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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
您的贴吧发言已经被我们记录。
根据我们2009年12月9日最新出台的《互联网发言管理认证条例》,
由于您违反了其中的相关规定,所以已经被列入2010年网络通缉人员大名单。
广电总局目前正在组织网络技术相关人员对您的资料搜集工作以及相关惩罚措施的制订工作。
在这里,希望楼主可以主动前往广电总局当地分局联系我们以便求得宽大处理。
中国网监局
2010/2/22
2010年04月15日 09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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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2楼
氧你帮我扣阿?
你扎子跟拉学喔, 是不是很恼火麻,.
2010年04月15日 12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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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6楼
阿哈哈, 你哈er,
你不的了喔
你跟拉学? 哈的阿
2010年04月16日 01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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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8楼
是是是,
我哈你聪明麻, 对阿卅, 满意阿卅
2010年04月16日 11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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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20楼
阿阿阿
对阿麻, 高兴了卅, 你屁er不氧阿麻
2010年04月16日 14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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