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一“碰瓷”犯罪团伙被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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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edyfox 楼主
         “碰瓷”是古玩业的一句行话,后被引申到故意碰撞行人或者车辆,制造交通事故,以此来讹诈、偷取对方的钱财。近日,市公安局抓获这样一个犯罪团伙,他们一度在山东半岛多个地区制造近百起“碰瓷”事件。
         今年3月上午9时许,市民李女士驾驶车辆去买菜。当李女士准备将车停在停车道上时,突然听到敲车玻璃声,李女士抬头一看,是一个中年男子正在敲车窗。于是李女士赶紧下车查看,还没来得及开口询问,该男子已经在大声呵斥李女士,声称把自己的腿给撞了。李女士正要找该男子理论时,该男子突然又说不追究了,并急匆匆的走掉了。
         李女士上车后,突然发现自己放在副驾驶座上的挎包不见了,包里有3000多元现金和一台笔记本电脑等物品。李女士赶紧去追,但偷包贼早已不知去向,那个中年男子也逃之夭夭。李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遭遇了“碰瓷”掩护了偷盗,连忙报警。
         接警后,民警结合报案人的描述初步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并以被盗赃物为突破口,加强对被盗物品的侦查和追踪,渐渐将破案方向指向几个有盗窃前科的嫌疑人。5月1日下午五点多,市民王女士开车行至菜市场也遭遇了同类事件,包内3万多现金和一部数码相机被盗。然而,看似周密的作案过程却被开车尾随在王女士车后的朋友看在眼中。他目睹犯罪嫌疑人上了一辆黑色轿车,并记下了车牌号立刻报警。
         据警方侦查,车主黄某为诸城人,无犯罪记录且有正当工作,不存在作案时间和作案动机。为了不打草惊蛇,机智的民警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们扮作交警,以发生交通事故为由,询问车主五一期间人在哪里、车辆是否外借等。车主表示,自己的车曾在五一期间借给了自己的舅子。由于时间、车辆等线索相吻合,民警初步确认王某为犯罪嫌疑人之一。5月4日,刑警大队在王某家中将其抓获,并顺藤摸瓜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经审讯,这两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了伙同另两名犯罪嫌疑人张某、孙某(两人均在逃),在诸城、高密等地流窜作案,以“碰瓷”盗窃财物的事实。
         从本案中我们可以看出,犯罪嫌疑人系团伙作案,在确定作案手段后,便选择人流密集处等待时机。市刑警大队教导员李峰介绍说,“女性在开车时注意上车落锁,尽量把包放在隐蔽的位置,碰见情况时不要慌张,首先看好自己的财物,并立刻打电话通知亲友或报警。”

2010年06月23日 12点06分 1
level 1
[Yeah]
2011年01月14日 09点01分 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