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报》1995年11月29日第3版 改写狂犬病不治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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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报》1995年11月29日第3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办 国内统一刊号 CN11-0010 代号1-20 第4598期 记者衣晓峰 国庆节前夕,天津市大港区个体户韩国忠在家人的陪伴下,将一幅特大号锦旗送到哈尔滨医科大学一院医德医风办公室,以表达他们对该院林淑静教授的感激之情。今年9月上旬,小韩不慎被狗咬伤了右脚背,当时并没有在意,第二天才打了一针狂犬疫苗。9月17日,咬伤处出现了“蚁走感”,阵发性奇痒令他坐立不安。当地传染病院和防疫部门建议他火速前往哈尔滨诊治。在哈医大一院,小伙子服用了一剂林淑静教授的“林氏狂犬散”后,麻痒感明显减轻,服药三剂,症状完全消失。小韩和他的父母万分感谢,送上锦旗的同时,硬要塞给救命恩人红包。林教授诚恳地道:“国忠,你送来的锦旗写了‘医德高尚’,如果我收下这钱,不是有违你的赞誉吗?钱你拿回去,旗我收下,这样,你我都心安。” 一位从事儿科专业30余年的教授,是怎样迷上了研究狂犬病呢?出身于中医世家的林教授,1960年毕业于中国医科大学儿科系。刚刚步入临床时,她曾目睹一个个狂犬病患者不治身亡,患者强烈的求生欲望,发病时的痛苦挣扎,给了林教授极大的震撼。林教授的父亲在老家--吉林省松原市—治疗潜伏期狂犬病是很有名气的。她在继承了这份宝贵的遗产后,没有照抄、照搬原方,而是考虑将其用在狂犬病发病后的治疗上。为此,她翻阅了《本草纲目》、《医宗金鉴》等数百种医学书籍,筛选了上千种民间治疗狂犬病的验方,并用西医理论研究中药的药理和药性。在此基础上,她根据狂犬病发病机理,重新对“林氏狂犬散”进行了设计和组方。有资料表明,全世界被调查的1.45亿人口中,每年有357万人被狗或者其他动物咬伤,至少有2万人因狂犬病而丧生,病死率为100%。 1982年,林淑静教授在齐齐哈尔传染病医院偶然遇到一位年仅6岁的狂犬病小患者。孩子怕光怕水,紧紧地闭住眼睛和嘴巴,被人领到林教授面前的时候,已经吃不下任何东西了。家人配合林教授撬开孩子的牙关,灌下一剂狂犬散,之后又连续服用两剂,并佐以其他治疗,结果,小家伙重获新生。1982-1984年,由林淑静教授亲自配制的狂犬散首先在哈尔滨市传染病医院试用,治愈了3例临床症状典型的狂犬病患者;1990-1991年,她根据一项新的国际诊断标准,收治了10例未经疫苗注射的早期狂犬病病人,这些病人服用狂犬散后均被治愈。近年来,林教授还在狂犬病预防性治疗中进行了观察研究,其中注射疫苗组50例,死亡4例;服用狂犬散组50例,全部存活。林教授能治狂犬病的消息不胫而走。今年3月,当地新闻媒体首次介绍了她的“绝活”,之后新华社向海内外进行了报导。短短半年,林教授收到了国内外求治信函200余封,接待京、津、沪、河北、江苏、福建等地患者百余人,回答咨询电话更是不计其数…… 盛名之下,林教授越发感到肩上担子的沉重。今年夏天,她在医院领导的支持下,驱车上千里,随访了省内十数名经她亲手治疗的狂犬病患者。兰西县榆树镇农民宋某夫妇去年3月双双被狗咬伤。当年10月,妻子被咬肢体突然麻木、疼痛,经省卫生防疫病毒所检测,证实为狂犬病毒携带者,早期发病,而丈夫则被诊断为“健康”带毒隐性感染。夫妻两人束手无策,抱头痛哭。后经人介绍来到哈医大一院,服用了三剂“狂犬散”即痊愈。这次随访证实,宋某夫妇健康无恙,继续从事农业劳动。让林淑静教授欣慰的是,最近,哈医大一院经研究讨论决定,专门为她开设了狂犬病专科门诊,该门诊在全国综合性医院中尚属首家。 
2004年12月26日 14点12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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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2月21日 08点02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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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啊,狂顶!!!
2006年10月25日 06点10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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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狂犬病也要吓死了,救命的大夫啊!
2007年01月10日 16点01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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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药托的马甲好多啊
2007年01月16日 14点01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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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静教授?为什么在吉林省松原市卫生部查不到此人
2007年01月20日 18点01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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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有卫生部吗?
2007年01月21日 03点01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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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上去~~~
2007年07月07日 15点07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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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倒一切声称狂犬病可以治的人!狂犬病必死!打倒一切声称狂犬病可以治的人!狂犬病必死!打倒一切声称狂犬病可以治的人!狂犬病必死!
2007年08月09日 02点08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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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一看就知道是卖疫苗的
2007年08月09日 10点08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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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因狂犬病死的人太少了。
2007年09月02日 11点09分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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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骗子,哈医大有这样的教授,真是耻辱!
2007年11月11日 02点11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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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去把哈医大炸了吧,顺手再把这个教授宰了,为民除害,你就是英雄了。
2007年11月11日 05点11分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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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WHO都没法治,你中国怎么十几年前就有办法了呢,就算是有了干吗不报道WHO去呢,这贴一看就是假的,相信科学
2007年11月11日 09点11分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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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的,你去上吊去吧,别在这撑了把你的窝炸了我很有兴趣,至于英雄不英雄的就无所谓了看你这样就知道你是个托,别再丢人了,行吗
2007年11月11日 11点11分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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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奇怪,我说到某人的痛处了?怎么这么恼羞成怒啊?丢人的不知道是谁,成天吓得要死的也不知道是谁,反正不是我啊,嘿嘿~
2007年11月11日 12点11分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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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你好牛哦,不会被吓得要死哦,你的生命好有保障哦建议你去做个健康检查,看看自己有没有染上什么不该得的病啊什么的,告诉你,来这里的人99%以上都是心理压力过大,到最后也会没什么事,别以为你好像跟狂犬病扯不上关系就高人一等似的,一般喜欢装样的人真的碰到什么事很容易尿裤子,比狂犬病恐怖的病多了,希望你不要得哦来这里的大多数人都是寻求自己的心理安慰,如果你不懂,或者你说不出像样的话你可以沉默,但是不要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这是做人起码的道德,这个吧里也不见得有几个人会比你死得早活得差。
2007年11月11日 15点11分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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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人阿
2007年11月16日 17点11分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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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类。。你再删我就再发~~!!骗子
2007年11月18日 05点11分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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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人阿 丢人阿
2008年01月25日 12点01分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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