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度人生】老友记[My elder fellow]
estoc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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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rger_boy 楼主
这层楼请百度吃。我放了两层牛肉呢。
这篇文章是我许诺给ESTOC大人的,它是一篇基于事实的YY。因此很可能由于我的无能而变成流水帐。而且,你知道,当你楼下在装修,整个世界都被嗡嗡和咣咣声充斥着的时候,你写的东西将会相应地变蠢。
我得在这儿先说一句,我爱ESTOC,不仅仅因为他是我的老伙计,还因为他是我的目标和榜样。没有他,我可能早就死于中二病时期啦。
ESTOC,谢谢。
(所以请您不要追究我把什么糟糕的事情都写出来,好吗?求求您啦!)
2010年06月25日 14点06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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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rger_boy 楼主
    四月,我的好友华国明先生给我寄来一封短信。“我将在六月前往N城。”他在信里写道。读到这封信时,我正心不在焉地采购水果。“哦天哪,”我想,“我对他太好奇了,这简直有点儿不体面。但我们总得聊聊,哪怕只是一个下午。”我是那样激动以致险些失态地将苹果扔了出去。(谢天谢地我没有,我发誓那个险遭毒手的苹果是我所挑选的最棒的。)
    我听说华先生是在四年前,和大多数人相同,我对他最初的了解源自他的那些艺术作品——那些美轮美奂的油画(注1)和动人的长诗(注2)。尽管羞于承认,但好几次我都为它们哭了。华先生总能把爱情写得像件珍品,无论那发生在何处,无论那属于谁,而且你能从中读到忠贞。或许美在今天变得泛滥,但我敢打赌你很久没读到什么拥有贞洁的文学作品了。
    在那之后的第二年,我加入了一个地下团体(注3),那里都是些先进分子,他们写作,绘画,有时互相调情。在我眼里,他们像在密谋另一次文艺复兴或什么。我开始参加他们的集会,模仿那些“大人物”的笔法写一些作品(注4)。开始总是艰难的,但情形逐渐好转,而这时,华先生也加入了那些“大人物”当中。我有更多机会读到他的作品,那真是一段特别的时光。而那个夏天,当我们第一次以一种近乎平等的方式正式交谈时,我感到生活中的一切都不再相同了。是的,请别认为我在刻意夸大事实,你得明白,年轻人的世界是会因为一个人而改变的。
-tbc-
(短篇还要连载的我真是……掩面而逃。)
2010年06月25日 14点06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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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叔叔!
2010年06月25日 15点06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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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先生,或者是汉堡侠……您夸得我都不好意思啦(省去无用的扭捏若干)并且什么事情能算是糟糕的呢?兔耳咸水鸭还是DQ不完备的配套设施?没关系尽管爆料就是!时值仲夏让我们一起裸奔!!!XDDDD
而且我还在等您用您的传记体文学地毯式轰炸本吧。
(对不起但是再次让我省去无用的扭捏表示若干)
如果说我觉得你的开头就像战时的某篇纪实文学会不会……很杰克苏?我真的很喜欢它……它们简达又充满了美式迅捷高效的态度。您把学院里的事情也描写得美好至极。您让我觉得我或许真穿过紧身裤带着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风行的小圆呢帽在某教堂的墙壁上画过蛋彩呢ORZ
请继续XDDDD

2010年06月26日 14点06分 4
level 9
又被急诊心电图蹂躏了的华先生爬上来要求汉堡侠趁着他还没断气快点把露水情缘放出来治愈一下T T
2010年06月28日 04点06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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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rger_boy 楼主
自从我把文章断在开头,至今已过了两年。我换了一台电脑,重装了两次系统,丢了不少文档和图片。直到几日前,我从硬盘里找论文,意外地发现了当年的存稿。那是我第一次见到E,如今想来,一切依旧历历在目。
两年前的我是个欢快得近乎愚蠢的人,我想这点从下面这些片段中很容易就能看出来。虽然这个故事有个看似文艺的结尾……
我还真是……什么都写了啊(。
2012年04月15日 13点04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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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rger_boy 楼主
我们约在华先生入住的那间小旅社见面。出于对迷路的恐慌,我很早就出发了。清晨的街道空空荡荡,弥漫着积水和树叶的酸气,尽管有些无法分辨方向,我仍旧顺利找到了隐藏在树枝之间的旅馆招牌。因为比约定的时间早了些,我在旅店前台给华先生挂了个电话,就在旅馆角落的红色沙发上坐下等他。
N城的气候很怪,一年到头都湿乎乎、黏嗒嗒的,像块抹在你背上的湿面团。尽管水量充沛,这儿却丝毫不能用凉爽来形容。但今年入夏前,数场雷雨让气温骤降至20摄氏度,不瞒你说,我把我秋天那会儿穿的长袖衬衣都给翻出来了。我相信华先生得到了这个消息,这就是为什么他只携带了一些适合在春寒料峭时穿着的衣物。然而,当他抵达N城后,气温却猛地上升,一切都变得令人难耐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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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登上象征临别的巴士之前,我们做了一件令人羞愧的事情,那就是四处寻找厕所。是的,厕所。但你别急着笑。要知道,当你自己需要时(尤其当你下午享用了一大桶冰淇淋时),你就会明白那种难堪了。是的,我们能优雅地通信,优雅地会面,优雅地交谈,我甚至能优雅地迷路(原谅我,事实就是如此),但我们确实无法优雅地找个不知正隐藏在哪片黑暗中耻笑我们的洗手间。
“这么大的城市,你要喝酒嫖妓寻欢作乐,有那么多地方能去,但当自然召唤你的时候,你就能发现这个城市的冷酷无情所在啦。”我挥了挥手,简直有点气急败坏了。这是N城最热闹的街区,人们聚集于此,享受啤酒、美女、夜晚的美好气氛。但我们根本没有心思注意那些布置精巧的街边餐馆,因为它们那么小,是不会给你辟出一个“应急之处”的。当我们再次走进一个被阴影笼罩的角落而不曾寻觅到哪怕一丝厕所的痕迹时,我不着痕迹地回头看了看那些正大声欢笑并狂饮啤酒的年轻人。“哼哼,”我略带恶毒地想,“过会儿你们就会像咱俩这样乱转了。”这么想完以后,我一方面觉得心里舒坦一些,一方面决定去问问那些保卫人员。“他们总该知道吧,不然他们上班的时候去哪儿偷偷抽上一根烟呢。”
事实证明我们做了正确决定。在胡佛大坝被潮水冲毁之前(注×××),我们找到了我们要的。那是个半掩着门,亮着昏暗黄光的黑屋子,不用靠近就能感到它的潮湿和危险。“哦,”我说,有点尴尬,“我们到了。”
好吧,剩下的就是深入雨林探险,我不想说我们在里面遇见了什么,你肯定都猜着了。但有一件事,要是你以后也去N城的酒吧街区,我劝你别喝太多酒,尽管几乎所有年轻人都这样做。这样一来,当他们在厕所门前排着队跺脚时,你就可以哼着歌经过。那时候你会想真心感谢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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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15日 13点04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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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rger_boy 楼主
对了还有个酸兮兮的结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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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向窗外,企图寻找华先生的背影,但一切都被揽进了夜色的爱抚当中。我将手伸进胸前的口袋里,那里放着我忘记递给他的两朵小花,它们被细铁丝紧紧绑着,已经蜷成了小小的一团。我想着四年前的那个夏天,怀念起那些早已远去的日子,而当记忆里的雨帘再现时,巴士猛地转了个弯,拐进一条无光的街道里去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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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这个创意来自伟大的比尔·布莱森先生。
2012年04月15日 14点04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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