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医院提个醒
灌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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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讲的,是发生在我身上的真实的事。
前几天我家宝贝身体不舒服,并有高烧现象,于是就去县人民医院找医生瞧瞧。通过一番细致检查后,医生开出了处方。
于是按处方交钱、拿药、挂水。因病情之需要,用药要持续一周左右的时间,事情发生在第三天,在输液室(当时本人不在场),在从药房拿到药品并在护士兑药水的时候,细心的护士发现有问题,对我爱人说:这药和处方上的药不符,请拿回药房调换!!!
也就是说,药房的医生把药拿错了!!!!!!!!!!
于是爱人匆忙去药房换药,不免要唠叨几句。“药师”竟然振振有词,好象道理还不少,意思是说偶尔错一点是正常现象,用不着大惊小怪的。
..........
真是无语,只可惜本人当时不在现场,要不无论如何也得留下证据来,至少是想要让有关医护人员明白,您的一个“偶尔”的失误,有可能导致的百分之百的灾难后果。
让我联想起前不久发生在该院的“医闹”事件。是不是也是因为一时的“偶尔”失误造成的呢?
假如护士没有遵循“三查N对”的话,假如护士没有发现药品有误的话......
想起这事,不寒而栗。
(写此文,无别的目的,只是想提醒有关的“医护人员”,能对您的工作认真一点点,对您的医护对象认真一点点,即便您不把病人当作亲人一样看待,即便病人的生与死与您来说是无所谓,但是,您总应该对得起您的这份工作吧?)
2010年07月20日 01点07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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