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关于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告家长书
桦南吧
全部回复
仅看楼主
吧务
level 15
家长朋友们:
  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双减”政策是党中央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作出的重大举措,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决策部署。为切实贯彻省、市“双减”工作会议精神,让家长、社会了解“双减”政策主要精神,做好新形势、新政策、新规定下学生学习教育的规划,进一步落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桦南县教育局提示全县中小学生家长:
  在减轻校内作业负担方面,将贯彻落实如下规定:
  1.严控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2.加强作业批改。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任何形式留作业。
3.优化课后服务。积极落实课后服务“5+2”模式,每周5天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2小时。学校应根据学生的普遍需求,充分利用校内校外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制作、观影、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满足学生校内多样化学习需求。
  4.强化校内管理。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硬化教育主阵地作用,增强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做到应教尽教,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严禁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讲课、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
  5.引导培训选择。面对校外培训乱象,学校应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正面教育,引导家长正确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跟风,审慎选择校外培训。学生不参加“黑班黑校”培训,减少或不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避免造成培训负担过重,影响健康成长。学校应加强对参加校外培训学生的监管,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学生不得参加校外学科类培训,并将此项规定纳入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学校成立专班,深入培训机构、社区明察暗访,巡察本校教师是否有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讲课行为,是否有学生参加学科类培训问题。
  在减轻校外培训负担方面,将贯彻落实如下规定:
  6.自2021年9月1日起,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7.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前儿童、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含线上线下)。
  8.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通过合规性审查但未完成非营利性登记前,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开展培训。
  9.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培训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做好重新审核登记前预收费的退费工作。
  10.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查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11.培训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12.学科类培训机构必须聘用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从事学科培训,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编号)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
  13.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
  14.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15.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培训机构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
  16.不得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17.严格执行校外培训广告管控规定。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18.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19.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20.专项治理黑班黑校,严厉打击无证办学、一证多址办学、家庭有偿培训行为,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健全完善“黑名单”制度,及时归集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管理。
  目前,教育、公安、住建、消防、发改、市监、应急等相关行政部门正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积极有序推进“双减”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在此,桦南县教育局诚挚希望广大家长朋友,配合做好“双减”工作,确保党中央“双减”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桦南县“双减”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校 内:作业减负 6230044 6234563
在职教师违规补课 6262911
  黑班黑校、收退费、违规培训 6260404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问题 6262911
桦南县教育局
2021年9月6日
2021年09月06日 20点09分 1
level 16

2021年09月07日 21点09分 6
level 1
疫情期间(9月30日)从哈尔滨回桦南乡下村里:坐高铁到佳木斯,佳木斯疫情防控通知县里来拉人(没有花车费),县里让村里来拉人,花了200元车费(平时100元),我想问一下,这合理么?这就没人管么????
2021年09月30日 11点09分 7
level 1

2025年12月05日 04点12分 12
level 8
顶顶
2025年12月05日 21点12分 13
level 8
今年新规不知道有没有变动
2025年12月05日 21点12分 14
level 9
三完老师怎么看
2025年12月14日 03点12分 15
吧务
level 12
顶顶[小乖]
2025年12月28日 23点12分 16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