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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里面的是按译者的理解加进去的一些东西,也有助于大家理解。像是这样的(??),是说译者我也不明白。 “[ ]”里的是原文也就是bb自己说的话。 基本上属于直译 Now Translate 我的名字叫Brian Thomas Littrell. 我出生于1975年2月20日,在肯塔基州莱克星顿市的圣约瑟夫(St.Joseph)医院。我注定就是Harold Jr.和 Jackie Littrell—我是他们的第二个儿子。我有一个比我年长3岁的哥哥。我们成长于一个正常的中产阶级家庭中。我的爸爸在IBM工作;后来他们被一个德国的公司买下了全部财产。他们从事打字机带,电脑带和其他的一些像这个的东西的工作。他从高中18岁时就在那里工作了。我的祖父,Harold Littrell(曾)在那工作,所以我爸爸有点跟随了他(bb的爷爷)的脚步。爸爸参加海军4年。在他离开海军之前,她遇到了我的妈妈。我妈妈在一所教堂工作,我实际上在那里成长。 作为一个小男孩,我吃,喝和睡在教堂里,无论我是否喜欢。我宁愿在星期天玩,但它深深地影响了我,我认为我现在过着的生活方式有很多的与那时有关。我小时候,我到处跑,唱歌并且扮演着喜剧演员的角色逗大家笑。我的妈妈和爸爸都像鸟儿一样歌唱,所以他们能一直在教堂唱。在幼儿园的时候,我总是专心于孩子们在教堂的合唱(唱诗班)。我像是在6或7岁时在一次教堂的集会地点前面做了我的第一次个人solo。这是一个可以容纳4000人左右的教堂;当时只有大约1500人在仪式上在星期天的早上。那是一项壮举对于1个6,7岁的孩子来说。我很紧张,但我很糗!我不知道我在人们周围很害羞,可一旦我知道了确定的人之后,我开始放松起来然后我演得太过火了。但真正见人的时候我分厂害羞:我有点不容易开口了。 我在莱克星顿的房子了长大。我哥和我相处得很融洽—然而,3岁年龄差距却有很大的不同。我出生就伴有心杂音(一种病)并且我有着先天性心膜缺损。在5岁时,我被诊断患有血液和心脏病;他们叫它葡萄球菌传染病(原文为“staph infection”译者自译)。我经历了没有任何人知道我有心杂音病的生命中的第一个5年。它被偶然发现是在… 我5岁的一天,我在街道上骑我的“大轮子”然后我撞到了路边,那有一些翻转了我膝盖上的皮。那个地方(膝盖)就是传染病菌进入的地方,[但当时没人知道]。然后我就带着我的“大轮子”回家,我得到了一块小甜饼和来自妈妈的kiss,我很好。然后大约2周后,我在我祖父的家里经历了一场意外事故:(我)滑倒了并且落到了混凝土上,我的脑袋刚好被敲到,因此我妈妈非常担心我会有(脑)震荡获得其它的什么。然后他们就把我带到了医院。在前2个星期期间,[葡萄球]传染菌已经进入(我体内)。那时个奇迹我有了[第2次]意外事故,所以他们能带我去医院[并且发现了这病],因为除了那个(病)我从外表来看是一个健康的5岁男孩。我从未有过任何的残疾;我能和其他的小孩子一样跑。但他们带我就医了2个月。 我有的这个病是致命的并且我活下来的机会几乎为零。医生告诉我妈和我爸去直接准备葬礼,因为你们的儿子就要去世了。我妈妈…我是这个家里的baby,对于她来说这太难处理了。我们到了大教堂里,她(妈妈)向教堂和家人寻求帮助,时间还在持续。我在进行确定的药物治疗,但是没有任何东西能真正阻止这病。随着时间的流逝,然而,这病消失了,它离开了!!我感谢上帝给我那次经历。我知道那是个奇迹。没有任何药物能使我存活在这个地球上。 我永远不会忘记我妈妈在我10或11岁时对我说过的一些东西:“你知道Brian,当你在医院时我不顾死活地为你坚持着,因为我太想让你和我在一起了…你是我的baby我需要你。我最后意识到上帝有着不同的意味。”[她意识到]我是她生命中的幸福,她不得不让我走如果那时是我的(死亡)期限的话。那天晚上(bb生病危险期时)她做了那个祈祷,她放弃了我。她说:“无论发生什么,那都是命中注定的。”从那时起,我开始慢慢好起来并且恢复了。 医生告诉我父母如果我真的活着…我将没有能力做任何事。来自一个给予保护的家庭,我乱闹着从医院出来,因为我感觉好多了。它仍然需要一些时间去把我所有的力气都找回来,做我曾经在过去做过的任何事…它没有限制我做任何事情。
2006年01月01日 07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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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体育方面的最爱是足球,进行足球运动时要涉及好多跑动。我们正好住在教堂的后面,那个坑坑洼洼的地方,我长大的地方。我们的教堂还算大,他们有一个完整的球场。每年夏天他们都会为我这样年龄或比我小一些的孩子们举办一个足球夏令营,我总是试着从那(教堂里面)出去和他们玩。我的爸妈在一些额外的涉及许多跑动的课外体育活动对我是给予了很多的保护的,可是,任何的心血管的充血(??),任何压力都会导致你的心脏坏死。我的心脏在那个时候非常虚弱[我的父母]非常害怕。他们从不让我玩足球,所以我最终拿起了篮球,我和其他的一些高中的伙伴一起为教堂社团打球,从事篮球运动,你正像玩足球跑动的一样多,那很疯狂。从那时起,我就爱上了它(篮球),我从不存在任何问题。2年之后,我出院了,我正在成长,[我的父母]慢慢地让我做一些我想做的事情了。从那时起的每一年,我都会进行一次肯塔基医疗大学中心的检查。我会回去看一些和我一起成长的医生。他们仍然在那,他们会检查我的心脏并且做EKGs和CAT scans。每年他们都会说那个洞(心脏上的)正在缩小! 有着那样的经历使得我和我的家人,我的兄弟,我所有教堂里的朋友,教堂本身,以及上帝的关系更近了。在中学时,当周围的同龄人做着大家都的事情时,我却固执己见。(我)不外出聚会,总是在周三的晚上做教堂服务。我不是说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孩子,因为每一个人都有缺点。但它使我变成一个更好的人;我更为我所做的事而感到自豪了。当歌唱随之而来的时候,我更多的意识到上帝让我活在这个地球上所以我能够用他给我的这个礼物去成为一名歌手,去成为一个表演者。[今天,没有身体上的限制了!那都过去了。(现在)我回忆我所经历过的,我从过去学到了很多,我会把它放进我每一天的生活中。那是一种你无法摆脱的经历,你不得不回转(??)习惯于你的好处…” 表演 在小学和中学时[女孩们]喜欢:“哦你唱歌?大点声。”在教堂里会是:“伙计,你不错,你真的有很棒的声音。”那几乎接近了。我(总)会得到那样的赞扬,但它从来没有真正的开始过。我始终知道我想要唱歌,我真正的意识到是在我高中3年级的时候。 我们学校举办了一个业余歌手演唱会…这个女孩和我到了那里演唱了一首宗教歌曲在全校面前,我的意思是在全校面前。那是一首叫做“Another Time, Another Place.”的歌。她唱了它的首行然后我继续唱;我的嘴里像是冒出了两三个词,然后就在这时观众里所有的女孩都开始尖叫!我的意思是,我用一套衣服和一条领带装扮了起来,那里(舞台上)没有聚光灯,因此我甚至不能看见观众,我听见了一开始我唱的3个词然后我就听不见我自己(唱的)了。它就把我赶走了(??)。我像是在说:“Oh my Goodness。” 当我早时从我的唱诗班出来时我什么也不是。不过,当我走进舞台,得到那些光之后,就完全的不同了。我是一个即时的明星。我认为那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转折点,当我知道我应该和我的同龄人努力去实现某样都西(理想)。从那时起,就是一个飞跃。 关于女孩的一切 我在学校里有许多女朋友。高三时我的关系的其中的一种能持续像是3个月,3天的样子。我和这个去一个不同教堂的女孩一起出去,我和她一起去教堂,开始涉及她的青年团体(??)。我从9年级就开始喜欢她了,她从不给我时间(机会),然后到最后她[注意到我了]我像是在说:“我不敢相信…”我从那次经历里学到了,我认为我迷恋她,因为她是个十分漂亮的女孩,当我发现她内在的本质时,我再也不被她吸引了。我的朋友们说过:“她太普通了,她并不漂亮。我就喜欢她不说话(我不知这句译得对不对)。”“我会爱她到死”在那时我得到了机会,但并没有发生什么。当我回忆起它时,那只是一次经历罢了。 在家中的生活 我总是不得不去倒垃圾和用洗碗机,因为我的妈妈和爸爸当时还在工作。长大后,我妈妈总是涉及教堂(的工作)。当我在处理在医院的事的时候[Brian已经在为潜在的病进行治疗],我们都赖以生存于我爸爸的收入。我总是能拥有我需要的东西:但是在我16岁时,我想要一辆汽车。我的大哥19岁了,他开着一辆又小又旧的汽车,他能负担得起因为他当时已经工作了。我说:“我也想要那样,有一辆车,然后,做我想做的。”所以一年来我都在和我妈争论因为她说:“你在有了工作时才能有车,存些钱,做一个好的预付并且还清它。”所以我做到了! 各位,大家好。相信和我一样,能进这个帖子来看的人都是Brian Littrell的fans。 看过之后,你一定会感到有些句子不通的,还望大家谅解啊!!我不是专业的翻译,只是一个北京的普通的高一女生,为了翻译这些,我挤出来的都是写作业的时间啊! 本人最大的梦想之一就是在20岁以前到New York留学,然后认识bb,破坏他的家庭,成为他老婆(ha-ha-ha-!)尽管我们有年龄差距,but it doesn’t matter!看着吧!不出10年,Brian就会有一个叫Rhys的中国lover!我一定会做到的•••••••••!
2006年01月01日 07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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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1月10日 15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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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看来我们要成为情敌了,你的目标也是我的目标(挤掉BB的老婆)。BB老婆招人恨的莫名其妙,老有人想取代她的位置。HAHAHA
2006年02月19日 07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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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不要讨厌BB的老婆嘛!BB喜欢的我也喜欢!伟大的楼主~爱一个!
2006年05月10日 10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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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我就是楼主啊!我在今年的演唱会上已经见过bb啦,彩排时我是最后一个发言提问的fan,大喊i love you,brian!哈哈
2006年05月23日 04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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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句这个自述出自哪里??高一翻译成这样也不容易鼓励鼓励!!~
2006年06月15日 11点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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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自私啊 如果真的喜欢他就不应该破坏他现在的幸福家庭.....何况他都有孩子了...如果你们执意要这样....说明你们太不了解他了..无论你们有多美丽...地位有多高...他都不会抛弃现在的一切....不过怒们可以对Nick 式式看
2006年07月03日 07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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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东方神起和FLY TO THE SKY 的加群26287690 我们一起聊聊
2006年08月17日 05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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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爱他,你还会忍心去破坏他的家庭么?你让他觉得痛苦,你会开心么?我不理解楼主.你是个自私的人.
2006年08月26日 07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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