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来贵吧,想请各位指教一下我的一个想法,希望各位不吝赐教!
货币战争吧
全部回复
仅看楼主
level 1
chrisiguy 楼主
银行最初的商业活动是替储户保存黄金或者其他货币,以避免储户自己保存带来的被打劫、被盗窃的风险,这种活动是储户求银行帮忙,所以支付给银行手续费(保管费)。
当前银行最大的商业活动是放贷,也就是用收回来的存款拿去借给需要钱的人,支付给储户利息,收取借款人的利息,赚取利差。
我有两个疑问
第一个是,银行是否能够把收回来的存款借给别人呢?因为如果合理的话,同样道理,替人保管货物的仓库管理中心可以把别人寄存的东西借给别人,只要它能够在寄存人需要的时候还给他相应的货物就可以了?这不是笑话?
第二个是,银行放贷事实上提高了全社会物价,造成通货膨胀。假设一个国家有三个人,一个银行。
在某个时刻,其中两个人有5元钱的货币,银行没有钱,另一个人没有钱,整个社会有相当于10元货币的实物商品价值。
这时,有钱的两个人把钱存进银行(并假定银行不支付利息也不收取手续费,简化计算),银行给两个人开具相应票据。这时候社会总体是有10元货币,10元等货币票据(原来有钱的两个人每人有5元),10元等值实物商品。另一个原来没钱的人现在也没钱。现在原来有钱的两个贪图方便可以利用银行的票据相互交易整个社会存在的10元实物商品。
突然,本来没钱的人向银行借钱8元,这个时候社会广义货币含量是18元,实物商品却只有10元,那么实物商品的价格不是提高了吗?不是相当于通货膨胀了吗?
银行放贷首先违反道德(不应该把别人寄存的东西借给另外的人),其次损害了储户的既得利益(存钱的购买力下降),这样的行为居然合法?
问题出现在两个地方
1:银行私自动用储户的储蓄借给别人,并不分储户储蓄的保存部分和投资部分;
2:储户直接利用银行的凭条相互交易(支票、债券etc),不分银行的保证金部分及放贷部分;
我知道银行放贷使很多人得到了金融资产并且进行投资加快了社会增长。但是我认为银行应当仅仅是个中介,放贷的人应当是储户。当储户自己借钱出去后,他们相互之间的票据交易就被限制了。
出问题在于银行信誉太高了!银行发给储户的存钱凭证(证明储户在银行中有这么多钱的凭证)信用太高了!以至于居然可以用直接转账、写支票等代替传统现金交易了!当然,仅仅是转账、支票等不影响货币量,但是银行还把储户的钱拿去放贷了!10块银行存款借出去8块后,加上储户手上10块存钱凭证,整个社会就凭空多了8块的货币!流通量大了,物价凭空就上去了!本来10块钱买到的东西现在卖不到,这不是储户的利益受损吗?
银行本身不放贷并不影响储户放贷!银行只需要执行一个风险评级!银行可以决定是否把钱借出去,,但是风险是储户承担的!储户相信某个银行,就允许银行可以把他的钱借出去,否则他可以存不可以借贷的那种!但是允许借出去的存钱凭证不应该在市面上流通,否则直接就增加了货币量,马上推高物价!银行这样做可以跟储户收利息分成。本来银行的收益是(本金*(放贷利息率-支付储户利息率)),现在是(本金*放贷利息率*分成比例),大家拿到的都一样,货币流通量却没有变化!
借贷那一瞬间,通货膨胀已经发生了
生产实物却要很长时间,借款人借钱应当先去买生产设备、组织人力等等,这些都要时间,这段时间却没有实物产出,货币却是已经花出去直接进入流通领域了。等他生产出等值产品,估计都要好几年了。
银行的放贷在现行模式就是透支未来
钱当下借出去,那么只有社会当下有同样多的实物才能不引起通货膨胀。但是这件事却是几年以后才会发生(几年以后才能生产出与借贷出去的钱生产出来的实物),这不是典型的透支未来吗?我还是假设借款人一定能成功生产出等值实物呢。
储户批准银行放贷->储户把钱交给风险控制好,能力高的银行->银行开具储户存钱证明,但必须说明这种存款允许银行决定放贷与否,这种凭证不能流通,不能当支票、转账等说明,相当于无法流通的定期存款->需要钱的人联系银行,并解释其借贷原因、借贷理由->银行评估风险决定是否借贷->如果借,风险由储户承担(或者银行与储户按比例承担)->贷款收回,利息由银行与储户按比例分配(或者银行收取这种存款时就约定一个利息率,多的那部分银行得,少的那部分银行补)
我的模式就是要改变这一点,规定储户允许银行可以放贷那部分储蓄,储户不能进行使用;储户当存钱用那部分,可以进行转账、支票等操作,但是银行不能用这部分钱拿去放贷。
银行的收入并不见得会减少,因为储户作为保存的部分银行可以收取保存金;银行放贷那部分得到的利润银行可以分成;储户当前需要为作为储存的那部分支付手续费,而允许银行放贷那部分可以获得利息收益
请赐教
2010年02月09日 17点02分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