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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sir688
楼主
在以往的司法实践当中,强奸案,因为涉及到个人隐私,所以,基本都是不公开审理的!
我提一个观点,就是向公安机关告诉的,可以适用以前的不公开审理,而未向公安机关报案,而选择通过新兴媒体进行曝光,进而被公安机关发现线索的案件,应该公开审理,因为,对于受害人当事人来讲,她并不在乎自己的隐私,甚至有的还用隐私的公开来谋取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不应该继续尊重她们的隐私权!进而案件应该公开审理!
具体到吴亦凡案子当中,在都美竹曝光后,相继有很多女性也在网络媒体谈了自己的相似的经历,那么,这个案子中,涉及到这些女性的部分,适用公开。而那些没有主动曝光的,或是在公安机关征集线索的过程中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的受害人,可以不公开审理!
2021年08月01日 08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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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一个观点,就是向公安机关告诉的,可以适用以前的不公开审理,而未向公安机关报案,而选择通过新兴媒体进行曝光,进而被公安机关发现线索的案件,应该公开审理,因为,对于受害人当事人来讲,她并不在乎自己的隐私,甚至有的还用隐私的公开来谋取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不应该继续尊重她们的隐私权!进而案件应该公开审理!
具体到吴亦凡案子当中,在都美竹曝光后,相继有很多女性也在网络媒体谈了自己的相似的经历,那么,这个案子中,涉及到这些女性的部分,适用公开。而那些没有主动曝光的,或是在公安机关征集线索的过程中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的受害人,可以不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