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uノ修.°】『严肃』杂志《韩娱FANS》侵犯修吧的文章版权
陈德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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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6
Diana棂 楼主
1L修吧
本来以为被侵权的只有我一个人,我只是非常无奈。
然后发现是修吧的很多人被侵权,我觉得非常气愤。
FANS也是有版权的!
【请广大亲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版权啊!】
2010年04月15日 12点04分 1
level 6
Diana棂 楼主
前两天上修吧的时候看到有新闻说,有杂志报道了修,刊登了关于他的文字
我本来很高兴地点开来看,然后越看越觉得不是滋味
原因是,这本杂志里刊登的文字,几乎全部都摘抄自修吧精品文区!
举个例子:
这是刊登在《韩娱FANS》上标题为《德才兼备的陈德修》的报道
感谢修吧的恋SHU源亲,为我们发了手打版 地址:https://tieba.baidu.com/f?kz=724357997 (杂志是09年11月号)
然后,这是我于09年7月14日在修吧发的给修的生日贺文,标题为《BASARA的摇滚:TO修,生日快乐》 地址:https://tieba.baidu.com/f?kz=609497455
各位可以做一个简单对比,我相信很容易看出抄袭
我一开始也只是看到了自己写的段落,再看下去发现不只有我的段落和句子,而是,几乎所有句子都非常眼熟!!!
我也拿去给十三看了一下,然后十三跟我说,里面包括唐婉的、灯灯的,还有一些其他人的文字!
并且我经过辨认也认为,这本杂志上的所谓报道,都是攒自修吧精品区!
【请各位在修吧发过文的作者都看一下这篇报道,如果有你的句子,且引用字数过20字(该引用标准源自晋江),那这本杂志对你已经构成侵权。】
【请各位原作者表示一下要不要追究对方责任,如果表示要追究的作者超过3名,我愿意为大家写一封联名信发给《韩娱FANS》,要求对方公开道歉!】
我本无意来破坏大家的心情。毕竟修能够上一次杂志非常不易,作为他的FANS,我很高兴,如果能让我贡献什么,我也会义不容辞的。但是《韩娱FANS》这样的做法,我觉得这是对修的不重视,更是对他的FANS的蔑视。就算要抄,也最起码要知会原作者一声,也起码要注明出处是【百度陈德修吧】吧!
我并不认为自己的文写得有多好多值得抄,但是我一点都不想以这种方式出版
而且这不是第一次了,更何况这次还是集体性的侵权。
百度本来就是个很开放的地方,我们当然也知道在这里发原创的作品很容易被盗用,但是我们还是发了,这是出于对修吧的喜爱和信任!
请某些商家不要利用这种喜爱和信任!
我们既然能发在BD,就没打算要过稿费,但是这不代表我们要放弃自己的版权。
FANS也是有版权的。请给我们起码的尊重!
最后,很感谢所有在贴吧发出自己作品的亲,我相信我们的心情修会看到,也能给他莫大的鼓励。
而要提醒各位的是,在鼓励的同时,请各位【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2010年04月15日 12点04分 2
level 9
[瀑布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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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不知道什么是摇滚,看到东城卫我明白了,原来这就是摇滚!

2010年04月15日 12点04分 3
level 8
希望大家都树立维(和谐)权意识,毕竟文章都是作者们的心血
2010年04月15日 12点04分 4
level 9
支持 这种事情不能姑息
所以被抄到的亲请一起去投诉
2010年04月15日 12点04分 5
level 12
没错!!虽然我们都很希望杂志上能多多出现一些修和DCW的报道,但是这种未经同意就私自转载而且还出版的行为绝对不能原谅!!
希望那些出版商能有自知之明,赶快道歉!!
2010年04月15日 12点04分 6
level 5
那篇“德才兼备的陈德修”不是恋SHU源自己写的啊,是杂志的呀?(恋SHU源根据杂志自己打的,怎么会侵权呢?)
2010年04月15日 12点04分 7
level 14
[瀑布汗~]这种行为是很不好!!
还有,楼主你的生日贺文写的真是好呀![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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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黑暗之中奋战不懈..为了寻找一道曙光...."
黑暗曙光-我们是东城卫

2010年04月15日 12点04分 8
level 12
回复:7楼
那楼主的那篇文应该算吧
2010年04月15日 12点04分 9
level 6
Diana棂 楼主
回复:7楼
所以我说的是这本杂志存在侵权
这本杂志上刊登的文字,全部都是攒自修吧精品区
2010年04月15日 12点04分 10
level 10
对啊,现在的人对版权的意识都较弱,我们自己也要小心谨慎点啦!!!
楼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告此杂志侵权的……我们要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0年04月15日 12点04分 11
level 6
Diana棂 楼主
谢谢LS各位
而且我想说的是,这本杂志不只抄了我的,还抄了修吧很多人的
因为在BD上搜索量会比较大,所以我和十三没有全部去找,请各位作者自己认一下自己家的小孩
根据我们搜索和辨认的结果,唐婉大人的小感和灯灯大人早期的一些评论应该是被侵权了
其他还有
2010年04月15日 12点04分 12
level 9
如果他们注明出处是来源于百度陈德修吧
那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好事
但是他们竟然用修吧的文整合成自己的文 这种做法太可耻了
我们吧一定要追究到底
2010年04月15日 12点04分 13
level 7
额?
的确 做的过分了
怎么这样啊
硪钔德嗳  狠深 狠远 狠古典
我们在喧闹的地方
  将你滴名字吼到嘶哑

2010年04月15日 12点04分 14
level 7
OMG..
好没素质!!
2010年04月15日 12点04分 16
level 6

             15想说一句:
                      
                    15也经常写写弄弄,明白写字的不喜欢他人侵犯版权。
                    可是这个条例建设在一个条例上:
                    必须证明这个原版的版权是归属你的。
                    一个是有法律顾问的公司,一个是粉丝,他们依靠这种关系来侵权是可耻的。
                    在追究的同时,亲们先咨询一下法律方面的信息吧。
                    单单从发帖时间早于杂志发行这一说是不够证明自己是原版的。
                    对于仅仅是贴吧发出的帖子的文字,要辩驳很难。
                    能有越多证明文字原版是自己的的证据是对自己的有利条件。
                   亲们,15支持你们。加油!
                         
                          
2010年04月15日 12点04分 17
level 6

                             [瀑布汗~]才发现自己说的好官方...囧死了...
2010年04月15日 12点04分 18
level 12
默默也支持你们
2010年04月15日 12点04分 19
level 5
我终于知道怎么回事了,对不起哦~~~刚刚文章只看头没看尾!!!让杂志道歉~~~
2010年04月15日 12点04分 20
level 13
最痛恨的就是抄袭者!
2010年04月15日 12点04分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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