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荼靡颓败(本人真实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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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匹血狼 楼主
【一】2006
        那年我四年级,也就是说,这是我履行接受五四制义务教育责任的第四年。
       我的堂兄,外号“老虎”,在那年暑假自杀。
       就是从那时起,生死明晰。
          我只记得这个人,在离我居住的龙口不远的青岛学拳击,喜欢恶作剧,常拿一些当时龙口还很稀少的水果和零食,或是一块我极爱的太妃糖,递到我嘴边,说,喜欢什么,下次哥给你带;而对此的回应,往往是我吐一下舌头后迅速跑掉躲起来——这一切,都在2006年盛夏冠上了“生前”二字。
         由于当时他才不到25岁,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所以不能埋入祖坟。很久之后,我站在一片立着墓碑的田野上,想起了这个人至今还未埋上碑的坟冢。我身后的老树上,一只乌鸦“呱”的一声从树枝弹起,离我远去。
         在当时还很遥远的2010年,我在郭敬明的<天亮说晚安>中看到一幅画的名字,就把这个场景画了下来,《群鸦飞过的田野》,一个女生45度角仰望天空中一个黑点。
        2007
(二)夏
         苍白的脸,黑色的服饰,暗红的唇,怪异复古的装饰品以及中世纪的繁琐复杂的华丽深色的宗教服饰……哥特式将亲近死亡看作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不可辜负的职责。在哥特式的诠释下,在世界呈现出的平静安宁的表象背后,是巨大的空虚,恐惧,未知……
——第一个题记
         实际上这是关于哥特式死亡的描述。
         有些东西,不了解便误解,就像哥特,就像黑客技术,就像异性友谊。
          死亡自残,阴暗高贵华丽的服饰,美丽苍白的面庞,有属于自己幽暗的角落,自己的独特个性不去模仿别人。
          高贵的气质身处在阴暗混乱的场所而不堕落,不贪生更不怕死,一个人生,一个人死才是哥特式死亡 。
          真是可怕。
          有一天我会一这种可怕的方式死去,我希望,在我的葬礼上,能播放《天使消逝的地方》——随便是你们谁注意到这句话都好。
         2007年我还是个很怕死的孩子,不爱说话,性格乖戾,心理年龄是实际年龄的2.5倍。
        2007年,大考大玩,小考小玩是我的惯例。暑假将至时,我每天都无视期末考试前老师苦口婆心“好好复习”的劝导,因为,即使不复习,我也可以轻松进前三名。复习的时间,我经常去找当时住我家楼下的老K,有时独自,有时和一群怪力乱神的疯子。
        然而伴随着找老K的次数和频率的直线上升的,却是不应发生的意外,和不知该偷笑还是该沉默的孽缘,比如撞见老K的同学,比如撞见老K的那个叫“逸风陌千”的同学。
         常听女伴们说,千生得一张完美的脸,不化妆也可以成为男士美容院的活广告;她们也炫目我,整天泡在美男堆里,“哥哥”们都有才有貌又多金。然而,事实与表面相差甚远,曾经如牛奶葡萄那样饱满的甜蜜,却是今天深入骨髓的痛苦。
         记忆是个奇异的附体,与生命同在,只要你的最后一颗细胞还未死亡,他就不会消散。
         回忆,则是记忆的比较级——他比记忆更要命。记忆没了,回忆还会传给来世。
         遗忘是个好东西,可我宁愿丢掉它,在过往的欢乐与伤痛中挣扎徘徊。
         所有的遗憾,我已经能够风轻云淡的诉说。

2010年04月09日 11点04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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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不错,有点忧郁!
有些人有些事,会永远不在,也会不再永远……
那个时候也许很多人都会这样忧伤
忧伤已经是我们一致的表情。
2010年04月14日 14点04分 3
level 4
一匹血狼 楼主

我父母快离婚了
昨晚在千面前哭了好久
他一直对我很好、他说、就算我失去所有被疼爱的资本、他也会很疼我、他爸爸妈妈离开他去龙口(我们这里是龙口黄县)工作时、他就知道、他们没离婚、但不要他了
我抬头看他时、他眼里红红的、
2010年06月06日 10点06分 5
level 13
……
2010年06月06日 10点06分 6
level 0
我怎么觉得。那么像以前SNWY上去年有的一个文呢?
好像也叫《荼靡》什么什么的
2010年06月06日 12点06分 7
level 4
一匹血狼 楼主
你是想说我抄袭?(我说话直接,你也不要拐弯抹角)
说实话写真实故事很多人不能理解
2010年06月07日 12点06分 8
level 0
只是名字一样呃。
你敏感什么...算啦算啦。不予理会之。
2010年06月14日 09点06分 9
level 1
哇 写的不错啊
2010年06月24日 01点06分 11
level 4
一匹血狼 楼主
时间很快,记得当时的课本上,朱自清说:“太阳他有脚呀,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于是,我读着《杜伊诺哀歌》的某一部分,跟着太阳旋转。
           小学的最后一场考试结束了。我交上英语试卷后,转头和后面的同学握手,微笑着说:合作愉快。小学100分制的英语题我最高考过80分,最低28分。上了初中之后,我才发现初三的英语都比小学简单。
         暑假。我拿着红笔勾画着某本侦探百科全书,当看到从气味辨别有毒物时,千将手插进了书里。他说,夜明天到龙口。他的脸逆着台灯的光,看不清表情。
        他?来干什么?我皱眉。
(五)
          让未来到来
让过去过去
做到谈何容易
有一天老去
有一天离去
遗憾还是在心底
——《这该死的爱》

2010年09月12日 10点09分 12
level 7
enen很好···
2010年09月18日 02点09分 13
level 4
一匹血狼 楼主
那个、可不可以问一下,非主流到底指什么啊
2010年10月01日 10点10分 14
level 4
回复:7楼昂、那个叫开到荼靡
2010年11月17日 12点11分 15
level 2
回复7楼:
开到荼靡,楼主原创
2010年11月26日 11点11分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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