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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原文
2010年5月25日下午,市领导的四套班子来南环新村现场办公,决定将具体范围为“……整个南环新村除西部南环四村和一个无地队以外的区域……”(5月26日姑苏晚报03版)进行南环新村危旧房的解危改造工程。已在此地居住了近30年的包括109-126幢住户在内的居民个个双手拥护此一改造新村的喜讯。但不久就得知109-126幢不在此次改造范围之内,我们不禁要问:是新闻媒体有误,还是规划部门的新规划??
我们这些大都84年左右搬至此处的居民都很清楚,当年这几幢房屋建成后,即因为是豆腐渣工程,老板被抓,这几幢房屋不同程度存在地基下沉,下水管道都无法疏通,阳台脱落的现象,这样的情况比比皆是。基本上家家户户都存在楼板开裂,又存在着违章搭建,违章出租,杂乱无章的不易解决的顽疾。我们这些无人关心的居民已在此居住了近30年,难道还要居住下去么?
我们请问:
一、在决定本次改造工程的规划人员中,如果也有居住在上述109-126幢的人员,不知会作何感想?希望能将心比心。
二、试想,两三年后,当整个南环新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完工后,无数幢小高层新居矗立在城南之际,留下我们109-126幢这些破烂危旧房,有关方面难道是想做新旧社会的对比吗??
我们强烈要求决定政策规定规划的有关市领导重视此事,继续来南环新村进行住房考察,真正做到蒋书记所言“凡是人民群众的危事、困难事,我们要全力以赴,抓紧去做;凡是人民群众重要的事,我们要多做,做好,做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