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非处,你不必如此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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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请大家看一句我在论坛上打非以来所遇到的最经典的一句话(绝不夸张):原文:《打非男的心理》,地址见http://bbs.news.qq.com/cgi-bin/bbs/show/content?groupid=100:10134&st=&sc=&messageid=117141&gpc=1&ggpc=0作者: 笨笨燕[371317761] 时间:2006-01-15 19:01:37[color=red]在此偶要说一下,一个男人强暴处女他是强奸犯,一个男人强暴非处女他仍然是强奸犯。[/color]哈哈哈,这句话实在是太经典了!虽然非处们表面上一付“我是非处我怕谁,放荡有理,非处无罪”的架势,但她们内心中的自卑通过这句话已经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了。那我可以回答你:处女与非处的区别是道德层面上的,不是法律层面上的。在法律上,甭说你是强奸一个非处了,就算你强奸一个妓女,你也是个强奸犯。对吧?我的点评虽然做完了,但不得不谈一下这个现象后面所隐藏的问题----非处们是不是有点过于自卑?难道她们潜意识中居然认为在犯罪的情节轻重上,强奸了一个非处都要比强奸一个处女轻么?哈哈。那杀了一个处女如果要判死刑的话,杀了个非处是不是就只能判死缓或者无期徒刑呢?看来那个宣判的法官的“处女情结”还真不是一般的重呀。所以说,非处们,你们不要这么自卑,也不要这么敏感,没人要把你怎么着。我们打非打的只是你们那些不健康的言论,仅此而已,对事不对人,只注重批驳观点,不注重攻击人身,如果我们真的是针对非处个人的话,那恐怕早就成立个类似于当年的“锄奸团”的“锄非联盟”,把社会上的非处都一个个地暗杀掉了,还何必来网上费口舌呢?《教父》里有一句名言:It is not personal;it is business.意思是:这不是个人恩怨,只是生意(在小说中指黑社会内部的勾心斗角)。同样,我打非的心态从来都是:这不是个人恩怨,只是观点冲突。你们可以宣扬我认为是放荡和不负责任的言论,我也可以用你们认为是"男权主义"和"封建主义"的语言对你们进行炮轰,反过来,你也可以对我进行炮轰,既然揭了人家的短,当然允许人家叫几声,要不岂不成了欺负人了?It is not personal,it is business。如果只是我轰非处,非处却不许回轰的话,那打非岂不成了我的一面之词了?还有什么说服力呢?真理越辩越明,只有作为反方的非处也说出她们内心中真实的想法,这场辩论才会有真正的意义。其实你我的观念都是根深蒂固的,谁也改变不了谁,关键是各位看官,能从辩论中受益的应该是他们,敦是敦非,由他们理会和判断,他们才是观看表演的观众。所以非处们大不必如此自卑,我以前就说过,我轰的非处只是那些不负责任的非处,攻击处女情结,侮辱男人,宣扬放荡思想,拉处女下水,强买强卖,不讲道理的非处。厚道为人的非处不在我的炮轰之列。而且,即使是在上述我列出的该轰的非处中,我也只是针对她们在非处问题上的观点而轰的,仅限于此。我举过例子:如果我的一位女同事是非处,我并不会鄙视她,她是我朝夕相伴的同仁,我为什么要鄙视她呢?如果我在社会上遇到困难,一位陌生女士帮助了我,而她碰巧是位非处,我只会感谢她,为什么要鄙视她呢?是吧?只有非处们做了那些我认为需要炮轰的事情时,我才会向她们开火。然而,现实中的非处和网上的完全不一样,在网上,非处们总说什么女人不应该在婚前为男人守活寡之类的话,但现实中,她好不容易找到个肯接受她的男人时,她敢把她在网上常说的那些话重复一遍么?恐怕借她几个胆子她也不敢吧?所以嘛,现实中基本上没有打非的必要,只有网络才能提供给一些非处们公开自慰的场合。所以打击非处这一点本来就不是一个很宽泛的事物,仅指特定场合下对特定人员的特定言论进行抨击的行为。而非处们过于敏感和自卑,以为男人们真的要把她们杀绝一样,而且都上升到了像我在篇首所引用的那句名言的地步。
2006年01月16日 08点01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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