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6
我校成功获得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
发布日期:2010-8-31
近日,我校被教育部批准获得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成为全国新增50所开展硕士推免生工作高等学校之一,从2010年起开展硕士推免生工作。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开展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的高等学校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教学质量高;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学位授予权;或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权,且独立招收硕士研究生连续15年以上;招生工作秩序良好;办学行为规范。申报过程中,我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和《关于遴选2010年新增开展硕士推免生工作高等学校有关事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45号)要求,认真组织,积极申报,在经过了省教育厅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推荐,教育部组织专家委员会的评审并公示等严格的审查程序后,最终获得批准。
在此次申报工作中,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申报工作领导组,杨怀恩书记多次指导,原梅生校长、张如山副校长亲自指挥、听取汇报,研究生学院牵头组织,校办公室、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参与申报工作的人员放弃暑假休息时间,在时间紧、任务重以及连续高温的情况下,精心策划、认真准备申报材料,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使申报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我校获得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充分展示了我校近年来改革发展的成果,尤其是在本科教学质量和研究生招生培养方面的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我校取得硕士推免生资格,必将进一步提高我校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为广大优秀本科毕业生创造了更为顺畅的深造渠道,可以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同时也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对于推进我校转型发展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研究生学院会同相关部门正在制定相关规定与操作程序,并将于近期公布。我校硕士推免生遴选工作将全面启动。(研究生学院供稿)
2010年09月01日 07点0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