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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在四川达州某楼盘买了一套房子,12.24号接到通知26,27号去接房。26号上午十点,我们带上相关资料去接房时才发现我们所买的4栋楼两个单元的步行梯不能通往负一楼的地下车库(电梯可以),随后去其他楼栋走了一遍,整个小区11栋楼,只有我们4栋两个单元和1栋三单元的步行梯不能到达负一楼地下车库。开发商销售时从未提及过此事,合同上也没有条款提到此事。昨日因为此事就没有接房。请问,步行梯不能通往负一楼地下车库对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否造成了威胁?开发商是否侵犯了对我们这三个单元的业主从步梯进出负一楼车库的权利?
2020年12月27日 03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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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命没有威胁,主要看当初设计图纸是否在后来施工中做出了变更,来判断开发商是否违约。
2020年12月27日 05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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