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1
让我们用耳朵听 忘不了夏天的那个周末,打开电视机,宇春干净而富有磁性的声音一下子俘虏了我的耳朵。是的,最初对她的印象是那个十分温暖而与众不同的声音。第二个周末,她却以一首拉丁曲风的《eyes like yours》,看得我瞠目结舌,叹为观止。也许就是从那时起,我看她多过于听她。她太好看了,每一次出现,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每一个表情,从外在到内在,从表面到本质,好看到我渐渐忘记了最初的那个仅仅来自于听觉的感受,那个十分温暖而与众不同的声音。 关于宇春,我们最常用的是眼睛。我们看她的照片,看有关于她的种种新闻,看每天她的行踪,看每个有她的视频。我们沉浸在帖吧里看,我们驻守在电视机前看,我们等候在机场看,我们冲去各种活动场合看——却总也看不够,所以锲而不舍、日以继夜地看。因为有这么多人看着,所以宇春在每一个场合都得面带微笑、意气风发,有时身体欠佳却要若无其事照常出席种种活动,保持看似良好的精神状态,收起满身满心疲惫。因为太多人等着看她了,她不能让大家失望,更不愿意让大家担心。“看”带来了人山人海、车水马龙,带来了喧闹,带来了骚动,带来了浮躁的气象。 “我会坚持最初的梦想”,每每想起这句话,脑海中浮现宇春在VCR中湿润的眼眶,我的心中总会觉得不安。一个爱唱歌的普通女孩突然间站到了舞台的最最中央,成为了最最闪亮耀眼的那颗星,她的心里依然装着那“最初的梦想”,虽然身不由自己地飞来飞去,做一些并不吸引她的事情。爱这个女孩,爱这个春天,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我们能更多地用耳朵去听。 用耳朵去听是一种精神上的沟通,更安静,更安全。不善言辞的她常常把她的心情放在了她的歌声里。一曲《Thank you》,如果闭上眼睛静静地听,你会感觉到她的眼眶是湿润的。这就是宇春的与众不同,技巧不是最棒的,但歌声却能深深打动人心。说千万次的感谢不如唱上一曲《Thank you》,对于她来说,音乐才是表达情感的最好方式。 用耳朵去听更困难。都说做玉米不容易,宇春到哪,玉米到哪。我觉得这都很容易,因为不论是在机场苦等好几小时,还是冒着寒冷参加有宇春的活动,这些都是玉米心甘情愿乐意做的事情,为了见到宇春,吃点苦也是在所不惜的。(我并非站着说话不腰疼,这些事情我都参与过)用耳朵听去很难,为什么呢?因为不懂音乐,不懂宇春喜欢的音乐,就没有办法理解她所想要表达的东西。有多少人做功课,去研究下什么是拉丁曲风,去好好听听The cranberries,Dido,Beatles,Eagles等等宇春喜欢的音乐?有,但是数量不可观,热情也不够,比起HC的热情,还差得很远。说到这里插一句,宇春对流行音乐的欣赏能力在比赛的时候就和其他人不是一个水平线上的,比赛结束后她演唱过的那些曲目更显示出她绝对是一个很敏锐很有格调的音乐欣赏者。 当我不知道罗大佑的时候,口中却哼唱着《东方之珠》、《光阴的故事》、《爱的箴言》;当我没有见过Beatles照片的时候,每每心情忧郁,《Hey Jude》、《Let it be》的旋律常在耳畔响起;至今不知道Simon&Garfunkel长什么样子,《The Sound of Slience》、《Bridge over troubled water》确是百听不厌的挚爱。眼睛的关注往往是昙花一现,耳朵的聆听却可以细水长流。好音乐是经由耳朵留下来的,不是眼睛。而好音乐,正是宇春执著追求的目标,是她的梦想。宇春想要成为的是罗大佑、是Beatles、是Dido,不是蔡依林不是F4(无贬义,方向不同)。 玉米爱看她没错,她太好看了不能怪玉米。但是关于她的梦想,如果说我们能够帮到什么忙,那么决不是光靠看就能够起到作用的。让我们用耳朵听,先听听各种好的音乐。不知道听什么么,可以参考宇春的喜好,不得不说,她喜欢的东西都非常不错,是不能错过的好音乐。提高欣赏水平是当务之急,太麦不会出品垃圾,很多东西都是具有前瞻性的,如果到时候玉米听不懂宇春在唱什么,而是盲目的唱啥听啥,不仅很无趣,而且很悲哀。宇春能否成为真正有所作为的音乐人,和玉米的欣赏能力是有密切联系的,我们不仅要听宇春,而且要听懂宇春。这样,我们和她的互动才是合理的,对她真正有益。她是那么的热爱唱歌,那么用心地在歌唱,她应该得到更多的知音。 年初二无所事事,写了以上种种,谢谢捧场的朋友看到最后。新年快乐!
2006年01月30日 15点01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