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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6775en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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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儿童包装始于1970年美国。《防毒包装法》(PPPA)规定,必须以防儿童方式包装可能对儿童有害的产品。涉及家庭,园艺和汽车化学品的许多事故以及和其他有害物质的事故引发了立法进程。从那以后,引入儿童安全包装的事件的频率和严重性已大大降低。根据PPPA,固定了儿童安全包装的标准化测试程序,以确保其功能可靠性。在这些
测试中,有200名42至51个月大的儿童不得不尝试打开包装。如果80%的人无法执行任务,则可以认为该包装可防止儿童进入。但是,同样重要的是,成年人,尤其是老年人,也能够打开和重新密封包装。许多其他国家都遵循美国16 CFR§1700.20中发布的美国示例,并建立了类似的标准。
若干法律要求规定了儿童安全包装的国际使用。下文简要介绍了儿童安全包装的重要标准。
EN 862(2016)/ISO 28862(2018)
EN 862(2016)–等同于ISO 28862(2018)–是用于非药品的不可重新封闭的防儿童包装的国际标准。
不可密封的防儿童使用包装有不同类型,例如在一种应用(单位剂量,一个单位)中使用其内含物的包装,补充装,可重新密封的包装袋,流动包装以及由以下物品组成的包装多个一次性使用的联合包装(例如泡罩包装)。
防儿童包装CE认证办理流程:l9l**o7*5l+67+75
1.企业向机构提交办理CE认证的申请表,提供产品的资料并寄样;
2.机构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来判定产品对应的欧盟指令和测试标准,测试周期以及费用;
3.企业确认报价后,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并支付费用;
4.机构工程师根据欧盟检测标准对产品进行整套测试及相关型号的差异性测试,然后编写技术文档(TCF),提交欧盟机构审核;
5.审核通过,颁发CE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