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被私自改建停车场向业主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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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向业主公开表决,从未收到过相关通知情况下,小区南广场被修建成停车场,未告知收取费用如何支配,更过分的是还要向业主收费。
目前也不知道到底哪个单位来建的停车场,但是是建在业主公摊面积上,根据物权法规定,难道不应该争的集体业主3分之2赞成方能那么做吗,这么通知都没收到,就这么被侵权了呢
2021年10月15日 23点10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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