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志成城,爱笔到底】亲们别这样,俺的心声好歹给点面子顶一下
周笔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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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平常常看到一个人,不用一分钟就会忘了他的脸。偶尔认识一个人,十天的时间就不再记起他的样子。曾经淡淡的欣赏过某一个人,要忘记他一年的时间也已足够。偷偷喜欢过的一个人,还不到十年我也已经快把他忘了。爱上你如果再忘了你,我想就是穷尽一生也是无法办到的事情。 在家人面前我从不掩饰我的痴迷,妈妈问我,你这么喜欢周笔畅,人家认识你是老几?而我总喜欢回答她,用不着她认识我是老几,只要我认识她就行了。 我在朋友面前也从不掩饰我的痴迷,以至于我差点就被这群刻薄的家伙笑死。直到现在我还是个笑柄。我不再乎她们笑我二十好几的人还像个小孩子似的狂热恋星,只要她们不要触及到我热爱的女孩就好。 追星族是年轻人的代名词,曾是我最最鄙夷的一个词。在朋友们眼里,我的性格与这个时尚名词有十万八千里的距离。我冷淡,我清高,我孤僻,我怎么会这么轻易着迷上一个普通的会唱歌的女孩子呢?(我自己都不相信更何况她们)至今她们也都认为我只是一时喜欢而已。我是喜欢,我是爱,可是我不是追星族(打死我也不承认)第一次在卧室的墙上贴了海报,每天一睁开眼,先傻笑一阵再起床。我也知道这个样子很蠢。反正再蠢也不会有人知道,干脆蠢个彻底。为了笔畅,除了尊严,我把所有的一切都封到鸡蛋壳里去了。什么气质,形象,面子,涵养全都飞了。再听到有人说“没老死你,还追赶星呢?”我已经完全无动于衰了。 笔畅笔畅连你的名字里都隐含了我长久以来的一个梦想。我自恃有才,满腹经纶。可是提起笔来写到你时我才发现自己的语言运用的多么贫乏。我无法用文字来表达内心中哪怕十分之一的热情。我爱你真正的爱。也许一个女孩子会热爱另一个女孩子是不可思议的事。可是没办法,我就是爱你,我希望你每天都过的快乐,我希望你以后会找到一个好归宿,我希望你一切的事情都顺利。 我也知道自己有点过了,可是我愿意为你花痴,不花痴的人不会懂的花痴的快乐。     作者: 不要爱的猫 2006-1-10 22:03   回复此发言 
2006年01月14日 04点01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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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这一辈子没骂过人可你太无耻了所以我决定要骂你. qtakaisg,d s ew wq vc j cqyg wq wqqq j jhqg wq j qtfj q yekk wq g bm uyh yi puhc lg rujf gqx wqwu g pge wg j qtfjpwkw jfd bmgor mag tkh 想知道骂的什么就用五笔打出来,你个狗东西太让我生气。
2006年01月14日 05点01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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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主吧主让我怎么感激你。才好你是上帝你是神。太感谢你了把那些垃圾贴帮我删去。
2006年01月14日 05点01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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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情很不好,我要走了。也许会过很长时间才来。太受伤了。
2006年01月14日 05点01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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