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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1 第一次遇到狄恩是在我与妻子分手后不久。那时我刚刚生了一场大病,对此我不想再提及了。不过它的确与那次令人烦恼、充满灾难性的离婚有关,当时我似乎觉得一切情感都已经死了。自从狄恩•莫里亚蒂闯入我的世界,你便可以称我的生活是“在路上”。在这之前,我也曾不止一次地梦想着要去西部,但只是在虚无缥缈地计划着,从没有付诸行动。狄恩这家伙是个最理想的旅伴,他就是在路上出生的。那是1926年,当时他的父母正驾着一辆破车经盐湖城去洛杉矶。最初,我是从查德•金那儿知道他的。查德给我看了几封狄恩从新墨西哥的教养院给他写来的信。我对那些信颇感兴趣,因为在信中他非常天真、虔诚地恳求查德给他讲有关尼采的一切以及其他方面的知识。我和卡罗常谈起这些信,并希望今后能有机会认识一下这个奇怪的狄恩•莫里亚蒂。这些都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当时的狄恩并不是今天这副模样,他还是个身上笼罩着神秘光环的小囚徒。突然有一天传来消息:狄恩从教养院里出来了,他将第一次来纽约;当然人们也在谈论着他刚与一个叫玛丽露的姑娘结婚的事儿。一天我在校园里散步,查德和蒂姆•格雷告诉我狄恩现在正住在东哈莱姆,也就是西班牙哈莱姆区的一座旧公寓里。狄恩是前一天晚上到的,他带着他那聪敏、漂亮的小妇人第一次来到纽约。他们在第50大街跳下公共汽车,便沿街去寻找吃饭的地方。他们一下子就拐到海克特餐馆去了。在狄恩眼里,海克特餐馆是纽约的一个重要象征。他们在那儿品尝了甜美的蛋糕和奶油松饼。开始的那些日子里,狄恩总是这样告诉玛丽露:“啊、亲爱的,现在我们终于到纽约了。在我们渡过密苏里河,尤其是从波恩维亚教养院出来的时候,我的感触太深了。虽然我没有将这全部告诉你,但我觉得目前我们最需要的是暂时抛开一切个人的爱好,集中精力设计好我们的未来。……”我和几个家伙一起去了狄恩那所破旧的公寓,狄恩穿着短裤出来开门,玛丽露也从睡椅上跳了起来;狄恩一面收拾卧室和厨房,然后点火煮上咖啡,一面和我聊着他对爱情的看法。他认为性是生活中唯一神圣和重要的东西,虽然他为了生存也不得不含辛茹苦地干活。在我高谈阔论的时候,他站在过道上轻轻地敲着自己的脑袋,眼睛盯着地面,不住地点着头,就象一个年轻的拳击手在接受训教,那模样让你觉着他每个字都在认真地听,然后给你扔过来一连串的“是,是,是”“对,对,对”。狄恩给我的第一印象是英俊、瘦长,有一双碧蓝的眼睛,讲一口地道的奥克拉荷马方言——多雪的西部一个标准的留着大鬓角的男子汉。在与玛丽露结婚来东部之前,他正在科罗拉多州艾德•华尔的农场里干活。玛丽露是一个漂亮的金发女郎,长长的卷发披在肩上,象一片金色的海洋。她坐在睡椅的一边,双手垂在膝盖上,那双朦胧的有些乡气的蓝眼睛警觉地注视着一切,因为现在是在充满罪恶的黑暗的纽约的一所破公寓里,她曾听说过这个神秘的西区。这时她似乎在等待随时都可能发生的事,就象一个身材修长,面容憔悴的超现实主义女子呆在一间充满危险的屋子里。玛丽露除了是个美丽、可爱的姑娘之外她还是一个特别深沉的人,有可能做出令人恐怖的事来。那天晚上我们喝啤酒、扳手腕、聊天,一直玩到第二天黎明。早晨,在昏暗的光线里我们仍围着烟灰缸里的烟蒂抽烟,狄恩紧张地站了起来,围着我们踱着步子,思考着,然后决定应当让玛丽露做早饭,并把地板弄干净。“换句话说我们应当灵活些,亲爱的,否则我们对于自己的计划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或者缺乏应有的知识,那么我们就会动摇。于是我就离开了。接下去的那个星期他向查德•金透露他一定要跟他学习写作;查德告诉他我是一个作家,让他听听我的建议。这期间狄恩在停车场找到了一份工作,并且在哈波肯公寓与玛丽露闹翻了——天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去那儿——她简直发疯了,为了报复狄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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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了许多罪行去警察局歇斯底里地指控他,狄恩最后不得不从哈波肯公寓逃走。由于他无处安身,他便径直去了新泽西州的帕特逊,我和我的姨妈住在那里。一天我正在看书,突然有人敲门,来人正是狄恩。他躬着腰和我打招呼,继而又在漆黑的楼厅里笨拙地讨好说:“嗨,你还记得我吗,狄恩•莫里亚蒂?我来这儿是想求你教我写作的。”“玛丽露呢?”我问,狄恩说她当婊子挣了几个钱回丹佛去了——“这个婊子!”于是我们一起出去喝啤酒,因为我姨妈在客厅里看报,当着她的面我们不能随心所欲地交谈。我姨妈只看了狄恩一眼,便认定他是个疯子。
2006年02月09日 06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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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吧间我对狄恩说:“喂,伙计,我非常清楚你来找我并不只是想当个作家,我知道你来的真实原因,所以你不必把吸安非他明的劲都拿出来同我争论。”他说:“是的,的确如此。但是我现在需要的是认清这些因素,按照叔本华的哲学来认清这些事物的本质……”等等。他说的这些我一点也听不懂,他自己也不懂。那些日子里他真的弄不清自己在说些什么,也就是说囚徒的经历使他失去了成为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的可能性。他用学者的口气说话,喜欢使用一些学究式的词,但是这些词被他用得乱七八糟,他是从那些“真正的知识分子”那里听来的。虽然他后来仅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就从卡罗•马克斯那里真正弄懂了这些专业术语。尽管这样,我们仍然能够彼此理解,甚至到了某种疯狂的地步。我同意他在找到工作之前一直住在我这里,并且我们还打算一起去西部。这都是1947年冬天的事了。一天晚上狄恩正在我家里吃饭——他已经在纽约的停车场找到了工作——我当时正赶着打字,他靠在我的肩上对我说:“快,伙计,那些姑娘可能等不及啦,快些打。”我说:“再等一分钟,我打完这一章就走。”这是我书中最精彩的一章。我换好衣服,就和狄恩一起赶到纽约会那些姑娘去了。在乘公共汽车通过象鬼似地发着磷光的林肯隧道时,我俩靠在一起手舞足蹈地大叫大嚷着,激动地谈论着,我也开始象狄恩那样变得疯狂了。狄恩属于那种对生活充满激情的年轻人,虽然他还是个很自信的骗子,这是因为生活中他希望得到的东西太多了,他希望能引起人们的注意。我知道,他欺骗我,并且他也知道我知道(这是我们关系的基础),但是我不介意,我们相处得很好——既不互相讨好,也不互相干扰。我们相互鼓励着,就象一对伤心的朋友。我开始向他学习,就象他也向我学习一样。只要我一有工作,他就会说:“干吧,你做的事都是了不起的。”我写作的时候,他就在我的背后看着叫着:“是的,非常正确!噢!伙计,太对啦!”或者“哇!”然后用手捂着脸。“噢,伙计,有这么多事可做,有这么多东西可写!如果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把它们记下来,既没有文学上也没有语法上的禁忌,那该多好……”“是啊,伙计,现在你就是在写。”我能够从他激动的梦幻中看到闪光的火花,他是那样热情奔放地描述着。如果在公共汽车上,人们一定认为他是个“发狂的怪人”。在西部他三分之一的时间去赌场,三分之一的时间蹲监狱,三分之一的时间进公共图书馆,人们常看到他光着膀子匆匆忙忙在冬天的大街上行走,有时挟着书去赌场,有时爬到树上去找一个空心的树洞,为了潜心读书,或是逃避警察。我们来到了纽约——当时的情景我已经淡忘了,只记得那儿没有什么女孩,只有两个黑人姑娘,她们原打算和狄恩一起吃晚饭的,但都没去。我和狄恩去了他工作的停车场,他在那儿有些活要干——然后他去后面的简易工棚里换好衣服,整齐、潇洒地站到一面破裂的镜子前面再修饰一番,我们便驾车离开。就在这天晚上狄恩与卡罗•马克斯会面了。正是他们的这次会面开始了后来所发生的一件惊人的事件。两颗聪颖的心灵一相遇便立即互相吸引住了。一双锐利的眸子搜寻着另一双锐利的眸子——狄恩是个充满美好理想的圣徒,卡罗•马克斯是个忧郁、隐讳的诗人。打他们相遇的那个时候起,我就很少看见狄恩,为此我感受到有些伤心。他们智慧相当,非常投合,而相比之下我简直显得有些愚蠢,便自觉不能与他们为伍。于是一切都开始变得昏暗起来;我所有的朋友以及家人似乎都处于巨大的混乱和骚动之中。卡罗给他讲老布尔•李,艾尔默•哈索尔,还有珍妮;讲李在德克萨斯种植野草,哈索尔在瑞克岛上的情况,还给他讲珍妮徘徊在时代广场,沉浸在安非他明给她带来的兴奋幻觉之中的情景,她紧紧地搂抱着自己的小女儿,最后走进了丽人街。狄恩给卡罗讲发生在西部的一些他陌生的趣闻。给他讲汤米•斯那克这个脚有畸形的赌场老手和古怪的圣徒,还给他讲罗伊•约翰逊,大个子艾迪•邓克尔,讲他童年时期的伙伴,他流浪时期的伙伴,还有他遇到的那些数不清的姑娘,他的情人,并且给他看一些色情照片,他所崇拜的男女演员以及他那些传奇式冒险。他们一起冲上大街去寻找、探究那些当时颇感兴趣的东西,尽管后来这些东西在他们的眼里又会变得枯燥而又乏味起来。然后他们又再次去冒险,去寻找新的兴趣。而我总是去模仿他们,就象我这辈子一直都跟在那些自己喜欢的人后面一样。我只喜欢这一类人,他们的生活狂放不羁,说起话来热情洋溢,对生活十分苛求,希望拥有一切,他们对平凡的事物不屑一顾,但他们渴望燃烧,象神话中巨型的黄色罗马蜡烛那样燃烧,渴望爆炸,象行星撞击那样在爆炸声中发出蓝色的光,令人惊叹不已。为什么人们要称这些年轻人为“哥德式的德国人”呢?由于希望尽快能象卡罗那样写作,狄恩就想方设法地去接近他,爱他,而那种方式唯有一个十分自信的骗子才能做得到。“啊,卡罗,下面我来说——这就是我所想的……”我有两个星期没见到他们了,而这期间他们的友谊简直在恶魔般的加深,他们几乎废寝忘食地呆在一起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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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来了,这是旅游的黄金季节,人们三三两两地组织起来准备出去旅行。我一直忙着写我的小说。当我的书写到一半的时候,我和姨妈去南部我哥哥洛克家呆了几天,回来后,我就准备到西部作我的第一次旅行。狄恩已经走了,卡罗和我去第34街的格里霍德车站为他送行。我们在街上拍了几张照片,卡罗照像时摘下了眼镜,样子看上去十分凶恶。狄恩也拍了一张,显得有些害羞。我拍了一张正面照,看上去很象一个30岁的愣头青,似乎谁要冒犯了他母亲,他立刻就会将那人杀死。狄恩和卡罗的合影被他们用刀片从中间切开,一人留了一半在钱包里。狄恩穿着一套标准的欧洲工装踏上重返丹佛的伟大旅程;他完成了第一次飞向纽约的旅行。我说他“飞”,其实他只是象狗一样地在停车场干事儿。他是世界上最奇特的停车场雇员。他能将汽车以每小时40英里的速度倒到极其拥挤的墙角,然后越过众多的障碍物,跳进另一辆汽车。他还可以以每小时50英里的速度在窄小的场地开车盘旋,再将车迅速倒进一个刚好剩下的缝隙里,然后飞快地奔向另一辆车,一个急转弯,你可以看到那辆车猛地反弹起来,终于避免了一场惊险的车祸。刚刚安排好这辆车你就能看到他火箭似地奔向开票处将票开好,然后迅速地向刚开来的另一辆车跑去,没等车的主人出来,他已经钻了进去,猛地关上车门,在一阵汽笛声中将车开向能停车的地方。开车、刹车、发动、停车,他就这样马不停蹄地干着,晚上八个小时几乎连一分钟也不休息。夜晚的高峰期,或是剧院散场时,他更是忙得不可开交。他穿着一件沾满油污的破旧毛皮夹克,鞋子因为无数次地刹车而磨得破烂不堪,常常一边干活一边象酒鬼似地喘着粗气。现在他在第3大街买了一件新外套,蓝色的底子上带有灰色的条纹,还买了一件背心,一共11美元。他又买了一只表,一根表带,一个手提式的打字机,这些都是为了回丹佛找工作所做的准备,也是为他的写作所作的准备。我们在第11街的瑞克餐馆吃了一顿告别晚餐,然后狄恩搭上了一辆去芝加哥的汽车,消失在夜幕之中。我们的主人公走了。我准备等春天真正来临,等万物都苏醒的时候,也沿狄恩的路线去旅行,我后来的整个旅行生涯就是从这里开始的,以后所发生的一切简直奇特得难以言表。当然我决定去旅行并不仅仅因为我是作家,需要不断补充新的经验,也不仅仅因为我想更好地了解狄恩,更不是因为我对校园里闲散的生活已觉得多么荒谬可笑,而是因为,尽管我们的个性不同,狄恩却唤起了我对那些久已失去了的伙伴们的回忆。他痛苦而憔悴的面容,强健而又疲惫的身躯使我想起了在帕特逊城和帕塞克城的小河边度过的忧郁、艰难的童年。那件肮脏的工作服穿在他身上显得格外潇洒得体,就象狄恩自己常说的那样,他如此合身的衣服在普通的裁缝那儿是无法买到的、那是充满欢乐的自然之神对他的恩赐。听着他那激动人心的谈话,我仿佛又听到了我童年时期的那些朋友和伙伴们的声音,当他们的兄弟们去工厂干活的时候,他们在大桥下、在摩托上、在午后门前沉寂的石阶上,弹着自己心爱的吉他。我现在的这些朋友都是所谓的“知识分子”——查德是一名尼采主义的人类学家,卡罗•马克斯是位超现实主义者,总是用狂热而又低沉的声音认真、严肃地夸夸其谈,老布尔•李总是怪腔怪调地否定一切——或者说他们都象罪犯一样地鬼鬼祟祟,艾尔默•赫塞对一切都抱以冷笑,珍妮•李也一样,她总是懒洋洋地伸开四肢躺在睡椅上,盖着东方的丝绒被,口里不断发出对《纽约人》的嘲讽。但是狄恩的智慧既丰富又完美,没有那种令人生厌的学究气,甚至他的那些“犯罪行为”说起来也并不令人气愤和嗤之以鼻,那是狂放的西部人性格中“美国式欢乐”的爆发,他只是为了寻开心而偷别人的车。然而,我的那些纽约朋友们却总是站在否定的立场上诅咒社会的腐朽,并给它找出书卷气十足的政治或心理学上的原因。狄恩只是切切实实地在社会中拼搏,为了爱和面包而奋斗。“你可以找到丁香花一样美丽的姑娘,孩子,并且只要你饿了,听我说,孩子,你饿了,你饿极了是吗?那么赶快去吃!”于是我们都去美餐一顿,正如牧师所说:这是你应得的神圣的一份。旅途中我一定能遇到许多漂亮的姑娘,看到许多新鲜事儿;也许这次旅行将给我带来珍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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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名字叫埃迪亚,他说认识我的表兄,这样我们就更亲近了,我很希望在这样的长途旅行中有一个象他这样无忧无虑的家伙作伴。清晨,我们到了城里的市政厅门前,车窗外一片沉寂,只有灰蒙蒙的晨光中星星点点地点缀着一些式样各异的别致的乡间农舍。突然,我在一家肉铺阴暗的墙边看到了西部的第一个牛仔,他戴着一顶足有十加伦重的大帽子,脚蹬一双德克萨斯大皮鞋,除了穿着之外和东部的那些颓废派青年没有什么区别。一下汽车我们又搭车去了一座美丽的小山丘,这是由密苏里河数十年的冲刷形成的,奥马哈城就座落在山脚下。看着这秀美的景色我们都禁不住赞叹。开车的也是位戴着一顶十加伦重的帽子的阔气的农场主,他告诉我们附近的普拉特峡谷可以和埃及的尼罗河谷相媲美。按他的指点我向远方望去,绿色的树林,清亮亮的小溪,还有翡翠般的茸茸草地一下吸引了我的视线,所以我决定去峡谷。正在这时,遇到了一个小插曲。当我们走到一个交叉路口时,被另一个牛仔截住了。这家伙六英尺高,头戴一顶比较庄重的帽子。他一见我们就迎了上来,问我们谁会开车。当然埃迪亚会开,他有驾驶证,而我没有。这个牛仔有两部车子想开回蒙大拿。他的妻子在格兰特岛,他希望我们能帮助他开一辆车过去,然后将车交给他妻子。问题是他要往北去,这和我们的计划相悖。但一想我们正好可以开几百英里去内布拉斯加,所以就跳了上去。埃迪亚单独开一辆车,我和牛仔开另一辆车跟在后面。突然,埃迪亚这家伙把速度开到了每小时90英里,车子象箭一样地飞了出去。“这个该死的家伙,他要干什么!”牛仔大叫着在后面猛追,就好象是在进行一场汽车比赛。有一刻我甚至认为埃迪亚是想把这车开跑,因为我知道他想干什么。但是牛仔紧迫不放,在后面猛按喇叭,埃迪亚终于慢了下来。牛仔按喇叭让他停车。“该死的你他妈的开得这么快是想坐牢吗?你不能开慢些吗?”“是的,是的,我该死,我真开到90英里了吗?在这么光滑的路面上我的确感觉不到有这么快。”“你最好开得慢些,轻松一些,完完整整地到达格兰特岛。”“当然,”我们又重新上路了。埃迪亚这会儿很安静,看上去几乎昏昏欲睡。我们向前开了一百英里穿过了内布拉斯加,又越过普拉特山的盘山道到了绿草如茵的大草地。“大萧条时期,”牛仔告诉我,“我常常搭顺路的货车,至少是每天一次,那些日子里成千上万的人开着大平板车或大棚车从这里经过。他们并不都是些流浪汉,有些是失业工人,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去工作,当然也有一些人纯粹是流浪汉。当时整个西部几乎都是这样。本世纪30年代这个地方什么也没有,整个城市就象个垃圾堆。你简直无法呼吸,地面都是黑的。当时我正好住在那里。他们真应该把内布拉斯加还给印第安人,我恨这个城市超过世界上任何地方。蒙大拿是我的故乡。今后你们可以去看看,那儿简直就象天堂。”到了下午他说话说得太疲倦了便不再开口,我趁机睡了一觉。我们的车停在路边准备吃饭。牛仔去换轮胎了,我和埃迪亚到饭店吃了一顿。这时我听到一声大笑,简直是世界上最粗旷的笑声,接着走来一位披着生牛皮上了年纪的内布拉斯加农夫,他的身后还跟了一大帮小伙子。你能听到他粗鲁的大叫在整个大平原昏暗的天空下回响,其他人也和他一起笑着。他是那样无忧无虑,对别人似乎又十分义气。 我暗暗对自己说,听这人的笑声,这就是西部风格。我真正体验到了西部的风情。他要吃饭了,便对着女店主大叫,她给他端来内布拉斯加最美味的甜饼,我也吃到了满满一大勺冰淇淋。“老板娘,快给我弄些吃的来,要不然我可要把自己给生吞了,还要吃他几个愚蠢的傻瓜。”他猛地一屁股坐在一张长凳上。“再来点豆子!”这个家伙正好坐在我的旁边。我真希望了解他那狂放不羁的生活,希望知道这些年来他除了大嚷大叫和狂笑之外还干了些什么。唉,真晦气,我正想着,牛仔已经换好车胎回来了,我们只得离开,继续向格兰特岛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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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如期到达格兰特。他找妻子去了,不知等待他的将是怎样的命运。我和埃迪亚继续往前走。两个十多岁的小伙子吵吵嚷嚷地开着一辆破车带了我们一段路,后来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在蒙蒙细雨中我们下了车。接着一位老人又把我们捎上了。他什么也没说——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捎上我们——把我们带到了希尔顿。我和埃迪亚孤独凄凉地站在路上,面对着一群蹲在地上无所事事的奥马哈的印第安小矮人。马路对面是铁路线,水槽上写着“希尔顿”。“上帝啊,”埃迪亚激动地叫了起来,“我以前来过这儿,那是很多年前的战争时期。是在一天夜里,一个深夜,我们的火车路过这儿。大伙儿都睡着了,我去站台上抽烟。那时我们正在途中,每个人都脏得象地狱一样黑,我去找水,突然在水槽上发现了‘希尔顿’几个字。火车是开往太平洋的。伙计们正鼾声震天。我们这群蠢猪全受骗了。火车只停了几分钟就开走了。真见鬼,又是希尔顿!我永远都痛恨这个地方!”然而我们将在希尔顿停留,就象在达温波特、爱荷华一样。不知怎么,路上全是农用汽车,只有一次,有一辆旅游车经过,但是糟透了,车上一大群老头带着他们的妻子,老头们开车,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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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一边眺望着车窗外的景色,一边翻地图、对一切都带着一种猜疑的眼光。雨又下大了些,埃迪亚感到有些冷,他衣服穿得很少。我从帆布包里取出一件方格花呢衬衫给他穿上,他立刻感到好些了。我也感到有些凉,就去一家摇摇欲坠的印第安人药店买了些感冒药。然后又去邮局花了一便士给我姨妈发了张明信片。接着就踏上了阴沉沉的公路。只见希尔顿,写在水槽上的那个希尔顿,已经出现在我们面前。一辆开往洛克岛的火车呼啸而过,普尔门式列车上旅客的面容渐渐变得模糊起来。火车吼叫着穿过大平原,朝着我向往已久的地方开去。雨下得更大了。一个相貌丑陋的瘦高个带着一顶大帽子把车错停在马路左边,然后向我们走来,他看上去象个什么官长。我们偷偷地编好了故事。“你们两个小伙子是要去哪儿,还是在随便走走?”我们不明白他问的是什么,不过真他妈的是个不错的问题。“你问这个是什么意思?”我们说道。“哦,我在离这儿几里之外有一个游乐场,想找些小伙子到那儿干一点活,当然你们自己也能挣几个钱。我有一个轮盘赌场,还有一个投环游戏场,你们也可以去碰碰运气。如果你们愿意给我干活,你们可以得到我赢利的30%。”“吃住怎么解决?”“你们可以住那儿,但要去城里吃饭,当然有时可派车送。”我们考虑了一下。“这是个好机会。”他说,并站在那儿耐心地等着我们答复。我感到很滑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本人是不想被困在这个什么可恶的游乐场的。我现在最迫切的是要到丹佛去见我那帮伙计。我说:“我不知道。我们要尽快赶路,没有时间。”埃迪亚也这么回答了他。这个老家伙向我们挥了挥手,漫不经心地一摇一摆走回他的车里,一溜烟把车开走了。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当我们想到如果去了将会发生的一切时,都不禁放声大笑。可以想见那情景:一个漆黑的夜晚,大平原上闪现着无数个内布拉斯加人的身影,大人们带着可爱的孩子十分恐怖地看着一切,我想我一定会觉得自己象魔鬼一样用那些可恶的花招,敲诈这些可怜的人们,轮盘在黑暗中转动着。呵,万能的上帝。悲哀的音乐在黑夜中低徊,我等待着自己的报酬——在金色的大车上铺着麻袋片的床上睡上一觉。现在埃迪亚已经变得有些心不在焉了。这时一个很可笑的,仿佛是一个什么新发明的玩意儿开过来,驾驶员是个老头。这玩意儿象是由一种什么铝制成的,形状象只盒子,毫无疑问是一种拖车,相当古怪的内布拉斯加式拖车。老头将车开得很慢,然后停在我们面前。我们赶紧跑了过去。他说只能带一个人,埃迪亚二话没说就跳了上去,渐渐地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他走时身上还穿着我那件花格衬衫。噢!我只剩下给我那件可爱的衣服送去一个飞吻,道声再见的份儿了。这样的结果不免令人伤感。我独自在那该死的希尔顿等了很久,甚至有一段时间我想一定已经是深夜了,其实才刚到下午,但天色很暗。丹佛,丹佛,我何时才能走进你的怀抱?我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正准备去喝杯咖啡,突然一辆很漂亮的崭新的小汽车停了下来,开车的是个小伙子。我发疯似地跑了过去。“你去什么地方?”“丹佛。”“那好,我可以带你一百英里。”“啊,太好了!太好了!你简直救了我的命。” “我自己也常常搭便车,所以我开车时也很乐意带别人。”“如果我有车也会这样的。”我们就这样聊了下去。他给我讲他的生活。没有多大意思,我便开始睡觉,醒来时正好到了哥伦堡城,他让我在这儿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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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4我生活中最不寻常的一次旅行就要开始了。一辆后面带拖斗的卡车开了过来,上面横七竖八躺了大约六七个小伙子。司机是两个长着亚麻色头发的农场青年,来自明尼苏达,这种人都是那些你能指望看到的整天嘻嘻哈哈、无忧无虑、长得也还英俊的乡下佬、除了身上穿的棉布衬衫和牛仔裤,别的一无所有。他们大都身体结实,办起事情来却死心眼,而且脸上总是挂着随时准备向他们见到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表示问候的微笑。一路上,他们把遇到的流浪汉统统拉到车上。我跳起来问:“有空位置吗?”他们叫道,“当然有。来吧。这里每个人都有位置。”我爬上拖斗,卡车又晃荡着开了。我局促地站着,不知谁拉了我一把,我就势坐了下来。有人递过来一瓶劣等威士忌酒,就剩底儿了,我抓过来喝了一大口。内布拉斯加细雨蒙蒙的空气中充斥着一种疯狂的野性,“哈,我们要到了。”一个戴棒球帽的小伙子叫道。卡车加足了马力,以每小时七十英里的速度从路上行人的身边一闪而过。“从迪莫尼斯起我们就一直象这样开快车,这些小子从不放慢速度。你要想小便就得拼命嚷,否则就只好对着空气撒尿了。忍着吧,伙计,忍着吧。”我环视了一下同车的这些人,有两个从北达科他来的农场孩子,带着红色的棒球帽,这是标准的北达科他州农场孩子的帽子。他们的父母让他们出来在路上转了一个夏天,这会儿该赶回去参加收割了,有两个从俄亥俄州的哥伦布城来的城市孩子,都是高中足球队员。他们嘴里嚼着口香糖,眼睛不停地眨着,轻松地哼着小调,他们说他们夏天要走遍整个美国。“我们要到洛城去。”他们叫道。“你们到那儿干什么?”“不知道,谁操心这个。”这伙人中有个家伙又高又瘦,脸上带着阴沉的表情。“你从哪儿来?”我问。我正好靠在他旁边,在这里你要是不使把劲就别想坐起来,因为没有扶手。他慢慢地向我转过身来,张开嘴,说,“蒙——大——拿。”车上还有一个叫吉恩的密西西比人,照顾着一个孩子,密西西比的吉恩是个矮小黝黑的家伙,到处搭货车周游全国。虽然他已经30多岁,长相却相当年轻,所以你无法确切说出他的年龄,他盘腿坐着,一言不发地望着四周的田野,就这样走了几百英里之后,他转过身来问我:“你到哪儿?”我说丹佛。“我有个姐姐在那里,但我已经有好几年没看见她了。”他的嗓音舒缓动听。这是个极有耐心的人。他照顾的孩子大约16岁,高高的个头,满头金发,也穿着一身流浪汉常穿的破衣服,由于铁路上的煤烟、闷罐车里的尘土以及长时间睡在地上的缘故,他们穿的那身旧衣服已经发黑了。这个金发小孩很安静,他看上去似乎在苦思冥想着什么。从他呆呆地凝望前方的神态看,大概在想法律。在这种忧虑的沉思中,他的嘴唇显得有些潮湿。蒙大拿的细高挑偶尔带着挖苦和不怀好意的微笑同他们聊上几句。他们并不搭理他。细高挑一直这么不怀好意,当他冲着你的脸傻乎乎地张着大嘴痴笑时,我感到有些毛骨悚然。“你有钱吗?”他对我说。“没多少,大概够我到丹佛之前买一瓶威士忌。你呢?”“我知道我能在哪儿搞到一点。”“哪儿?”“哪儿都成。只要你能把一个人引到小胡同里,不是吗?”“当然,我想你会这么干的。”“如果我真的需要一点儿现钞,我就会来这么一下。搞到点儿钱后到蒙大拿去看我父亲,到了斜阳谷我就不这么干了,得想点其他法子。这些傻小子都发疯了,他们要到洛杉矶去。”“这不要一直往前走吗?”“当然。如果你也想到洛杉矶,可以同路。”我想了一下,向前走一夜穿过内布拉斯加、怀俄明,明天早晨经过犹他州沙漠,下午差不多就可以到内华达沙漠,实际上过不了多久就要到达洛杉矶了。这就会把我的计划改变。但是我必须去丹佛,我也要在斜阳谷下车,然后向南走九十英里到丹佛。到了北普拉提,两个明尼苏达农场的司机打算停车吃点东西。我很高兴,因为我一直想见见他们。他们爬出驾驶室,对我们大伙笑着,“撒尿去吧。”其中一个说。“该吃饭了。”另一个说。但是只有他们有钱买吃的。我们都跟在他们后边,来到一个胖女人开的饭馆。我们围坐在汉堡包和咖啡四周,看着他们狼吞虎咽着大堆食物,他们的神气就好象坐在家里的厨房中一样。他们是兄弟俩,这次他们要把农场的机器从洛杉矶运到明尼苏达,从中赚笔钱,因为到洛杉矶的途中是空车,他们便在路上载行人。他们这么干大概已经五次了,每一次都苦得要命。但是他们无忧无虑,一刻不停地微笑着。我想同他们聊聊——我是想用这种愚蠢的办法同我们这条船的船长们套套近乎——但我得到的唯一回答是两张迷人的笑脸和一口充满乡土味道的大白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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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密西西比的吉恩的行为举止有些地方真切地让我想起关于细杆哈查德的往事,于是我问道:“你是否在那里碰巧遇到过一个叫细杆哈查德的人?”他说:“你说的是一个喜欢高声大笑的高个儿吧?”“大概是他,他是路易斯安那州罗斯顿人,”“对,人们有时叫他路易斯安那的细杆。真的,先生,我肯定遇到过细杆。”“他过去是不是经常在得克萨斯州东部的油田工作?”“是在得克萨斯州的东部。但现在他在放牛。”这可真是大巧了。但我仍然不能相信吉恩真的认识细杆,这几年来我一直在找他。“那么,他是不是曾经在纽约的拖轮上干过?”“可能,我并不知道这些。”“我猜你是在西部认识他的。”“我承认我从来没去过纽约。”“你别介意,我只是奇怪你会认识他,这可是个很大的国家,但是我知道你一定认识他。” “是这样,先生。我跟细杆很熟。如果他有一点儿钱我们总是在一起花,我是说我们是铁哥儿们。在斜阳谷的时候,有一次放牛,我看到他把一个警察撂倒在地。”这事儿听起来象是细杆干的,他在露天地里放牛时总喜欢活动活动。他看上去很象杰克•狄普西,而且是个年轻酗酒的狄普西。“他妈的!”我迎着风嚷了一句,然后又喝了一口酒。我感到舒坦多了,每喝一口酒都要呛一口风,同时还可灌一口尘土,我的胃里灌满了尘土,“斜阳谷,我来了!我唱了起来,丹佛,
看看你的
孩子!”蒙大拿的细高桃向我转过身,指着我的鞋,说:“你得承认,如果你把它们扔在地上,准会有东西跳出来,”然而这句话并没有引起哄堂大笑,只是几个小伙子听到了笑笑。我这双鞋在美国的确是式样最难看的一双鞋,我之所以一定要买它,是因为我不想在炎热的大路上走得满脚都是汗。而且在比尔山上下雨那一次证明,它们的确是最适合我旅行的鞋,但是现在,这双鞋已经变得破烂不堪,皮子裂开了缝,脚趾头都露在外面。所以我也跟周围的人一起笑了起来。不知不觉中,我们来到了一个小镇。灯光划破了夜幕。一路上,站着许多晚上出来收割的懒洋洋的牛仔们,一直到小镇的另一头。他们脸上带着同一种表情盯着我们走过,我们则看着他们漫不经心地干活——我们这些人个个悠闲自得。因为现在是收获季节,所以每年这个时候这里都集中了许多的人。达科他的小伙子有些坐立不安。“我想下次再遇到收割我们就下车,看样子这附近有许多活儿可干。”“你要干的活儿这里没了,北边还有,”蒙大拿的细高挑劝道,“顺着收割的地方走你可以一直走到加拿大。”这些小伙子懵懵懂懂地点着头,他们有点不理解这个劝告。这期间,那个金发的小亡命徒一动不动地坐着,吉恩则要么冲着漆黑的旷野出神,要么亲热地附在那个孩子的耳边嘀咕几句,这时孩子就会微微地点点头。密西西比人细心照料着他,生怕他感情上受到什么伤害。他们没有香烟了,我就把自己的掏出来递了过去。我很喜欢他们,喜欢他们的善良与谦和。他们从来不乱问什么,我也不必回答,蒙大拿的细高挑自己抽着烟,却从不摸几根出来分给大伙儿。不一会儿,我们又来到一个小镇。一群瘦高而丑陋的人站在路边,他们穿着牛仔裤,聚集在昏暗的灯光下,就象荒漠里的一群飞蛾。卡车开出了小镇,我们重又进入无边的夜色中。群星在晴朗的夜空中闪烁着。我们的卡车开始爬行在西部高原的山坡。路边的蒿草中有一头忧郁的白牛从我们面前一闪而过。我们现在仿佛坐在火车上,平稳而又飞快。没过多久,又一个小镇出现了,我们的卡车慢了下来。蒙大拿的细高挑嘟嚷着:“嗨,小便。”但是明尼苏达人并没有停车,而是一直往前开着。“他妈的,我要下去。”细高挑叫道。“就站在车边尿吧。”有人建议。“好吧,我会这么干的。”他回答道。然后我们看到他慢慢地挪到车边,尽量抓紧。有人敲着驾驶室的窗户,想让那兄弟俩注意,他们转过身看了看,哈哈大笑起来。细高挑挪到车边,这时候已经相当危险,司机却把速度提高到每小时七十英里,并且左右摇晃。细高挑犹豫了一会儿,接着我们便看到空中划过一条鲸鱼喷水似的水柱。然后他踉跄地想退回到原来坐着的地方。两个司机故意把车开得左右摇摆,他站立不稳,一下尿到了自己身上。颠簸中,我们听见他在轻声地咒骂着,就象一个人翻山越岭之后疲倦的哀鸣。 “他妈的……他妈的……”他不知道我们是有意这么干的,只是在可怜地挣扎着。他想坐稳,但披摇摇晃晃的卡车颠来倒去,只好扭作一团,脸上露出可怜的神色,车上除了那个忧郁的金发孩子外,每个人都笑得前仰后合。明尼苏达人在驾驶室里笑得喘不过气来。我把酒瓶递给他,让他压压惊。“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干?”他问。“不为什么。”“好吧,算我倒霉,我真搞不懂,我只想回内布拉斯加,并不想惹什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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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5 我和蒙大拿的细高挑进了一家酒吧。我只剩下7美元了,那天晚上却又胡乱地花掉了5美元。开始我们和一些牛仔、出来旅游的花花公子、炼油工人以及一些农场主混在一起,我们在酒吧里喝了一会儿,接着又在门口,在马路上闹成一团。后来我不得不抽身去照顾细高挑,他几杯威士忌和啤酒下肚之后就头昏眼花地在街上晃悠起来。他喝起酒来就是这副德性,两眼僵直,及至说起话来简直让你陌生得难以置信。接着我又去了一家干辣椒酒吧,这儿的女招待是个墨西哥人,长得挺漂亮。我吃完之后在菜单的背面写了一行表示爱慕的字。酒店里这时很安静,人们都不知到什么地方喝酒去了。我让她将菜单翻过来。她看后笑了。这是一首小诗,诗中希望她晚上能和我约会。“我很乐意,亲爱的,但是晚上我要和我的男朋友约会。” “你不能甩掉他吗?” “不,不,我不能。”她表情痛苦他说。我喜欢她说这话时的神气。 “以后我还会到这儿来的。”我说。她答道:“随时都欢迎你来,伙计。”我又坐了一会儿、只是想有看看她,于是又要了一杯咖啡。这时,她的男朋友闷闷不乐地走了进来,问她什么时候才能离开。她赶紧收拾,准备关门。我不得不站起身,临走时我给她留下了一个微笑。外面那帮家伙们仍在发狂地闹着,只是那两个胖子已经喝醉,在那里又叫又嚷,看了令人开心。几个印第安首领围着大头巾也在里面闲逛,在这帮满脸通红的醉汉面前,他们显得格外一本正经。我看见细高挑踉跄着走在人群里,便也跟了过去。 他说:“我刚才给我在蒙大拿的爸爸写了张明信片,你能帮我找个邮箱投进去吗?”这可是个奇怪的请求。他将明信片递到我手上,便又摇摇晃晃地走进一间酒吧。我去邮箱帮他发信,顺便看了一眼。“亲爱的爸爸,我星期三回家。我一切都好,也衷心地希望你万事如意,理查德。”这使我对他产生了不同的看法,他对自己的父亲是那么礼貌和温柔。我走进酒吧,坐在他的身边。我们找了两位姑娘,一个是年轻漂亮的金发女郎,另一个是皮肤黝黑的胖女人。她们一本正经地坐在那里,默不作声。我们打算来开导开导她们。我们将她们带到了一个乱作一团的夜总会,这儿正准备关门。我把剩下的两美元全花光了,给她们俩要了苏格兰酒,我们喝啤酒。我几乎要喝醉了,但这又有什么关系,一切感觉都好极了。我把全部精力都集中在这个可爱的金发女郎身上,使出全身解数想将她弄到手。我紧紧地拥抱她,向她表白自己。夜总会关门了,我们全都在那灰暗的大街上闲荡。我仰望天空,纯净的天幕上美丽的星星正在不停地闪烁。姑娘们想去汽车站,我们就一同去了。很显然她们是想去那儿和水手会面,他正在那儿等她们。那人是这个胖姑娘的表哥,他和一些朋友在等她们。我对那个金发姑娘说:“你打算怎么办?”她说她要回家,她的家在科罗拉多,就在斜阳谷南岸。“我可以带你乘汽车去。”我说。“不,汽车站在高速公路上,我必须一个人走过大草原。我一下午都在想这件事,今晚我不能一个人过去。”“啊,听着,我们漫步在鲜花盛开的大草原上不是很美吗?”“那儿没有花。”她说,“我想去纽约,但是我很弱,没办法去。所以我只有回斜阳谷,那里有我的一切。”“纽约也不是一无所有。”“那个该死的地方什么也不会有。”她翘着小嘴轻蔑地说。汽车站十分拥挤,许多人都在等着上车,还有一些人站在那里无聊地闲谈。这儿有很多印第安人,他们木然地注视着一切;那个姑娘离开我;去找水手他们了。细高挑在候车室的长椅子上打瞌睡,我在他身边坐了下来。全国的车站都是一个样,烟蒂、果皮扔得满地都是,使人们感到只有在车站才能体验到的那种特有的悲哀。有一刹那,我甚至以为这儿就是纽约汽车站,只是没有我非常喜欢的那个大广场。现在我很后悔打破了我旅途的平静,一个子儿也没剩下,到处闲逛,愚蠢地为了那个一本正经的姑娘把所有的钱都花光了。我十分懊丧。由于很长时间没睡觉,我困得甚至连自责的力气都没有了。我蜷缩在长椅上,枕着帆布包,一直睡到第二天早晨八点,才在过往旅客的嘈杂声和酣睡的人们的梦呓声中醒来。起来后我的头疼得很厉害。细高挑已经走了——我猜想他是回蒙大拿去了。我来到车站外。碧空如洗的蓝天映衬着远处白雪皑皑的落基山。我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我必须立即赶往丹佛。我先去吃了点早饭,一小块土司,一杯咖啡,外加一只鸡蛋,然后离城来到高速公路。西部的狂欢节仍在继续,这儿正在进行竞技表演,人们不停地欢呼喝彩。这一切都被我抛在了身后。我只想见到我那帮丹佛的朋友。我穿过铁路,到了一个有许多工棚的地方。这儿有两条高速公路都能到丹佛;我选了一条靠近山脉的公路,这样我还能边乘车,边观赏山上的景色。我搭上了一个从康乃狄克来的小伙子的车,他是东部一个编辑的儿子,开着一辆破车,周游全国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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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停他说着话。由于酒喝多了,再加上气温的关系,我有些晕车,有一阵子不得不将头伸向窗外。后来在科罗拉多州的雷蒙待他让我下了车,我的感觉立即好多了,甚至还能给他讲一些我这次旅途的经历。他祝我走运。 雷蒙特景色宜人。古老的树林里是一片绿茸茸的草地,这里属于一个加油站。我向这里的一位雇员借宿,他欣然同意。于是我将毛衣铺在草地上,躺了下来。我心情舒畅地伸开四肢,仰面欣赏着白雪覆盖的落基山脉,在阳光的照耀下它显得十分神奇。不一会儿我就沉沉地睡着了,足足睡了两个小时。唯一不舒服的是时时会有几只科罗拉多蚂蚁来骚扰我!我现在在科罗拉多了!想到这里我高兴极了。他妈的,真见鬼!真见鬼!我已经快要到了!我立即爬了起来,把自己从刚刚梦见的过去在东部的生活中拉回来。我在加油站那个老伙计的屋里洗了把脸,打扮得颇有几分潇洒,然后走了出来,在公路边的餐馆里,我喝了一杯浓浓的牛奶冰淇淋饮料,给我那正在激动地燃烧着的胃降了降温。很巧,给我送冰淇淋的是一位漂亮的科罗拉多小妞,她笑容可掬。我很感激,她使我旅行的最后一天非常愉快。我对自己说,噢,丹佛一定美极了!我又上路了。外面天气很热。我搭上了一辆新牌子的小汽车,开车的是丹佛的一个商人,看上去只有36岁左右,其实已经快70了,一路上我都很激动;我一分一秒地计算着时间,数着车子的里程。终于在一片翻滚着的金黄色麦浪后面,在隐约可见的白色的埃斯特斯山下,丹佛城出现了。我想象着今天晚上在丹佛的一个酒吧里,我和那帮朋友聚在一起的情景,他们用陌生的眼光打量着衣衫褴褛的我,我就象穆罕默德一样走遍世界去寻找那个隐蔽的字,而我现在到的这个字只能是“噢”!我和这位带我搭车的朋友愉快地谈着我们的未来,说话间我们已经到了丹佛城外的水果摊;突然眼前出现了高大的烟囱、铁路、红砖建筑,还有市中心那些隐约可见的灰色高楼。我终于到丹佛了。他让我在拉里玛大街下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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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7 接下来的十天,正如w•C•费尔茨所说的那样,“充满了巨大的危险”——而且极其疯狂。我搬去和罗兰•梅那同住,这套十分优雅的公寓实际上是属于蒂姆•格雷家的。我们每人有一间卧室,还有厨房,冰箱里放满了食物,客厅很大,梅那穿着件丝绸睡衣正坐在里面构思他那个最新的海明威式的故事——主人公是个性格暴躁、身材粗壮、红脸膛的小矮个,他对一切都十分敌视。然而当夜晚真正的生活降临时,他又会露出世界上最迷人的笑容,梅那就这样坐在写字台前苦思冥想着。我只穿了条中国式的裤子,在柔软厚实的地毯上又蹦又跳,他刚写了一个短篇,讲一个名叫菲尔的小伙子首次来丹佛的故事,他的旅伴是个神秘而沉默的家伙,叫山姆。菲尔准备在丹佛考古,结果见到的都是些伪造的艺术品。他回旅馆后沮丧地对山姆说:“山姆,这些伪造的假货也流到了这里。”山姆正阴郁地望着窗外。“是的,”山姆回答,“我知道。”他的意思是指不用出去考察就能知道一切,因为这些赝品充斥了整个美国。梅那最乐意与我合作,因为他知道我对古懂一窍不通。梅那就象海明威喜欢好酒。他又开始回忆最近的法国之行,呵阿,索尔,如果你和我一起去巴斯克郡,品尝到了那儿的美酒,你就会知道除了大棚车之外,世界上还有许多更吸引人的东西。” “我懂。但我就是喜欢大棚车,喜欢读车厢上写着的那些名字,象‘密苏里的大西洋’,‘了不起的北方,‘洛克岛之线’,等等。上帝作证,梅那,如果我将这次一路搭车的经历告诉你,你也会喜欢的。” 罗林斯家离这儿只隔着几个街区。这是一个快乐的家庭——年轻的母亲,一个阴森可怖的破旧旅店的主人之一,带着五个儿子和两个女儿。那个放荡的儿子叫瑞亚•罗林斯,是蒂姆少年时代的伙伴。瑞亚大声嚷着闯进来,然后和我们手拉手地一起出去。我们去科费克斯的酒吧喝酒。瑞亚的一个妹妹叫芭比,是个美丽的金发姑娘——网球爱好者,还参加了西部的冲浪运动。她是蒂姆的女朋友。梅那——他只是路过丹佛却也一本正经地在公寓里工作着——和蒂姆•格雷的妹妹贝蒂一起出去了。只有我一个人没有女朋友。我逢人就问:“狄恩在哪里?”他们都笑着摇摇头。 终于有一天电话铃响了。打电话的是卡罗,他将地下室公寓的地址给了我。我问:“你在丹佛干什么、我是说你正在做些什么?一切都好吗?” “噢,等你来了再谈。” 我立刻赶去见他。他每天晚上去一家百货公司干活。一天疯子瑞亚打电话约他去一家酒吧,看门人告诉他有个人被杀了,卡罗一听到这个消息立即就想到死了的可能是我。瑞亚•罗林斯在电话中对他说:“索尔就在丹佛,”并将我的地址给了他。 “狄恩在哪儿?” “他就在丹佛。让我慢慢告诉你。”他告诉我狄恩现在同时在跟两个姑娘做爱。她们中一个是玛丽露,他的前妻,她在一家旅馆等他。另一个是凯米尔,新认识的,她也在一家旅馆的房间等他。“在赴她俩的约会之间,他得赶紧抽时间找我,为了我们一件没有干完的工作。” “什么工作?” “狄恩和我在做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我们决定彼此信任,倾吐内心的一切。我们都沉浸在极度兴奋之中,坐在床上,脸对着脸。最后我告诉狄恩他可以去做想做的一切,他可以成为丹佛的市长,娶一个百万富翁的千金,或者成为自兰波以来最伟大的诗人。但是他总是花许多时间去看印第安小矮人的汽车比赛。我也和他一同去。他总是又跳又叫,激动不已。你知道,索尔,狄恩对这类事儿十分入迷。”马克斯痛心疾首他说道。 “他今后有什么打算?”我问。狄思对未来总是有所计划的。 “他的计划是:我提前半小时下班。在这期间狄恩去旅馆与玛丽露约会,给我一个换衣服的时间。然后他立即赶到凯米尔那里——给她一点刺激。我在一点半赶到,我们一同出来——刚开始,他必须向凯米尔请求,因为她已经开始恨我——到我这儿一直聊到早晨六点。我们常常聊的时间更长。不过问题很复杂,狄恩的时间又太少。六点要赶回玛丽露那儿,然后为了离婚所需的各种文件而奔波一天。玛丽露同意离婚,但她坚持在这段过渡时期要和狄恩呆在一起,因为她爱他——凯米尔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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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们又有了两点新的想法,他们反复地推敲着。卡罗问狄恩他是否是诚实的,尤其是从心里讲他是否对他是忠诚的。“为什么又提这一点?”“我还有最后一件事想知道——”“但是,亲爱的索尔,你在这儿听着,你坐在这里,我们问问索尔,他说什么?”我说:“最后一件事我们是无法知道的,卡罗。没有人能够知道最后,我们总是在希望中活着。”“不,不,不。你简直是在胡说,罗曼蒂克式的胡说!”卡罗叫道。狄恩说:“我根本不是这个意思,但我们应当允许索尔发表意见,事实上难道你不认为每个人都有这种权利吗?他坐在这里观察我们,他穿越了整个国土来到这儿——索尔老兄,往下说吧。”“我并不是不想说,”我反驳道,“我只是不知道你们到底是什么意思,或是想达到什么目的。我只知道你的要求对任何人来说都太难了。”“你总是否定一切。” “那么你到底想说明什么?”“告诉他。”“不,你告诉他吧。”“不,你告诉他吧。”“没什么可说的。”我说着笑了起来。我把卡罗的帽子戴在头上,帽沿拉得遮住了眼睛。“我想睡觉。”我说。 “可怜的索尔总是贪睡,”我沉默不语。他们又继续谈了起来。“当你借上几个子儿去买油煎鸡排——” “不,老兄,真见鬼!你还记得《得克萨斯星报》吗?” “我把它和《星期三报》混淆了。当你借钱的时候,你听着,你说:‘卡罗,这是我最后一次麻烦你。’好象,真的,你就好象在说今后我们不要再纠缠了。”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亲爱的卡罗,如果你愿意就把这件事说清楚。那天晚上玛丽露在房间里哭,我还是去你那儿了,这表明我对你的忠诚。我那样说只不过是开个玩笑。不是那个意思。” “当然不是!因为你忘记了——但我不想再责备你……”等等,等等。他们就这样聊了整整一夜。黎明时分我醒了,他们正准备结束谈话。“我要睡觉是由于玛丽露,因为我十点钟要见她。我并不是存心要用一种高傲的语调来反对你刚刚说的‘没有睡觉的必要’这句话,而是因为我的确、的确太困了,我的眼皮直打架,眼睛又红又肿,非常疲劳,无论如何我必须睡觉。” “啊,孩子。”卡罗说。 “我们现在必须睡觉。让我们把机器停下来吧。” “我们不能停下来!”卡罗声嘶竭力地叫着。这时窗外的鸟儿已开始啼鸣。 “现在当我将手举起来的时候,我们就停止谈话。这没什么可争论的,很简单,我们停下来,只是因为我们现在必须睡觉。”狄恩说。 “你不能这样停下来。” “停下你们的机器呗。”我说。他们一起转身望着我。 “他一直很清醒地在听。你在想什么,索尔?”我告诉他们我觉得他们似乎都很高兴变成疯子。整个晚上我都在听着他们的谈话,我就象看到了一个世界上最精密的仪表正在做着一件最没有意义的工作。他们都笑了。我用手指着他们说:“如果你们再这样继续谈下去,你们都会发疯的,等着瞧吧。” 我走了出来,坐上巴士回到公寓。卡罗那虚假的脸涨得通红,就象太阳从大平原的东方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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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天的工作终于结束了,蒂姆•罗林斯和我决定一起度过一个最伟大的夜晚。我们穿过街道,找到了歌星们的寓所。透过黑夜,我们听到晚上的演出已经开始。“对,”罗林斯说。“在这里拿一些刀片和毛巾,我们也要打扮得潇洒些。”我们来到他们的房间,拿了些梳子、科隆香水、剃须水等,然后走进了他们的浴室。我们俩一边洗澡,一边唱歌。“这不是痛快吗?”蒂姆•格雷得意他说,“能够使用歌剧明星们的浴室、毛巾、剃须水和电动剃须刀。” 这真是一个美妙的夜晚。中央城在两里多的山上,你可以爬到山上去喝酒,然后你累了,但却热血沸腾。我们通过狭窄的街道走到歌剧院门前的灯光下,然后又撞开摇摇晃晃的门,走进酒吧。大部分游客都在听歌剧。我们拿了许多啤酒,从歌剧院的后门能够看到月光中的落基山,我简直变成了《格利佛游记》中人面兽心的亚胡。这时夜色正浓。 我们赶回矿工小屋时,晚会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芭比和贝蒂做了许多食物,然后我们开始在啤酒所带来的飘飘欲仙的感觉中跳舞。歌剧散了,许多姑娘拥了进来。罗林斯和蒂姆高兴得直舔嘴唇。我们拉着她们不停地跳舞。虽然没有音乐,我们跳得还是很带劲。房间一下子变得拥挤起来,人们开始带着酒瓶冲进酒吧,然后又跑回来。气氛变得越来越热烈。我非常希望狄恩和卡罗这时也能在场,他们就象生活在中世纪土牢里的人,以前一直在苦难的深渊中度日,现在他们终于从地下爬出来了,他们被人们称作卑鄙的美国嘻皮士,也就是我后来也慢慢地加入进去的所谓“垮掉的一代”。 合唱队的那些家伙也来了。他们开始唱《亲爱的阿德琳》。还唱诸如《给我啤酒》、《你为什么要把头伸向外面》等歌。低沉的男中音狂喊着“费一德一罗!”“啊,我是多么悲哀”!我也和他们一起唱着。姑娘们有些害怕,她们都跑到后院和我们紧紧地抱在一起。另外几个房间里有几张床,由于久未使用的缘故,上面布满了灰尘:我和一位姑娘坐在一张床上聊着天,突然一帮剧院守门人蜂拥而入,他们不顾自己丑陋的模样,抱起那些姑娘就亲吻。这群酒鬼、蓬头垢面的乞丐、十几岁的捣蛋鬼发疯似地把我们的晚会给毁了,不到五分钟,姑娘们全散了,友好、热烈的聚会顿时只剩下满地的酒瓶和粗野的喧闹。 瑞亚、蒂姆和我准备去酒吧。梅那走了,芭比和贝蒂也走了。我们摇摇晃晃地走进了夜色之中。剧院的那帮畜生从这个酒吧到那个酒吧到处捣乱。梅那大叫着,不知发生了什么事,那个讨厌的丹佛人D•道尔逢人便握手打招呼,“你好,下午好。”似乎不知道现在已经是午夜时分。一会儿我看到他与一位当官的一起走了,回来时却带着一位中年妇女在街上与歌剧院的守门人谈话。后来他又和我握手没有认出我是谁,对我说:“新年好,我的孩子。”他并非是喝醉了酒,而是醉于他最喜欢的事——在人群中乱转。人们都认识他。“新年好。”他说道,有时候又说“圣诞快乐”。他总是这样可笑地说着。而真的到了圣诞节,他又会对你说:“万圣节快乐。” 酒吧里还坐着一位特别令人尊敬的男高音。丹佛的道尔一直想让我见他,可我总是在回避。他的名字好象叫德•阿伦佐或别的什么。这时他正和妻子有些伤感地坐在一张桌子前。酒吧里还有一个阿根廷人模样的旅游者,罗林斯推了他一把要他让个坐,他转过身来,对着罗林斯大声咆哮起来。罗林斯将杯子递给我,猛地一拳把他击倒,那人立即逃了出去。 蒂姆和我把罗林斯拖了出来。外面一片混乱,甚至连法官也无法拨开人群找到受害者。没有人能够认出罗林斯。我们又一起去了另一家酒吧。梅那正在漆黑的街道上蹒跚着。“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打架了吗?只管叫我好了。”疯狂的笑声从四面响起。我思忖着这连绵的山脉在想些什么。月光下我似乎看到老矿工们的幽灵在四处游荡,我感到惊奇。在落基山分水岭的东面,宁静的夜晚,只有飒飒的风声和山谷里隐约传来的我们的喧闹声,而分水岭的另一侧却是著名的西部大斜坡、大高原,最后是名闻遐迩的大河,这样依次递落,把你带向东科罗拉多州沙漠和犹他州沙漠,当我们这些发了疯的美国酒鬼在偏僻的峡谷里发狂、喧闹的时候,这里却沉浸在一片黑暗之中。我们正站在美国的屋脊,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叫喊——声音穿过黑夜,向东方的大平原飘去。也许在那遥远的东方,一位手持《圣经》的白发老人正向我们走来,他很快就会赶到,让我们的灵魂在他的布道声中安静下来。 罗林斯坚决要回到刚刚打架的那个酒吧去。蒂姆和我不愿去,但又拗不过他。他径直朝德•阿伦佐,那个男高音走去,将一杯威士忌泼到他脸上。我们把他拖了出去,这时一个男中音也参加了我们一伙,我们又来到一家正规的中央城酒吧。瑞亚在这里指着一位女招待骂她是婊子。这下激怒了一大群人,他们本来就非常讨厌旅游者。其中一位说,”我数到十,限你们这帮小子赶快滚蛋。”我们赶紧跑了出来,摇摇晃晃地跑回小屋睡觉去了。 早晨醒来,我翻了个身,床垫上立即扬起一阵灰尘。我对着窗子伸了个懒腰,发现玻璃已经被打破。格雷还在睡觉。我打了个喷嚏。我们的早餐是喝剩下来的那些走了气的啤酒。芭比从她住的旅馆里回来,我们收拾好东西便离开了。 似乎一切都在崩溃,我们正准备上车,芭比滑了一跤,摔得挺重。可怜的姑娘太劳累了。我和她哥哥及蒂姆把她扶了起来。一起上了车,梅那和贝蒂也和我们同车。回丹佛的痛苦旅行开始了。 突然间我们已下了山,可以俯瞰丹佛海一样博大的平原,热浪一下子向我们涌来。我们开始唱歌。现在我非常渴望去旧金山。
2006年02月09日 08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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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雷米和丽•安睡一张大床,我睡在靠窗的一个小帆布床上。我不能碰丽•安,一住进来雷米就发表了一次与我有关的演说:“我不希望你们背着我乱来,不要节外生枝地玩出什么新花招来。”我看了丽•安一眼,她的确是个十分迷人的女人,皮肤白净细嫩,然而对我和雷米流露出一种十分厌恶的神情,她来自俄勒冈的一个小城镇,愿望是要嫁个阔佬,所以如今非常悔恨与雷米的暖昧关系。除非有几个周末,雷米为了讨好她,在她身上花上几百美元,这时她才感到那种阔太太似的满足,除此之外她总是闷闷不乐,无精打采地呆在棚屋里。她在圣弗兰西斯科有一个工作,不得不每天挤公共汽车去上班。在这一点上她无法原谅雷米。 我整天呆在棚屋里为好莱坞写剧本。雷米为了我们大家的幸福不得不去讨好那些所谓的上流人物,丽•安也和他一起去。他要把她介绍给一个朋友的父亲,这人是位著名的导演。来米尔城的第一个星期,我几乎把全部时间和精力都花在写一个关于纽约生活的阴郁的故事上,我希望能得到某个好莱坞导演的青睐。然而它的调子太悲哀了,雷米几乎都不愿去读,所以几个星期之后他才将剧本送到好莱坞。丽•安很讨厌我们,当然根本不屑一读。我就这样在咖啡的陪伴下在纸上苦心涂抹着。最后我告诉雷米不想再继续写下去了,我希望找个工作,挣些烟钱。顿时,雷米的眉字间流露出一丝失望的阴影——他总是为失掉一些有意义而又十分有趣的事情而感到痛苦,他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他想帮我找一个和他一样的工作,在那个特殊的棚户区当警察。我们通过了一些必要的渠道,令我吃惊的是那些家伙竟然录用了我。我在地方警察长面前宣誓就职以后,他们给了我一个警察徽章和一根警棍。现在我成了一名正式警察。我想如果狄恩和卡罗在见到我不知会说些什么。我必须做一条海军蓝的裤子配我那件黑夹克上衣和警察帽。开始两个星期我一直穿着雷米的裤子。因为他很高大,又因太贪吃而大腹便便,所以他的裤子穿在我身上显得十分肥大。第一天晚上执行任务,我穿着他的大裤子,晃晃悠悠,就象查理•卓别林。雷米还将他的手电筒和那支32型自动手枪也给了我。“你从哪儿弄来的这支枪?”我问。“去年夏天我去西海岸,火车经过内布拉斯加的北帕特森时,我跳下车想让两条腿活动活动,在橱窗里一眼就看到了这支不同凡响的小手枪,便立即买下了。为这个我差点没赶上火车。” 我告诉他帕特森与我的关系。他给大伙儿买了些威士忌,然后拍着我的肩膀说我是世界上最有趣的人。 我用电筒照着路,爬上峡谷南面的峭壁,来到了车水马龙十分繁忙的高速公路。这里的车子川流不息,车灯在黑夜里仿佛是一条流动着的金色河流。我又沿峭壁的另一边攀下,差点摔了一跤。后来我来到了谷底,这里有几间破旧的农舍,每天晚上我从这里经过,都有一只狗对着我狂吠。接着我必须迅速走过一条银色的、尘土飞扬的小路,路的两边是加利福尼亚黑色的森林——这条路就象你在西部电影中看到的那样。我常常掏出手枪,在黑夜中装扮成西部牛仔的样子。最后翻过一座小山包,便到了归我管辖的那片棚屋区。这些棚屋是暂供那些去海外的劳工住的,他们来到这里等船,其中的大部分人将去太平洋的冲绳岛。他们中很多人是为了逃避什么而外出的,多数是为了逃避法律。有些人是来自阿拉巴马的硬汉,有些是狡猾的纽约人,三教九流,无所不有。他们非常清楚冲绳岛一年的苦工将会怎样残酷,所以一到这里便整天狂欢。我们这些特殊警察的任务就是不要让他们闹得棚屋给掀了。我们在主楼上有一个办公室,所谓主楼也就是个式样很奇特的木板楼。办公室里有一张圆桌,大伙儿围坐在一起,卸下身上的枪,打着盹,老警察们便开始叙述那些传奇的故事。 这帮人很可怕,除了我和雷米是为了谋生之外,他们都长着一颗警棍的心,都希望能多抓些人,然后从上司那儿听到几句赞誉。他们甚至告诫我,如果一个月之内你抓不到人,就要被开除。我对抓人没有兴趣。实际上我每天都和这些劳工一样喝得酩酊大醉,对他们管得当然就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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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这一点。我告诉他我不是当警察的料。 “是的,但是这个工作是你自己我的。现在你必须当机立断,是继续干下去,还是走别的路,否则你将一事无成。你必须忠于职守,因为你曾经宣过誓。在这些事情上你不能妥协,法律和秩序是一定要维护的。”我无话可说,他是对的。但是我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逃出去,走进黑夜之中,消失在某个地方,潜心地观察这时全美国的人都在做些什么。 另一个警察,斯莱杰,是一个身材高大、结实的小伙子,满头的黑发被理成了一个小平头,脖子总是在紧张地抽动着——象一个拳击手那样不停地用一个拳头猛击另一个。他把自己装扮得象过去的得克萨斯别动队队员,他带着一支左轮手枪,腰系子弹袋,还挂了一根短柄的皮鞭,身上到处都吊着皮带,简直象一个可以移动的行刑房。亮闪闪的皮鞋,长长的夹克,趾高气扬的帽子,除了没有皮靴之外,真可谓全副武装。他常常抓住我,从我的大腿之间轻而易举地把我举起来。论力气,我也能很轻松地将他扔到天花板上去,但我很清楚,我不能让他知道,因为我害怕他要和我进行摔跤比赛。与这家伙摔跤最后是肯定得动枪的,我想他的枪法一定比我准,我到现在为止还从未动过枪,甚至连装子弹都让我害怕。他处心积虑想抓人。一天晚上正好是我和他两人执勤,他脸涨得通红地跑了回来。 “我让他们安静,可那帮家伙仍大吵大闹。我警告了他们两次。我总是给别人两次机会,但决不给第三次;你和我一起去把他们逮起来。” “好吧,我来给他们第三次机会。”我说,“我去和他们谈谈。” “不,先生,我从不给一个人第三次机会。”我叹了口气。于是我们一起去了。 我们走近那个闹事的棚屋,斯莱杰打开门,让他们赶快出来。结果很尴尬,我们俩的脸都红了。这就是美国的故事。每个人都在做着他们自己认为应当做的事,那么这帮家伙晚上聚在一起大声谈话、饮酒又有什么错呢?但是斯莱杰非得去那儿找事不可。他把我带上,以防万一他们一起向他进攻。他们可能会这样做的,他们都是弟兄,从阿拉巴马州来。我们又走回办公室,斯莱杰在前面走,我跟在后面。 有一个家伙对我说:“告诉那个狗狼养的,让他少给他们找些麻烦,否则我们会因为这个被炒了鱿鱼,就没法去冲绳岛了。” “我跟他说说。” 在办公室我告诉斯莱杰让他忘掉这件事。他当着大家的面,红着脸说:“我不会给任何人两次以上的机会。”“那么,这有什么区别呢?我们的工作要丢掉了。”那个阿拉巴马人说。斯莱杰什么也没说,便填好了逮捕证。他只逮了一个人,他从城里叫来警车把那人带走了。那天的兄弟们悲哀地离开了。他们中的一位来找我。“你告诉那个得克萨斯的兔崽子,如果明天晚上之前我哥哥没放出来,我就要了他的狗命。”我把这话告诉了斯莱杰,他脸色铁青,一言未发。那人的哥哥被放了出来,结果一切平安。这帮家伙们终于乘船去冲绳岛了。接着又来了一批新的粗鲁的汉子。如果不是为了雷米,我在这儿两个小时也呆不下去。 但是有许多个晚上我是和雷米•邦克尔一同执勤的,这样的时刻总是令人高兴。我们先悠闲地在棚屋区转悠,雷米检查着每一扇门,看看是否都锁上了,他希望能有一扇门忘了上锁。他常说:“多少年来我都在想着能将一条狗训练成超级小偷,让它溜进这些家伙的房间,从他们的衣服口袋里将钱偷出来,我要把它训练得只偷钱,其余的什么都不要。我要让它能够嗅出钱的味道。如果它能够通些人性,我就训练它每次偷钱不要超过20元。”雷米的脑子里总是充满这类奇异的幻想,有关那条狗的计划他足足谈了好几个星期。只有一次他发现有扇门没上锁。我不喜欢他那么干,便径直向前面溜达。雷米偷偷地打开门,正好与棚户区主管碰了个照面、雷米恨透了这张脸。他问我:“你经常谈到的那位俄国作家叫什么名字——就是那个总把报纸放在鞋子里,戴着从垃圾堆里拾来的高筒丝绒礼帽的那位?”这是雷米对我告诉他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夸张性描述。“噢,那是陀思妥耶夫斯基,长着一张象这个总管一样的脸的人只能有一个名字——陀思妥耶夫斯基。”他发现的唯一一间没上锁的房子就正好是属于这位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陀氏当时正在床上睡觉,听到门栓有响动便穿着睡衣爬了起来。他走到门口,看上去比平时还要丑陋一倍。雷米开门时,看到这张形容枯槁的脸上充满着仇恨与愤怒。
2006年02月09日 08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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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只是想试试这门。我以为——呃,——我以为这是盥洗室,我想找一个拖把。” “你要找拖把干什么?” “嗯——噢。” 我走了过去,说道:“有个家伙在楼上的大厅里吐得满地都是,我们想去拖一下。” “这不是盥洗室,是我的房间。如果再发生这种事情,我就要让你们滚回家去,懂我的意思吗?” “有个家伙在上面呕吐。”我又重新解释着。 “盥洗室在大厅的下面,在下面。”他给我们指点着,看着我们真的走下去,拿了一个拖把,然后傻乎乎地上了楼。 我说:“上帝作证,雷米,你总是给我们找麻烦。你为什么就不能少惹些事儿,为什么总是想着要偷东西呢?” “世界所给予我的东西太少了,这就是原因。你不要老生常谈了。如果你再这样教训我,我就要叫你陀思妥耶夫斯基了。” 雷米就象个孩子。过去的那些日子里,他在法国度过了孤独的学生时代,他们把他的一切都夺走了。他的继父把他送进一所学校,便从此不再管他。他总是被人欺侮,并常常从一所学校被赶进另一所学校。在寂寞的黑夜,他在法国的大道上孤独地流浪、用他那些天真的字眼诅咒着命运的不公。他必须将失去的一切都夺回来,他无休止的失去,所以他也要无休止地去夺回。 棚户区的自助餐厅是我们的一块肥肉。我们先仔细观察周围,看看是否有人监视,尤其是看看是否有我们那些警察朋友在偷看。然后我蹲在地上,雷米站在我的肩上,打开窗子,这扇窗户从来不锁,他晚上已经察看过了,他从窗子里爬进去,站在案桌上。我比他稍微灵活些,我只需一跳就从窗子里窜了进去。然后我们跑到汽水桶前。在这里,我实现了一个幼年时期的梦,我打开盛巧克力冰淇淋的铁桶盖,将整个手伸进去,抓出许多,开心地用嘴去舔。然后我拿来冰淇淋盒,把它们都盛满,再倒上许多巧克力果汁,或草莓酱,又到厨房转了一圈,看看冰箱里有什么可以装在口袋里带走的。我撕下一大块烤牛肉,准备包在餐巾里拿走。“你知道杜鲁门总统曾经说过,”雷米总是这样说,“我们应当降低生活费用。” 一天晚上我等了很长时间,他乱七八糟地装了一大箱子食物。我们从窗子里无法拿出来,雷米不得不将箱子重新打开,放回一些东西去。后半夜,他下班之后,我独自一人呆在棚屋区。这时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我沿着峡谷的一条古老的小径走着,希望能碰见一只小鹿(雷米曾在这附近见到过鹿。这儿从1947年就变得荒无人烟了),突然,黑暗中传来一个恐怖的声音,好象是粗粗的喘息声。我想一定是一头犀牛准备向我发起进攻,我下意识地握紧了手枪。一个庞然大物出现在阴森森的峡谷中,在朦胧的夜色中望去,这个怪物似乎正万头簇动。我猛然意识到这个怪物就是肩上扛着装满了食物的箱子的雷米,在巨大的重压下他不住地呻吟、喘息。他现在已经找到了自助餐厅钥匙,可以直接从大门里将东西拿出来。我说:“雷米,我以为你回家了呢,你到底在干什么?”他说:“佩拉提斯,我已经对你说过好多次了,杜鲁门总统教导我们,应当降低生活费用。”我听到他在黑夜中喘着粗气。前面我已经描写过回棚户区的路是怎样的崎岖,必须翻山越岭才行。他把盒子藏在草丛里,然后走回来对我说:“索尔,我一个人没法拿,我把它们分成两盒,你帮我拿一些。” “但我得去执勤呀。” “你去的时候我帮你看着。现在我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差了,我们必须尽力去改变它。这才是我应该做的。”他用手在脸上抹了一把。“索尔,我跟你说过好多遍了,我们是朋友,这是我们共同的事。我们没有其他办法,陀思耶夫斯基们,其他的那些警察们,丽•安们,以及世界上其他所有可恶的家伙们和我们的处境都不一样,没有任何人会来关心我们,为我们着想,在他们那层虚伪的面纱后面,都是一张张卑鄙的嘴脸。记住这一点,你必须忠于我们的友谊。”最后我问:“我们什么时候去乘船远航?”我已经在这些事上消磨了整整十个星期。我每星期挣55美元,给我姨妈40元。这期间我只在圣弗兰西斯科住过一夜,我的生活就是这样蜷缩在小小的棚屋里度过的,整天耳边响着丽•安和雷米无休止的争吵,午夜来到这幽深的峡谷里,在令人生厌的棚户区做着毫无意义的工作。
2006年02月09日 08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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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米又拿来一只盒子;我吃力地跟着他扛着沉重的东西走在山路上。回去后,我们把拿来的东西全部堆在丽•安的餐桌上,象个小山。她刚从梦中醒来,一副睡眼惺松的样子。 “你知道杜鲁门总统是怎么说的吗?”她高兴地问我。我突然开始意识到在美国每个人都有小偷的天性。我也开始对这事儿感兴趣了,甚至也去偷偷观察是否有哪扇门忘了锁。其他的那些警察开始怀疑我们,他们从我们的眼睛里看出了端倪,他们本能地觉察到我们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多年的经验教会了他们怎样识别我们这类人。 一天白天,我和雷米带着枪去山上打鹌鹑。雷米悄悄地爬到离一群咯咯乱叫的鹌鹑只有三英尺的地方,朝着它们发了一梭子弹,结果一个也没打中。他那粗旷的笑声穿过加利福尼亚森林,几乎传遍整个美国。“现在我们该去看看香蕉国王了。” 今天是星期六,我们把自己打扮得整整齐齐,来到了交叉路口的巴士车站。我们乘车来到圣弗兰西斯科,在宽阔的大街上缓步而行。我们走到哪里,哪里就响起了雷米其响无比的笑声。“你应当写一篇关于香蕉国王的小说。”他提醒我,“不要对我耍什么花招了,好好地写一篇关于他的故事吧,香蕉国王对你来说简直是一块肥肉。你看,他就站在那儿。”香蕉国王就是一个在街角卖香蕉的老头,我对他毫无兴趣。但是雷米却拍拍我的肩,甚至拉着我的领口把我往那儿拖;“你写香蕉国王就是在写人类生活的意义。在你没有意识到香蕉国王的重要性之前,你根本就无法懂得人生的意义。”雷米强调说。 海湾外停着一艘作浮标用的锈迹斑斑的旧货船,雷米非常想上去看看。一天下午,丽•安带了午饭,我们租了条船向那儿驶去。雷米还带了些工具。到了那里,丽•安脱光了衣服躺在快艇上晒日光浴。我从船尾向她望去。雷米直奔锅炉房。那里成群的老鼠满地乱窜,他东锤锤,西敲敲,希望能敲下一些铜皮来,其实那儿根本就没有什么铜皮。我坐在毁坏了的船员餐厅里。这艘船已经陈旧不堪,但仍可看出里面的装置很漂亮,水手们用的贮物箱上仍可辨认出雕刻的花纹。这就是杰克•伦敦笔下的圣弗兰西斯科之魂。我站在洒满阳光的甲板上,沉浸在美好的梦想中。老鼠在食品室里闹作一团,然而很久以前却曾有一位蓝眼睛的船长在这里美美的用餐。我在船底找到了雷米,他东奔西跑地忙活着。“什么也没有。我本想这儿会有一些铜,至少会有一、两把扳手。这条船不知被小偷剥过多少遍了。”它在这个海湾停泊了好几年,船上的铜已经被偷的精光,再也剥不出什么了。 我告诉雷米:“我非常希望能在这艘古老的船上过夜。迷迷蒙蒙的夜色中,海浪拍打着风烛残年的船身,发出吱吱嘎嘎的声响,那该多美!” 雷米大吃一惊,对我的崇拜顿时又增加了一倍。“索尔,如果你真敢这么做,我就给你5美元。你没听说过死在海里的那些老船长常常会在夜里出来闹鬼吗?我不但要给你5美元,还要为你准备好午饭,借给你毛毯和蜡烛。” “一言为定!”我说。雷米赶紧跑去把这事告诉了丽•安。我真想从桅杆上一下子跳到丽•安的身上去,但是我答应过雷米不去碰她的,所以只得把眼睛从她的身上移开。 打那以后我到圣弗兰西斯科跑得更勤了,我试图按小说中描写的那样去找个姑娘。有时我甚至在公园的长椅上与一位姑娘一直呆到第二天黎明,但是从没有成功过。这个姑娘是来自明尼苏达的一位金发女郎。这儿有许多同性恋者,好多次我只好带着手枪去旧金山。在酒吧的盥洗室里一位男妓想接近我,我掏出了手枪,说道:“嗯?嗯?你说什么?”他吓破了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这样,我知道男妓遍布全国。也许是因为我在旧金山太孤独,又正好有支枪,想在别人面前炫耀一下的缘故吧。每每从珠宝店经过时,我都会突然产生一种冲动,想对着橱窗开枪,抢走一些最珍贵的戒指和胸花送给丽•安,然后我们双双逃到内华达去。我必须离开圣弗兰西斯科,否则我会发疯的。
2006年02月09日 08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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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雷米和丽•安睡一张大床,我睡在靠窗的一个小帆布床上。我不能碰丽•安,一住进来雷米就发表了一次与我有关的演说:“我不希望你们背着我乱来,不要节外生枝地玩出什么新花招来。”我看了丽•安一眼,她的确是个十分迷人的女人,皮肤白净细嫩,然而对我和雷米流露出一种十分厌恶的神情,她来自俄勒冈的一个小城镇,愿望是要嫁个阔佬,所以如今非常悔恨与雷米的暖昧关系。除非有几个周末,雷米为了讨好她,在她身上花上几百美元,这时她才感到那种阔太太似的满足,除此之外她总是闷闷不乐,无精打采地呆在棚屋里。她在圣弗兰西斯科有一个工作,不得不每天挤公共汽车去上班。在这一点上她无法原谅雷米。 我整天呆在棚屋里为好莱坞写剧本。雷米为了我们大家的幸福不得不去讨好那些所谓的上流人物,丽•安也和他一起去。他要把她介绍给一个朋友的父亲,这人是位著名的导演。来米尔城的第一个星期,我几乎把全部时间和精力都花在写一个关于纽约生活的阴郁的故事上,我希望能得到某个好莱坞导演的青睐。然而它的调子太悲哀了,雷米几乎都不愿去读,所以几个星期之后他才将剧本送到好莱坞。丽•安很讨厌我们,当然根本不屑一读。我就这样在咖啡的陪伴下在纸上苦心涂抹着。最后我告诉雷米不想再继续写下去了,我希望找个工作,挣些烟钱。顿时,雷米的眉字间流露出一丝失望的阴影——他总是为失掉一些有意义而又十分有趣的事情而感到痛苦,他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他想帮我找一个和他一样的工作,在那个特殊的棚户区当警察。我们通过了一些必要的渠道,令我吃惊的是那些家伙竟然录用了我。我在地方警察长面前宣誓就职以后,他们给了我一个警察徽章和一根警棍。现在我成了一名正式警察。我想如果狄恩和卡罗在见到我不知会说些什么。我必须做一条海军蓝的裤子配我那件黑夹克上衣和警察帽。开始两个星期我一直穿着雷米的裤子。因为他很高大,又因太贪吃而大腹便便,所以他的裤子穿在我身上显得十分肥大。第一天晚上执行任务,我穿着他的大裤子,晃晃悠悠,就象查理•卓别林。雷米还将他的手电筒和那支32型自动手枪也给了我。“你从哪儿弄来的这支枪?”我问。“去年夏天我去西海岸,火车经过内布拉斯加的北帕特森时,我跳下车想让两条腿活动活动,在橱窗里一眼就看到了这支不同凡响的小手枪,便立即买下了。为这个我差点没赶上火车。” 我告诉他帕特森与我的关系。他给大伙儿买了些威士忌,然后拍着我的肩膀说我是世界上最有趣的人。 我用电筒照着路,爬上峡谷南面的峭壁,来到了车水马龙十分繁忙的高速公路。这里的车子川流不息,车灯在黑夜里仿佛是一条流动着的金色河流。我又沿峭壁的另一边攀下,差点摔了一跤。后来我来到了谷底,这里有几间破旧的农舍,每天晚上我从这里经过,都有一只狗对着我狂吠。接着我必须迅速走过一条银色的、尘土飞扬的小路,路的两边是加利福尼亚黑色的森林——这条路就象你在西部电影中看到的那样。我常常掏出手枪,在黑夜中装扮成西部牛仔的样子。最后翻过一座小山包,便到了归我管辖的那片棚屋区。这些棚屋是暂供那些去海外的劳工住的,他们来到这里等船,其中的大部分人将去太平洋的冲绳岛。他们中很多人是为了逃避什么而外出的,多数是为了逃避法律。有些人是来自阿拉巴马的硬汉,有些是狡猾的纽约人,三教九流,无所不有。他们非常清楚冲绳岛一年的苦工将会怎样残酷,所以一到这里便整天狂欢。我们这些特殊警察的任务就是不要让他们闹得棚屋给掀了。我们在主楼上有一个办公室,所谓主楼也就是个式样很奇特的木板楼。办公室里有一张圆桌,大伙儿围坐在一起,卸下身上的枪,打着盹,老警察们便开始叙述那些传奇的故事。 这帮人很可怕,除了我和雷米是为了谋生之外,他们都长着一颗警棍的心,都希望能多抓些人,然后从上司那儿听到几句赞誉。他们甚至告诫我,如果一个月之内你抓不到人,就要被开除。我对抓人没有兴趣。实际上我每天都和这些劳工一样喝得酩酊大醉,对他们管得当然就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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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这一点。我告诉他我不是当警察的料。 “是的,但是这个工作是你自己我的。现在你必须当机立断,是继续干下去,还是走别的路,否则你将一事无成。你必须忠于职守,因为你曾经宣过誓。在这些事情上你不能妥协,法律和秩序是一定要维护的。”我无话可说,他是对的。但是我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逃出去,走进黑夜之中,消失在某个地方,潜心地观察这时全美国的人都在做些什么。 另一个警察,斯莱杰,是一个身材高大、结实的小伙子,满头的黑发被理成了一个小平头,脖子总是在紧张地抽动着——象一个拳击手那样不停地用一个拳头猛击另一个。他把自己装扮得象过去的得克萨斯别动队队员,他带着一支左轮手枪,腰系子弹袋,还挂了一根短柄的皮鞭,身上到处都吊着皮带,简直象一个可以移动的行刑房。亮闪闪的皮鞋,长长的夹克,趾高气扬的帽子,除了没有皮靴之外,真可谓全副武装。他常常抓住我,从我的大腿之间轻而易举地把我举起来。论力气,我也能很轻松地将他扔到天花板上去,但我很清楚,我不能让他知道,因为我害怕他要和我进行摔跤比赛。与这家伙摔跤最后是肯定得动枪的,我想他的枪法一定比我准,我到现在为止还从未动过枪,甚至连装子弹都让我害怕。他处心积虑想抓人。一天晚上正好是我和他两人执勤,他脸涨得通红地跑了回来。 “我让他们安静,可那帮家伙仍大吵大闹。我警告了他们两次。我总是给别人两次机会,但决不给第三次;你和我一起去把他们逮起来。” “好吧,我来给他们第三次机会。”我说,“我去和他们谈谈。” “不,先生,我从不给一个人第三次机会。”我叹了口气。于是我们一起去了。 我们走近那个闹事的棚屋,斯莱杰打开门,让他们赶快出来。结果很尴尬,我们俩的脸都红了。这就是美国的故事。每个人都在做着他们自己认为应当做的事,那么这帮家伙晚上聚在一起大声谈话、饮酒又有什么错呢?但是斯莱杰非得去那儿找事不可。他把我带上,以防万一他们一起向他进攻。他们可能会这样做的,他们都是弟兄,从阿拉巴马州来。我们又走回办公室,斯莱杰在前面走,我跟在后面。 有一个家伙对我说:“告诉那个狗狼养的,让他少给他们找些麻烦,否则我们会因为这个被炒了鱿鱼,就没法去冲绳岛了。” “我跟他说说。” 在办公室我告诉斯莱杰让他忘掉这件事。他当着大家的面,红着脸说:“我不会给任何人两次以上的机会。”“那么,这有什么区别呢?我们的工作要丢掉了。”那个阿拉巴马人说。斯莱杰什么也没说,便填好了逮捕证。他只逮了一个人,他从城里叫来警车把那人带走了。那天的兄弟们悲哀地离开了。他们中的一位来找我。“你告诉那个得克萨斯的兔崽子,如果明天晚上之前我哥哥没放出来,我就要了他的狗命。”我把这话告诉了斯莱杰,他脸色铁青,一言未发。那人的哥哥被放了出来,结果一切平安。这帮家伙们终于乘船去冲绳岛了。接着又来了一批新的粗鲁的汉子。如果不是为了雷米,我在这儿两个小时也呆不下去。 但是有许多个晚上我是和雷米•邦克尔一同执勤的,这样的时刻总是令人高兴。我们先悠闲地在棚屋区转悠,雷米检查着每一扇门,看看是否都锁上了,他希望能有一扇门忘了上锁。他常说:“多少年来我都在想着能将一条狗训练成超级小偷,让它溜进这些家伙的房间,从他们的衣服口袋里将钱偷出来,我要把它训练得只偷钱,其余的什么都不要。我要让它能够嗅出钱的味道。如果它能够通些人性,我就训练它每次偷钱不要超过20元。”雷米的脑子里总是充满这类奇异的幻想,有关那条狗的计划他足足谈了好几个星期。只有一次他发现有扇门没上锁。我不喜欢他那么干,便径直向前面溜达。雷米偷偷地打开门,正好与棚户区主管碰了个照面、雷米恨透了这张脸。他问我:“你经常谈到的那位俄国作家叫什么名字——就是那个总把报纸放在鞋子里,戴着从垃圾堆里拾来的高筒丝绒礼帽的那位?”这是雷米对我告诉他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夸张性描述。“噢,那是陀思妥耶夫斯基,长着一张象这个总管一样的脸的人只能有一个名字——陀思妥耶夫斯基。”他发现的唯一一间没上锁的房子就正好是属于这位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陀氏当时正在床上睡觉,听到门栓有响动便穿着睡衣爬了起来。他走到门口,看上去比平时还要丑陋一倍。雷米开门时,看到这张形容枯槁的脸上充满着仇恨与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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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只是想试试这门。我以为——呃,——我以为这是盥洗室,我想找一个拖把。” “你要找拖把干什么?” “嗯——噢。” 我走了过去,说道:“有个家伙在楼上的大厅里吐得满地都是,我们想去拖一下。” “这不是盥洗室,是我的房间。如果再发生这种事情,我就要让你们滚回家去,懂我的意思吗?” “有个家伙在上面呕吐。”我又重新解释着。 “盥洗室在大厅的下面,在下面。”他给我们指点着,看着我们真的走下去,拿了一个拖把,然后傻乎乎地上了楼。 我说:“上帝作证,雷米,你总是给我们找麻烦。你为什么就不能少惹些事儿,为什么总是想着要偷东西呢?” “世界所给予我的东西太少了,这就是原因。你不要老生常谈了。如果你再这样教训我,我就要叫你陀思妥耶夫斯基了。” 雷米就象个孩子。过去的那些日子里,他在法国度过了孤独的学生时代,他们把他的一切都夺走了。他的继父把他送进一所学校,便从此不再管他。他总是被人欺侮,并常常从一所学校被赶进另一所学校。在寂寞的黑夜,他在法国的大道上孤独地流浪、用他那些天真的字眼诅咒着命运的不公。他必须将失去的一切都夺回来,他无休止的失去,所以他也要无休止地去夺回。 棚户区的自助餐厅是我们的一块肥肉。我们先仔细观察周围,看看是否有人监视,尤其是看看是否有我们那些警察朋友在偷看。然后我蹲在地上,雷米站在我的肩上,打开窗子,这扇窗户从来不锁,他晚上已经察看过了,他从窗子里爬进去,站在案桌上。我比他稍微灵活些,我只需一跳就从窗子里窜了进去。然后我们跑到汽水桶前。在这里,我实现了一个幼年时期的梦,我打开盛巧克力冰淇淋的铁桶盖,将整个手伸进去,抓出许多,开心地用嘴去舔。然后我拿来冰淇淋盒,把它们都盛满,再倒上许多巧克力果汁,或草莓酱,又到厨房转了一圈,看看冰箱里有什么可以装在口袋里带走的。我撕下一大块烤牛肉,准备包在餐巾里拿走。“你知道杜鲁门总统曾经说过,”雷米总是这样说,“我们应当降低生活费用。” 一天晚上我等了很长时间,他乱七八糟地装了一大箱子食物。我们从窗子里无法拿出来,雷米不得不将箱子重新打开,放回一些东西去。后半夜,他下班之后,我独自一人呆在棚屋区。这时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我沿着峡谷的一条古老的小径走着,希望能碰见一只小鹿(雷米曾在这附近见到过鹿。这儿从1947年就变得荒无人烟了),突然,黑暗中传来一个恐怖的声音,好象是粗粗的喘息声。我想一定是一头犀牛准备向我发起进攻,我下意识地握紧了手枪。一个庞然大物出现在阴森森的峡谷中,在朦胧的夜色中望去,这个怪物似乎正万头簇动。我猛然意识到这个怪物就是肩上扛着装满了食物的箱子的雷米,在巨大的重压下他不住地呻吟、喘息。他现在已经找到了自助餐厅钥匙,可以直接从大门里将东西拿出来。我说:“雷米,我以为你回家了呢,你到底在干什么?”他说:“佩拉提斯,我已经对你说过好多次了,杜鲁门总统教导我们,应当降低生活费用。”我听到他在黑夜中喘着粗气。前面我已经描写过回棚户区的路是怎样的崎岖,必须翻山越岭才行。他把盒子藏在草丛里,然后走回来对我说:“索尔,我一个人没法拿,我把它们分成两盒,你帮我拿一些。” “但我得去执勤呀。” “你去的时候我帮你看着。现在我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差了,我们必须尽力去改变它。这才是我应该做的。”他用手在脸上抹了一把。“索尔,我跟你说过好多遍了,我们是朋友,这是我们共同的事。我们没有其他办法,陀思耶夫斯基们,其他的那些警察们,丽•安们,以及世界上其他所有可恶的家伙们和我们的处境都不一样,没有任何人会来关心我们,为我们着想,在他们那层虚伪的面纱后面,都是一张张卑鄙的嘴脸。记住这一点,你必须忠于我们的友谊。”最后我问:“我们什么时候去乘船远航?”我已经在这些事上消磨了整整十个星期。我每星期挣55美元,给我姨妈40元。这期间我只在圣弗兰西斯科住过一夜,我的生活就是这样蜷缩在小小的棚屋里度过的,整天耳边响着丽•安和雷米无休止的争吵,午夜来到这幽深的峡谷里,在令人生厌的棚户区做着毫无意义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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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米又拿来一只盒子;我吃力地跟着他扛着沉重的东西走在山路上。回去后,我们把拿来的东西全部堆在丽•安的餐桌上,象个小山。她刚从梦中醒来,一副睡眼惺松的样子。 “你知道杜鲁门总统是怎么说的吗?”她高兴地问我。我突然开始意识到在美国每个人都有小偷的天性。我也开始对这事儿感兴趣了,甚至也去偷偷观察是否有哪扇门忘了锁。其他的那些警察开始怀疑我们,他们从我们的眼睛里看出了端倪,他们本能地觉察到我们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多年的经验教会了他们怎样识别我们这类人。 一天白天,我和雷米带着枪去山上打鹌鹑。雷米悄悄地爬到离一群咯咯乱叫的鹌鹑只有三英尺的地方,朝着它们发了一梭子弹,结果一个也没打中。他那粗旷的笑声穿过加利福尼亚森林,几乎传遍整个美国。“现在我们该去看看香蕉国王了。” 今天是星期六,我们把自己打扮得整整齐齐,来到了交叉路口的巴士车站。我们乘车来到圣弗兰西斯科,在宽阔的大街上缓步而行。我们走到哪里,哪里就响起了雷米其响无比的笑声。“你应当写一篇关于香蕉国王的小说。”他提醒我,“不要对我耍什么花招了,好好地写一篇关于他的故事吧,香蕉国王对你来说简直是一块肥肉。你看,他就站在那儿。”香蕉国王就是一个在街角卖香蕉的老头,我对他毫无兴趣。但是雷米却拍拍我的肩,甚至拉着我的领口把我往那儿拖;“你写香蕉国王就是在写人类生活的意义。在你没有意识到香蕉国王的重要性之前,你根本就无法懂得人生的意义。”雷米强调说。 海湾外停着一艘作浮标用的锈迹斑斑的旧货船,雷米非常想上去看看。一天下午,丽•安带了午饭,我们租了条船向那儿驶去。雷米还带了些工具。到了那里,丽•安脱光了衣服躺在快艇上晒日光浴。我从船尾向她望去。雷米直奔锅炉房。那里成群的老鼠满地乱窜,他东锤锤,西敲敲,希望能敲下一些铜皮来,其实那儿根本就没有什么铜皮。我坐在毁坏了的船员餐厅里。这艘船已经陈旧不堪,但仍可看出里面的装置很漂亮,水手们用的贮物箱上仍可辨认出雕刻的花纹。这就是杰克•伦敦笔下的圣弗兰西斯科之魂。我站在洒满阳光的甲板上,沉浸在美好的梦想中。老鼠在食品室里闹作一团,然而很久以前却曾有一位蓝眼睛的船长在这里美美的用餐。我在船底找到了雷米,他东奔西跑地忙活着。“什么也没有。我本想这儿会有一些铜,至少会有一、两把扳手。这条船不知被小偷剥过多少遍了。”它在这个海湾停泊了好几年,船上的铜已经被偷的精光,再也剥不出什么了。 我告诉雷米:“我非常希望能在这艘古老的船上过夜。迷迷蒙蒙的夜色中,海浪拍打着风烛残年的船身,发出吱吱嘎嘎的声响,那该多美!” 雷米大吃一惊,对我的崇拜顿时又增加了一倍。“索尔,如果你真敢这么做,我就给你5美元。你没听说过死在海里的那些老船长常常会在夜里出来闹鬼吗?我不但要给你5美元,还要为你准备好午饭,借给你毛毯和蜡烛。” “一言为定!”我说。雷米赶紧跑去把这事告诉了丽•安。我真想从桅杆上一下子跳到丽•安的身上去,但是我答应过雷米不去碰她的,所以只得把眼睛从她的身上移开。 打那以后我到圣弗兰西斯科跑得更勤了,我试图按小说中描写的那样去找个姑娘。有时我甚至在公园的长椅上与一位姑娘一直呆到第二天黎明,但是从没有成功过。这个姑娘是来自明尼苏达的一位金发女郎。这儿有许多同性恋者,好多次我只好带着手枪去旧金山。在酒吧的盥洗室里一位男妓想接近我,我掏出了手枪,说道:“嗯?嗯?你说什么?”他吓破了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这样,我知道男妓遍布全国。也许是因为我在旧金山太孤独,又正好有支枪,想在别人面前炫耀一下的缘故吧。每每从珠宝店经过时,我都会突然产生一种冲动,想对着橱窗开枪,抢走一些最珍贵的戒指和胸花送给丽•安,然后我们双双逃到内华达去。我必须离开圣弗兰西斯科,否则我会发疯的。
2006年02月09日 08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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