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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残阳Z
楼主
2019年6月购买修武县荣盛文化旅游古镇开发有限公司在修武县郇封镇的云台古镇小区,购买的时候销售说需要缴纳1万的订金,到时候抵3万的房款。但是开盘价格以及售卖价格均未减去3万的价格且订房后1万元的订金也不予退还,说是已经含在房款里了。但是发票以及收据均为含那1万的订金,后来经过查看才发现,签订的订金协议竟然使用的是 拉萨致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而且不予开具发票。现有疑问,为什么荣盛会有两个公司的印章,为什么就不能用一个公司的章呢,还是他们注册有更多的这样公司用来欺骗老百姓的血汗钱?有没有监管部门去监管这种现象,而且按照法律规定未交房是不允许收取物业费的,但是物业的做法是先缴费才能去交房。然后房屋空空鼓、渗水,竟然连窗户和墙面都是歪的,让他们给予赔偿俩字 没有 。城里套路真是一波接一波,心很累。如果不是为了孩子上学,真的很想在农村不出来了。有什么部门去约束这种欺骗老百姓的企业呢!
2021年12月15日 19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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