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评论】长文:古惑仔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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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自《大唐第一古惑仔李白实录》
2010年03月05日 00点03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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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侠客行》讲起
      李白有一篇著名的作品——《侠客行》,可以说是家喻户晓。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双骑图唐韦偃
      这首诗写于天宝三载(公元744年)李白被唐玄宗赐金放还之后。李白离开长安,就直奔大梁城而去。大梁城,即现在的开封,是古代出侠士的地方。“燕赵悲歌”、“燕赵之士”的“赵”,就是指这个地方。
      李白到了大梁城,发怀古之幽思,一个“赵客”形象出现在他的脑海里。这首诗可以分为两段:
      从开头到“深藏身与名”是第一段。写一个穿戴粗犷的大侠,腰间的宝刀闪着寒光,银鞍白马,千里驰驱,如流星一般。他武艺高强,孤身杀入敌阵,砍瓜切菜一般,十步之内,挡者必死,横行千里,所向无敌。报仇之后,他掸掸衣服上的尘土,扬长而去,从此隐姓埋名。李白就崇拜这种闹市杀人之后又躲起来的逃窜犯。
      第四讲古惑仔李白从“闲过信陵饮”到结尾是第二段。写赵国大侠跑到魏国去,和魏国的两位大侠朱亥、侯嬴喝酒。朱亥是个杀猪的,力气大,切一个猪蹄给他啃,一定错不了。侯嬴是看门的,老成一点,要劝他喝喝酒。接下来讲了朱亥、侯嬴的故事。朱亥是侯嬴举荐给信陵君的。秦赵长平之战,赵国40万大军被秦军坑杀。秦军进逼赵国都城邯郸,平原君向信陵君求救。侯嬴献计帮助信陵君盗取了魏王的兵符,但魏将晋鄙产生怀疑,说:虽然虎符在这儿,但是我没有收到任何命令,我是不是应该派人去请示一下大王?眼看事情就要败露,这时候屠夫朱亥起了关键作用,他抡起大铁锤,一锤过去,就把晋鄙的脑袋砸得稀巴烂。信陵君拿到兵权,解了邯郸之围。好一个屠夫朱亥,一锤就把一代名将的脑袋给砸扁了。李白就是崇拜这样的人,崇拜十步杀一人的武林高手,崇拜一锤砸了人家脑袋的人。
      侯嬴和朱亥虽然身份低微,但都是历史上著名的侠客,他们是李白的偶像。《侠客行》透露了李白的人生价值观,他的梦想就是做一个挎剑好酒、胆色过人的侠客。
      中国的侠客文化很发达。从《战国策》开始,就写了很多刺客。司马迁的《史记》里也有很多,《刺客列传》、《游侠列传》都是写这种人的。但侠客在中国历史上是有争议的,班固就批评司马迁,怎么能给这些刺客、这些坏蛋立传呢?
      韩非子有一篇著名的文章叫《五蠹》,里面就讲了这样一种坏人——侠客。侠客,往正面说是义士,往反面说就是古惑仔,就是流氓。
      《五蠹》里说“侠以武犯禁”,就是说这些侠客仗着自己有点力气,四处横行。古惑仔始终是国家安全的隐患,不利于社会治安,是官府不喜欢的人。侠客在民间的影响特别大,人们总是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是侠客的专用修辞语。侠客对文人的诱惑力也很大,以至于有段时间中国的武侠文学空前繁荣,出现了金庸、古龙,而且还有不少武侠经典小说面世。
      北大陈平原教授写过一本书叫《千古文人侠客梦》,文人都有种侠客情节,李白也一样,但他不是一般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他是天才。李白的“侠客行”不仅仅是一个梦想,他已将之付诸实际,并身体力行地去做古惑仔,这又是他不同寻常的一个方面。

2010年03月05日 00点03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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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古惑仔
      做一个古惑仔,做一名侠客,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武艺高强。侠客没有武功,那还能叫侠客吗?还要不怕死、讲义气。那要做到什么程度,才算一个好侠客呢?金庸写了那么多侠客,年轻人印象最深的是谁?当然是杨过,“西狂”杨过。所以说做古惑仔,做侠客还要够狂。这些条件,李白都具备。中国文人中,好像只有李白有这些条件,当然后来的辛弃疾也很了不起。因此唐之李太白,宋之辛弃疾,是中国文学里最激动人心的两位。他们不是一般的文人,是侠客文人。
      我们先来看看李白的武艺。李白的铁杆粉丝魏颢写他“眸子迥然,哆如恶虎”(《李翰林集序》),一个猛男形象跃然纸上。李白对自己又有什么样的描绘呢?他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说:我在四川憋了很多年,四川是个好地方,但大丈夫志在四方,所以我“仗剑去国,辞亲远游”——我从四川出来什么都没带,就拿了一把宝剑。这不是剑客是什么?李白还吹嘘自己是“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与韩荆州书》)——我十五岁就喜欢剑术,是著名的剑客。可见,李白从读书时代开始,就与剑结下了不解之缘。
      李白在《赠从兄襄阳少府皓》中说:“结发未识事,所交尽豪雄。”——我刚把头发编起来的时候,也就是刚成年,还不懂世道的时候,所交往的人都是著名的古惑仔,都是豪侠英雄。这首诗写到后面,我们就知道古惑仔是干什么的了,“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这就是李白的理想,在闹市拿刀砍人。当然他是行侠仗义,并借此扬名立万。
      李白后来为什么去山东?可能有人会说,因为那里是儒家圣地,其实李白并不是为了这个目的。他在一首诗里讲得非常清楚,这首诗的题目叫《五月东鲁行答汶上翁》,他在诗中写道:“顾余不及仕,学剑来山东。”——我要学习剑术,要提高我的武艺,要做更出色的剑客和杀手,所以我才来山东。
      另外,还可以从哪些地方看出李白是个剑客呢?唐代文人裴敬写过一篇文章《翰林学士李公墓碑》,里面讲李白“常心许剑舞。裴将军,予曾叔祖也。尝投书曰:‘如白愿出将军门下’。”大唐有三绝,李白的诗歌、裴旻的剑术、张旭的草书。张旭和李白都是饮中八仙,是哥们儿;裴将军是李白的师父,是大唐第一剑客。有本小说叫《大唐双龙传》,其实要讲“大唐双龙”的话,李白和他师父才当之无愧。唐人笔记小说里夸赞裴将军剑舞高明,说几个人在一起喝酒,裴将军骑着马,拔出剑就舞,舞到高兴的时候把剑往天上一扔,骑着马狂奔,拿手一接,那剑就到鞘里了。裴将军的功夫,估计比《大唐游侠传》里的空空儿、精精儿,还要高许多。李白可能看过裴将军的表演,太崇拜他了,就写信求人家收自己做徒弟。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诗文里,李白反反复复地提到自己是个剑客,作为唐代第一剑客裴将军的徒弟,他不是剑客,那谁才是呢?

2010年03月05日 00点03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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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型古惑仔
      李白的偶像里还有一个人也是古惑仔。但这个古惑仔,是文侠而非武侠。谁呢?汉代的东方朔。
      据《史记·滑稽列传》记载,东方朔这个人的行事风格极为独特。他身处汉代最强盛的时期——汉武帝时代。汉武帝喜欢附庸风雅,而且善于发现和任用人才,但是国家那么大,皇帝又高高在上,人才能走到他面前的机会很渺茫。
      东方朔不同,他擅长自吹自擂,说有天地以来就他最聪明。汉武帝听说后,觉得这个人很有趣,于是就召见他。东方朔非常聪明,他抓住了汉武帝的心理,进行自我炒作。他说:论外表,我长得比宋玉还帅;论才能,我20岁前背了二十几万字的书,后来又背了二十几万,博古通今。
      东方朔在自荐上有个策略——说大人则渺之,即是想要游说大人物,就先要把他看低一点儿,这样才能引起注意。最简单的道理,我们找工作,交一份简历,介绍自己在哪儿读的书,得了几次奖学金。但是,如果大家都是这样说,简历就毫无价值了。总得采取点儿非常规手段,才能让人觉得你与众不同。东方朔就懂怎样先声夺人,李白也懂。这是古惑仔可爱的一面。
      李白年轻时候,通过什么方法来扩大自己的知名度呢?
      前面讲到过,他去找刺史李邕,还写了一首《上李邕》的诗: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
      世人见我恒殊调,闻余大言皆冷笑。
      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
      李白先把自己比作大鹏鸟,说大鹏鸟一飞就是九万里,就算不飞了,停下来的时候,也能把太平洋的水振动起来。这是李白说自己的口气。这样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自己说:我死了不要紧,但中华民族可怎么办啊?肯定有人不买账的。下面讲了“世人见我恒殊调,闻余大言皆冷笑”,你李邕李大人也是这样的。但是我要劝你两句“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孔子都说后生可畏,你不要看不起年轻人啊。
      李白二十来岁时,就开始做这样的事,到了哪个地方,就去结交当地的最高长官。可是他什么身份也没有,怎么结交呢?当然就是自己跑过去,拦轿自荐,或者通过其他手段。
      在四川,李白的目的没有达成,然后就感叹“蜀道难”。从长江三峡出来,到了湖北安陆一代,他又去拜访了当时在湖北的几个名人,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韩朝宗。
      李白的自荐信是怎样写的?
      韩朝宗这个人极不一般,因为很多人都是通过他的推荐才做了官的。李白也希望能有这样一个机会。
      当李白到了襄阳一带时,可能正赶上韩朝宗举办的酒会,李白也去了。韩朝宗敬酒,李白第一个站起来跟人家碰杯。韩朝宗是地方最高长官啊,他一看是个嘴上无毛的年轻人,就很生气。李白肯定是故意的,要不怎么引起韩大人的注意呢?接着,李白就向韩朝宗道歉,写了《与韩荆州书》,文章中说:
      白闻天下谈士相聚而言曰:“生不用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
      我李白听说天下人碰到一起,就说一句话:“生不用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这个马屁,可真是拍到人家心坎里去了。当代所有的人都说一句话,万户侯算什么呢?我只要认识韩荆州就行了。后来中国书信里有一个固定俗语——认识一个人的时候,为了表示对对方的尊敬,就说“今日始得识荆”,“识荆”一词,就是从这里来的。
      当时人是否这样说,我看未必,很有可能是李白编出来的。因为关于李白和其他人的事,从来都是从他自己嘴里说出来的,并没有其他的消息来源。
      何令人之景慕,一至于此耶!岂不以周公之风,躬吐握之事,使海内豪俊,奔走而归之,一登龙门,则声誉十倍。所以龙蟠凤逸之士,皆欲收名定价于君侯。愿君侯不以富贵而骄之,寒贱而忽之,则三千宾中有毛遂,使白得脱颖而出,即其人焉。
      韩大人您怎么能让人仰慕到这种地步,“何令人之景慕,一至于此耶!”自问自答。后面把韩荆州比作周公:还不是因为您有周公一样的胸怀吗?李白继续拍马屁:“一登龙门,则声誉十倍。”只要您说句好话,这个人就身价百倍了,因此所有想出来的人都想跟您交朋友。“愿君侯不以富贵而骄之,寒贱而忽之”,您不要因为自己富贵而看不起我,“则三千宾中有毛遂”,现在毛遂就在您面前,看您怎么把握了。言下之意就是,我是个人才,而且现在就站在您面前,如果您不发掘我,就辱没了“但愿一识韩荆州”这句话了。

2010年03月05日 00点03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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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气酣登吹台,怀古视平芜。芒砀云一去,雁鹜空相呼。
      先帝正好武,寰海未凋枯。猛将收西域,长戟破林胡。
      百万攻一城,献捷不云输。组练弃如泥,尺土负百夫。
      拓境功未已,元和辞大炉。乱离朋友尽,合沓岁月徂。
      吾衰将焉托,存殁再呜呼。萧条益堪愧,独在天一隅。
      乘黄已去矣,凡马徒区区。不复见颜鲍,系舟卧荆巫。
      临餐吐更食,常恐违抚孤。
      头两句“昔我游宋中,惟梁孝王都。”李白选择在梁地待了十年,是有典故的。汉代时,梁孝王曾经请司马相如去过那儿,而且梁地也是文人和侠客出没的地方,与李白的身份正相符。唐代大知识分子李白、杜甫、高适在那里相聚,因为那个地方对他们有强大的吸引力。唐代的大梁也是大城市,人口多,街道四通八达,是个热闹地方。一个人要成名就要到大城市去。从下面的诗句我们可以看到李白和杜甫在干什么:“白刃仇不义,黄金倾有无。杀人红尘里,报答在斯须。”他们在行侠仗义呢!杜甫和谁一起干这闹市杀人的事呢?“忆与高李辈,论交入酒垆。”杜甫太实诚了,把李白和高适都给供出来了。除了李白自己讲这些古惑仔的事情,杜甫还提供了这个旁证。“两公壮藻思,得我色敷腴。”李白和高适喝酒喝得很高兴,由我记录下来,就更好了。
      第四讲古惑仔李白0这首诗应该是杜甫晚期的作品。因为他下文写到安史之乱,写到国家已经没有希望了,而这时想起自己的青壮年时代,想起大家在一起的时光,想到当时可以为了一点儿钱去杀人,可以对酒当歌……但现在报国无门,而且年纪老大,便流露出无限的悲怀和伤感。
      从这首诗我们也可以看出,四十多岁的李白,已经不是青年人了,却还在做古惑仔。杜甫追随李白,也是因为崇拜李白的古惑仔精神,跟着李白一边学诗,一边学做古惑仔。而立之年的杜甫和不惑之年的李白碰到一起,就干“杀人红尘里”的勾当。
      将古惑仔事业进行到底
      古惑仔精神贯穿了李白的一生,他从青年时期就开始做古惑仔。从长安出去游历,还是做古惑仔。李白另有一首诗叫《扶风豪士歌》,歌颂一位讲义气的豪士,这时的李白已经到了晚年,路过扶风时,碰到一个人和他喝酒,在交谈中,又再一次唤醒了他的古惑仔精神。
      李白做古惑仔,是为了制造名声,这和唐代的历史文化背景有关。我们讲盛唐文学,总是说到两大题材:田园诗和边塞游侠诗。因为唐代知识分子要想出人头地的话,只能走这两条道路。要么做隐士出名被皇帝知道,做隐士要写山水田园诗;还有就是唐代崇尚武勇,从唐太宗就积极开边,直到唐玄宗。唐代边塞诗里体现的都是“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杨炯《从军行》)的豪迈气息,它强烈地呼唤着游侠精神。因为唐代战事频繁,知识分子要出人头地,很重要的方式就是从军,这就需要侠义精神。在唐代,很多重要的诗人都有从军经历,包括高适、岑参,也包括王维。王维曾经做过节度判官,像他这样温和的人,少年时期也要写游侠精神。
      这都是由特殊时代背景决定的,那时崇尚暴力和侠义精神。李白看到了这些,所以他一边漫游、隐居,一边做古惑仔制造名声,引起时人关注,尤其是要引起唐玄宗的关注。

2010年03月05日 00点03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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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惑仔的老祖宗
2010年03月05日 02点03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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