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望不是贪婪(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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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缘13 楼主
明代刘元卿算不上名人,只是万历年间的一个礼部主管;他所撰写的《贤弈篇》也不是什么名著,但其中有一个《王婆酿酒》的寓言颇为有趣。王婆以酿酒为生,有个道士常到她家借·宿,喝了几百壶酒也没给钱,王婆却没计较。一天,道士说,我喝你那么多酒也没钱给你,就给你挖一口井吧。井挖好以后,涌出的全是好酒,王婆自然发财了。以后道士又来问王婆酒好不好,王婆说,酒倒是好,就是没有用来喂猪的酒糟。道士听后,笑着在墙上题了一首打油诗:“天高不算高,人心第一高。井水做酒卖,还道无酒糟。”写完走了,以后这个井也不出酒了。这个故事与普希金的《金鱼与渔夫》的故事有相似之处。不同时代、不同国度的人写出了寓意相同的故事,说明这种现象具有相当的普遍性。 经济学家承认利己是人的本性,即人从事经济活动的目的是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这种利己来自于人的欲望。满足欲望需要物质财富特别是金钱,有了钱才能购买满足各种欲望的物品与劳务。所以,人追求财富无可厚非。人类欲望的特点是无限性,一个欲望满足了,又会产生新的欲望。正是这种欲望的无限性推动着人们不停地去追求满足。从这种意义上或许可以说,欲望也是社会进步的推动力。如果人没有了欲望,没有了满足欲望的追求,社会就无法进步了。传统伦理观把欲望看作万恶之源,主张“存天理,灭人欲”,这是对人性的扼杀。经济学对欲望和利己的肯定无疑是历史的进步。但要特别强调的是,欲望、利己并不等于贪婪。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肯定了由欲望产生的利己的合理性,但他严格区分了利己与贪婪。他在另一部名著《道德情操论》中说明了利己的人应如何在社会中控制自己的私欲和行为,使得由利己的人构成的社会也是一个有道德的社会。他的这两部书描绘了既承认利己、又要以道德克制贪婪的理想市场经济社会。欲望与贪婪有什么不同呢?欲望是人正当的要求,它与人满足欲望的能力应该是匹配的。换句话说,欲望是以自己的能力可以满足的,或通过正当途径的努力可以实现的。贪婪则表现为追求无法实现的欲望。在上面的寓言中,井里既出酒,又出酒糟就是无法实现的,所以王婆希望有酒还有酒糟就不是正当欲望,而成了贪婪。在现实中,一个有能力的人想卖一辆车是正当的欲望,还可以促进汽车业的发展和经济繁荣。但一个身无分文的人想要一辆汽车就属于贪婪。可见,不切实际地想做自己根本做不到的事,就会使欲望变为贪婪。乍一看,欲望和贪婪都是无限的,但实际上两者有着本质区别。有个美国心理学家把人由欲望产生的需求分为5个层次。正常来说,一个层次的欲望满足了,又会产生新的欲望,而最高层次的自我实现是无止尽的。这就是说,人的正常欲望应该随能力的提高而产生。强调把利己、欲望、贪婪分开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欲望推动人努力工作,而贪婪会使人犯罪。当满足了基本生活需求之后想买车,人们就会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努力工作,这有利于整个社会。但如果是贪婪,一无所有却想发财致富,就很可能走上犯罪道路。许多人正是被贪婪拖上不归路的——从抢劫犯到贪官。欲望与贪婪往往只有一步之遥,但真理跨过一步就是谬误。人的欲望是很容易变为贪婪的,斯密多次强调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正是由于看到了这种可能性。一个社会对财富的欲望一旦变为贪婪,就会导致对大自然的掠夺;一个人对财富的欲望一旦变为贪婪,就会不去勤奋工作,而是想歪门邪道了。防止欲望——勤奋工作的动力变为贪婪——犯罪的根源,就个人而言,其办法是提高自己的道德自律,这是先贤们经常劝告我们的。但仅仅靠这种劝告是不够的,对社会来说,还要有制度上的防范,这就是法律的威慑力。对那些贪婪犯罪者的严惩,正是要给他人以警示。正如道士对王婆的惩罚是她连酒也得不到一样,道士不仅在惩罚王婆的贪心,而且还在警告后人别学王婆的样子。
2005年01月03日 11点01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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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层次论是研究人的需要结构的一种理论,是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Abraham h. maslow,1908-1970)所首创的一种理论。他在1943年发表的《人类动机的理论》( A Theory of Human Motivation Psychological Review)一书中提出了需要层次论。这种理论的构成根据3个基本假设:1.人要生存,他的需要能够影响他的行为。只有未满足的需要能够影响行为,满足了的需要不能充当激励工具。2.人的需要按重要性和层次性排成一定的次序,从基本的(如食物和住房)到复杂的(如自我实现)。3.当人的某一级的需要得到最低限度满足后,才会追求高一级的需要,如此逐级上升,成为推动继续努力的内在动力。马斯洛提出需要的5个层次如下:  1、生理需要,是个人生存的基本需要。如吃、喝、住处。2、安全需要,包括心理上与物质上的安全保障,如不受盗窃和威协,预防危险事故,职业有保障,有社会保险和退休基金等。3、社交需要,人是社会的一员,需要友谊和群体的归属感,人际交往需要彼此同情互助和赞许。4、尊重需要,包括要求受到别人的尊重和自己具有内在的自尊心。5、自我实现需要,指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己对生活的期望,从而对生活和工作真正感到很有意义。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认为,需要是人类内在的、天生的、下意识存在的,而且是按先后顺序发展的,满足了的需要不再是激励因素等。  几乎所有的介绍马斯洛的书籍都这样介绍他的需要层次论,但是,这实际上存在一定的不完整。马斯洛本人的著作中对需要层次论作了更多的探讨。首先,除了广为人知的以上五种需要外,马斯洛还详细说明了认知和理解的欲望、审美需要在人身上的客观存在,但是他也说明,这些需要不能放在基本需要层次之中。   对马斯洛的观点存在着许多争论。许多人从不同的角度批评马斯洛的观点或者提出自己的需要层次学说,但到目前为止,马斯洛的观点仍然是最被广泛传播的一种。比如,奥尔德弗(C.P.Alderfer)于1969年在《人类需要新理论的经验测试》一文中修正了马斯洛的论点,认为人的需要不是分为5种而是分为3种:(l)生存的需要(Existence),包括心理与安全的需要( 2 )相互关系和谐的需要(Relatedness),包括有意义的社会人际关系。(3)成长的需要(Growth),包括人类潜能的发展、自尊和自我实现。奥尔德弗需要论,简称为ERG需要理论,与马斯洛需要层次论的比较如下图所示:  这两种理论的不同点是:奥尔德弗经过大量调查证明,这些需要不完全是天生的。需要层次论建立在满足——上升的基础上,ERG理论不仅体现满足——上升的理论,而且也提到了的挫折——倒退这一方面。挫折——倒退说明,较高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时,人们就会把欲望放在较低的需要上。ERG理论认为需要次序并不一定如此严格,而是可以越级的,有时还可以有一个以上的需要。
2005年01月05日 08点01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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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上学时,老师问大家一个人生经常面临的问题,就是人为什么活着。什么是幸福之类的。他给我们说了梁簌溟说的一句话,我估计可以影响我一生,那就是无尽的欲望。我想这句话没告诉我为什么活着。但是他告诉了我活着的意义。文
2005年01月05日 08点01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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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缘13 楼主
文,早上好!谢谢你还记得我这儿。有了欲望,生活才能进步。但任何时候都要掌握分寸才好,不然就成了贪婪了。祝你开心!
2005年01月06日 01点01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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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缘是前世修来的因果,于是,相识是缘至,相忘是缘散。生命本身就是一种缘,那天天经过的小路,那小路上纷纷如雪的落叶,那个于你擦肩而过却给了你他的笑容的路人。甚至是你此刻手中的纸笔,它们也是带着有缘的心而来与你相会。而你又何尝不是怀着一颗惜缘的心来感受这一切的美好!  有时候想,人和人的缘分就更真的是很奇怪的,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竟然就会相识了,竟然就会相知了,竟然就会……于是,总忍不住天真的认为,每个人其实在出生为人的时候就已经定好了一份因缘。我们走好长的路,走过快乐,走过伤心,走过富足,走过平庸,走的精疲力竭的时候,才发现,那个人正静静的等着,于是,无需太多的言语,一个宽容的肩膀,一个温柔的港湾,就是一生。  缘定今生,仅仅为了这些有缘的事、有缘的人,我们就该感谢生命,用一颗时时懂得珍惜的心去爱身边的一切。把握住今生的缘份,续约来生……
2005年01月08日 08点01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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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你说得很好!可是,人们总是无法懂得珍惜与呵护,所以缘分也就散了。
2005年01月10日 05点01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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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不是常常说:“一念之是”吗?
2005年01月13日 06点01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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