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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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所谓广西壮妇养蛊害人的传说,见诸笔记野史包括一些正规的史志著作所载者甚多。最为言之凿凿的.是明人邝露。邝氏为广东南海人,曾在南明政府中任中书舍人,于抗清斗争中殉国。他早年曾因避仇逃到广西,在壮族地区住过很久,回乡后据其见闻写了《赤雅》一书,记载广西少数民族地区风俗民情之类。
该书卷上有《獞妇蓄蛊》和《天姬破蛊》两则,即是记叙所谓壮族妇女如何养蛊、盅又如何害人以及解除蛊毒的药方等事。
《獞妇蓄蛊》云:五月五日,聚诸虫豸之毒者,并置器内,自相吞食,最后独存者日蛊。有蛇蛊、蜥蜴蛊、蜣螂蛊,视食者久暂卜死者者迟速。蛊成,先置食中,味增百倍.归,或数日,或经年,心腹纹痛而死。家中之物,皆潜移去,魂至其家为之力役,犹虎之役伥也。其一68一后夜去,有光熠如曳彗,是名飞蛊。光积生影,壮如生人,是名挑生。影积生形,能与人交,是名金蚕。于是任意所之,流毒乡邑。杀人多者蛊益灵,家益富。
《天姬破蛊》:凡中蛊者,颜色反美如常。天姬(按指土官之女)望之而笑。必须叩头乞药,出一丸.啖之立吐奇怪,或人头蛇身,或八足六翼,如蝌蚪子,斩之不断,焚之不燃;用白矾浇之.
闵叙《粤述》则记述到,“蛊药两江獞妇皆能制造,其法以五月五日聚百毒物于一器,听其相会,其毒存者,毒之尤也。持以中人,无不立死。故有蛇蛊、蜥蜴蛊、蜣螂蛊、蜈蚣蛊、金蚕蛊,诸类不一,今间有之,惟彼人能解,然亦不令人见也。”
李调元的《南越笔记》说,“粤东之估往赘西粤土州之妇人,寡者曰鬼妻,人弗娶也。估欲归,则必与要约,三年返,则其妇下三年之蛊,五年则下五年之蛊,谓之定年药。愆期,则蛊发,膨胀而死,其妇以药解之,辄得无恙。”
说白了,“蛊”--------就是下毒的一种!
但“蛊”神秘之处就在于无影无踪,防不胜防。
传说(就是传说。没有亲眼见过),“蛊”是很专业的事情,并非一般人能掌握。而且无冤无仇,无爱无恨的路人甲乙丙丁的,也不太可能中“蛊”。我小时候每次到乡村游玩,母亲都郑重其辞的告诫:不可偷摘路边的瓜果;不可在榕树下、泉水边方便;不经允许不可登堂入室;不可对人(特别是老妇人)没有礼貌等等,而且每每都提及邻居某人说话难听,中“蛊”口生疮的例子。总之,到乡村陌生地方,不要随便口出脏话,不要做坏事,哪怕是小的坏事。
其他民族我不清楚。但壮族人观念中,不是万不得已是不会下“蛊”的。因为下蛊是害人也伤己的事情。听说有一男爱上了某女,却得不到女的欢心,于是使钱财央求他人帮助下“蛊”,终于娶得美人归。但连生几个孩子都夭折,留下唯一的一个也是病怏怏的身体,穷尽一生的心血和财物,最后还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可怜可叹!至于李调元的《南越笔记》所说的“估欲归,则必与要约”,就是所谓的“爱蛊”,专门用来对付负心男子的。
我们壮族乡下的俗语说“左手得,右手失”,你左手不选手段取得的好处,你右手必定失去相当的利益,你夺人所爱,必然失去自己所爱,通俗的说:你害人的儿子,也将伤及自己的仔。
“蛊”毒的发作,短的几个钟头,长的一个月半年甚至几年的都有可能。
但对于放“蛊”的人来说,让你立刻毙命是最低级,也是最没有人性的“蛊”,但其中一定包含了其人极端的仇恨和出离的愤怒。
那种让你一个月半年甚至几年才发作的才是充满智慧和仁慈的“蛊”,他留给中“蛊”人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留给中“蛊”人自我辩解的机会,也留给中“蛊”人一次悔过的机会。
所以如果你中了壮人的“蛊”,你有必要先检讨自己啊!
2022年12月15日 02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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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书卷上有《獞妇蓄蛊》和《天姬破蛊》两则,即是记叙所谓壮族妇女如何养蛊、盅又如何害人以及解除蛊毒的药方等事。
《獞妇蓄蛊》云:五月五日,聚诸虫豸之毒者,并置器内,自相吞食,最后独存者日蛊。有蛇蛊、蜥蜴蛊、蜣螂蛊,视食者久暂卜死者者迟速。蛊成,先置食中,味增百倍.归,或数日,或经年,心腹纹痛而死。家中之物,皆潜移去,魂至其家为之力役,犹虎之役伥也。其一68一后夜去,有光熠如曳彗,是名飞蛊。光积生影,壮如生人,是名挑生。影积生形,能与人交,是名金蚕。于是任意所之,流毒乡邑。杀人多者蛊益灵,家益富。
《天姬破蛊》:凡中蛊者,颜色反美如常。天姬(按指土官之女)望之而笑。必须叩头乞药,出一丸.啖之立吐奇怪,或人头蛇身,或八足六翼,如蝌蚪子,斩之不断,焚之不燃;用白矾浇之.
闵叙《粤述》则记述到,“蛊药两江獞妇皆能制造,其法以五月五日聚百毒物于一器,听其相会,其毒存者,毒之尤也。持以中人,无不立死。故有蛇蛊、蜥蜴蛊、蜣螂蛊、蜈蚣蛊、金蚕蛊,诸类不一,今间有之,惟彼人能解,然亦不令人见也。”
李调元的《南越笔记》说,“粤东之估往赘西粤土州之妇人,寡者曰鬼妻,人弗娶也。估欲归,则必与要约,三年返,则其妇下三年之蛊,五年则下五年之蛊,谓之定年药。愆期,则蛊发,膨胀而死,其妇以药解之,辄得无恙。”
说白了,“蛊”--------就是下毒的一种!
但“蛊”神秘之处就在于无影无踪,防不胜防。
传说(就是传说。没有亲眼见过),“蛊”是很专业的事情,并非一般人能掌握。而且无冤无仇,无爱无恨的路人甲乙丙丁的,也不太可能中“蛊”。我小时候每次到乡村游玩,母亲都郑重其辞的告诫:不可偷摘路边的瓜果;不可在榕树下、泉水边方便;不经允许不可登堂入室;不可对人(特别是老妇人)没有礼貌等等,而且每每都提及邻居某人说话难听,中“蛊”口生疮的例子。总之,到乡村陌生地方,不要随便口出脏话,不要做坏事,哪怕是小的坏事。
其他民族我不清楚。但壮族人观念中,不是万不得已是不会下“蛊”的。因为下蛊是害人也伤己的事情。听说有一男爱上了某女,却得不到女的欢心,于是使钱财央求他人帮助下“蛊”,终于娶得美人归。但连生几个孩子都夭折,留下唯一的一个也是病怏怏的身体,穷尽一生的心血和财物,最后还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可怜可叹!至于李调元的《南越笔记》所说的“估欲归,则必与要约”,就是所谓的“爱蛊”,专门用来对付负心男子的。
我们壮族乡下的俗语说“左手得,右手失”,你左手不选手段取得的好处,你右手必定失去相当的利益,你夺人所爱,必然失去自己所爱,通俗的说:你害人的儿子,也将伤及自己的仔。
“蛊”毒的发作,短的几个钟头,长的一个月半年甚至几年的都有可能。
但对于放“蛊”的人来说,让你立刻毙命是最低级,也是最没有人性的“蛊”,但其中一定包含了其人极端的仇恨和出离的愤怒。
那种让你一个月半年甚至几年才发作的才是充满智慧和仁慈的“蛊”,他留给中“蛊”人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留给中“蛊”人自我辩解的机会,也留给中“蛊”人一次悔过的机会。
所以如果你中了壮人的“蛊”,你有必要先检讨自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