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售假蒂芙尼手链!这些自营实际为第三方发货!
苏宁易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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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Soledad丶_ 楼主
2020年双十二 刚买到的假货 写的苏宁自营结果是第三方供货商发的货 苏宁客服解释说苏宁自营确实就是分两种的 一种是苏宁自己的仓库发货 另一种就是第三方供货商发货
第三方也叫自营???
买的是蒂芙尼的手链 买了两条 实付900+每条
两条手链得物都判定为假了 苏宁对结果不认可 行,那肯定是得物给我判定错了,我去找得物。但是苏宁又不会给你提供他们供货商的相应资质 同时也不提供他们认可的鉴定机构 就一直吊着你 客服说24小时内回电 实际48小时你不联系他 他永远不联系你
第一次联系,告知苏宁客服手链被得物判定为假,苏宁联系供货商后态度强硬,告知其所售商品有相应资质,为正品,所以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同时解释说得物那个平台已经被某某台点名,会将大部分商品寄过去的认定为假货。
我是不太信真的能给判定为假的。
一小时后苏宁客服主动回电,表示可以退货退款,但是不予赔偿,一分钱都没有,更不要谈消法所定退一赔三。
哦对了 他客服还可以在你明确的告诉他你需要他解决问题的情况下直接挂断你电话
就这样 问题还没解决 以上所述录音截图均有
2020年12月18日 01点12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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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我于2020年11月11日17时许在天猫商城的苏宁易购官方旗舰店购买一台苹果11手机,支付金额4499元,该物品28日才有物流揽收记录(下图1),根据《2020天猫双十一锦囊:交易时效规则》(下图2),该物品最迟应该于2020年11月17日23时59分59秒确保有物流揽收记录,根据《天猫物流时效管理规范》(下图3)中第六条规定中“订单延迟发货后的72小时内仍未发货的,视为缺货”,即2020年11月20日23时59分59秒未发货的视为缺货。根据该条规则中“买家投诉成立后,商家应以发放赔付红包的方式向买家进行赔付。赔付红包面额计算标准为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单笔交易最低不少于5元,不高于500元”。相关天猫规则2020年11月17日23时59分59秒之前发货为正常发货,2020年11月17日23时59分59秒之后发货的为延迟发货(第五条规则对延迟发货的定义),其中延迟发货发货之后72小时内未发货的视为缺货!(第六条规则对缺货的定义)我在天猫向该商家发起延迟发货投诉并成立后,逐进一步向该商家发起缺货投诉并要求赔付缺货违约金450元(因已赔付50元的延迟发货违约金),遭到天猫客服拒绝(下图4),我收到货与天猫规则和我维权没有任何冲突, 天猫连自己的规则都不执行,何以约束商家保护消费者权利?苏宁易购连天猫规则都不执行,岂是一个会长期做生意有信誉的商家?天猫和苏宁易购狼狈为奸!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利。
现申请个大媒体进行曝光,欢迎各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和各大法律援助进行明察和援助!
2020年12月18日 03点12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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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顾客您好,未能给您带来愉快的购物体验真的抱歉了~苏宁问题反馈统一跟帖至https://tieba.baidu.com/p/6735101778其他版块小苏无法核查...
2020年12月18日 03点12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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