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难当!印尼媒体居然称中国向其提供过期食品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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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记者车玉明)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16日发表谈话指出,中方注意到印尼有媒体称中国向印尼提供的救灾食品“是过期的,不能食用”,并用特写镜头播出包装袋上的日期是“2004.12.10”。  崇泉表示,中国政府一贯重视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在此紧急时刻,中国政府和人民绝不会向受灾人民提供过期食品。  崇泉说,中国的《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卫生法》均规定,食品包装应当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这是中国食品包装标志的通行做法和法律规定。中国援助的食品外包装上标明生产日期是符合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和质量要求的。  崇泉指出,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中国食品包装标志做法和其他国家的差异,利用当地大部分灾民不识汉字的情况,诬称中国向印尼提供“过期”的救灾食品,蓄意制造事端,误导印尼人民,其用心是十分险恶的
2005年01月17日 00点01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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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让人感到心寒!!我们中国自己还有很多老百姓吃不饱,穿不暖!!好心给他们提供食品,居然遭到他们如此诽谤!!!!是中国人就别捐一分钱!!!捐了也是好心没好报!!!!
2005年01月17日 00点01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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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视--忘恩负意的人
2005年01月17日 13点01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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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捐什么捐/把自己的子民先养活吧/中国还有人正饿着肚子呢
2005年01月17日 19点01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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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个几吧
2005年01月18日 11点01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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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故意让我们中国在那的华人难堪撒
2005年01月18日 15点01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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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D!早看那帮阴泥人不爽啦!!!!求钱没得!J儿帮硬!!!!!
2005年01月19日 07点01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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