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9
建议将“删帖原则”中的“广告贴”改成“非变身类产物的广告”
2010年04月28日 13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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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9
既然是“试行”,那我就不顾及了。
另外,“封ID原则”中的第二点“最先挑起战争的”这几个字可再行斟酌。
2010年04月28日 13点04分
7
level 7
15、其他损于变身文学吧利益的……
这个是不应该存在的。。因为其没有具体标准
那么给了管理者随意判定的可能
提请删除
除非制定相关标准。。如果说15以上。。全是标准,那么就不需要了。。。
2010年04月28日 13点04分
14
level 7
7.其他不合适的内容......
同楼上
既然已经出现具体标准。。不需要其他。。有了其他就有了主观判断越过吧规的可能
2010年04月28日 13点04分
15
level 7
4.与内容不符的标题,其主题帖将被删除
禁止标题党么。。其实标题党算一种无害的水帖。。有的还很内涵。。不该禁止吧
5.广告贴
给自己的书//给自己喜欢的书打广告怎么算
我推荐个作品算不算广告
2010年04月28日 13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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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7
9、在本吧出台相关规定后,还重犯的
此为废话。。
11、在别人在其文中诚恳(!)提出意见后,不接受,并且进行辱骂和恶意嘲讽的
此和5重复。。
12、因为私人交情或者原因对犯规者提供支持的
这是连坐么。。什么叫支持呢。。如何判断是个问题
2010年04月28日 13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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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7
回复:14楼
回复:15楼
毕竟吧规是人为规定的,会有漏洞!~
所以,个人保留意见
回复:16楼
关于标题党,内容不符,根据具体情况,可采纳!具体待议
广告贴,当然是与本吧主题不符的广告贴,将会补充
回复:17楼
关于重犯的意思是,犯的可能不是什么大错,但是禁止了之后还犯的,就不是删贴了!而是封ID了!
11条,定义不同,可与第5条合并
12条,在变身整个圈子曾经发生过连坐这种事情!
2010年04月28日 17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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