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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我们公司是生产型企业,背后有个投资公司扶持,年底这段时间,因为产品包装问题被客户投诉导致了公司损失,罚款生产部总经理3万元,技术助理1000元,生产助理3000元
2022年01月08日 03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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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助理是来之前那批货物就已经生产完成并发货了,生产助理是那天刚上任到岗第一天,什么都不知道,在上个快离职的员工交接工作时发了邮件而导致罚款,请问这两人的罚款合理吗?
2022年01月08日 03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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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生产助理还没过实习期,罚款的同时延长实习期两个月
2022年01月08日 03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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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权利对员工进行罚款,罚款权只能由行政主体来行使。
2022年01月08日 03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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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情况,你把上面所讲说清楚给经理,说明这事不关你们的事,是上任留下来的问题,这样看经理会不会明白事理,明白就不会对你们罚款了,这样你们也可以不把关系搞僵,如果还是罚款,就拿起法律来,这种公司不待也罢
2022年01月08日 04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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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单位与同一员工试用期不能约定二次,那明显试用期延二个月是不合法的。
2022年01月08日 04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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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种情况,公司是要求你们赔偿公司损失,不是你所说的罚款。这种情况下只有在劳动者故意或存在严重过失的情形下,劳动者才需要向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是要举证证明员工有故意和存在严重过失的,依你所说的,那技术和生产助理是没有问题,不要赔偿的,至于生产部经理就视具体情况而定了
2022年01月08日 04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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