司里呆着啊?”
“嗯,想回来拿点儿东西。”
“哦……”继续低头吃面。
“俊秀,我问你一个问题。”
“唔……问吧。”
似乎是犹豫了一小会儿,金俊秀才听见朴有天开口——也是犹豫着的。
“如果我说,我们重新开始。你觉得怎么样?”
“……”
金俊秀不吃了,拿纸擦了擦嘴,抬起头来。
“怎么突然问这个?”
“你先回答我再说。”
“……你无聊了吧?”
“……”
说完,继续又开始吃面,感觉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朴有天也没再说话了,就坐在他对面看着他,一直看着他吃完那碗面。
就在金俊秀很自觉地端起空碗,要拿去厨房里洗干净时,朴有天又开口了。
“那个人叫‘金在中’,你认识的吧?”
端着空碗的手顿了顿,金俊秀最终还是进了厨房洗碗去了。
虽然他什么都没说,可朴有天感觉得到。
——是了。
原来他的预感没错。
“可以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吗?”
“叫我‘阿Kim’就可以了。”
“是吗?不过这只是个为了出师才取的名字吧?熟客的话,告诉真名没问题吧?”
身后,还在给客人剪头发的男人笑了笑,手上的动作一刻也没停过。
“我叫金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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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VIP
自从金俊秀知道金在中要到“大千”去工作后,便毫不犹豫地买下了五张“大千”的VIP卡,然后一人一张地分发给了他大哥、大嫂、两位老人家,还有自己。
他小侄子在他分发完卡后,很不满地一手拉住金俊秀的西装后摆,嘟起嘴,“叔叔!我的呢?”
“你乖哈!你爸妈的就是你的。”
“那不一样!我要我的!”
金俊秀皱了下眉,但很快又笑起来,“你还小嘛,头发也少,干什么非得要理发店的卡呢?叔叔明天给你一张KFC的多好。”
“我不我不!我就要‘大千’的!”
小孩子一旦执拗起来,那真是件很难办的事。
一边金俊秀的爸爸看见这一大一小的模样,摇摇头,“不就是一张VIP吗?还是理发店的。就让你们俩争成这样了?小希,爷爷这张给你好了。别吵着你叔叔了。”
金正希双手一逮着那张VIP,脸上就立马笑开了花。
金俊秀看得不免担心起来:你说这小屁孩儿该不会是也知道金在中去“大千”了吧?
不过,我们的金正希小朋友可是什么都不知道的。
之所以这么坚持想要那张VIP,还不是因为金俊秀故意忽略掉他而生气,偏要找金俊秀的麻烦的?
唉,但也真是多亏了他的坚持,否则,这会儿他又怎么能再次看见金在中呢?
店里面的大人们都很好奇:这小孩子陪他妈来做头发,怎么不跟在他妈身边儿,而是一个劲地跑在人家小理发师的后面?
也别说,他啊跟得还真紧,金在中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明明知道金在中就是去几步之遥的地方拿个电吹风,他也要跟着人家走过去再走回来。
金在中被他跟得都觉得不好意思起来,好不容易送走一个客人,就马上蹲下身来。
“乖啊,我还有事忙呢。没空陪你玩的。”
小正希听了立马摇头,“不是不是,你不用管我的。”
金在中不知道这小孩儿到底在想什么,他是真的忙,所以也只好草草应付一下他,“好啦,来,跟叔叔去你妈妈那儿啊。”然后就去牵小正希的手,拉着他穿越了大半个店面,把他交给了他妈妈。
“你这孩子,怎么今天跑来跑去的?”小小教训了一下自己的儿子,金正希的妈妈又抬起头来,看着金在中,“谢谢你啊。”
“不用。”
金在中摆摆手,走开了。
“小希,别乱跑了啊。要不然待会儿妈妈找不到你了怎么办?乖乖呆在这儿。”金在中才走,我们的小希小朋友就又想跟上去了,可无奈,他老妈就是拉着他不让他再跟过去了。
在眼神变得哀怨的时候,金正希没忘思考一个问题:他叔叔是不是也知道这个哥哥现在在这里了啊……?
“呀!金正希你在干什么!?”
本周,当金俊秀回家后,看到他小侄子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一声咆哮。
他真不敢相信,这小屁孩儿竟然已经胆大到敢用铁锤去砸他的东西了!?
尽管那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但那是“大千”的VIP卡!是他上周才买回来还没用的卡啊!
“你!”
气急败坏之下,金俊秀也顾不得下手轻重了,把他侄子捞过来一巴掌就拍在了小孩子的屁股上。而后,几乎震动了整栋别墅的哭叫声从他卧室里传来。
是的,那天我们的金正希小朋友哭得很惨。
并且,他知道了一件事。
那就是,他的叔叔金俊秀是个魔鬼。
话又说回来,小孩子懂什么呀?
金正希以为自己弄坏了他叔叔的VIP,就相当于阻止了他叔叔去“大千”,也就避免了金俊秀能见到金在中的可能性。
这么天真的想法,估计也只有啥都不懂的小孩子才有了。
为此付出了“惨重代价”的金正希小朋友万万也想不到,就在他砸烂他叔叔的VIP的第二天晚上,他的“魔鬼叔叔”就踏进了金在中所在的那家店。
给金俊秀护理完头发后,金在中也差不多该下班了。
“这样啊……那我等你下班,我们一起走。”
金在中正洗着手上刚才沾染到的药水呢,就听见站在一旁的金俊秀这么说。
他转过身来擦干净手的时候,抬眼看了看金俊秀的脸,心想:他这么照顾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自己跟他比起来,那是什么也没有的人啊,这种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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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好吧。”
金在中答应下来,觉得待会儿两个人一起走的时候,可以问问金俊秀自己的疑问。
然后事实就是,他真的问了。
在金俊秀开车的时候,那时金俊秀才说完一段话,车上的CD机里放的是金在中在KTV点的那首英文老歌出处的电影原声带。
一曲终了,那首英语歌才被女声唱了两句,金在中就开口问了。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问题提得太突然,把金俊秀吓了一跳,“啊?”
“可能是有点儿不礼貌吧……不过我真的想知道理由。”金在中被金俊秀的反应弄得有些不太好意思,自己说话看来要婉转一点儿。
“那个,就是,我总觉得你很照顾我。上周还买了五张卡回去——今天你过来的时候,店里的人都给我说了。因为很少有人会一次性买这么多回去,所以他们对你的印象就特别深。说是想不到原来你还认识我……”
金俊秀斜了斜眼去看还在兀自说话的金在中,正好看见他的舌头伸出来舔了一下嘴唇,一时没忍住——咽了口口水。
“其实,也没有特别照顾你吧……”这句话说出来,竟让在生意场上说惯了违心话的金俊秀难得的心虚起来,“我们也算是同学吧?虽然只是幼稚园的同学,不过,正因为这样才特别啊,你说对吧?”
金俊秀见他听了自己的话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睫毛低垂盖住了他细长的眼角——那放松下来的神情,好像他就是这首英文歌里描绘的“爱情天使”。
“而且……现在回想起幼稚园那个时侯,我也就对你印象最深了。”
说完,金俊秀没再去看金在中的表情,眼睛直直地看着前方的路,有点儿小紧张。
这回虽然还是没有镜子给他照,不过他知道,他那才被金在中的手护理过的鬓发遮挡下的耳根,已经迅速红了起来。
“就……这个?”因为对自己的印象很深?
“当然不止啦。”
金俊秀为自己刚才的害羞反应正在心里捶胸顿足呢,就听到金在中的这一句问话,于是条件反射地就回答出了自己的心中所想。
唉,真是没辙了……怎么自己在这个人面前这么不会撒谎啊?
“啊?”
金在中不解地看着他,身子都因为这种不解而完全朝向金俊秀这边了。
金俊秀稍微顺了顺自己的呼吸,真是前所未有的紧张……
车子也终于开到了金在中所住的那栋旧居民楼下,金俊秀停下车,熄了火,转过身来面对着金在中。
这不是他金俊秀人生中的第一次告白,但却是第一次因为要跟另一个人说“我喜欢你”而控制不住越来越快的心跳。
“我买了那么多的VIP卡,其实只有一个目的。”
金在中看着他,不明白他怎么突然又提起那几张VIP卡了。
“金在中。”他听见他说。
“我想成为你唯一的VIP。”
金俊秀说完,就看见金在中愣住了,像是没反应过来。
皱了下眉之后,下一个动作便是把人搂过来,贴上自己的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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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魔鬼叔叔”的浪漫礼物
可能这么冲动真的很不好——他还没弄清楚金在中的性取向呢,就又是告白,又是吻人家的。
不过……他是真的担心,如果那一次想阻止他和金在中亲近的人不是他小侄子,而是另一个成年人,那么,他还会不会有机会这么做。
金俊秀他,只是想夺占先机。
至于金在中对于他的想法和态度,那可以以后慢慢来。
可是,他似乎忘了。
——在感情这种事里面,谁先陷进去,谁就注定比另一方惨。
他以前从没这么冲动过,主动过,当然也就无法体会以上这句话里的精髓所在。
只知道,反正朴有天听到他说要分手的时候,是挺伤心的。
——平常看着那么英俊潇洒的朴大少爷,竟也会因为“失恋”这种事而大失形象地醉倒在街头,等金俊秀被通知赶过去的时候,就只看见他鼻涕眼泪糊满脸地挂在码头栏杆上,睡着了。
唉,往事历历在目啊历历在目。
于是当金俊秀想起这一茬时,便心有余悸般抓住了眼前朴有天的手。
“怎么了?”我们的朴助理正低头整理一份文件呢,就突然被金俊秀打断了工作。
“没,就是想问你个问题。”
朴有天见他眼神有些闪闪烁烁的,直觉不是什么好事,但也还是放下了手头的工作,端端正正地坐了下来,“行,你问吧。”
金俊秀“嘿嘿”笑了笑,也坐了下来。
朴有天见到金俊秀这副模样,还真是有被闪电惊吓到的感觉——金俊秀什么样子他没见过?可现在这副害羞加腼腆地模样,他还就是没见过了。
“那个……你知道要怎么让一个人喜欢上自己吗?”
这个问题一出口可不得了——惊得朴有天差点没从椅子上摔下来——什么什么?他听见金俊秀刚才说什么了?
唉,要说这问题问得也真够白痴的。可没办法啊,谁叫我们的金家小少爷从小到大的情人们还都是在他喜欢上他们之前,就喜欢上自己了呢?
也就只有这个金在中是自己的例外了。
所以,他必须得向“过来人”——也就是我们的朴有天先生取取经,以避免以后金在中也像他当初对待朴有天那样,毫不留情地把自己给甩了。
不行不行,他必须要让金在中喜欢上他。
哦不对!是比自己喜欢他的程度还要深。嗯,金在中要很喜欢很喜欢自己才行。
最好是爱上自己,这样,可能大概也许maybe,他和金在中就永远不会有分手的一天了。
不知道金俊秀那些以前的情人们听到金俊秀这个问题后会怎么想,反正朴有天听了是倒竖起了眉毛。
金俊秀这个人呐,还真是享福啊……不过现在他享福享到头了。
虽然自己心里很不是个滋味,那不关什么吃醋方面,就是人的自尊有点儿被打击到,但朴有天还是给金俊秀支了招儿,又说了一通恋爱哲学,这才被我们的执行总裁放过。
而后……
而后嘛,自然就是我们金俊秀同志开始革命的道路咯!
“哟!这怎么又给送花来啦?”被女同事揶揄地笑了一通,金在中实在是不好意思再捧着那束花。
是了,这就是我们金俊秀同志的第一招——鲜花攻势。
也数不清这都是这几天来的第几束了,金俊秀每天三束鲜花的攻势着实让金在中这个“被追求者”有些苦恼。
“诶?这花挺不错的啊,小金啊,这谁给送的啊?”
已经算是金在中熟客的中年妇女很自觉地伸手过去拿了一朵到鼻前嗅了嗅——嗯,确实不错,很香的香水百合。
“没有谁,就是一个朋友。”
金在中有些尴尬地,把那束已经被人抽走一朵的花束放到了身后的矮桌上。
“哎?朋友?”妇女笑眯眯地转过头来看他,“恐怕不是吧?”
“真的是朋友。”
金在中无奈,他知道自己再多解释也无法解释清楚,于是便只好又继续在那妇女笑眯眯的眼神里完成接下来的工作了。
下班的时候看了一眼那还放在矮桌上的花束——众多香水百合中央插了支半开半放的红玫瑰,不用多说,那才是这束花的主角。
每一次送过来的花束里,红玫瑰都是不变的一枝独秀。
金在中又多看了那花一眼,被还没下班的同事笑道:“怎么了?终于想拿回去了啊?想通了要接受人家女孩子的心意了?”
金在中对说这句话的同事笑了笑,没多说什么,还是只拿了自己的工具箱走出了店里。
他收了这么多的花,可都是把它们放在了店里那张用来招待客人喝茶等待的矮桌上了。
除了给店里小小装扮了一下之外,还给大家带来了茶余饭后的八卦话题。
金在中还是第一次有了一种身为八卦话题主角的不适应感受。
但即使是这样的不适应,金在中也还是无法相信金俊秀对他所做的这一切。
——他向自己告白了,而且还吻了自己,而且还在源源不断地送花给自己。
虽然他告白的时候金在中以为那是他产生幻听了,虽然他吻自己最后是以被自己给推开还揍了他一拳结束的,虽然他送了那么多花给自己看似情真意切的……
但是,金在中就是无法确信这一切。
金俊秀,他怎么就这样喜欢上自己了呢?
而且,两个男的……这也太奇怪了吧?
唉,金俊秀啊金俊秀。
不知道你这样的浪漫攻势何时才能打动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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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魔鬼叔叔”被欺负了?
金在中所住的这房子一室一厅,说好听些,是精致小巧,而说难听了,就是穷酸简陋。
不过这些在金俊秀的眼里都不重要,他会来这里又不是为了来看房子的,他又不买房,来这里还不是因为金在中在这里住着,所以自己就很想进来看看。
他知道自己还不了解他这个“幼稚园春心萌动对象”金在中,而为了追到金在中,那就必须去了解他。
于是,他现在的东张西望的行为就可以自己解释为:“为了了解金在中”而做出的不礼貌举动了。
房子小了,自然什么东西都会比较小,于是金俊秀就很容易地留意到在靠近厨房的一边墙角那里放置的小冰箱。
目测大概是一米六多一些,白色的简单款式,一看就知道是个便宜的家用电器。
金俊秀笑笑,觉得这东西小巧得可爱,不像是金在中买回来的,估计上一个住这里的房客是个小姑娘来的。
正要把眼光挪开时却发现有什么东西放在那冰箱上面,看着很眼熟。
——哦……原来是一朵红玫瑰啊……
……
……
等等!红玫瑰!?
“叔叔,你怎么又在傻笑了?”
正当我们的小正希小朋友心满意足地拉着他的在中哥哥的裤管,又屁颠屁颠地跟随人家走到客厅里时,他看到他小叔正笑得一脸春意盎然。
一时之间,竟然冒出了平时自己爸爸说金俊秀的笑是傻笑的句子来,当然,他老爸称呼金俊秀时是叫的“疯崽子”,由于小正希还不能理解什么是“疯崽子”而只知道什么叫“傻笑”,于是他便只记下了他爸爸后面这一句话。
我们不难想象,如果有一天我们的小正希小朋友知道了什么叫“疯崽子”后,他也会像此刻一样失口说出来时的场景。
——嗯,那一定是非常恐怖的场景的,并不会像此刻风平浪静。
很不和谐,很暴力。
金在中在心里扶额。
看金俊秀那笑得能令人起鸡皮疙瘩的样子,他就知道那朵玫瑰被金俊秀给注意到了。
真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金在中?
天知道他留着那朵玫瑰的原因是因为看那玫瑰还没完全开放,于是想着留这朵下来试试能不能看它花开到凋谢。
而除了那一朵之外,其他那些金俊秀那晚送给他的娇艳欲滴的红玫瑰们早就被他一回来就扔垃圾桶了。
“喝茶吧。”
金在中坐了下来,和金俊秀坐的并不是同一张沙发。
这个时侯,还是有意保持些距离比较好。
而这边的金俊秀还沉浸在那朵红玫瑰带给他的喜悦之中,完全没注意到金在中的故意行为。他笑嘻嘻地接过了金在中放在桌上的一杯茶水,喝了一口,好烫。
“时间也不早了,你们坐一会儿就回去吧。”
金俊秀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了下来。
“咦?哥哥你要赶我们走吗?”
小孩子正对着自己那杯烫手的茶水不知如何下口时,就听到金在中这一句无异于赶人的话。
他和他小叔是在这里等了多久才等到金在中回来的啊?而居然才进来这么一小会儿,自己茶都没喝下一口的时候,就要被赶回家了?
“哥哥哥哥,不要赶我走啦!你看,叔叔还买了那么多东西来给你,你就不要这么快赶我们走啦!”
小孩子见金在中不说话了,而自己的叔叔也没吭声,直觉就是害怕,于是这会儿又是拉金在中手的,又是撒娇地闹着。
金在中无奈地看了一眼这小孩子,伸出另一只手来安慰似的摸了摸孩子毛茸茸的小脑袋。
“你乖啊,哥哥不是说要赶你走,我只是……”
“小希你乖乖地听哥哥的话,叔叔走了。”
金在中一愣,赶忙抬头去看金俊秀——只见他已经站了起来,一副要走的样子。
“……”
“叔叔,你要去哪里啊?”
“回家。”
“啊?那,我,我怎么办啊?”
“你不是巴不得和他一起玩的吗?等你玩够了,明天我再来接你。”
金俊秀气蹬蹬地说完这些话,然后推开门,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小孩子和金在中一样——都望着那扇被关上的门好几秒后,才反应过来。
“哥哥……我叔叔是不是不要我了?”
“……不会的,他不是说明天就来接你的吗?”
“真的吗……?”
“嗯。”金在中又摸了摸孩子的头,看他很是担心的模样,“要不你现在跟出去,应该还能和他一起回家的。”
谁知小孩子立马摇了摇头,“不要,我明天回去。”而后又绽放出灿烂的笑来,一把抱住金在中的膝盖。
“……”
金在中立马无语地想:该不会真被金俊秀说中了吧?这孩子真的这么喜欢黏着自己玩?……
金俊秀站在那栋居民楼下等了足足十分钟,也还是不见金正希那小鬼哭着闹着跑下来的身影,倒是自己被冻得有些难受了……
真是他妈的见鬼了!他金俊秀以前追谁的时候是有过这么上心的啊?
好吧,那还不算是自己在追人。因为那些个人,还没有一个像金在中这样能勾起自己的认真劲的。
可是,也不能因为自己这次认真,就这么曲折吧?
这都多少天过去了?金在中却连自己去他住的地方坐坐都不乐意,才几分钟啊,就想把人给赶出去。这就是自己等了一晚上的结果?
金俊秀不服气地望了一眼这栋楼上的某一层的某一户那还亮着灯的玻璃窗。
靠!金正希你还真留在他那儿了?!
那你就呆着吧呆着吧!
你个见色忘叔的小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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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在中听着,不禁疑惑:“那你怎么今天没回去?”
金俊秀笑了笑,给他开门。
“因为有surprise给你啊。”
门一开,金在中整个人几乎呆掉。
完全不同于之前对金俊秀公寓的想象——至,至少客厅不会是这个样子吧?
——落地窗前就是一架黑色钢琴遮住了半边风景,另一边则是一张竹藤摇椅,上面还放着一本琴谱。黑色的丝质窗帘完全被拉开,钢琴前的坐凳被铺满了金色的光泽,亮盈盈的,和浅色花纹的地毯一起形成如画般的景象。
金俊秀笑得亮出两排牙,把金在中引了进来,“那,我听说会电子琴的都会弹钢琴呢。要不,你弹给我听听?”
“我不会……”
金俊秀不管他的犹疑,拉他过去坐下面对着钢琴,并站在金在中身后按住他双肩,“没关系,试试吧。”
“……”
莫名就觉得紧张,金在中手指僵硬的程度无疑和他现在的头脑迟钝程度一样。
伸了只手上去,只听“叮”的一声,黑色的钢琴发出了刺耳的尖叫。
金在中闭了闭眼,“还是不要了……”
“不是要继续下去吗?”
金俊秀从身后握住了他放在琴键上的手,俯身将人环在怀里。
“继续啊,我帮你。”
“……”
屏住呼吸,金在中又动手弹了两个音,手指被金俊秀的手指覆盖着,交叠着的手仿佛有了新的生命。
它游走在黑白相间的琴键上,迟缓,却温柔地起舞。
唤起自己对这一切的记忆……
金俊秀侧过脸看了看闭上眼睛的金在中……自己左手下面覆盖着的那只手正听话地由他引导着弹奏。
四周都是那样的安静,好像全世界只剩下他们弹琴的声音……
面前坐着的男人忽而就弯了嘴角,睫毛都因为他的这个轻微的表情而颤动了一下。
金俊秀一愣,手上的动作停了下来。
琴声,也戛然而止。
似乎预感到了什么,金在中睁开眼也把头转了过去……
不到一厘米的距离,这真是太近太近了……
把嘴凑了上去,舌头伸进去时,居然还尝到了一点点口香糖的味道。
金俊秀在心里满意地叹了口气,把左手由琴键上转移到了某人的下巴上,动作还算温柔地把金在中的嘴掰得更大了些,然后……
侵城掠池。
2010年09月07日 12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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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封一下= =楼主我先去洗白白一下。。。
2010年09月07日 12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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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0-
--------------------------------18.喜欢?有个屁用!
金在中在那段时间里,脑袋里面是空白的。
当金俊秀的舌头在他嘴巴里游来游去的时候,其实他是很想问金俊秀:接下来那个音是怎么弹来着?他给忘了。
然而却看金俊秀吻得那么投入,不忍打断他。
可被吻的人不是别人,是他自己啊!
待到金俊秀吻得他坐立难安的时候,金在中终于憋不住,开始推推搡搡了。
不过,他没用全力。
金俊秀知道。
于是被推了好一会儿,把金俊秀体内的那股热情都给推下去的时候,金俊秀也终于放开了金在中。
得逞的人居然还有点儿不满。
“……”
金在中看着他,眼睛里也不知道是怒火还是什么其他的东西,反正瞪得金俊秀难受。
金俊秀等着他说些什么,而后者居然让他失望了。
——金在中最后什么也没说,只是别扭地站了起来,像是在等待什么。
“你……”金俊秀皱着眉开口,然而又觉得自己不该这副表情和口气,于是停下来整理了一下才继续,“你就没什么要说的吗?”
金在中闻言,抬起头来直视着他,有点儿木愣愣的感觉,摇了摇头。
这真是奇了怪了。
金俊秀想。
他以前的那些情人们,有谁是像现在这个人一样的啊?
第一次接吻后,无一没有向他金俊秀要求些什么的。
就连金俊秀自认为是迄今为止最宠自己的朴有天也不例外。——哦当然,我们的朴大少爷没那么庸俗和虚荣。
他的要求很简单:那就是要金俊秀保证,每日必须按时进餐。另外,特别备注:餐,是正餐。
这也是金俊秀迄今为止听过的、最让自己感到舒服的要求了。
金在中手指还放在钢琴键上,踟蹰了好一阵,觉得自己还是不要问那下一个音是什么的问题比较好。
他小心翼翼地又看了一眼盯着自己的金俊秀,心想:他还要自己在这里呆上多久啊?
也不说话,两个人总不能就这样一直站着吧?
但是,金在中没发现,自己现在这副小心翼翼的模样却正是拜眼前这个男人所赐。
2010年09月08日 02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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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你要是还正常着,那干嘛看金俊秀一眼你都觉得别扭呢?
“我,我想回去了。”
金俊秀眉毛一挑,语气却还算轻柔地跟着问了一句:“回哪儿?”
“大千那边……我下午还要上班呢。”
金在中突然想起来还有上班的事呢,这不正好找到理由了吗?
“哦?”
“嗯……所以我要走了。”
金俊秀没吱声儿,就站在那里看着他,金在中被他看得有些窘迫。
他自觉自己没做错什么,刚才那事儿也是金俊秀自己凑上来做的,怎么现在反而是自己显得这样心虚?
“那我走了……”
“……”
没敢再看一眼金俊秀的表情,金在中快步走到玄关处找自己的鞋子换上好走人。
蹲下身来才穿好一只鞋呢,就突然被人从后面驾了起来,两只膀子箍住自己的胸膛把自己提了上去,才站稳,后背便贴上了金俊秀的胸膛。
那硬生生的骨骼相抵的感觉,蓦然间,让金在中的心脏跳得好快好快……
“你就没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
颇有些可怜兮兮的口气,金俊秀把头放在他的颈窝里,嘴巴里喷出的气体挠痒痒似的,挠得金在中心慌意乱。
这下金在中是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你要我,对你,说,说什么啊?”
“什么都好,只要是你说的。”
金俊秀把头抬起来看他,看着男人左耳上那些浅浅的耳洞,心里又不安分起来。
“在中……”
“……”
金在中明白了:原来金俊秀是想那个。
原来他一直都对自己抱有想法,从未放弃。
此时,这样赤裸裸的想法,更是烧得男人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开始在自己耳边磨蹭了。
然而,金在中只是叹了一口气。
他慢慢扭转过身子,掰开金俊秀的脸,使他正视自己。
然后,说了一句话。
也就是这句话,让金俊秀对金在中真正有了想要去了解的想法。
他说。
俊秀啊,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会喜欢上我,但是很抱歉,真的很抱歉……
你的喜欢,对我没用。
2010年09月08日 02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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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回家
那天,金在中走了之后,金俊秀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想了很久。
他点燃了那根朴有天当年被他缴获的烟。
但是没抽。
看着袅袅青烟盘旋上腾,金俊秀觉得自己胃里面也有东西跟着往上冒。
难受。
烟,只燃烧了半截儿就被他给掐灭了。之后,他站起身来去了浴室。
想洗个澡。
但却意料之外地打开了莲蓬头后,再也没了下一步动作。
他想。
可能,他是真的不知道金在中在想些什么吧……
他真的不了解那个男人。
“诶?Kim哥!”
当金在中站在小店外,看见走出来朝他打招呼的东东时,他……
他竟然想起了金俊秀。
“伯母……已经原谅你了?”
手中的玻璃棒停了停,“不知道,只是说,我妈的情况最近有了好转。”
“诶?那挺好的啊!”
东东笑了笑,拿起自己面前的奶茶又喝了一口,“那Kim哥你也就要搬回去了吧?”
“嗯,应该是。”
“行,替我向伯母问好啊!”
金在中点了点头,嘴角也弯了起来。
“不过我这一回去,小羽的那套房子……”
“嗨,那小丫头估计都是要留在美国那边儿了。那套老房子,她父母老早都不要了,留给她,也就是想让她有房租收,在国内过得好点儿。现在既然她人都不在国内了,那房子我估计迟早也得卖了。”
金在中笑笑,“你倒是挺了解她的。”
“当然,自己女朋友自己不了解那还得了?”
“那她什么时候回来啊?你也不去美国看看她?”
“不知道啊。”东东颇有些无奈地摇摇头,又喝了两口奶茶,“我看她也不会回来了,在这边儿她又没有什么亲人……”
“不是还有你吗?”
“得了吧,我算什么啊。说不定她在那边儿都已经看上好几个比我好的了。”自嘲地笑起来,东东耸了耸肩。
“你怎么还怀疑她啊?其实我觉得……”金在中想说点儿什么安慰一下他,却被突然打断。
“呆的地方不一样了,自然也就不会有以前的感觉了……这也是很自然的,对吧?”
东东朝他又是一笑,却让金在中不知该说些什么了。
“仅靠一个月那么一两次的长途电话,也没什么用吧。”
是啊,常年都见不上面的两个人,仅仅是依靠长途电话来保持联系,什么意义也没有。
像这样的关系,还能希望些什么呢?
更何况是十几年没有联系,已然是两个世界的人的金俊秀和自己呢?
这个礼拜六,金在中收到他继父的回信。
告诉他,他母亲的情况确实已经好转了。让他什么时候有空就回趟家。
金在中放下信后,打开电视对着那一个个像是永远也播不完的广告,开始考虑自己这时隔两年多的回家之行。
又过了一个礼拜,金在中终于是提着给他母亲买的按摩器,回到了几十公里之外的家里。
“回来啦?”
他母亲苍老了许多,两年多没怎么见面,再加上身体虚弱,她早已不像当年金在中还在上学时那般精神。
整个人陷坐在轮椅中,有些恹恹的。
金在中走过去,扶住轮椅,轻轻地在他母亲的耳边说了一句:“是啊,妈……我回来了。”
然后老人就微微地笑了,伸出手去摸了摸他的手。
金在中看在眼里,而心,在止不住地颤抖。
一旁的继父柔声说了句:“饭都做好了,先去吃饭吧。”金在中才意识过来,自己,这是在家中。
是家啊。
家。
有爸,有妈,还有自己的家。
席间,金在中才知道,他母亲已经明白自己已是有工作的人了。
继父常常将自己寄回家的信件念给母亲听,日子久了,金在中的母亲也便对那次高考释怀了。
身体自然也就恢复得快了,等到情况比较稳定了,这才通知了金在中。
一顿饭,一家人吃得好是和睦,金在中觉得自己真的很久没吃过这么香的饭菜了。
吃完了饭,继父陪着母亲去了外面散散步,金在中也就一个人呆在厨房里洗碗。
洗着洗着,就听见放在客厅里面的自己的手机响了。
连忙跑出去,一看,是金俊秀的短信。
“我想要证明,我对你的喜欢是有用的,那不仅仅是喜欢而已。金在中,这一次,你不会再拒绝我了。”
……
2010年09月08日 02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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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三人行,必有我爱
这天,“大千”对面的花店里面很热闹。
几个店员叽叽喳喳地围坐成一圈,讨论着她们的小老板今天的约会。
要说是什么约会让这帮人如此感兴趣……那肯定是非同一般的性质啊。
“嘿,你们说,他俩进度也太快了吧?这才两个礼拜吧,就要见家长啦?”
“可不是吗,我还从没见过这么心急的父母呢。”
“你觉得那是他父母的意思?我看啊,指不定是我们老板的意思呢!”
“不会吧?”
“怎么不会?老板再怎么说,也二十六七了,比她那小男朋友大了好几岁。这要是在我们乡下,那是最不被看好的一种情况。你们说,老板能不急吗?”
也是,她们的李老板今年二十六岁,还有两个多月就满二十七了。
就算她的娃娃脸再可爱,青春靓丽什么的词语,过个两三年,也就和她无关了。
所以,大家讨论的最终结果就是——
她们觉得这次见公婆的事,就是李妍心“心急想吃热豆腐”的一个最直接的表现。
不过,可惜啊可惜。
浪费了这么一个阳光晴好的上午,却是猜错了原因。
与她们所说的恰恰相反——这件事啊,还真不是她们李老板做的主。
而是她们老板的小男友金在中建议的。
“在中啊,待会儿你爸妈他们问我年龄怎么办?”
“没事的,你照实说就行。”
“真的?”
李妍心有些紧张,提着给金在中父母买的水果篮,手心里的汗一点一点往外冒。
金在中安慰似的朝她笑了笑,拿过她手里的水果篮提在自己手上,并一手握住了女人有些汗湿的左手。
“放心。”
女人终于安下心地笑了起来,靠在他的肩头,颇有些不好意思。
金在中低下头去看了看被她回握住的手,心里很是平静。
而此时车子外面却下起了雨,一滴又一滴的雨水溅到了玻璃窗上,很快,便汇集成一条条水痕。
金俊秀才上高速路便赶上了这场雨,心里想着:幸好自己今天出门带了伞。
然后加快速度,向目的地驶去。
金在中和那李妍心倒是倒了霉——他俩没带伞,只好一下了巴士就打的直奔金在中家里。
下雨路滑,正好金在中家又是在较远的旧城区,众司机师傅们都不太情愿跑旧城区那条烂路,于是纷纷报上“敲竹杠”的价钱,弄得金在中很是无语。
回过头看了看还站在出站口的李妍心,金在中觉得还是自己当一回肥羊吧。
因为要是坐公交,坐到他家那里还得走上一截路。
——你总不好让人家第一次到你家去见你爸妈,就是以一副落汤鸡的样子出现吧?
你愿意,人家姑娘还不愿意呢!
在心里无奈地摇摇头,金在中终是答应了一位司机师傅的报价,招招手,把李妍心给叫了过去。
两个人还没往里面坐呢,李妍心也才往那出租车里迈了一只脚,就听到哪个方向有人在叫金在中的名字。
这大雨滂沱的,金在中也就随意往四周一望,居然就看见辆熟悉的奥迪朝自己这里驶过来了。
——金俊秀摇下车窗,坐在车里给他俩打了声招呼。
也是金俊秀迄今为止,自己都觉得是自己最装模作样的一句话。
“嗨!这么巧啊?”
巧?巧什么呀!
——尽管心理活动很是复杂,金俊秀还是服务态度良好地交代着:“后座那里有毛巾,你们拿出来擦擦身体吧。”
才一说完,就想起毛巾不是只有一条吗?坏了。
然后也不管车子还在路上走着呢,就扭过头去看后座上的两人——只见金在中递了毛巾给那李妍心,李小姐正在擦头发呢。
她见金俊秀转过头来,便停下来问:“嗯?怎么了?”
2010年09月08日 02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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妍心?妍心……
金在中提着小菜蓝慢悠悠晃荡下楼,心里琢磨着刚才继父口中的“妍心”二字。
这半天的时间都过去了,李妍心在二老的心里会是个什么样儿,金在中自觉自己是感觉得到的。
所以,也就是说……他们已经接受她了?
心里想着其他事想得入神,金在中也就没注意到自己前面挡着一个人。
两个人都快撞到一起了,金俊秀叫了他一声“在中”,这才把金在中的注意力给唤回来。
“在想什么呢?想得这么专心。”金俊秀对他笑了一下,然后才注意到他手上的菜篮,“去买菜?”
“嗯……我以为你早就回去了。”
“没有。”
“嗯……”金在中看着金俊秀的眼神,越看越觉得有些不对劲,想问,却又觉得没什么必要,于是侧过身,想从他身边走过去。
可金俊秀又怎会让他这么容易就从自己身边走开呢?
“你等等,在中。”
“……什么事?”
“……”
但金俊秀张着嘴,却不知道要说什么。
——以前啊,他看到金在中的背影就高兴,想到这人就在自己视线所能及的地方,自己就在他身后看着他,总觉得很满足,因为两个人很近很近。
可如今……
“没事的话,我就走了……你也回去吧。”
“……我想问,你母亲,她现在还好吗?”
金在中转过身,看进金俊秀的眼里。
他眼里深深的光泽,看得金俊秀心酸——他想要紧紧地拥抱这个男人,然而不行。
“还好。近来好多了。”
“啊,那就好。”金俊秀在金在中那样的注视下,不知怎的,竟局促起来,“这么多年没见你母亲,我想……”
“俊秀。”
在金俊秀还没回过神来应声儿的倏忽之间,就听到金在中接下来的后半句话。
“我们之间就这样吧……这次谢谢你。”
什么?这是什么?难道还要自己说“不用谢”么?
而金在中说完这句话,便一个人走远了。
他再也没为身后金俊秀口中叫得一声比一声急切的“在中”而停下脚步。
只是一个人,默默地踏在旧城区雨后泥泞的路上,低着头行走。
而在背后居民楼上的一扇玻璃窗里,却有一双眼望向窗外。
那眼里复杂的情绪中,正有他低头行走的身影。
……
2010年09月08日 02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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