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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梦回之际,忽然想起曾经年少时的许多往事。
曾经同桌的你。曾经那么热烈的玩笑打闹。如今,一切可好?
——题记。
十多年后,开始频繁地做一个梦。梦一个以为这一辈子早已忘记的人。
直到今天,我也没有那般频繁地梦到过另外一个人。
还记得那一年。是初二。初二的下学期。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正在上着课。
由于眼睛不好的关系,我很少看黑板,注意力不集中的后果,便是一直在许多年后,对于课堂,我也很难坚持五分钟的热度。
那一天,我一个人霸着第三列第二排的一张桌子,半梦半醒之间飘游,悠然地享受所谓人生。全不顾讲台上老师的愤愤,也未曾留意到突然敲门而入的脚步声。
蓦地,似睡非睡间,觉得有阴影在头顶徘徊,抬起头来一看,班主任领进了一个男生,站在了我的座位旁边。
老师指着他说,王召国,这有空位子,你就坐这吧。转过头来看看我,吴晓华,这是刚转来的新同学,以后就是你新同桌了,好好带带人家。
眯着眼抬起头看去,那是一个个子很高的男孩子。可能因为个子高的关系,微微地蜷着背,不是很挺直。略微凌乱的头发下,是一双奇圆无比而满是好奇的眼珠,转来转去,很古怪精灵的样子。
看着他眸中难掩的笑意,我很友好地笑了笑,收拾起铺满了桌子的书本,让出了属于他的位子。
他笑嘻嘻地坐下,笑嘻嘻地拿出书本,笑嘻嘻地看看我。看得出来是一个极爱笑极阳光的男孩子。我也不由得一笑,看来以后的课堂不会太沉闷了。
“你叫什么?”悄悄问他。适才迷迷糊糊的时候,并没有听清他的名字。
“王召国。”他悄悄地说,拿出张纸,仔细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我叫吴晓华。”我也不甘示弱地在上面划下了龙飞凤舞的几个字。
似乎从那一刻开始,这两个名字,便悄悄地放在了一起。一年半。铁打的同桌。
在初中的我,相对于之前小学的完美无缺与之后高中的意气风发,是即使在万千人中谈笑风生但内心仍很孤独的那种。因为初一曾休学的关系,对新入的班级总有一种冷眼旁观高高在上的淡漠,虽然也有几个在意的朋友,却并没有全心全意地去投入。
这样的日子,在他来到之后,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吴晓华,王召国!”讲台上的老师怒喝一声,两个还在搞着小动作的不良学生怒目而视(当然是对彼此)地不甘不愿地站起来,仍然恶狠狠地盯着对方,勃然地战意在偌大的教室咔咔作响。
“站到最后排去!”老师狠狠地说。互瞪了一眼,乖乖地站到了后面,还不忘趁老师见不到时互踹一脚。
老师叹了口气,“好啦好啦,王召国,你在后面老老实实站着。吴晓华,你站到讲台旁边来。”
就不信山高水远的你们也能打得到。老师的潜台词,在他的眼神里闪闪发亮。
低着头,望着满教室刺过来的似笑非笑的眼神,难得的真的气了起来。他是男生耶,为什么不让他到前面受这千夫所指的苦楚?
说起来,这般快速的熟稔乃至于零距离“亲密”接触,在刚相识时是并未想到的。
也许,只是一句简单的投契吧。
2010年02月04日 15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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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时的我,有着男孩子的性情。风风火火,仗义执言,而且由于个性中的疏懒,很少有什么斤斤计较的事。
打打闹闹是常有的事,只要不伤和气就好。
这本来是多好的性格啊。宽厚(不斤斤计较)、侠气(爱打架斗殴)、爽朗(疯疯颠颠)、重情重义(打输架也不生气),风华正茂(才十四岁,按理说还算童年呢)简直是另一个类型的完美,万人迷啊。
如果没遇到跟自己那么相象的一个人的话。
有一度极为痛恨老师的那句“这是刚转来的新同学,以后就是你新同桌了,好好带带人家”。
就为了这么一句,我这样一个极有责任心的举世无双的绝顶好人,不得不舍弃了上课睡觉的美好享受,开始善良体贴地准备好好“带带他”,别让人家一个新来的小屁孩子在新环境中感到茫然或迷失自己,开始打算增进彼此的感情以让他不再孤独。
孤独?茫然?迷失?
一段时间后。开始嗤笑自己。什么眼神啊?就这小子,会孤独,会茫然,会迷失?这才几天呐,玩得比我还畅快惬意呢!
开始大大地鄙视自己的眼光。又乐此不疲地投入了另一场快乐的争斗中。
事隔多年后再回头想来,有许多细节早已在记忆中迷失。而且我也不愿去编造一些似是而非的文字,来影响心中最美好的记忆。
譬如那时的打闹,譬如那时的无比默契与投机,譬如那时那么欢乐的所有往事。
可是总有那么一个十四岁的精灵少年,睁着他圆圆的眼睛,满是笑意地看着你,因为笑得太多,而脸上有着明显的笑纹,那微微的沧桑如今想来,都是透着那么浓的孩子气。
初中的一年半,就在那么快乐的日子里飞快而逝。毕业那时,心中满怀的伤感,买了一个最漂亮的厚厚的日记本,请每一个相知与不相知的人给自己写下了长长的留言。
最喜欢的玩具。变形金刚。最喜欢的书。佛印传。最喜欢的……
那么多年过后,还记得他当初给自己列的那几条名目。一板一眼的正正经经,那文字的背后,是那么不甘离别的伤感。
所谓友情,与快乐,本来就是这样子时而幸福时而忧伤的吧?
毕业后,有一次他到我家里玩。那时住的还是那种幽深的胡同。我家在深深的胡同里最远的那间房子。那时的打打闹闹很是快乐,原以为既然连毕业后都可以相见,那么在同一座小小县城里的我们,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分开那份牵挂与情义。
却没想到,那一面,竟是永诀。
我一直不知道他家的所在。相熟的那几个朋友也不是很清楚。而那个可怜的家伙,自从从我家门前走出之后,快乐之余,竟忘了记来时的路。
那时,很少有家庭里装电话。慢慢地,就这样断了往来。
成绩下来之后,我有惊无险地进了县里的高中。认识了一大票新的朋友,开始投入了紧张而忙碌的学习生活。见到初中时的同学时曾询问过他的消息,却很少有朋友知道他的近况如何。
常常觉得时光是很无情的东西,似人心。慢慢地,就那样稀里糊涂地忘记了曾经的快乐,那样无情地舍弃了曾经的记忆。
从此之后,仿佛天各一方。各行其是。纵然偶尔念起,也只是有一些不甘与遗憾在心头漾起。
直到许多年后,尘世的生活已经逐渐抹去了曾经的激情与热烈,烦琐地日子一点点地磨平了曾经的棱角,才在一个幽幽的深夜里,恍然梦到了曾经的少年情事。
仿佛自己再不回头的青春。
我那曾经相知的同桌,在我青春的梦中,仍如十四岁的少年,微微地笑着。
2010年02月04日 15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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