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2
浩然正气😚
楼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可见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在网络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日常生活中,许多被侵权人往往因为维权成本过高而放弃,殊不知在保护自己权益的过程中,我们完完全全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收集证据,正当维权。因为我们不仅可以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还可以要求侵权人对我们在制止侵权行为中所支出的损失进行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损失。合理开支包括被侵权人或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由此可见,上网留言时一定要谨慎,网络侵权也不必慌乱,合理合法收集证据,通过诉讼亦能充分维权。
2023年06月13日 02点06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