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春春的荣誉而战!
李宇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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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于公安部网络违法案件举报网站成功举报,举报内容如下: “李宇春是一个凭着自己的道德品格、艺术修养和个人魅力而广受普罗大众欢迎和喜爱的年轻歌手,曾经上过环球和时代的封面,给社会的不同层面均带来积极的影响,更被新华社记者肯定为优质偶像。现某些不怀好意的不良分子使用不真实的图片及文字对李宇春进行攻击及诬蔑,手段极为卑劣,用心极为险恶,造成的社会后果极其严重,请有关部门给予重视,谨慎处理。” 请各位玉米XDJM赶快行动起来,惩恶扬善,为了我们挚爱的那个小孩的荣誉而战!保护春春而战!
2005年12月23日 10点12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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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哪一个?第二个蛮? 还有~~举报哪一个网站???     作者: 爱春春的猫0120 2005-12-23 18:37   回复此发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选第二项,举报21CN网站,地址链接如下。http://free.21cn.com/forum/index.jsp?forum_id=41
2005年12月23日 10点12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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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支持!
2005年12月23日 10点12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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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快点配合太合的行动,举报不良网站!保护春春!
2005年12月28日 09点12分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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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着脸皮继续顶!玉米们快行动啊!
2005年12月28日 10点12分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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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新闻在刊登诽谤春春新闻的头条处刊登道歉声明,否则永不上新浪
2005年12月28日 10点12分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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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做的好!拜托给个链接吧     作者: 小妖的毛毛熊 2005-12-28 18:47   回复此发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链接在10楼,详细的举报方法在23楼,网站地址改为新浪即可。1楼的那段话是我在举报时填的内容,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加油!
2005年12月28日 10点12分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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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58楼,春春曾经说过:“让我们心手相连、心意相通。”所有与善良为伍的人都不会质疑这个孩子身上折射出的一切美好。 就是信任李宇春,就如同孩子信任他的父母对他的宠爱、如同小鸟信任天空随它任意飞翔、如同鱼儿信任水中有让它生存的氧气一般简单明嘹。 你不是可以与春春心意相通的人,没有关系,我这个贴子本来就不在乎是否能得到像你这样的人的支持与认同!
2005年12月28日 13点12分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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