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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huan2068
楼主
朱河村贴出了在2010年3月5号后落户朱河的户口,需要交10000元罚款才能入股的消息。我觉得这很不合理,首先村委会有权利罚款吗?其次,是不是要分情况而定,有很多在外地上学的学生因为办理迁回户口的冗长手续,耽误了时间也不能给入股吗?3月5号这时间就合适吗,这离村民签字的时间(大概是5月)还隔着两个月时间啊,明显是随意定的。
我觉得这个办法很不合理,大家也说下自己的意见吧
2010年08月30日 04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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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个办法很不合理,大家也说下自己的意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