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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传说中古代部落联盟首领。姒姓,名文命。又称大禹、夏禹、戎禹,鲧之子。本为夏后氏部落首领。奉舜命治水,采用疏导法,疏通江河,兴修沟渠,发展农业。13年中三过家门而不入,终获成功。被舜选为继承人。继位后曾铸象征权力的九鼎,设置官吏,建立军队,制订法律。其子启。为传说中夏朝的开创者。
2005年01月17日 01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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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传说为夏朝的开国君王。姒姓,禹之子。传说禹死后,他杀死禹选定的继承人东夷族首领伯益,夺取王位,废禅让制而确立了世袭制度。有扈氏不服,也被其攻灭。一说禹死后,因伯益推让而被拥戴继位。
2005年01月17日 01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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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羿纭姓。传说是颛顼的后裔,以善射著称。夏朝以启为首的贵族在确立了自己的统治地位后,沉湎享乐,田猎无度,过着荒淫的生活,很快就使国家达到「万民弗利」的地步。启死后,他的五个儿子又互相争夺王位,使国家出现了混乱的局面。这时,东夷族的后羿乘虚而入,「因夏民以代夏政」,取得了统治地位。 据说,尧时有十日并出,、凿齿、九婴、大风、封、修蛇皆为民害。《淮南子.本经》说:「尧乃使羿诛凿齿于畴华之畴,杀九婴于凶水之上,缴大风于青丘之泽,上射十日而下杀,断修蛇于洞庭,禽封于桑林,万民皆喜,置尧以为天子」。这是个神话传说。这里讲的羿也不是后羿,但它形象地刻画了羿这样的人物。这里的十日并出、毒蛇、猛兽、大风等都是氏族或部落的首领名称。夏朝初建立时,后羿所在的东夷族在黄河下游一带拥有巨大的势力,因而能一度夺取政权,取代夏人的统治。 后羿当政后,以善射自居,也四出游猎,不管民众疾苦,并让寒浞代他管理国家。寒浞积极培植自己的势力,在后羿外出游猎时,乘机杀死了后羿,取得了王位。
2005年01月17日 02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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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康少康是夏朝第六世君王,为夏后相之子,相妻有仍氏之女后缗所生。由于其生活的时代正当寒浞攻杀夏后相,夏朝乱政之时,所以少康生长于有仍氏。长大之后当了有仍氏的牧正,管理畜牧。后为寒浞及其子浇所迫,又逃到有虞氏,当了庖正。在有虞氏和夏族旧部靡的帮助下,少康终于攻灭了寒浞和其子浇与,恢复了夏朝的统治。这一段历史被称作「少康中兴」。少康是夏王朝中有作为的一位君王。
2005年01月17日 02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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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太康为夏朝的第三世君王,夏后启之子。夏后启死后,启的儿子互相争夺王位。东夷人后羿乘机篡夺了政权,致使太康和仲康不得不流亡在洛水一带,后来二人相继死去。在夏朝历史上,太康是位亡国之君,史称「太康失国」。
2005年01月17日 02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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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叔又作关叔。周初三监之一。名鲜,周武王之弟。武王灭商后,封于管(今河南郑州)。与其弟蔡叔度相纣王子武庚禄父,治理殷朝遗民。武王去世,成王年幼,以周公旦摄政,他与蔡叔疑周公所为将不利于成王,故挟武庚叛乱。后被周公旦平定,他被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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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子周代宋国的始祖。名启(又作开),殷商帝乙之子,纣的庶兄。以纣王淫乱,商代将亡,屡次劝谏。王不听,遂出走。武王克商,他肉袒面缚乞降。后纣王子武庚作乱,被周公旦攻灭,即以他继承殷祀,封于宋。传说他为政贤能,为殷民所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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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代文化的发展关于夏代的文化,虽因文献不足,还看不 到它的全貌,但正如孔子所说: “殷因子夏礼,所损益可知也; 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论语》夏代文化的发展,直接为商、 周两代文化的繁荣奠定了基础。农业生产与季节天象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我国古代的天文 历法知识,就是在农业生产的实践中不断积累起来,又直接为农 业生产服务。在尧舜时期,就有关于羡和、钱仲观察日月星辰以 定四时的传说,说明我国很早就有了熟悉天文制定历法的专职人 员,天文学和历法早就很发达。春秋鲁太史引《夏书》有“辰不案于房”的记载①,就是说 在某年某月朔日发生态房宿位置上的一次日食。这次日食,现存 《尚书》把它系在仲康时期的《胤征》篇中,近代学者有的推算 在公元前二一六五年,有的推算在公元前一九四八年,相差颇 远,但都公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日食记录。又《竹书纪年》谓夏策十年“夜中星陨如雨”。如果这一记 事可信的话,那末至迟在公元前十六世纪初,我国就有了流星雨 的记录。我国传统的干支纪日法,起源是很早的。夏代末期的帝王有 孔甲、胤甲、履癸(桀)等,都用天于为名,说明当时用天干作 为序数已饺普遍。夏代的历法,是我国最早的历法。当时已能依据北斗星旋转 斗柄所指的方位来确定月份,夏历就是以斗柄指在正东偏北所谓 “建寅”之月为岁首。 “夏数得天”《左传》,是说夏代的历数比较正 确地反映了天象,所以孔子主张吁亏夏之时”《论语》。保存在《大戴 礼记》中的《夏小正》,就是现存的有关“夏历”的重要文献。 “文字的发明及其应用于文献记录”,是由野蛮高级阶段过 渡到文明时代的重要标志之一。从仰韶文化到大汉口文化,原始 文字已经出现,并在逐步发展中。在殷墟等处发现的甲骨文字和 金文,是我国现巳发现的较早的文字,是基本成熟的文字。正如 郭袜若同志所说:“中国文字,到了甲骨文时代,毫无疑问是经 过了至少两三千年的发展的。”从殷墟时代上溯到夏初,不过 八、九百年,夏代已有文字和文献记录,是无可怀疑的。商朝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由夏到商,社会经济和文化有了较大的发展。依据大量的考古资料,结合文献记载,使我们对于商代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情况,有了饺为详细的了解。农业生产的发展 商代的农业生产已经达到较高的发展水 平,是当时具有决定性的生产部门。普遍使用的基本农具.圃、同、果、树、杏、栗等字,在卜辞中也饺常见,林木蔬 果之属的生产也是农业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蚕桑生产在南代有了发展。不仅蛋、桑、丝、帛等字常见于 卜辞,而且在青铜器纹饰中有头圆而眼突出身屈曲作蠕动状的蚕 纹,在玉饰中有雕琢得形态逼真的玉蚕,这些都反映了当时蚕桑 事业的发达。在卜辞中有“蚕示”的记载,祭把典礼还相当隆 重,足见植桑、养蚕也为统治者极为重视的一种农事活动。家畜的饲养,除了一般农户作为副业之外,在商王的统治机 构中有专职的宰、臣管理性畜的饲养枚放,一般贵族也有皂隶从 事此项生产。当时的马、牛、羊、鸡、犬等“五畜”已大量 地饲养,或供食用,或作牺牲,或用于耕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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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周时期,社会生产力空前发展,农业、手工业与商业都兴盛起来。春秋大国争霸,战国七雄对峙,大规模的经济文化交流、军事外交活动和人员物资聚散,都极大地推进了道路的建设。除周道继续发挥其中轴线的重要作用外,在其两侧还进一步完善了纵横交错的陆路干线和支线,再加上水运的发展,把黄河上下、淮河两岸和江汉流域有效地联接起来。这个时期修建的主要道路工程有许多,秦国修筑的著名的褒斜栈道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秦惠王时,为了克服秦岭的阻隔,打通陕西到四川的道路,开始修筑褒斜栈道。这条栈道起自秦岭北麓眉县西南15公里的斜水谷,到达秦岭南麓褒城县北五公里的褒水河谷,故称褒斜道。这条全长200多公里的栈道是在峭岩陡壁上凿孔架木,并在其上铺板而成的。除了褒斜道外,以后几百年间还陆续开凿了金牛道、子午道和傥骆道等栈道。这些工程极其艰巨,人们首先是采用古老原始的“火焚水激”的方法开山破石,然后在崖壁上凿成30厘米见方、50厘米深的孔洞,分上、中、下三排,均插入木桩。接着在上排木桩上搭遮雨棚,中排木桩上铺板成路,下排木桩上支木为架。这样,我们远望栈道好像空中阁楼一般,煞是壮观。迄今,陕西太白县境内尚有多处清晰可辨的栈道遗迹。《史记·货殖列传》记载:“关中南则巴蜀,栈道千里,无所不通,唯褒斜道绾毂〔wǎn gǔ晚谷〕其口”,战略上为“蜀之咽喉”,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如在公元前206年,著名的“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故事即发生于此。除了秦国的栈道外,其他主要的道路工程还有:楚国经营的从郢都通往新郑的重要通道,晋国打通的穿越太行山的东西孔道,齐鲁两国建设的四通八达的黄淮交通网络,燕国开辟的直达黄河下游和通往塞外的交通线等。至此,穿大袖宽袍的中原人、善射箭骑马的戎狄人、居云梦江汉的荆楚人、披长发嬉水的吴越人、喜椎髻歌舞的巴蜀人就连成一体了,为中华民族的进一步统一打下了基础。夏代婚姻一 鲧禹时多态多婆的婚制婚俗 夏代去原始社会未远,承氏族时期遗风,婚姻犹存过渡阶段多态多姿色彩,却又呈现出阶级社会的鲜明印记。 早在夏代国家产生前夕,氏族组织的固有机制,已经因氏族内部出现的等级差异和社会财富分配不公,日益松懈瓦解。在婚制方面,也备受社会形态变化带来的频频冲击。 山西襄汾陶寺遗址,座落在文献所称“夏墟”地域范围内,这里先后发现龙山文化晚期墓葬700余座,全是一色的土坑竖穴墓,没有多人合葬墓,也未见尸骨被随意抛置在灰坑或灰层中瘗埋现象,绝大部分墓,头向东南,明显具有氏族公共墓地的性质。根据墓葬的分布排列,又可细分出若干不同大家族茔域。唯透过墓葬表象,却可以发现,氏族内部共同劳动、平等分配的消费经济原则已不复存在。尽管氏族成员同葬之一地,却约有87%的狭小墓穴几乎没有什么随葬品,与此不同的是墓地内另又有约13%的大中型土坑竖穴墓,有的随葬品竟达上百件之多,可见社会分配的不公,大量财富已被聚敛到这少数大家族贵族之手。这批人在生前不仅社会地位居高不下,而且享有多妻的特权。一些大型墓的两侧往往分布着同时期的中型墓,如M3002、M3016、M2001的左右两侧都各有两座中型墓,死者是女性,佩戴精工镶嵌的头饰、臂饰,随葬彩绘陶瓶等物。 M2001两则的中型墓,死者分别是25岁和35~40岁的女性。从墓位上判断,她们应是大墓墓主的妻、妾,一夫多妻而异穴并葬。山西夏县东下冯遗址M527墓,还发现一夫二女同穴合葬现象。 据有关资料考察,古代女子的始婚年龄一般在15岁左右。如陕西临潼姜寨仰韶遗址的第三墓区,发现一座Ml58的母子一次性合葬墓,母亲的年龄为20岁左右,孩童年龄6~7岁,可推算出母亲的育龄才不过14岁上下。同墓区Ml81母子合葬墓,为一位30岁女性和一个13~15岁的孩童,母亲育龄也是15岁左右。《礼记·内则》云:“女子十有五年而笄”。《墨子·节用上》云:“昔者圣王为法曰:丈夫年二十,毋敢不处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韩非子·外储说右下》云:“丈夫二十而室,妇人十五而嫁。”以此来看陶寺M2001墓主与两位异穴并葬妻妾的关系,似乎分别有过10年、20年左右的婚后生活。当初这位氏族贵族男子娶其后一位豆蔻年华的青年女子时,前一位妻子也才25~30岁,刚刚筫作壮年。两位女子共从一夫,家庭地位平等,死后都有较丰厚的随葬品,看不出有什么喜新厌旧的婚姻离异事态发生过。尽管她们从属于丈夫,但社会地位是明显高于氏族内其他一般成员的。当时流行于贵族阶层的一夫多妻现象,不纯粹出于男性的发泄性欲之需,倒是表示了氏族权贵身分地位的约定俗成,或者是出于团结部落共同体内其他氏族,娶其族中权贵女子以维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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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启的归禹,毕竟使禹取得父子血统关系的确认,在与母系婚制争夺儿子出生优先权的归属方面,禹无疑是成功了。 禹的婚姻,一度缠绵于涂山女,表现出母系制向父权制转变阶段多态多姿的色彩。但禹本人,似乎也因氏族内部的等级分化和个人权力的扩大,终以贵族阶级的头面人物身分,而享有父权制下一夫多妻的特权。文献有称“禹卑宫室,垂意于沟洫,百谷用成,神龙至,灵龟服,玉女敬养,天赐妾。”禹凭藉其在部落联盟体内显赫的社会政治地位,不仅握有大量经济生产剩余积累,而且通过婚姻联姻的方式,招至“神龙至,灵龟服”的四方氏部族的归附。“玉女敬养天赐妾”,大概可用来说明这种多妻政治婚姻生活的成功。这与陶寺遗址所见氏族内男性权贵同时拥有多位佩饰华美的贵妇为妻,可相对照,正揭示了那一时期部族权贵多妻制的意义所在和其婚姻家庭构成的通例。 总之,夏代国家建立过程中,鲜、禹的婚姻,代表着父权制替代母系制过渡阶段末叶婚制婚俗的前后不同时期变化色彩,有其社会大范围内的普遍意义,是与社会形态的演进紧相呼应的,透过种种历史传闻,有可能寻绎出其中内在的发展轨迹。 二 夏代王室婚姻的氛围 有夏一代,父权制的宗亲组织形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加强。“始传父爵,乃能光治先君之基业”的禹子启,是创建夏代国家的关键人物,他在排斥母系制,确立父权社会制度方面,表现远比禹坚决。 《墨子·非乐上》言启“淫溢康乐”。从史传看来,至少有两件事,可看出这位夏王的所为,带有深刻的社会发展历史内涵。一件是《天问》中提到的“启棘宾商(帝),九辩九歌。”棘读为亟,有屡次、数番之意。此事即《山海经·大荒西经》所说:“开(启)上三嫔于天,得九辩与九歌以下”,郭璞注:“嫔,妇也,言献美女于天帝。”在提高父权制统治权威的同时,妇女屡屡成为启大施淫威的对象,甚至被任意用来作祭。这在母系制盛行时代是不能容忍的,标志着父权制的确立,从其起始即建立在奴役女性的基点上。另一件也是《天问》中提到的启“勤子屠母而死分竟地。”具体史实已不得其详,但大体说来,“勤子”表明启确立了父权制的传子制度,“屠母”则象征两性对抗中母系制的惨败状态。 不过,夏代由母系全面转入父权社会,原来的氏族内部结构毕竟还相当强,宗亲集团对外以父系为代表,而连结其内部关系的纽带却每每仍是母系。夏王太康失国,失在失去王室妻族一方的支持,即是明显事例。据《楚辞·离骚》云:“夏康娱以自纵,不顾难以图后兮,五子用失乎家巷。”扬雄《宗正卿箴》说:“昔在夏时,太康不恭,有仍二女,五子家降。”《路史·后纪十三上》谓太康“叶比于淫声”,“般游亡度”,“厥弟五人御其母以从徯于洛油。”上古母、妻同义。根据氏族结构形态,“五人御其母”,当指太康王室妻族与五个子氏族或兄弟氏族所组成的血亲集团。太康不图王室后忧,另与有仍二女姿情游乐,终于被血亲集团所抛弃,在外看来是失国,在内而言是断送了维系王室的血亲纽带。 顾颌刚先生曾指出,从父系氏族社会直到奴隶制社会,妇女都是氏族和宗族里的一笔财产,在生产不发达的社会里,氏族和宗族要守住一笔财产是不容易的,所以从别的族里嫁来的女子不可任她流失,其夫既死,弟兄可以娶她,子、侄辈可以娶她,甚至孙辈也可以娶她,这是团结同族的一个方法。前述陶寺遗址的氏族贵显实行一夫多妻,也具有通过婚姻关系维系和团结血亲集团的用意。对于夏代权贵婚姻大家庭来说,更是如此。夏王太康不谋后图,造成妻室离去,意味着失去血亲集团的支持,导致王室内部结构体系的破坏,失国也就在所难免。除此之外,夏代史上,有后羿代夏政,寒氏弄权,国家迭相颠覆诸事态,考其缘由,血亲集团的得夫,不能不说是重要因素之一。 后羿一名羿,也称夷羿,是东方有穷氏族落首酋。据《左传·襄公四年》引《夏训》云:“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迁于穷石,因夏民以代夏政。”杜注:“禹孙太康淫放失国,夏人立其弟仲康,仲康亦微弱,仲康卒,子相立,羿遂代相,号曰有穷。”后羿乘夏衰落之际,一度取代了夏政权,但他“不修民事,而淫于原兽”,还重用寒族出身的寒浞。后羿本有妻室纯狐,自取代夏政后,另恋上了洛滨女子,《天问》述其事说,“帝降夷羿,革孽夏民,胡射夫河伯而妻彼洛嫔。”惯用心计的寒浞,瞅准纯狐遭后羿冷落之机,“行媚于内,而施赂于外”,与纯狐搭上关系,“因羿室”取得其血亲集团家众的支持。《天问》说:“浞娶纯狐,眩妻爱谋。”《路史·后纪十三上》说:“浞乃蒸取羿室纯狐,爱谋杀羿。”寒浞之所以能谋杀后羿,成功夺取国家权柄,就是通过烝取羿室纯狐的婚媾手段,对王室内部原有结构体系悄悄渗透并暗中进行再组合,从而实现其野心,以至连羿的儿子也没有放过,残酷地将其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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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于羿子的妻子,寒浞却采取了特殊的处置方式,只是关死而归妇于母家,大概也是出于团结其族的目的。史传寒浞取得夏王室统治地位后,“因羿室”而与纯狐结为夫妻,生有二子,长子名寒浇。寒浇长大后又与羿子之妻发生了不同寻常的关系。 《天问》说:“惟浇在户,何求于嫂”,“女歧缝裳,而馆同爰止。”《路史·后纪十三上》谓寒浇“通于丘嫂歧,日康娱以自忘,馆同所止。”所谓丘嫂,据《汉书·楚元王传》注引孟康说:“亡女婿为丘婿,丘,空也,兄亡空有嫂也。”又引张晏说:“丘,大也,长嫂称也。”寒浇为寒浞长子,并无其兄,焉得有嫂,故有学者指出,盖丘嫂女歧乃羿子之妻,寒浇与羿子实为同母异父,羿子被杀,女歧寡居,寒浇有此异父兄长,兄长妻女歧当然也就是寒浇长嫂。寒浇与女歧的结合,是叔通嫂,然从年龄言,则属于少男眷恋大女。看来两人感情关系不错,女歧替他缝补衣裳,寒浇与她同居共宿而康娱自忘。这种婚媾是承氏族时期兄弟共妻遗风的变态,却又适应了“恢于夏家”的政治需要,有利于维系和廓大当时以家族组织为基础的王室血亲统治集团内部关系纽带。《路史·后纪十三上》有云:“少康灭浇及女歧,”可见后来夏太康侄孙少康复国,也是从打破这种政治联姻网络着手的。 利用婚姻方式团结诸族,是夏代立国之本,国家的兴衰存灭,每每与这方面的成功与否紧相交织。少康中兴,与血亲集团有虞氏的支持作后盾分不开,《左传·哀公元年》有云,有虞氏以二姚妻少康,“而邑诸纶,有田一成,有众一旅,能布其德,而兆其谋,以收夏众”,终于“复禹之绩。”同样,夏的覆灭,王室妻族的作梗是相当关键的因素。 夏末王桀的妻子名叫妹喜,一称末喜、末嬉,乃来之有施族落集团。《国语·晋语》说:“昔夏桀伐有施,有施人以妹喜女焉。”桀与妹喜的结合而取得了与有施氏的联姻。两人一度爱得发狂,《太平御览》卷八二引《帝王世纪》形容桀“日夜与妹喜及宫女饮酒,常置妹喜于(膝)上;妹喜好闻裂缯之声,桀为发裂缯,以顺适其意。”但好景不常,据《竹书纪年》云:“桀伐岷山,得女二人,曰琬,曰琰。桀爱二女,无子,刻其名于苕华之玉,苕是琬,华是琰。而弃其元妃于洛,曰末喜氏。末喜氏以与伊尹交,遂以间夏。”好色之徒的桀又沉湎于与琬、琰的姣姣情爱之中,完全冷落了末喜。末喜的仇恨因之而生,引出一段与伊尹暗中结交,共同间夏的事末来。 伊尹出身有莘氏族落集团,曾“耕于有莘之野”。商汤建国后东巡时,他作为有莘氏媵臣入商而被重用,但在此之前,与汤的关系已非同一般。《吕氏春秋·慎大》对伊尹与未喜串通,助商间夏有如下一段叙述:“汤与伊尹盟,以示必灭夏。伊尹又复往视旷夏,听于末嘻。末嬉言曰:今昔天子梦西方有日,东方有日,两日相与斗,西方日胜,东方日不胜。伊尹以告汤。商涸旱,汤犹发师,以信伊尹之盟,故令师从东方出于国,西以进。未接刃而桀走,逐之至大沙,身体离散,为天下戮。”夏在西而商居东方,末喜与伊尹串通间夏,告以“西方日胜,东方日不胜”,是暗暗把夏王桀的举动和防御底细泄露给了商汤,致使商师绕道夏的后方,从西面攻夏所不备,一举成功。因此,如果说夏灭亡的外因出于商的兴起,那么桀弃婚姻的政治意义于不顾,失去王室血亲集团的支持,则是其亡国的重要内因。商代婚制商立国前后,社会己进入一夫一妻制时代。殷墟甲骨文有追记立国之前先公的配偶: 辛丑卜,于河妾。(《后》上6.3) 侑于王亥妾。(《佚》206.2) 庚子卜,王,上甲妣甲,保妣癸。(《前》1·38·5) □已贞,其侑三匚母,豕……牢。(《粹》120) 辛丑卜,王三月侑示壬母妣庚,豕。(《合集》19806) 贞来庚戌,侑于示壬妾妣庚,牝。(《佚》99) 癸丑卜,王,示癸妾妣甲。(《拾》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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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问》,王亥之妻有易女,在王亥被杀时“击床先出”,先自逃逸而出,后来做了王亥弟王恒的妻子。“眩弟并淫”,弟妻其嫂,也仍旧是父权制下变态的族外婚制。 可见,商代社会流行的一夫一妻婚制,是在社会的大变革中逐步得以确立,其滥觞期己可上推到上甲或更早一段历史时期,它的形成伴随着父权制与母系制的激烈争斗。由这种婚制而产生的家庭,尚必须紧紧依附于其多层次的父权血缘亲族而存在,主要作为一种人口再生产单位,经济上的独立程度还是十分有限的。 二 多妣多妇的命名和变态婚制 商代婚制的主流是一夫一妻制,然在具体的社会生活中,又呈现出形态多变的复杂的时代内涵,所谓一夫一妻,只不过是一妻唯许一夫,而对男子而言,却每每娶多妻,尤以贵族阶层的男子为常见。 一夫多妻在商代葬俗中亦有再现。上节举山西灵石县涟介商代墓地,据说是“”族为主体的方国贵族墓地所在。1985年1月发掘的一号墓,墓室中葬具一椁三棺整齐而列,尺寸略同。正中间一棺为男性墓主,仰身直肢。两侧两棺各为女性,都侧身面向男性墓主。三人头部或腰部放有玉器,并以一人殉葬。墓内随葬器物50余件,仅青铜器达40件以上,有酒器、炊器、食器、兵器等,还有鳄鱼皮蒙面鼍鼓。这显然是一夫双妻的贵族合葬墓。(图14)从其反映的夫妻家庭形态看,丈夫占主导地位,随葬品亦最丰,双妻居从属地位,由于她们的随葬品数量相差不大,故看不出生前身分有多大主次之别,但同为贵妇则是无疑的。此外甲骨文云: 令须(进)多女。(《合集》675正) 是商王命令须进多女为妇事,也可视为贵族多妻制之例。 商王多妻更然。晚商诸王,如武乙有妻妣戊、妣癸。帝乙有妻曰娀、曰。《帝王世纪》谓:“帝乙有二妃,正妃生三子,长曰微子启,中曰微仲行,小曰受;庶妃生箕子,年次启。”又谓帝辛“倾宫之室,妇女衣绫纨者三百余人。” 商王多妻制在殷商时期建起的王室祭祖系统中有其反映。这是一种依已定祀谱和固定日子,按一整套祀仪,逐一不断地祭先祖先妣,先祖自上甲以下,不论直系旁系均受祭祀,先妣则自示壬妻妣庚以下,凡有条件者可入祀。为与祭日相对应,这套祀谱中的先妣均以天干名之,其中一王数配者,中丁有妣己、妣癸;祖乙有妣己、妣庚;祖辛有妣甲、妣庚;祖丁有妣己、妣庚;武丁有妣戊、妣辛、妣癸。一王或两配,或三配。能有条件入祀者,容有各种因素,如这些妇人生前的社会背景和政治才能,得宠与否,子息继王位,出身族氏势力是否炽盛等等。在祭祖系统中接受特祭的先妣,虽数量受限,然仍揭示了一王多妻制的事实。而在商代实际生活中,每王未入祀谱的王妃当更多,如祖辛还有配偶妣壬,祖丁另有妣甲、妣辛、妣癸三配,而武丁,据说有配偶达数十余位。 甲骨文中有一批“多妣”,兼记其名,共得29位,如下表。(表中单记数字者,均为《合集》号,后同。) 甲骨文、殷金文中还有许多称作“妇”或不冠“妇”字的所谓生妇,群称“多妇”。其中称“妇某”或“某妇”的,共达155位,如表。(见下页) 这些“生妇”,广泛活动于晚商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等各种场合,她们或参预并主持过王朝的一系列祭祀典礼,以及从事甲骨占卜的整治,服务于国家政治,或直接进入政权机构,担任王朝大小职务,甚至统率军队,出入征战,御敌守土或讨伐敌国。她们一般还拥有自己的领地领邑和田产,对土地持有经营权,积有属之自己的财富。她们与王朝关系甚密,商王时加关顾,连其生育和疾患都有过问。由于她们大多来之各地的血缘大家庭,或由之裂变扩大而形成的强宗大族,有的还来之周边方国,她们中持有领地领邑者又通常属之商王朝基层地域性组织,故其行事或出入往来的频繁程度,往往成为衡量商国一时政治统治稳定与否的晴雨表。这就不难理解甲骨文中何以会有那么多“妇某来”、“妇某不来”、“妇某往”、“妇某不往”的卜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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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贵族的政治婚姻 商代流行的族外婚,夫妻的“生育之家”,通常只能依附于父家长制下的家族组织群体而存立,像后世以个人本位为特征的“昏时行礼故曰婚,妇人因夫而成故曰姻”的婚姻形态,还不曾真正形成。受血缘亲族集团系统的支配,婚姻主体的男女配偶每降到次要位置,而宗族与外姻的亲属关系显得尤为重要,犹如《说文》所云:“婚,妇家也”,“姻,婿家也,女之所因,故曰姻”,当时的婚姻是以家族为本位。“婿之父,妇之父,相谓曰婚姻”,由此直接导致其宗亲和姻亲两大亲属集团的社会力量整合,产生十分有效的凝聚作用。所谓“古者婚姻为兄弟”,揭示了这方面的实质性内容。因此,商代族氏组织的权贵,常利用这种婚姻制度,追求其更高的政治目的。 商族开国之主成汤,即有过这类政治婚姻。《天问》中有一节发问: 成汤东巡,有莘爰极。何乞彼小臣,而吉妃是得?水滨之木,得彼小子,夫何恶之,媵有莘之妇? 旧注谓是“汤东巡狩,至有莘国,以为婚姻”之事。成汤与有莘国联姻,有其初衷,《吕氏春秋·本味》作了追述: (伊尹)长而贤,汤闻伊尹,使人请之有侁氏(高诱注: 侁读曰莘)。有侁氏不可。伊尹亦欲归汤,汤于是请取妇为婚。 有侁氏喜,以伊尹为媵送女。这桩婚姻,汤娶了有莘氏之女,在促进商族与有莘氏交好关系的同时,又巧妙得到对方媵臣伊尹。以伊尹之贤,而被“汤举任以国政”,后为商国的壮大作出了贡献。婚姻缘出强国得人,可见家族本位的婚制是贵族政治婚姻的社会基础。这一婚制,打破了封闭地缘的空间,促进了族与族间的交往联络和人口的流动,对于社会构成新秩序的调整和充实,是有深层的政治运作效应的。 殷商王朝与异族方国间的政治联姻,甲骨文中屡见不鲜,如: ……取女……(《京津》1019) 取干女……(《合集》21457) 取信女。(《合集》676反) 取又女。(《甲》2287) 其取后女。(《粹》1251) 乙亥卜,取妆女。(《屯南》2767) 己酉卜,贞取妇奏。(《合集》19994) 己酉卜,贞取妇。(《京津》2013) 今员取妇尹于龠。(《续》5·22·2) ……争,贞取汰妾。(《合集》657) 丙戌卜,争,贞取效丁人嬉。(《林》1· 21·12)甲骨文中“取”字用法颇多,上述诸辞中的“取”,当读如《易·蒙卦》“勿用取女”和《咸卦》“取女吉”,以及云梦秦简《日书》简812“以取妻,男子爱”、简984“取妻多子”的“取”,意同娶。《礼记·郊特牲》云:“取于异姓”,唐陆德明《经典释文》谓:“取一作娶。”凡言“取女”,或兼记女子所出族氏国名,其命名规律,见上节所论。且再择“取干女”为例析之。殷商青铜器有“”字“徽识”,甲骨文有“出于”,又写作、等形,即干字之异写,为商代古国族名,址在今河南濮阳市东北,周灭殷后,其国被迫东迁苏北淮水流域一带,称为干若邗国,至春秋时代为吴国所灭,商与干国联姻,密切了干国对商王朝的政治隶属关系。干国君长一度出任为商王朝的武官“戍”,甲骨文有“戍于”,殷墟王陵区武官大墓的墓主祖庚配偶母己,有于国君长率其部分族人相殉。可知商干之间有着非同一般的特殊关系,已经越过了“非类非族”的社会观念的障碍,这种关系乃是基于以家族本位婚姻为中介而形成的。殷商王朝与各地族氏方国的通婚,已成为其羁魔和实施其国家统治的重要政治手段。 当时,臣属于商的各地族氏方国,亦每主动嫁送女子与殷商王朝,用结姻亲的方式,稳固双方的政治关系。甲骨文有云: 丁巳卜,,贞周氏嫀。 丁巳卜,,贞氏。(《合集》1086正) 庚寅卜,,贞吴氐角女。(《合集》671正) 执其氐妵。(《合集》1087) 行弗其氏女。(《合集》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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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代国家形成之始起,原始时期氏族部落成员在各自的聚落或城邑内合力筑路的传统之举,有可能上升为国家的具体实政之一,变为整个社会的带有强制性的政治劳役。修筑道路已不再局限在住地周围,逐渐扩大到整个统治领域。《左传·襄公四年》引《虞人之箴》说,“芒芒禹迹,画为九州,经启九道”,追叙了夏禹将国土划为九大行政区,以及组织全社会巨大人力物力开辟它们之间交通道路的旧事。《史记·夏本纪》和《尚书·禹贡》中甚至还详载出所谓夏禹开通的九条陆道和九条水道。夏朝正是凭藉其建起的道路交通网络,实施其对领土的统治运作。《荀子·大略》谓禹乘车外出,“过十室之邑必下。”《说苑·君道》说,“禹出,见罪人,下车间而泣之。”国家的有关政令,也每每在交通要道口宣告,《夏书·胤征》云,“每岁孟春,遒人以木锋徇于路”,朝廷的宣令官手执木锋当道号令众下。交通道路网络的建起,对当时国家统治秩序的维持确应起有很大的作用。 夏代道路的铺筑颇为可观。山西夏县东下冯遗址发掘出一条属于夏史纪年范围内的道路,路面宽1.2~2米,厚5厘米,系用陶片和碎石子铺垫。其道宽超过了前代。偃师二里头夏末都城遗址,南北1500米,东西2500米,面积约有3.75平方公里。除了有用鹅卵石铺成的石子路及红烧土路外,还发现了一条铺设讲究的石甬路,路面宽0.35~0.60米,甬路西部由石板铺砌,东部用鹅卵石砌成,路面平整,两侧保存有较硬的路土。这条道路的铺筑规格在当时是相当高的,据说其附近还发现了宫殿建筑遗迹,因此它很可能属于都邑内专为贵族统治者服务的生活设施,与一般平民通行的土石路面相比,具有明显的等级差异。 由于夏代交通网络拓展到广阔领域,如何穿越河流水道也就显得甚为要紧,公共桥梁的架设当亦已出现。最早的桥称为梁,《说文》云:“梁,水桥也”,段注:“用木跨水,则今之桥也。……见于经传者,言梁不言桥也。”《初学记》卷七云:“凡桥有木梁、石梁;舟梁——谓浮桥,即诗所谓造舟为梁者也。”今人唐寰澄指出,在桥梁发展中,早期多半是梁桥,首先是木梁,因为木梁的架设总比石梁轻便,从自然倒下的树木而形成的梁桥,到有意识地推倒,砍伐树木架作桥梁,不需要多少过程,也许在旧、新石器时代早就有了。 架设桥梁与筑路一样,也属于夏代国家的实政之一。《国语·周语中》引《夏令》说,“九月除道,十月成梁”。此举为后世诸国所继承,在周代称为“先王之教”,同书云,“雨毕而除道,水涸而成梁”,韦注:“夏令,夏后氏之令,周所因也。除道所以便行旅,成梁所以便民,使不涉也。”《礼记·明堂》谓“季秋除道致梁”。《左传·庄公四年》载楚令尹斗祁和莫敖屈重“除道梁溠”。四川青川郝家坪战国墓出土木牍有文云:“九月,大除道及阪险;十月,为桥,修波限,利津梁,鲜草离。非除道之时,而有陷败不可行,辄为之。”可见开道与架桥并重,由来已久,是古代带有强制性的社会公共义务,从中也透露了统治者对于发展国家交通网络的重视。 商代的道路交通网络比夏代更为发达,其范围所达相当广大。《诗·商颂·玄鸟》云:“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方命厥后,奄有九有。……武丁孙子,……邦畿千里,维民所止。”商王武丁以后,商人恒称的四方或四土,不是虚拟,早已是平面的发展。所谓“邦畿千里”,从各地发现的商代遗址分布看,比较近乎实际。其东方直抵海边,南土越过长江,伸入江西、湖南境内,西边抵达甘肃、内蒙,北土包括河北北部和辽宁部分地区。 商代的道路设施有几大特色。一是王邑内的道路建制堪称全国楷模。商人曾一再自赞“商邑翼翼,四方之极”,整饬的王朝国都,是四方的表率。新发现的河南偃师尸乡沟早商都城遗址,面积有190多万平方米,城内道路纵横交错,已发现大路11条,东西向5条,南北向6条,路面一般宽约6米,最宽的达10米,道路与城门方位大体对应,构成棋盘式的交通网络。城内道路主次相配,主干大道宽敞平直,路土坚硬细密,土质纯净,厚达半米左右;路面中间微鼓,两边稍低,便于雨水外淌。主干大道一般直贯城门。城门的门道路土之下,还铺有木板盖顶的石壁排水沟,沟底用石板铺砌,内高外低,相互叠砌呈鱼鳞状,叠压顺序与水流方向一致。出城之后,沿城墙还有宽4.5米的顺城路。城内另有与主干大道相连的斜坡状“马道”,可以直登城墙之上。这样一座经过严格规划而兴建的商王都,其道路设施的完善确可称为当时国家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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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卜,中,贞惟令。丁亥……。(《合集》23674) 是黄昏掌灯时分。己亥日黄昏下达使命,直到丁亥日传到,前后隔了48天。以一天二、三十里计,单程约有1200里左右,离王都遥远之极;若算往返里程,也在600里开外了。另一片帝乙帝辛时甲骨卜辞云: 丑其遥至于攸,若。王占曰:大吉。(《合集》36824) 丑是殷东方盟国,在今山东益都河流域一带。攸在今河南永城和安徽宿县、蒙城之间。殷墟商王都、丑、攸三地,平面直线距离都在700里左右,犹如一等边三角形。此辞谓者自丑国传抵攸地,商王为其占卜,得平安大吉之兆。以上足以看出殷商时期驿传地域范围之广大。 有时商王外出,要将者带在身边,如: 王其田,往。(《甲》3919) 盂田,其散,萌有雨。(《佚》292) 两辞记载了商王在田猎中有者随行,以便及时往前方传报消息。 殷商的地方族落与国,也每每设有者,如: 大使其。(《佚》940) 戍辟,之。(《京人》2149) 亚旋其陟,入。(《甲》3913) 己卯贞,来羌,其用于父丁。(《英》2411,《屯南》725同卜)大、戍辟、亚旋是地方族落小国或臣属领地之名。上引末一辞“来羌”可能指某方还者送致羌奴。凡此可见当时王朝抑或地方臣属与国,均有者之设,专职驿传之事。 通者在商统治中心区的百里之内传命。可能是利用王朝在于道上专为贵族人员过行寄止而设的“羁”舍食宿,但到了远方,食宿就成问题了。有的地方棒莽未辟,人烟绝少,有的地方,虽有土著族邦,者却因身负重命,怕消息走漏,或安全上的原因,也不得不绕道而行。因此殷商王朝或在一些必要路段设立站,供者食宿,如甲骨文云: 丁未卜,食有在。(《殷缀》57) 己亥贞,王在兹。(《屯南》2845) 上两辞的均作站讲。一辞谓在站就食。另一辞记商王在设于欠地的站。它辞有云: 癸卯贞,旬亡祸,在旬。(《粹》1426) 旬的旬似通徇,有巡视之义。商王外出巡视,曾多次来地,可见这个站的重要性。站的性质不同于路守兵站“枼陮”,也不同于一般的过行寄止的“羁”舍,与地方族落与国所设守所“次”亦有异,是王朝专为驿传而设,它加强了殷商统治者与各方间消息使命的往来之迅速传送,又多少解决了者过往途中的食宿和安全等具体问题。站所在,大概不一定位处于道,也不一定限于中心统治区,远距王都的要路似亦设之。 要而述之,商代的交通地理观念主要表现为“四方观”,是基于王朝自中心王都向四外平面辐射扩张势力的现实背景,与夏代致力于自西向东横向发展而产生的所谓“四海观”不同。至殷商时期已形成了王都通向周围地区的交通网络,其道路交通制度的确立,正完全适应了这一时代特征,有三大方面的重要内容: 一、在交通干道的必要路冲,择山丘或自然高地,规立路守据点“枼陮”,以保障王朝道路的安全畅通。“枼陮”按数目顺序编次,自近而远共立四站,其间保持一定距离,控制路段大致在王都周围半径二、三百里开外的范围。出此范围,各地族落与国有设立守所,以保障王朝远方交通的畅通。 二、在王朝二、三百里方圆的中心统治区内,专设供贵族阶级人员过行食宿的“羁”舍。以王都为交通中枢,“羁”舍设在通往四方的干道上,也是按数目顺序编次,由近而远共立五站。五站之外,沿途臣属方国族落有义务提供过往食宿之便。 三、建立消息传报的“”传之制,但尚未形成节级传递,而是由专人送抵。“”传地域所涉范围广大,远逾“枼陮”和“羁”舍可控路段。为安全和者食宿之便,另有“”站之设。者身分,既有直属殷商王朝者,又有属之地方族落与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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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文字,自然是人类文化进展上的一大成就。如前文曾提过,陶器上的刻划纹是否均是文字仍在聚论未定。但大汶口晚期的几个陶纹,一则以其部分的配属已符合造字原则,二则有在不同地点出土的陶器,而纹样几乎完全一致,似乎已经约定俗成,是大汶口时迨已有文字了(山东大学历史系,1979:1—28)。商代占卜文字,属于一种有了特定功能而发展的文字,在当时必已有另一种比较正式的书写符号。如果由商代铜器的标识作为这种文字的选样,固无不可,但是其数量有限,目前讨论商代文字,仍非由卜辞下手不可。许慎《说文解字》,第一次将中国文字的造字原则归纳为指事(上下)、象形(日月)、形声(江河)、会意(武信)、假借(令长)、转注(考老)所为六书的六个范畴。唐兰约简为三书说:象形、象意与形声,象形与象意是古代图画文字,形声是声符文字。象形简单而具象;象意稍复杂而抽象。陈梦家进一步引申,谓象形假借和形声是从以象形为构字原则逐渐产生的三种基本类型,是汉字的基本类型,而均在卜辞中充分使用了。假借与形声中的一部分,形与义已无直接关系,然而这些发音的部分,原先仍是象形,后来始作为注音的符号。是以汉字以象形为基础,却大部是形符文字。象形的原则,也不能一切依样画葫芦。为了书写方便,若干简省变化的原则出现,以求约定俗成的效果。例如用部分(牛头、羊头、虎纹)来代表全体;用三个小点(小)来代表沙粒、汗滴、血迹;用指示特点的点划来标明所指(刃);用分合单独图形,来表示某种的配合,(二木为林,半门为户)之类。假借之说,即许慎所谓依声托事。字之意义有三,一是本义,如牛之为牛;二为引申,如日(太阳)引申为日期之日;三是假义,如羽象羽毛,却借用为明天之翌。凡假借字只能有假义,而象形和形声有本义,有引申义。凡此均为卜辞中已可找到的若干原则(陈梦家,1956:75—80)。如此商代的卜辞与西周的金文比较,也有若干不同:第一,新的象形难得出现,表示象形的产生,已告停顿。但是省变字形,仍在继续,至于有时反而变得繁体,则可能因西周金文的母体由商代较卜辞为正式的繁体演化。第二,形符(我们今日称为部首)逐渐定型,在卜辞中有从彳、从止、从三个书写方式,以表示遭逆的部。而西周金文中只从了。第三,西周金文加了若干新符号,如走部、心部、言部……。第四,形符与音符的替代多于卜辞。第五,通假字出现了,原来有一字,却又借另一字以为代替。第六,虚字如哀哉之哉出现了。凡此六项变化,一部分是约定俗成的后果,属于演化而定型。一部分是由于适应时间与空间的差别,例如甲地方言不同于乙地,即必须用乙地发音加新的形声字,或创造新的假借字。文字孳乳,由此而生(陈梦家,1956:80)。总之,商代的文字从大汶口及其他古代书写符号发展为相当完整的文字,再由西周继承,实为后世汉字的祖先。商代约当汉字的成形期,商代国家在中原的优势地位,无疑的使这一个文字系统成为当时的主流。在中原以外,北方的夏家店文化,南方的吴城文化,也都有若干不易识别的符号,这些文字系统终究不能与中原已成型的商代文字系统抗衡。即使以卜辞文法来看,卜辞的词句构造基本上是以词的排列次序为造句的原则。这也是汉语的基本特性(陈梦家,1956:132—134)。中国古代方言众多,而由卜辞到西周(甚至到春秋以后的文言),文法构造大致遵循相同的原则,大约也当归功于商代文化的优越地位,遂使商代的书写文体成为当时的“雅言”(linguafranca)。 商代的青铜、制陶与建筑商代继夏代为中原主要的政治力量后,文化上有不少继承,而内容越来越丰富,创造了灿烂的青铜时代,大体上离开了新石器文化。商代文化的详细讨论,不在本书范围之内,最近张光直的《商代文化》(ShangCivilization)是一本最新的综合性著作,可作参考。本文只就商代超越前人的若干特点,作简单的讨论,以为周代文化发展的背景。下文拟就物质文化:青铜器、陶器、建筑;及组织与意念的文物:国家组织、农业、占卜、文字数项加以讨论。
2005年01月17日 06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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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铜的源起,过去颇多“外来说”的聚论。近年来考古发掘出土的新资料,说明中国境内在青铜文化形成以前,曾有其萌芽阶段。现在青铜在中国本土形成的理论,有比前更具说服力的证据及逻辑。在陕西、甘肃和山东,分别有早到西元前三千年的铜刀铜链出土(Kwang-chih Chang,1977:274—279;WenFong,1980:1,36;Ping-tiHo,1975:177—221)。先商文化只有小型铜刀及铜链。早商以郑州遗址为代表,其早期的铜器中也罕见容器,早商文化的晚期则已有成套的青铜礼器。盘庚迁殷以后,可称谓商代后期,以殷墟文物为代表,青铜札器、兵器及工具都已司空见惯,至今已有数千件出土。整个商代,青铜器甚多在当地铸造;冶铸方法为直接范铸,早期的范为一个模型作一个范,一个范作一器,无论大小均为浑铸。但小件器物,如链,可以一范铸造数件,晚期的铸造方法仍为范铸,但铸造大器及型制复杂的器物,已为多范复合拼成。花纹的制作,系在陶模上描纹,用刀契刻,然后反印在铜范上。殷墟出土过一件残模,有已半刻的描纹。半浮雕的花纹则用泥条盘制,另外加在模上,而泥上也有刻纹。总之,花纹与铭文都是铸上去的。 灌注铜液系由俗称“将军盔”的坩埚,一次只能熔有限的铜液。铸造小型器物,少数“将军盔”的容量就够了。大器如司母戊鼎,重875公斤,高133公分,长110公分,宽78公分。单以浇铜液言,须有二百五十多人操持七十个左右的将军盔,在极短的时间倾入范中。加上前后的制模、翻砂、修饰,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一时之间,即须三百多人方可进行。这样的作坊自然不是王室及贵族以外可以经营的。至于青铜的原料:铜、铅及锡,大致都在安阳附近可及之处均有矿藏,商代的冶铜作坊可以不假外求(北大历史系考古教研室,1979:32—36,44—47)。 商代的陶瓷工业,虽然远接新石器文化制陶的传统,在器形上有不少继承古代的陶器,但在技术上有极大的进步,已能制作高温焙制的硬陶及带釉的原始瓷器。这两种硬陶及带豆青釉的原始瓷都用高岭土制造,其原始地点大约在南方,其出土器以比例说,也是南方多于北方。无疑的,南方对北方的陶瓷技术有其一定的影响。 晚商的刻纹白陶,也以高岭土作胎,高温1000℃以上烧制。色泽白净,陶质坚硬,即使置之今日,也当是佳品。至今只有安阳殷墟有此物出土。大约在当时也只有王室及王亲国戚方能使用。不论早商抑晚商遗址,陶器作坊都是面积大,残品多。而且窑址数十集中一处,附近还有房舍,似乎与陶器作坊有直接关系。制陶业能有如此规模,足见已是专业生产。有一处郑州的遗址,出现的残件多为泥质陶的盆甑之属,而缺少夹砂陶的鬲甗诸器。这种偏颇现象,只能由专业分工来解释。是以商代陶业,不再是使用者为了自用而制作,却是大量的生产某些项目,以供应使用者。至于供应的方式是分配,抑统由市场行为,则不易判断(北大历史系考古教研室,1979:48—50)。 商代的建筑,可由几个古城为代表。郑州出土的早商遗址是3500年前的古城,经过多次发掘,可判定有东南西北四面城墙。由夯土筑成,周长将近七公里,有若干缺口当是商代城门。夯土由“版筑”分段筑成;这种方法到近代犹在使用中。但因为古代技术不精,不能筑成垂直的墙,必须使用斜坡以支持城墙的高度。据估计,郑州古城城墙用夯土的土量约八十七万立方公尺,是二里头宫殿的四十倍,需用一千三百万个人工。如以动员上万的劳力也须四年左右方可完工。与此相应的后勤及组织,足以说明国家的组织力已达相当水平。城内居住遗址密集。在城内东北部有数处大型夯土台及房基。四周有不少玉件出土,当是宫室所在。城外也有不少遗址,由其性质判断,大都是普通农业聚落。但附近地区则有若干铸铜、骨器、及陶器的作坊。农业及工业环绕王都,衬托了王城的自足性,但也说明了城市化的分工现象(河南博物馆等,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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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陂的盘龙城是另一类型的城市。这座古城的残存,至今仍在地面。南北约290公尺,东西约260公尺,约略近方形。城墙也与郑州古城一样,用平夯及斜夯筑成。城内东北部高地,有大型宫殿遗址。城外则是小型房基,盘龙城只有郑州古城面积的二十五分之一。然而一切规制及城垣环卫宫殿的现象,均为郑州古城的具体而微,也都说明了商代城市的政治性与军事性(湖北省博物馆等,1976)。 安阳殷墟是最早发掘的商代城市,经过数十年断断续续的工作,殷墟大致的面目,已约略可知。这个地区的范围,当有二十四平方公里以上。洹水一曲,划分了王宫在南(小屯)、陵墓在北(西北岗)两大区。小屯周围遗址密集,当是中心,离中心渐远,遗址的密度也越小。居民的房址与小墓葬杂出其间,似乎一般居民并不葬在西北岗的陵墓区。居住遗址附近也有不少作坊,但并不见有作坊特别集中的“工业区”,当可能因为居民即是作坊工人之故(考古研究所安阳发掘队,1961)。 小屯本区之内,又可分为三区。甲组最北,有十五座平行的大型夯土台基,是长方建筑的基地。乙组居中部,有二十一座大型房屋成三列南北分布。甲与乙组之间有一座方型夯土台基,当是坛一类遗址。丙组居西南部,有十七座排列整齐的夯土台基。乙组地下有很多水沟纵横其间。据推测,甲组是王宫,乙组是宗庙,丙组是举行仪式的地点。王宫宗庙筑在夯土台上,而一般居民则住在半地下室的窖穴中,但也有些住在地面上的建筑中(石璋如,1959)。小屯四周未见如郑州或盘龙城一样的城墙。如此大型都市,而缺少城垣,实属不可思议。不过,小屯遗址也有一条巨大的壕沟,宽7—21公尺,深5—10公尺,由西南婉蜒向东北。这条深壕也许是防御工事(考古研究所安阳发掘队,1961)。 陵墓区有十一座大墓及1222座小墓,然而也仍有居住遗址及作坊遗址分布其间。每一座大墓,需用七千人工任挖土的工作,其规模之大可知。陵墓排列整齐,有长隧道及深达十公尺的墓穴。穴内殉葬的尸骨散延在隧道及墓穴中。陵墓由夯土筑实,夯土层内有不少人骨。陵墓四周有排列整齐的殉葬坑,埋葬王室的卫队(梁思永、高去寻,1962)。殷墟王陵的集中及其规模,诚为罕见,以致有人以为殷墟实际上不是国都所在,而是类如“陵邑”的都市(宫崎市定,1970)。此论可备一说,但尚不能作为定论。总之,商代城市的型态及建构,以郑州及盘龙城为代表,开启了后世中国城市的先河。 再论商代的宫殿建筑的意义。二里头的宫室,有殿堂、廊庑及大庭,大体上是对称的格局,已如前述。整个小屯地区的大建筑,也有其整齐的布局,分布在甲乙丙三组。殷墟的一座大型建筑,根据其基础作重建的假想图,当是建造在夯土台上,以列柱支撑茅顶,有层阶登上有重檐的大厅(石漳如,1954,1970,1976)。郑州的早商遗址,宫殿基础也有夯土台及成列的石础柱洞,基本上与小屯的情形无二致。盘龙城的宫殿是一座重檐回廊中有四室横列的格局(图5)。面积虽只有郑州富殿总面积的十分之一,却几乎全部占据了城内的东北高点。三座基址前后平行,方向与城垣一致,似乎是统一规划的。由这几处的情形综合,商代的大型宫殿建筑技术已可相当清楚。大致先打基,再置柱础,石础及铜础都曾出现。列柱作为檐柱,中间立大柱则为了重檐覆屋。这些技术上的程序,与西周的建筑法似乎并无异致。但是一个遗址上几座大型建筑之间的关系,又与二里头的廊庑殿庭格式不同。房屋东西向者多,南北向者少。二里头那种左右对称,南北平行的规整院落,与西周的格式相近。而在商代的几个城市遗址中还难以重建这样子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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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服饰与衣料叙述服装,当由头上的首服开始。古代首服有冕、弁、冠、巾、帻多种。冕是王公诸侯的首服,而弁却是由天子至士的常礼之用。二者的差别,据《周礼》“夏官·弁师”,爵弁前后平,冕则首低一寸余,冕前面的旒,也因爵位高低而有多少。 冠是有身分的人共用的首服,小孩成年时即须行冠礼,表示他已能肩负成人的责任。《仪礼》“士冠礼”:“弃尔幼志,顺尔成德。”从此这个孩子是有名字的成年人了。平时冠的颜色是用玄黑色,有丧服则用缟素(《仪礼正义》:29/10)。冠的形制,尚少实物为参证。既须束发受冠,冠必高耸。所谓峨冠,即是高帽子,中间用发笄贯簪。传统丧礼中服御的麻冠,虽是礼经注疏家考证的结果,当仍与古制相近。但冠制总会因地方习尚与个人喜好而有不同的样式,西周的冠式,也未必处处时时完全相同。 一般人则御巾帻,据说是卑贱执事不冠的首服(尚秉和,1966:29)。然而庶人也未尝不能御冠,《礼记》“郊特牲”说到野夫蜡祭时,也是“黄衣黄冠”。野夫是农夫野老,也仍可衣冠行祭。 风日雨雪,但凭冠巾不足以御寒。古人有台笠,《诗经》“小雅·都人士”:“彼都人士,台笠缁撮。”意谓以莎草制的笠帽,加在缁布的冠上。牧人长时在野,自然更须披蓑戴笠,《诗经》“小雅·无羊”:“尔牧来思,何蓑何笠,或负其糇。”正是写实的描述。妇女有的用笄簪处理头发,有的以飘带束在发端,有的以发尖梳合上指,如《诗经》“小雅·都人士”:“彼君子女,绸直如发……彼君子女,卷发如虿……匪伊垂之,带则有余;匪伊卷之,发则有旟。”发式变化,也不输于今日。 次说衣裳。古人上衣下裳,上衣右衽,由胸前围包肩部,由商代石刻人像到战国木俑,基本上并无大差别。裳的形制,似是以七幅布围绕下体,前三幅后四幅,两侧重叠相联,状如今日妇女的裙子,不过折裥在两旁,中央部分则方正平整。《仪礼》“丧服”:“凡衰,外削幅;裳,内削幅。幅三袧。”郑玄注云:“袧者,谓辟两侧,空中央也。祭服朝眼,辟积无数。凡裳,前三幅,后四幅也。”正是说明裳的制度。裳的下面是芾蔽膝。《诗经》“小雅·采菽”:“赤芾在股,邪幅在下。”据郑玄引汉制解释:“芾,大古蔽膝之象也,冕服谓之芾,其他服谓之韠,以韦为之。其制上广一尺,下广二尺,长三尺,其颈五寸,肩革带博二寸。胫本曰股。邪幅如今行縢也。幅束其胫,自足至膝。”由此看来,邪幅是相当于今日军中的“绑腿”。同时,裙下有长长的遮蔽,于观瞻及保护两方面,均属有用。 金文中赏赐之物,很多衣物。衣,或称“玄衮衣”,当是绘有卷龙图物的命服。或称“戠衣”,戠即织的本字,当为以练丝织成的命服。或称“玄衣黹屯”,黹为如铜器上云雷纹的钩联纹,当是用这种纹饰缘边的赤黑色命服。或称冂衣,当是以苘麻织成的命服。市,《诗经》“小雅·采芑”:“服其命服,朱芾斯皇”,属于命服的一部分。金文铭辞中提到赐市时,有赤市、朱市、市、市、叔市等项。朱赤各如其意,指颜色,可能是染黄,也可能指有联环形的绣纹。可能指黑布,也未尝不可能是皮韦。叔,可能是“素”的音借(黄然伟,1978:170—172)。这后面三种市的本义,到底还难肯定。总之,不外以颜色或花纹来表示荣耀而已。 衣裳芾幅,究竟穿着不便,于是有深衣之制,衣裳相连,被体深邃。据《礼记》“深衣”篇的说明,这种衣服宽博而又合体,长度到足背,袖子宽舒足够覆盖肘部,腰部稍收缩,用长带束在中腰,在各种正式场合都很有用。 最后说到鞋子。古人鞋分屦舄两种。据《周礼》“天官·屦人”郑注,复下曰舄,禅下曰屦,则显然依双层底与单层底而有区别。金文所记赏赐礼物中,赤舄也是常见的项目。《诗经》“豳风·狼跋”:“公孙硕肤,赤舄几几”;又“大雅·韩奕”:“王锡韩侯……玄衮赤舄”;都与金文铭辞所见相符(黄然伟,1978:172—173)。红色的靴,似乎须经特赐,则平日大致也有更平常的颜色了。最近河南柘域孟庄的商代遗址,出土了一片树皮纤维织的鞋底,其编制方法与今日草鞋相似(考古研究所等,1982:66)。这是考古发现的第一件织成鞋底。商代有之,西周也就可能有类似的行屦,供普通人日常使用。否则单凭那种双层底单层底的红鞋子,恐怕未必经得起长时的跋涉。
2005年01月17日 06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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